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政律師事務所,三樓辦公室。
「黃律師你好,我是市局刑警隊重案五組組長范明月,這是我的證件,這位是我們的顧問余洋,余先生。」
陳成的遺囑在這位叫做黃愛民的律師手中,之前范明月已經和他通過了電話,不過他進入接待室的時候,依舊比較吃驚,畢竟范明月和余洋兩個人現在的穿着打扮,怎麼看都不像是警察。
黃愛民看了一眼范明月的證件,咳嗽了一聲:「那個范警官,我能夠先打個電話確認一下嗎?」
范明月點了點頭:「沒有問題。」
今天上午和余洋分開之後,就去相親,忙完之後,吃完午飯就接到了同事電話,所以沒來得及換衣服就跑了過來,也意識到了自己今天的穿着打扮確實存在着一點問題。
大約過了五分鐘之後,黃律師再一次的回到了接待室之中:「范警官,你好,不好意思,剛才有些不好意思,但是作為律師,小心一點比較好。」
范明月點了點頭:「沒有問題,是我今天穿着有些問題,那麼我們現在可以開始了嗎?」
「可以,可以,您請問。」
「黃律師,我想詢問的是關於陳成先生的遺囑是在您這裏嗎?」
「陳成?我這裏確實有一份陳成先生的遺囑,不過不知道是不是你們說的那位,請問范警官有照片嗎?」
范明月從自己隨身的小包之中拿出一份資料遞了過去,在一旁的余洋看見之後不由得對范明月刮目相看,沒想到她包里裝的不是化妝品,而是這些東西。
黃愛民接過資料仔細的看了看,點了點頭:「范警官,這位陳成先生確實有一份遺囑在我這裏。」
范明月和余洋互相看了一眼,點了點頭:「請問我們可以查看一下遺囑嗎?」
「這個?好像不符合規矩。」
這個時候余洋開口:「黃律師,你可能還不知道,陳成先生已經出現了意外,前天下午的時候,被撞身亡!」
黃愛民愣了一下:「出意外了?那這樣的話,你們等一下,我去拿一下遺囑。」
說完就離開了接待室,范明月和余洋兩個人互相看了一眼,眼神之中都有疑惑,顯然他們沒想到黃愛民居然不知道陳成遇害。
「看樣子,我們的對手比我們要沉得住氣啊!」余洋想了想,如果這份遺囑就是案件的關鍵的話,那麼幕後黑手應該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律師,不過現在看起來,卻沒有,那麼只有兩種可能,第一,陳成真的死於意外,第二就是對手十分狡猾。
大約過了有十分鐘,黃愛民再一次的走進了辦公室之中,手裏拿着一份密封文件袋。
「這是陳成先生的遺囑,經過公證處公證的。」
余洋點了點頭接過遺囑,拆了開來,裏面有一張公證書,還有一張陳成親筆寫的遺囑和一個錄音筆。
「陳成先生擔心自己的遺囑別人不相信,所以呢就採用了雙遺囑,一份書面遺囑,一份錄音遺囑,都是在公證處做的,當時我也在場。」
余洋點了點頭,快速的瀏覽了起來:
立遺囑人:陳成,男,一九年七八,六月十二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721197806122014。
我,陳成,父親去世,母親健在,有一兒子。長子陳亮亮。
我在東海市市 xp 區海寧大道中茵名都有住房,該房屋混合結構,建築面積 148 平方米,產權證編號:xx 字第 xx 號,自己獨有,另在海昌路 118 號門面房一座,自己獨有
我有平安保險公司人生意外險五份,保險總額度六百五十萬人民幣。
為了防止我意外離世以後家庭出現糾紛,立遺囑如下:
在我去世後,將上述房屋屬於我個人房產均有我兒子陳亮亮繼承,五份保險中其中四份有受益人則按照受益人繼承,其中人生意外傷害險,保險金額三百萬則由陳娟女士繼承!
本人在此明確,訂立本遺囑期間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訂立該遺囑未受到任何脅迫、欺詐,上述遺囑為本人自願作出,是本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示。本人其他親屬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不得以任何理由對繼承人繼承本人全部遺產及權益進行干涉。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遺願,和平處理遺產繼承事宜。此遺囑一式二份,我留一份。
另本遺囑在本人離世後,一個月公佈。
立遺囑地點:東海市 xp 區公證處
立遺囑人:陳成
2016 年 1 月 17 日
「三百萬保險的繼承人是陳娟!」余洋看完這個遺囑之後驚訝的說不出話來,顯然沒有想到陳娟的名字居然會出現在這個地方。
「什麼?」范明月也被嚇了一跳,接過余洋遞過來的遺囑一目十行的瀏覽了起來,顯然也沒有料到陳娟的名字居然出現在這裏。
「黃律師,當時立遺囑的時候你也在場嗎?」
黃愛民點了點頭:「我和陳成先生有過幾次合作,之前陳成離婚的案子就是由我辦理的,所以陳成先生當時找到了我。」
「能給我們說說立遺囑的經過嗎?」范明月和余洋兩個人強壓住心中的震驚,慢慢的詢問。
「可以,我記得是一月份的時候,具體日期我記不住了,畢竟都幾個月過去了,陳先生打電話給我,說要立一份遺囑。」
「當時我挺吃驚的,畢竟陳先生也才三十多歲,還不到四十歲,身體十分的健康,這個時候立遺囑有些不正常,所以我就好奇的問了兩句,結果陳先生告訴我,他怕出現啥意外,所以提前立一份遺囑,這樣以後萬一有點什麼事情,家裏也不會因為他的財產鬧起來。」
「當時我也就相信了,因為陳先生之前離婚的時候,就因為財產分割問題,和他的前妻馮女士鬧得不可開交,最後對付公堂才解決,我也就沒有往心裏面去,於是就跟陳先生約了日期,一起去了公證處,當時是我介意去公證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