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始終陰霾悶熱,到了夜間,反倒起了涼風,夜風颯颯總算吹去了幾分暑熱。由於來了大批考生,廣州的夜並不沉悶。即將走上考場的學子並不清楚太平景象下的波濤涌動,最多就是聽說碼頭打了架,或是哪裏鬧了賊,但不會有什麼危機意識,更不會認為這些東西和自己有關。
廣州作為廣東最為繁華的城市之一,又是個重要商埠,吃喝玩樂的地方一樣不缺,這是大多數縣城乃至府城都無可比擬的優勢。初入花花世界的學子,多半抵不過絲竹引誘,毅然投入溫柔鄉內,紅袖添香不讀書。
清樓里樣子不太差的伎女,現在都是搶手貨,歌舞飲宴通宵達旦。肥佬王住的地方,距離花街並不算太遠,歌聲與絲弦聲順着風,向院落里飄來。范進敲響了門,應門的依舊是肥佬王,不過態度上已經比白天沉穩了許多。
等走進院裏,見林氏負手站在院中,樣子頗為瀟灑,但是模樣似乎與白天有一些區別。天色太黑,也看不十分清楚,總覺得有什麼不一樣。范進朝她一笑,將手上的東西一晃。
「買了些豬頭肉外加一小壇燒酒,給你當點心。等到三更天,我帶你去錦衣衙門,先讓你和林鳳見一面,算是我們給出的誠意。我說過,我這個人很講究的,既然答應了做生意,我的誠意會先拿出來。」
肥佬王沒讓林氏上手,自己擺上杯著,又點了蠟燭,但是對女人的態度已經很冰冷,只朝范進道:「二妹三妹她們知道你有公事要忙,沒留下,回你那小院去睡了,孩子也跟她們在一起。妹夫,我回房裏去,你們說話,有事記得喊我。」
女子的興致並未因肥佬王對她的冰冷而有所消退,提起酒壺各滿了杯酒,雙手捧起酒杯對范進道:「范公子,這杯我敬你!不管事情成與不成,你能讓我見大哥一面,我就要先說聲謝字。」
借着燈火范進才發覺女子跟白天的區別在哪,她的膚色變了。原本白皙的皮膚,現在變得蠟黃。這種黃很是病態,看上去仿佛是嚴重的肝部疾病患者,按這個時代的說法,稱之為黃病。
不管多美的女人,變成這樣的膚色都會大為減分,更何況黃病的傳染性擺在那,男人看到她只會遠遠躲開,自然不會再有什麼非分之想。如果不是白天見過,即便范進怕是也不敢和她同桌吃飯。
女子朝范進一笑,原地轉了個圈,「怎麼樣?你讓我易容,我就易容成這樣了,除非是遇到瘋子,否則沒人想脫這樣女人的衣服吧?」
「只要你自己不脫,就很安全。姑娘倒是好手段,短時間內,就能偽裝成這個樣子,當真是高手。」
「范公子過獎,我的手段比起公子來可是差的遠了,下毒的把戲都被你戳穿掉,你才是高手。不過你這人沒意思,我又沒有把他們怎麼樣,只是騙他們混套房子住,你這樣一說,我的上房就沒有了只好住廂房,如果再住下去,他們說不定要報官捉我。咱們打個商量,你那院子能不能借我住幾天?」
「房子的事,我們回頭再商量。我娘子來過了?」
女子點點頭,「她是來向我炫耀的,說你們兩個走到一起有多艱難,又說有多恩愛,言下之意自然是讓我放聰明點,要是招子不亮勾引她相公的話,就把我大卸八塊。她身手很厲害,我現在這樣子多半打不過她。」
「姑娘誤會了,我讓她來,是給姑娘處理傷口的。」
「傷口也處理了,很疼!」女子說着話,已經把喝了兩杯酒,伸手抓着豬頭肉就往嘴裏送,邊吃邊道。「我知道她是故意整我的,算是給我個下馬威,告訴我如果搶她男人,就會死的很慘。你的女人很美,本事也很棒,傷口弄的很舒服,比我們島上的郎中還要好。而且她講了很多東西……很有用,對我們來說,這些東西可以救命。做我們這行受傷是很尋常的事,很多人受了傷,本來不嚴重,但後來傷口莫名其妙就爛了,要麼砍下來變殘廢,要麼只能死。今天學了這些,如果我有命回去,就能把它們告訴自己的手下,這樣就可以少很多殘廢也可以少死很多人。為了這麼多人命,被她弄的很疼也不算什麼,再說像那麼好的女人,她怎麼對我我都不會生氣。最後她又告訴我,這些東西是你教她的。書生,我之前小看了你,要向你賠罪,這杯酒我敬你。」
