早在幾年前,龍霄就在神物縣興修水利,花了數千萬兩銀子,效果還是明顯的。農業水利設施是個好東西,一來天旱的時候可以澆地,天澇的時候可以排水,是一舉兩得的事情,也確實給神物縣的老百姓帶來了極大的方便。但是很多村里修建的水利設施為了自己方便,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部署,這就帶來了很大的矛盾。比如,一天主幹渠可以連接幾十條甚至幾百條支線,在天旱的時候就顯露出他的劣勢來,就是一個先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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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是上游先用,下游後用,不然的話,上游肯定是不樂意的,這就給下游的人帶來了極大的困惑。臥龍村算是中游,還有上游控制着,因此,在使用水利上就只能後用,上游在使用不完的情況之下,臥龍村是根本使用不到的。可是,臥龍村心在富裕了,村裏的人收益明顯高於其他的村莊,未免就有些財大氣粗,說話就硬氣一些,就跟上游的人產生了矛盾。
開始的時候還是幾個個爭吵,後來就演變成幾十個人相爭,再後來就是幾百人械鬥了。臥龍村裏的人有習武的習慣,又有500人的僱傭工,村子又是4000多人,爭強鬥狠的人不在少數,這打仗起來也有有些不要命的。還有一個關鍵的因素就是,龍霄是臥龍村的,是當今縣太爺的老家,這在氣勢上就要壓別人一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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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鬥發生過後,上游村裏的人受傷的不在少數,因為村里沒有什麼錢,也就不了了之了。可是,臥龍村是有錢的,不說每月有10萬兩銀子的收益,就說龍霄捐獻的1000萬兩銀子,在村里也是十幾年花不完,就對打仗出力最多的有獎賞,這就更加激發的臥龍村的鬥志,其他村莊裏的人想找事,臥龍村的人自然是佔上風。這樣一來,在使用水源的問題上,臥龍村就得到了便宜。
上游的村民見打不過臥龍村的人,也是無奈,一方面村里是窮,農戶也窮,俗話說的好,人窮志短,這爭勇鬥狠也就沒有力氣。但是,畢竟上游村不是一個村,好幾個村裏的人加起來也不再少數,就湊在一起,想出了一個主意,就狀告臥龍村的人霸道。上游村的人就請自己村裏的秀才寫好了莊子,一紙訴狀就到了知縣衙門。龍霄一看,竟然是幾個村裏的人聯名上告自己的老家臥龍村。
龍霄就覺得難辦了,要是偏袒自己的老家,上游的幾個村肯定不服,要是不偏袒臥龍村,就會得罪老少爺們,要是公正處理,就更難辦了。在使用水源這個問題上,是沒有道理可講的,誰先使用,誰最後使用,這也是難說。不說按照慣例是上游先使用,從這方面上,臥龍村是有點強橫不講理了。
可是上游村的人也有不講理的地方,老是霸佔這水源不讓下游的村民使用,也是不對的,上游村是五個村,五個村的村長都來了,是聯名上告。龍志只好讓衙門把臥龍村的村長那傳喚到了縣衙,進行詢問:「龍奇偉,龍少兵,你們說說,這是怎麼一回事,人家都把你們告上縣衙了」。龍奇偉自然是不服氣:「龍大人,您不能聽一面之詞的,上游五村的長期霸佔水源,別說下游的村莊,就是我們中游的村民都用不上水,我們也是沒法,只好找他們說理,就打起來了」。
龍霄:「即便是上游五村有不妥的地方,可是你們組織械鬥,也是不對的,這打仗能解決問題嗎?」,龍奇偉據理力爭:「龍大人,您不知道事情,這件事起因是上游五村,我們組織械鬥不對,我們承認,可是如果不這樣做,上游五村的人就也太欺負人了,使用這條灌渠的一共有15個村莊,上游五村如果天天使用,下游就沒法用了,還請大人明斷」。
