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赫首先想到的是一本名為前夜的末世。
在前世里,李赫看過的網文很多,不管什麼題材他都有所涉獵,看得最多的是歷史和都市類的,最喜歡的卻是末世題材的。前世里,他經常在被生活壓得喘不氣來的時候,他也常常會想,如果有一天世界末日真的來了,也就一了百了,再也不用煩惱。
有一陣子他在自己的家裏儲藏了很多食物,有一下沒一下的鍛煉自己的身體,也是想着萬一哪天突然遭遇了喪屍,也許自己就是那種極少數的能活下來的人。他喜歡看末世,喜歡看那種絕境中人性的卑劣或閃光,但很可惜他發現很多末世寫着寫着,就成了升級打怪文,甚至變成了披着末世外衣的奇幻。
在李赫看來,前夜雖然很眾,但至少是一本認認真真寫末日的,可惜那個作者寫到後面的時候,明顯的寫不下去了,而且這本書里的女主太逆天,讓他覺得很不真實。
如果是他來寫的話……
李赫決定試試,畢竟在98年,末日類在國內就是一片空白。
想做就做吧,經歷過前世那種總是猶猶豫豫,患得患失最後裹足不前一無是處的人生,李赫真的下定決心這輩子不管最後會怎麼樣,也絕不能那麼窩窩囊囊的過下去了。他拿出自己的筆記本和鋼筆來,開始憑着自己的記憶整理他記憶中的這本的線索。他先寫了主角兩個字,然後在後面寫上了:李赫。
既然決定抄襲,索性就連主角也變成自己吧,想像着真的有一天,整個世界都已經被喪屍淹沒,想像着自己就是里的主角,在末日的廢墟中孤獨的尋找着活下去的意義,他的眼中就流露除了一種森冷的味道。
現在的問題是,他家裏沒有電腦,網吧的電腦真正能上網的也不多,而且就算他寫了也不知道往哪兒投,就算投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收錢,更不知道這時候的網文有沒有版權保護……但是,管他呢。
李赫發現自己重生以後想要做的事情似乎很多,但能做的事情似乎很少,所以想到寫這個子但發現又是一個不能馬上實施的雞肋技能之後,他倒沒有像之前幾次那樣鬱悶,反而是興致高昂的在筆記本上寫開了。
他把自己決定抄襲的這本改名叫末日足跡。
他看到自己之前做的作業,記的筆記,發現自己的字跡爛得一塌糊塗,簡直是慘不忍睹令他自己都無法直視。但還好前世他上班時似乎頗為無聊,不但讀了很多網文,也花了些時間來練字,經年積累下來,臨摹的歐體楷書竟也有幾分像模像樣。這時候他一筆一划的寫了幾行字,非常欣喜的發現自己前世的技藝竟然也跟過來了。大概這種細節,那個塗抹他腦中記憶的傢伙根本就不屑於塗改吧。
在前世里,李赫是看了很多網絡的,但他並沒有去研究過網絡的源頭和發展。他知道98年有一本叫做第一次的親密接觸的網絡出版,也知道這本書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網絡,更準確的是一本描寫網戀的,他不知道真正的收費閱讀的網絡究竟是從哪一年開始的,但反正不是98年。
他決定先寫再,可以把這看作是一個技能訓練,原因是他雖然看過很多網絡,但他不可能把那些原文背下來,他需要打磨自己的文字能力,他腦子裏那些讀過的就像段譽吸納的不同人的內力,但他現在需要把這些內力變成自己能夠控制的東西,他現在沒有六脈神劍這樣的絕世武功,所以他決定先從砍柴挑水練起。等他把文字理順了,駕輕就熟了,接下來不管是寫還是為李純寫歌,看起來就都名正言順了。
哎,想想也有累,雖然是重生了,可一切還是得靠自己努力啊。
李赫想了很久,覺得自己最好還是先睡覺。如果自己只是在做夢,不管是19年後夢到現在,還是現在夢到19年後,如果只是在做夢,那還是不要那麼辛苦了。
合上歷史書,一百~萬\小!說桌上的鬧鐘,已經晚上十一了,連續的用腦讓他覺得十分疲倦,即使他聽到了開門聲,似乎是自己的老爸回來了,李赫糾結了幾下,到底沒有起身去見自己現在的老爸,他有不知道要怎麼面對,乾脆先上床睡覺再。不知道睡着以後還會不會做夢,不知道這夢中之夢又會是什麼,別這會還在自己家裏,一睜眼就跟他里寫的那樣,一不心,就到了世界末日,千萬不要,那樣他的腦容量會爆的……
但是還好,這一夜無夢。
清早,李赫被鬧鐘叫醒,他還得背着書包去上學,他現在……還是一個中學生。
中學生李赫盡力的克制着身體裏那個5歲的靈魂,遵循一個16歲的中學生該有的作息,用最快的時間穿衣洗漱,把球衣球鞋塞進書包里,吃了年輕的後媽為他準備好的早餐,沒有看到老爸,似乎還在睡,再不走就要遲到了,也顧不得那麼多,急匆匆的就出門去了。出門去正好趕上公交車,又看到了那個嘴裏叼着煙的售票員大媽,突然覺得這個大媽有像阿甘正傳裏面那個開校車的,竟也不再那麼恐懼,送上了一個很無害的笑容,結果大媽很欣賞他,還跟他了很多話。
這一切的一切,都讓他心裏那種不知是夢是幻的感覺漸漸淡去,他也越來越接受重生這個事實,當他下了公交車,踩着一路跑進教室的時候,這個青春洋溢的身體又讓他感到了一種莫名的感動。
特麼的,不管怎麼重生就很賺了,他最後一次對自己,再也不要糾結,就好好的享受這重來一次的人生吧!