「林姑娘客氣,無非是懂一點不成氣候的學問,不當如此。姑娘這麼豪爽自是好事,可你不怕我在酒里下蒙汗藥?官府中人無所不用其極,我雖然是白丁,但是也在巡撫衙門做事,按你們的話說也算鷹犬,咱們兩下又有過節,這酒你敢喝?」
女子毫不猶豫地將酒一飲而盡,「我說過,我從小就是在藥堆里泡大的,什麼樣的蒙汗藥也瞞不過我的鼻子。再說范公子若想對付我也不用這麼麻煩,把我帶到錦衣衙門裏一聲令下,就算我有三頭六臂,也是刀下之鬼,何必浪費些蒙汗藥呢?我們有過節或許可以算做仇人,但是我們向來敬仰有本領的人,即便是對頭,只要有本事,我們還是會佩服。所以我敬你,是敬你的才學,如果你騙我,我也會殺掉你,這是兩回事。」
「很好,姑娘快人快語,這性格我喜歡,這杯酒喝着舒坦。」
兩人各自舉杯一飲而盡,林氏又丟了幾片肉進嘴裏,吃相很不雅觀。范進遇到過的女子裏,即便是胡大姐或是梁盼弟這樣生計艱難的,見到食物時,也會刻意維持個體面,儘量讓自己斯文一些。
只有林氏吃起東西如同搶飯,抓起肉就朝嘴裏丟,吃相與那些碼頭上的苦力沒什麼區別。一邊吃一邊咋着嘴:「省城裏的東西就是好,這肉滷的真香。在海上,可吃不到這麼好吃的東西。」
范進剛剛在凌雲翼那裏吃過飯,所以沒怎麼動筷子,只看着林氏一個人,把買來的三斤豬頭肉消滅過半。等到肚子裏有了些食,林氏才放慢了進食速度,范進這才道:「你很餓?」
「當然了,把戲被人戳穿了,就沒人管我飯吃,當然會餓了。兩個女人帶着孩子去了你那,那頭肥豬看我的眼神像看殺父仇人,守着他什麼也吃不下。看到這豬頭肉就像看到他被燉熟了一樣,吃起來格外解氣。再說我已經習慣這樣了,在島上不管男女老少都這麼吃,像你這樣斯斯文文的,早餓死了。」
「我聽人說做沒本錢生意的都是大碗酒大塊肉的風光,沒想到你們過的也挺慘。」
「說書人說的怎麼能當真呢?有飯吃誰瘋了去當強盜?我們有幾萬人,就是幾萬張嘴,每天最頭疼的事情就是怎麼給這些嘴找到食物。糧食從來都是不夠吃,只能數着米粒下鍋,手快有手慢無,不搶就要餓肚子。再說官兵、夷人都要和我們打仗,有糧食也要存起來,預備着打起來買不到米的時候,即便是大哥也經常挨餓的,所以見到食物就要吃進肚裏,哪怕撐的難過也好過餓死。」
她又看看剩下的豬頭肉,再看看范進,「你……不吃了吧?如果不吃的話我想把它帶上,給我大哥吃。」
「姑娘隨意就好。」
女子歡天喜地的把肉打了包,又到廂房裏更換了衣服,等出來時,已經換了身斕衫,做了個書生打扮。時下廣州這樣打扮的人極多,穿這身衣服確實不會惹眼。只是她走路腳步生風的樣子,怎麼看也不夠斯文,好在驚鴻一瞥間不用擔心露餡。
城裏一群大戶都惦記着林氏的頭,他們門下的護衛鏢師,亦是支不可輕視的力量。即使在錦衣衛那裏達成默契,下面的人搞什麼手腳,還是可能出問題,必要的易容,也是安全的一部分。
范進看看天色道:「不急吧?時間還有富裕。」
「路上走走,說說話,留在這裏,我怕那頭肥豬會在背後咒我不得好死。」站在院子裏,女子又朝上房裏喊道:「我留在廂房的東西,算是付你的房錢。那幾顆人頭你交上去,可以換個不錯前程,裏面斷魂槍華龍飛的腦袋,可是值二百兩銀子,便宜你了。一共也只睡了你老婆幾個晚上,這麼多銀子夠本了……」
房間裏寂靜無聲,直到兩人出了門,上房裏才傳出摔碎茶壺的聲音和男子的咒罵。
這個時間,街上的行人實際已經不多,大多數書生都已經找到了相好,在聽曲子或是喝花酒。偶爾有一些,大多是兩兩為伴的書生,或雙手緊握,或雙臂交纏,邊走邊親切交談,甚至還有人將頭搭在另一人肩上,與情侶一般無二。
