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那邊,做易貨生意的大多都是朝鮮邊境軍,那些軍人,今天駐紮在邊境,不上哪天就調走了,在他們調走之前,有些朝鮮軍便想着大撈一筆。前不久,y市那邊還出過事,一個和朝鮮軍做易貨的老闆,被人打了兩槍,好在飄到下游的時候,被漁民救上來了,算是撿回一條命。但貨款都被人搶光了,貨也沒拿到,想找打傷他的朝鮮軍,也根本找不到人。」
「我操!格格,你的這個易貨生意,等於是拿命去拼啊!」
高航聳聳肩,道:「大多數的朝鮮軍還是講信譽的,也挺可靠,但遇到個別起了賊心的,也只能怪自己倒霉了。不然的話,你以為那些老闆腦子進水了,肯出一兩萬、三五萬的找人代他們去易貨?」
孫凱琢磨了一會,搖頭道:「我怎麼覺得和朝鮮人打交道,比在道上混還危險啊?」
在道上混,最起碼雙方還是公平的,你拿板磚,我也拿板磚,你用片刀,我也用片刀,可朝鮮軍不一樣,人家手裏有槍啊,真起了歹念,連反抗的餘地都沒有。
高航沒有理孫凱,看向吳盡歡,問道:「歡哥,你看這事?」
一直靜靜聆聽的吳盡歡,終於開口道:「我看這個易貨生意倒是可以去試試。」
每次交易,都能有幾萬的收入,雖然算不上大錢,但比普通人的收入要高得多。
當然了,高收入伴隨而來的也是高風險。朝鮮人未必個個都窮凶極惡,但難免會出現幾個害群之馬,只不過真遇到這樣的人,吳盡歡也不怕,哪怕對方的手裏有槍。
聽吳盡歡同意做易貨生意,孫凱瞪大眼睛,問道:「歡哥打算什麼時候去?」
「越快越好。」
「歡哥要休學嗎?」
吳盡歡搖搖頭,道:「不用休學,高三了,學校里管得反而鬆了。」
這是事實,至少在十一中,這是事實。
並不是每一個高三的學生都準備去考大學,有些自知考不上大學或者沒打算去考大學的學生,這時候已開始為以後各謀出路了,或是準備讀成人、自考,或者準備上技校,還有準備去當兵的。
這些學生在學校里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常常好幾天不到校。他們不來,老師也不聞不問,反而希望他們不要來,省得影響那些專心準備高考的好學生。
孫凱擔心道:「歡哥長時間不去學校,老師找麻煩怎麼辦?」
吳盡歡樂了,他覺得自己在老師眼裏,就屬於那種無關緊要,可有可無的學生,如果他不參加高考,老師還樂得他不影響升學率呢!
高航一笑,道:「如果歡哥的班主任真找麻煩,我有辦法治她。」
吳盡歡揚起眉毛,表示好奇。
高航解釋道:「歡哥還不知道吧,胡靜茹和十一中的校長有一腿。」
胡靜茹正是三年四班班主任的名字。吳盡歡還真不知道這件事,在他眼中,胡靜茹是個風韻猶存的少婦,人品談不上有多好,但也沒多壞。
孫凱也同樣不知道這件事,他詫異地看着高航,問道:「格格,你怎麼知道?」
「我看到了。」
「看到他倆上床了?」
高航白了他一眼,道:「看到他倆一起去的便捷酒店。」
「我操,十一中還有這種事呢,大新聞啊!」孫凱嘿嘿地笑起來。
吳盡歡對這些不太關心,胡靜茹和誰有一腿,或者跟多少人有一腿,那都與他無關。他看向高航,問道:「易貨的事,你是怎麼知道這麼清楚的?」
高航正色道:「我有親戚住在y市,以前他也和朝鮮人做過易貨生意,後來出了幾次朝鮮軍開槍傷人的事,他就不再做易貨了。這些事,我都是聽他的。」
吳盡歡頭,道:「格格,這幾天,你和你的親戚聯繫一下,看看y市那邊找人易貨的商人多不多,如果需求的人很多,我打算近期就過去。」
「好,歡哥,這事你就交給我辦吧!到時,我跟你一起去,對y市,我多少也熟悉一些。」
孫凱聞言急了,大聲嚷嚷道:「你倆可不能扔下我,我也跟你們一起去!」
「你不是怕嗎?」
「我什麼時候怕了?」
「你的,和朝鮮人做生意,比在道上混還危險。」
孫凱老臉一紅,道:「讓我自己做,我肯定做不了,但是有歡哥在,我就什麼都不怕了。」
高航淡笑未語,吳盡歡心裏則是不出來是個什麼滋味。被人如此信任,即有滿足感和成就感,但同時又感覺有一份沉重的責任壓在自己的肩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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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盡歡回家時,喻歡還沒睡。
「歡歡,今天怎麼回來得這麼晚?」
「在外面玩了一會。」
「歡歡明天放假吧。」
吳盡歡看眼喻歡,道:「周六學校是放假,有事嗎?」
「你大爺找全家人吃飯,在五福飯店。」
五福飯店,可算是整個f市最大最豪華的老牌飯店了,飯菜的好吃是出了名的,但價錢的昂貴也同樣是出了名的。
吳盡歡對吳光這位大爺已經沒什麼印象了,只記得他在市辦公廳工作,具體什麼職務,他不太清楚。
他不解地問道:「好端端的,怎麼突然請全家人吃飯了?」
喻歡笑道:「你大爺從助理調研員(副調研員)轉正了,論級別,已經是正處級了。」
吳盡歡只是哦了一聲,然後便沒別的話了。
他這位大爺,平日裏和他們家沒什麼聯繫,他是升是降,對他而言也沒什麼影響。
「歡歡,這是媽給你買的新衣服,你快試試。」喻歡把一隻紙袋遞給吳盡歡。
他接過來一瞧,是一套耐克的運動裝。他頗感意外的問道:「怎麼突然想起給我買新衣服了?」
喻歡無奈地道:「以前的衣服,你現在穿起來都太不合身了。」
以前的吳盡歡是將近兩百斤的大胖子,而現在的他,已經瘦到一百四十斤以內了,再穿以前的衣服,顯得肥大,邋裏邋遢的很不利整。
重生之後的吳盡歡並不太講究穿着,他也沒那個條件去講究穿着。
他看眼喻歡,心裏嘀咕:與其花這麼多錢給我買耐克,你還不如買些化妝品,把自己好好保養一下呢!