這個世界上總有許多事情是無法把握的,但心態很重要,非常,非常的重要。
擺正了心態之後,李赫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重新開始審視身邊的一切。他坐在高二7班的教室里,座位是倒數第二排,因為他的個頭在班上算高的了。他的同桌是一個從縣裏轉學來插班生,表情和眼神都有些木然,不管上課下課都喜歡睡覺。而他比較熟的康行健、趙勇、李經緯、付疏野等人散佈在教室的各個角落,下課的時候,他們會鬼鬼祟祟的約着到廁所里去抽煙。李赫前世里是個不折不扣的煙民,每天半包煙是平均水平,遇到加班或者心煩的時候,一天一包甚至兩包都是常有的事情,但這個時候,李赫卻沒有去抽煙的衝動,倒不是怕抽煙得肺癌什麼的,他都是死過一次的人了,以他現在的心態,根本就不在意這些東西。他只是還充滿了好奇,那是一個5歲的大叔坐到高中的教室里上課的好奇。
早讀是英語早讀,李赫前世里喜歡看美劇,然後他發現自己讀英語的時候,竟有幾分美國黑人的口音……他不由得也是醉了。早讀之後接着就是英語課,他不是很能集中注意力,作為一個5歲的大叔,在教室里認認真真的聽45分鐘的課這對他實在有困難,不過好歹是堅持下來了。
英語老師是一個無趣的中年男人,李赫覺得比他還要無趣,因為他們這個班就是個理科的普通班,所以學校也沒有給他們配備最好的老師,而這一個班在高三還要再打散來重新分配一次。然後李赫發現班裏竟然有人因為下學期重新分班而默默的在寫留言冊,他就再一次醉了,尼瑪這就是高三分班而已,這些朋友還搞得像生死離別一樣了……
不過認真想想,高三分班之後,成績好的進入重班,考上大學的幾率就很大,分到普通班考上大學的幾率要降低若干個百分,如果不心分到差班,那就基本上跟大學無緣了。前世里李赫也不覺得讀了大學就一定有什麼鳥用,但現在回過頭來看,不要考大學,就是高三的這一次分班,許多人的命運就已經註定了。
英語課之後本來是語文課,可是他們的班主任吳老師有事沒有來,就臨時改成了物理課,接下來三節課就都成了物理課。李赫原本物理也學得很好,還是那句話,他原本也不笨,好歹也是考到省城的大學的,不過他現在反正已經決定轉文科了,物理課也懶得再認真去聽,索性拿出昨天寫末日足跡的那個筆記本來,繼續整理他的人物框架。
不知不覺的,一個上午就在他的筆尖流淌而過,李赫的筆記本上已經寫了好幾頁,不得不,沒有電腦,用手寫還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啊。難怪在電腦寫作普及以前,一個長篇能寫到100萬字就算得上巨著了,而在網文里,100萬字簡直就是個短篇……
李赫的家比較遠,所以中午他一般都不回家,就在學校的後巷尋找食物來填肚子。當他意猶未盡的收起筆記本準備去找地方吃東西的時候,康行健摸到了他面前來,先是瞥了一眼他剛合上的筆記本,似乎很好奇他這幾節課都在寫什麼,繼而一臉你贏了的表情,:「昨天晚上其實是今天凌晨,不過人們習慣把天亮以前都稱為昨天晚上沙特0比1輸了,你得還真准,願賭服輸,走,我請你吃羊肉粉,全家福。」
李赫呵呵一笑,他本來想自己一個人靜靜的花時間來消化自己重生這個事情的,不過看着康行健非常有誠意的樣子,他也沒有推辭。他知道康行健這麼有誠意不只是因為打賭輸了,還有昨天他幾句話就把高三的那個班尼路得一屁股坐在地上,這個人情康行健還是要還的。
然後李赫也很八卦的問:「郁芷涵後來和高三那個男的怎麼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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