「這就是契兄弟了……」林氏顯得很有經驗一般為范進介紹道:「雖然都是男人,可是論親密呢,卻不輸夫妻。聽說連京城裏也很流行這個,叫什麼翰林風的。」她一邊說,一邊學着那些人的樣子挎起了范進的胳膊,將頭枕在范進肩上。
這樣走在一起,肢體接觸是免不了的,范進咳嗽一聲道:「你……」
「我什麼?這麼晚了兩個大男人出來,不這樣才奇怪吧。萬一被仇家看出破綻來砍我,我的武器都被你女人拿走了,可該怎麼應付?大不了我們也做契兄弟好了。」女子笑了笑,「我剛才說的話,是真的。我在王家這幾天,晚上都是梁氏陪我睡。」
「梁氏……陪你睡?」
「是啊,我們這些人是你們說的江洋大盜,闖到百姓家裏,間銀燒殺不是很常見的事麼?當着丈夫的面搞他的老婆,這是我們最喜歡做的事,不奇怪啊。」
「是……不過似乎男人做這事才不奇怪,林姑娘……」
「我雖然是女兒之身,不代表我的心也是女兒之心啊。我說為夫家報仇什麼的,其實都是騙人的話,洪家都死光了跟我有什麼相干?我從來就不喜歡洪大安,也沒想過要跟他做夫妻,我愛的是女人,不是男人。像是你那個娘子我就很喜歡,她如果願意嫁給我,我雙手歡迎。我也知道年紀大了就該成親,我想找女人成親,大哥又不肯答應。非要說女人大了必須嫁人,不能娶女人做老婆,又說難得有個讀書人要我,我嫁給他,就可以上岸做好人,不用再吃江湖這碗飯。搞的我沒辦法,只好答應。我也跟洪大安說過我喜歡女人這種事,問他肯不肯介紹好看的姐妹給我,結果這個衰仔就翻臉不肯迎娶,還罵我不要臉。如果不是這樣,我現在已經是他的女人了。你也是書生,來評評理,我是不是很奇怪?」
她看看范進,後者並沒有如她想像中那樣露出奇怪或是鄙夷的神色,反倒是點點頭,只表示自己知道了是這樣,而沒有任何情緒波動的表示。
「喂,我說了,我喜歡女人啊。」
「那又怎麼樣?我也喜歡女人啊。最多算我們志同道合,我有必要大驚小怪麼?,廣東福建這些地方,契兄弟那麼多,有契姐妹也不奇怪。男人既然可以喜歡男人,女人當然可以喜歡女人,我對這個沒什麼意見的。只是提醒你一句,不許動我娘子的腦筋,否則別怪我對你不客氣。」
在前世見多識廣的范進,於各式各樣的女人見的多了,跟林氏取向一樣的也不是沒見過,並不覺得有什麼奇怪或是值得反對。雖然說反對她對三姐下手,也是開玩笑的成分更大,如果對方真的去找三姐搞姬,結果只能是大打出手,梁三姐的取向很正常,他壓根不擔心。
想到梁二姐白天那憤怒的神情,范進此時才恍然,原來她的怒火正來自於這個女強盜要求她陪睡,向來對梁二姐來說,不管男女,這樣的事都難以接受。如果不是她出自市井,接受能力比較強,現在怕是出人命都不稀罕。
看到他是這種雲淡風輕的態度,林氏反倒是有些迷惘,兩人走了一陣,她才說道:「大哥犯了個錯。他選錯了合作夥伴,如果他是選你做朋友,也許就不用像現在這樣了。洪大安這個人讀書就厲害,其他就沒什麼出色的,大哥問過他一些建國的問題,他說的也很迷糊,聽了半天聽不懂他說什麼。像是你這處理傷口的學問他是不會的,你這種器量他也沒有。如果當初……算了,現在說這個沒有用,反正我把這個秘密也告訴你了,你就該相信我對你沒什麼惡意。我跟姓洪的沒拜堂,也沒什麼感情,你殺他全家自有他跟你算帳與我沒關係。只要我大哥可以出來,我們兩邊就當什麼都沒發生過,以後或許還可以做朋友。」
「能不能做朋友,要看緣分,眼下這關過去,才能談的到以後。林姑娘,你是個聰明人,很多事不需要我多提醒,到了裏面請你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否則只會害人害己。如果因為衝動把你自己陷進去,可別怪我不講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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