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得意無盡歡 第八十四章 籌備

    「我知道了。」

    「歡哥……」

    「我說我知道了!」吳盡歡掛斷電話,在原地呆站半晌,他對金說道:「你給鍾先生打個電話,就說今晚我們不住在酒店了,要趕回y市。」說完,他手指在手機上划動,訂最近航班的機票。

    長話短說。

    當吳盡歡和金抵達y市,趕到醫院的時候,已經是半夜凌晨。

    在醫院陰冷的太平間裏,吳盡歡看到了來福的遺體。

    在場的眾人,除了高航、孫凱、程光宗等人外,來福的奶奶和妹妹也到了。

    來福還不到十歲的時候,父母便雙亡,他和妹妹一直都是跟着奶奶生活。

    此時,看着躺在冰冷的鐵板上,傷得都不成人形的來福,小姑娘哭得泣不成聲,老太太更是哭昏過去好幾次。如果不是有高航、孫凱等人攙扶,老太太連站都站不起來了。

    白髮人送黑髮人,其中的痛苦,非親身經歷的人所能體會。

    吳盡歡緩緩走上前去,低頭看着那張灰白的毫無生氣的臉孔,再回想起他生前總是憨厚傻笑的樣子,眼眶不知不覺的濕熱起來。

    他不會忘記當他在急救室面臨無血可用的時候,是來福連續捐了兩次的血,把一腳踏進鬼門關的他硬拉了回來。

    他也不會忘記他曾對來福說過,我們流着相同的血,從此以後你就是我的親兄弟。

    在高航、孫凱這些人中,他對來福的感情是最深的,或許真的是流着相同的血,血濃於水的關係吧。

    可他最想珍稀的人,卻偏偏發生這樣的意外,甚至他連見他最後一面的機會都沒有。

    這時候,高航走到他近前,遞給他一張紙巾,小聲說道:「歡哥……」

    吳盡歡一怔,不明白高航為何要遞給自己紙巾。見他看着自己的眼睛,他抬起手來,摸了摸臉頰,這才發現,自己的臉上竟然有濕濕的痕跡。

    他已經不記得自己有多久沒哭過了,原來,經歷過那麼多,他還是會流淚的。

    他沒有多說什麼,默默地接過紙巾。

    過了片刻,他嗓音沙啞地問道:「究竟怎麼回事。」

    「是……是意外。」

    「對方司機呢?」

    「警方說司機跑了,現在還不清楚他人在哪。」

    這真的是意外嗎?如果是意外的話,司機跑什麼?來福沒有駕照,出了車禍,他才是理虧的一方,對方司機就算有責任,但也不會太大,對方司機的跑路,不合情理。

    吳盡歡轉頭看向程光宗,問道:「光宗,你說呢?」

    程光宗看眼吳盡歡,低垂下頭,臉色變換不定,半晌,他低聲說道:「歡哥,借一步說話。」

    吳盡歡深深看了他一眼,而後又看向來福的屍體,忍不住抬起手來,輕輕撫了下屍體的臉龐,一定很冷吧,不過兄弟別急,我一定讓欠你的人,一筆一筆的把帳還回來!

    他撫摸屍體臉龐的手慢慢握緊成拳頭,深吸口氣,轉身向外走去。

    他才走出一步,突然又停下腳步,對悲痛欲絕的老太太說道:「以後,你就是我的奶奶,我會代來福照顧你,也會照顧好妹妹。」說着話,他又看眼老太太身旁的小姑娘。

    她只有十六七歲的樣子,據來福說,她才上高一。

    說完話,他快步走出太平間。

    程光宗緊隨其後,跟了出來。到了外面的走廊里,程光宗開口說道:「歡哥,我……我覺得此事蹊蹺。」

    「我知道,說我不知道的。」吳盡歡目光如電地凝視着他。

    程光宗垂下頭,小聲說道:「我……我懷疑對方是衝着我來的,對方誤把來福當成我了。」

    吳盡歡微微眯縫起眼睛,問道:「你覺得誰要殺你!」

    「彭征!」程光宗抬起頭來,說道:「我轉投到歡哥這裏,彭征就已經很不滿了,這段時間,我又幫公司做了不少事,彭征早就放出話,說要給我好看,我……我沒想到,他會用這種方式。」

    吳盡歡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程光宗,他銳利的眼神讓程光宗有種錯覺,仿佛一直看進自己的內心深處。