龍霄:「上游五村的人,你們怎麼說?」,上游五村的人在這方面也是理虧的,見知縣相問,只好不說使用水的問題,只說械鬥的事情:「龍大人,臥龍村的人大人總是不對的,還請龍大人明斷,我們受傷的醫藥費誰出?」。龍少兵是主管村里治安的,這次械鬥也是他領頭的,龍少兵最是不服氣:「龍大人,你不能聽他們的,臥龍村的人也有人受傷,那我們的醫藥費誰出?還請大人明斷「。
龍霄見上游五村的人,跟臥龍村的人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也有不好明斷,就說道:「我看你們都有里,也都受傷了,這組織械鬥,可是違法的,你們都要受罰,每個村罰款1000兩,算是警戒,至於水源的問題,我看就這樣:按照平均主義,上游五村,跟中游五村和下游五村,每個月使用10天,輪番使用,你們村里可有派出看守水源的監工,監督使用,我這樣判,你們服不服?」。
龍霄這樣說,龍奇偉跟龍少兵自是沒話說,不管怎麼說,自己村里能使用水源就行了,至於發銀子事情更是不大,村裏有的是錢,也不差這1000兩銀子。可是上游五村的人就不同了,每個村罰款1000兩,加起來就是5000兩。本來打仗受傷的人就沒有錢醫治,要是再罰款1000兩,更是沒錢的。
上游五村:「龍大人啊,我上游五村本來就比較窮,村里沒錢,不像臥龍村,村里還有收入,我們人口山,地也少,情願每月少用兩天,只要不罰銀子就行」。龍霄一聽就大惑不解:「現在每個村里都是糧食桑蠶並重,就算是種糧食,每戶的收入就有上百兩銀子,你怎麼說沒錢?這少用兩天可是大事,你們可是要想好」。龍奇偉一聽,就提議:「龍大人,我們臥龍村情願替上游五村繳納銀子,只要上游五村每月少用2天」。
龍霄一聽,這倒是一個好辦法,只要臥龍村願意就行:「龍奇偉,龍少兵,只要把,既然臥龍村有錢,就多拿出一點來,5000兩罰款,5000兩給上游五村的人當做醫藥費,算是補償,中游五村吃的人可以多使用2天,至於下游五村的人就用10天,上游五村的人,你們願意嗎?」。
上游五村的人一聽,縣太爺還判臥龍村拿出5000兩銀子出來,自然是願意,上游五村的人,每月使用8天也就差不多了,反正水渠里的水很大,也用不了很多,只要有了補償銀子,這場官司就算打贏了。於是就同意了龍霄的說法。臥龍村的人一聽,縣太爺已經發話了,1萬兩銀子,對於臥龍村來說,只是不起眼的事情,何況還是五個村的事情,就算臥龍村出錢了,在中游五村種就樹立了威信,自己村里多分配兩天也是好的。臥龍村的人也是沒有意見,只是說,那銀子可以,必須讓上游五村的人簽字畫押,以免將來不認賬。
龍霄就讓師爺起草了兩份文書,兩家都簽字畫押,臥龍村就拿出了11000兩銀子,這場官司就算是結束了。龍奇偉跟龍少兵回去之後,就跟村里人說了,村里絕大部分人都贊成龍奇偉用銀子買回了每月12天的使用權,也覺得不錯,反正錢是村裏的,村里花錢,老百姓得到了實惠,老百姓自然是高興。
上游五村的人拿着5000兩銀子回去就分了,每村1000兩銀子,算是對參與械鬥的人的醫藥費和補償,雖然失去了每天2天的使用權,但是,水渠的水量不小,就是每月8天也夠用了,也就對知縣的評判還算滿意。認為縣太爺雖然是臥龍村的人,基本上沒有偏向,此事算是圓滿結局。
龍霄通過村民械鬥這件事,深深感到神物縣搞的這些水利設施還是有缺陷,當初興修水利的時候,沒有統一規劃部署,這才埋下了矛盾的因子。雖然其他村莊裏沒有發生械鬥,可是也有一些個矛盾。於是,龍霄就盤算,要在全縣詳查水利設施的情況,只要有不合理的地方,或者水利設施不健全說的地方,要重新設計一下。龍霄就找來縣丞武超,就跟武超商量之後,武超就下令包村的捕快,對全縣新的水利設施做一個普查,對全縣的水利設施有一個全面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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