心裏這麼想,但嘴上可沒有這麼。
他已經決定去y市做易貨生意,只要他賺了錢,就可以讓喻歡把工作都辭掉,以後不再是她養他,而變成他來養她。
「歡歡,快去換上試試,看看大怎麼樣。」
吳盡歡拿起衣服,回到自己的房間,時間不長,他從房間裏走出來。
喻歡抬頭一瞧,不由得有些愣神。
其實吳盡歡時候長得很可愛,只不過卻越長越殘,體重呈直線上升,就算再清秀的人,長到兩百斤,身高卻只有一米六十多,也好看不到哪去。
瘦下來的他,反而顯現出兒時的清秀模樣,秀氣的五官和喻歡生得極像,尤其是那對桃花眼,明明又黑又亮,但偏偏好像蒙上一層水霧,給人一種強烈的迷離感,哪怕他是正眼看人,也像在含情脈脈的勾引、誘惑。
見喻歡目不轉睛地看着自己,吳盡歡下意識地低頭瞅瞅,衣服還真挺合身的,款式幼稚了些,倒也符合他現在的年齡。他笑問道:「看傻眼了?」
喻歡回過神,走到他近前,幫他把褶皺的地方整理一下,而後欣慰地道:「歡歡越長越帥了!」
吳盡歡差被自己的口水嗆到,估計在每個媽媽的眼睛裏,自己的兒子都是最帥氣的吧!
他轉頭看了看鏡子,現在的他,還談不上俊秀,起碼要再瘦上二十斤,或者再長高十厘米。
不過他這對眼睛的確勾人,似醉非醉,似醒非醒,朦朦朧朧,仿佛有雲霧散佈在其中,讓人忍不住想去探尋究竟。
要問吳盡歡自己喜不喜歡這對桃花眼。如果生在別人臉上,他肯定喜歡不起來,不過生在他自己的臉上,他也沒辦法,只能接受。
翌日。
喻歡帶着吳盡歡去到五福飯店。
五福飯店成立已久,在f市,屬最早一批的豪華飯店。
看門面,稍顯陳舊,進入其中,裝飾得倒是金碧輝煌。
這次吳光請客吃飯,也是下了血本,在五福飯店訂下一間包房,裏面擺放了兩張圓桌,一大一。
喻歡和吳盡歡進來時,人都已經到齊了。
向大的那張圓桌看,吳老太太居中而坐,左手邊一位中年人,西裝革履,頭髮一絲不苟向後梳理,正是吳家老大,吳光。
坐在吳光旁邊的是他的老婆,沈春梅,也就是吳盡歡的大娘,一位四十多歲,保養極佳的女人。
老太太右手邊的是吳家老三吳耀,三十多歲,不到四十,穿着襯衫,敞着懷,裏面白色的背心,隱約還露出青色的紋身,渾身上下透出一股子痞氣。
吳盡歡的三嬸倒是很漂亮,看起來只有三十出頭的樣子,很會打扮,穿着時髦,臉上濃妝艷抹,光彩照人。
坐在老太太對面的,分別是吳家大姐和大姐夫,吳家妹和她的對象。
要吳家的這些孩子裏,屬吳家妹吳芳最漂亮,當下流行的一字眉,下面一對漂亮的大眼睛,鼻樑挺翹,菱唇殷紅,皮膚白皙,美艷奪目。
對於她的對象,吳盡歡多看了兩眼,一位與吳芳年齡相仿的青年,相貌談不上英俊,但絕對不難看,明明不算出奇的樣貌,但坐在眾人當中,卻偏偏有種鶴立雞群之感。
他的穿着看似隨意,只一身休閒版的西裝,實則卻很考究,吳盡歡閱人無數,他當然能辨認得出來,青年身上的衣服都是出自於私人訂製,這比那些所謂的世界名牌要昂貴得多。
看來自己的這位姑,稱得上目光獨到,找的對象很不簡單。
向圓桌那邊看,坐在四周的都是幾家的孩子。
吳光的孩子名叫吳茜,在輩的孩子當中她的年齡是最大的,已經大學畢業,工作好幾年了。
吳耀家兩個孩子,老大吳飛十五歲,老二吳鵬只有十歲。大姐家也是兩個孩子,劉文軒和劉翠玲,雙胞胎的兩兄妹和吳盡歡一樣,都讀高三,但與吳盡歡不同的是,劉文軒和劉翠玲的學習成績很好,都就讀於f市最好的第一中學,而且學習成績在學校中也是名列前茅。
在吳家,這對兄妹幾乎成了吳盡歡痛苦的根源,同是高中的學生,人們難免要拿他和劉家兄妹比較,高低優劣,顯而易見,他也沒少遭吳家人的白眼。
看到喻歡和吳盡歡來了,原本氣氛熱鬧的包廂,一下子安靜下來。
吳老太太面沉似水,指着喻歡的鼻子質問道:「誰把這個掃把星找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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