    他吞了口唾沫,坦然地對上吳盡歡的目光。不知過了多久,手機嗡嗡的振動聲打破走廊壓抑的沉默。

    程光宗身子一震,急忙把手機掏了出來,低頭一看,臉色微變,說道:「歡哥,是……是彭征打來的!」

    吳盡歡直接把程光宗的手機拿了過來,看眼來電,而後,他把手機接通。

    「光宗,你小子的命還真大啊,竟然找了個倒霉蛋來做你的替死鬼。」話筒里傳來粗聲粗氣的話音。

    吳盡歡看眼對面有些局促不安的程光宗,一字一頓地開口道:「我不是程光宗,我是吳盡歡。」

    「吳盡歡?原來是你小子!你不是回家養傷了嗎,怎麼,這麼快傷就好了?你小子是他媽屬蟑螂的吧!」

    稍頓,他又冷笑道:「吳盡歡,別說我沒警告你,程光宗是老子的人,不是你想收就能收的,你要是識趣,就老老實實的把程光宗帶到老子面前來,否則的話,你的那些兄弟,包括你在內,都會一個一個的給他陪葬!這次死一個,下一次,可就指不定要死幾個了!」

    吳盡歡面無表情地說道:「彭先生等着我。」

    「怎麼?你現在要把程光宗帶過來?」

    雖然手機在吳盡歡的手裏,但近在咫尺的程光宗也能聽得清楚他二人的對話。

    聽聞彭征的話,他臉色頓變,如果吳盡歡真把他帶走彭征那裏,以彭征的性格和手段,自己最後會是個什麼下場,他再清楚不過。

    「現在不行,明晚吧,我們新賬老賬一起算!」

    「行!小子!老子明晚坐在公司里等着你,你要是不敢來,你他媽的就是個孬種……」

    不等彭征把話說完,吳盡歡已掛斷電話。他把手機還給程光宗,後者緊張地問道:「歡哥,明晚……」

    「和你沒關係,這件事情,我自己會去處理。」說完,他又補充一句:「別聲張,只你知道就好。」

    「歡哥,你……」你不會打算一個人去解決這件事吧?他話還沒問出口,吳盡歡走到他近前,拍下他的肩膀,說道:「阿福是代你死的,從現在開始,你不僅要為自己活着,也要為阿福活着!」

    程光宗哽咽出聲,他用手背堵住鼻子,顫聲說道:「歡哥,你放心,從今往後,來福的奶奶,就是我奶奶,來福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來福不能盡的孝,我會幫他盡完!」

    「希望你能說到做到,如此,來福也能瞑目了。」

    「歡哥,我可以發誓……」

    「兄弟,我不想聽你要去做什麼,我只想看你正在做什麼。」說完話,吳盡歡再次拍下程光宗的肩膀,走回太平間內。

    當晚,吳盡歡等人在醫院附近的招待所訂下兩個房間,安頓好來福的奶奶和妹妹,而後,商議來福的後事。

    翌日,吳盡歡留下金,他一個人早早的出了門,去公園裏跑步。這回吳盡歡跑步的時間比平時長了許多,斷斷續續的跑了一個多鐘頭,直至筋疲力盡,他才渾身是汗的回到住處。

    洗澡、換衣後,他出了家門。

    隨意的找到一家小飯館,填飽肚子後,他步行去往商場。

    在商場裏,他大致逛了逛,看到有阿瑪尼的專門店,直接走了進去,挑中一套黑色的西裝。

    西裝價錢不低,要幾萬塊的人民幣,吳盡歡連猶豫都未猶豫,刷卡買了下來。

    買好西裝之後,他又去了y市的批發市場,在這裏又買了一套超大碼的白色運動裝和旅遊鞋。

    吳盡歡現在的身高接近一米七五,而他買的這套運動裝,哪怕是一米九的人穿起來都綽綽有餘,把運動裝套在他身上,簡直像穿着面口袋似的。

    在批發市場裏上上下下逛了一遍,吳盡歡買了不少零散的東西,等他走出批發市場時,已經是中午了。

    在y市熱鬧的夜店區附近,他找到一家便捷酒店,開了一間房,把自己買的東西都放好,換上新西裝,離開酒店,去到附近的酒吧。

    以前吳盡歡穿的都是休閒裝,給人的感覺年紀很小,現在換上筆挺又合身的西裝,整個人都變得成熟起來。

    他這樣的穿着,和他本身成熟的氣質也特別相符。

    現在是下午,酒吧的人不多,吳盡歡隨便點了杯啤酒和乾果,坐在靠窗的位置,喝口酒,吃幾顆乾果,悠然自在。

    等天色漸暗,到了傍晚的時候,酒吧的人慢慢多了起來,男男女女,燈紅酒綠。

    吳盡歡邊吃着乾果,邊打量着四周的青年男女們。過了一會,他的目光落在坐於吧枱前的一名年輕女郎身上。

    他站起身形,不緊不慢地走了過去,在年輕女郎身邊的空位坐了下來,轉頭笑問道:「一個人嗎?」

    年輕女郎很冷淡,已經冷着一張臉,拒絕走了好幾個過來搭訕的人,聽聞又有人搭訕,她微微皺着眉頭,轉過頭來,剛要說話,但話到嘴邊卻沒吐出來。

    她首先看到的是一對漂亮的眼睛,眼形像花瓣,眸子又大又黑又亮,水汪汪的,其中似乎包含了數之不盡的情愫。她呆住一會,才開始看向吳盡歡整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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