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之內,針對D&F公司的報道充斥了歐美的所有新聞媒體。
雖然幾乎所有報道都提到D&F公司與華夏情報機構有染,由此獲得了一些華夏獨有的軍事技術,但是消息來源只有一個,即大部分新聞媒體都是在轉載報道,而且只是建立在猜測之上的指控,沒有一家新聞媒體拿出能讓人信服的證據,甚至沒有多少新聞媒體提到有類似的證據。
輿論之下,D&F公司被推到了風口浪尖。
在從MI5回來之後,瑟琳娜就在集團公司的官方網站上發佈了一份公告,選擇所有針對D&F公司的指責都是空穴來風,D&F公司將在必要的時候,通過司法途徑向誹謗者討回公道。
只是一份普通的聲明,像是在辯解,沒有引起多大的重視。
其實,正是這份聲明,讓更多新聞媒體認為傳聞非假,也就加入到了這場針對D&F公司的輿論大戰中來。
到了第五天,官方終於出面了。
有趣的是,首先站出來的不是英國當局,也不是法國當局,而是美國聯邦政府,準確說是美國國防部。
當天,美國國防部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將根據近期的輿論對D&F公司展開調查,而且在調查期間將暫時禁止D&F公司參與美軍的招標工作,也就是OICW項目,直到調查結束。
雖然這份聲明很簡短,但是內容卻很有深度。
關鍵就是,五角大樓只提出展開調查,並沒有承認新聞媒體做的宣傳,表明美國當局沒掌握多少證據。
要知道,已經過去五天了!
以美國的能力,五天時間能夠做很多事情,至少能夠查證新聞報道的真假性。
如果D&F公司確實像輿論宣傳的那樣,暗中跟華夏情報機構合作,拿到了華夏獨有的軍事技術,哪怕證據不夠充分,美國國防部也會採用更嚴厲的手段,而不只是讓D&F公司暫停參與OICW項目。
當然,要說沒有證據,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最重要的就是,D&F公司拿到OICW項目去進行測試的6毫米埋頭彈,確實採用了一些很獨特的技術。
以美國情報機構的能力,肯定能查到這些技術來自華夏。
只是,這些證據並不能證明D&F公司跟華夏情報機構的關係。
很簡單,如果D&F公司的實力足夠強大,或者得到了某個強力機構的支持,通過商業間諜也能獲得這些技術。
又過了一天,英國當局才發聲。
與美國國防部一樣,英國國防部在公開聲明中,只提到將對D&F公司進行調查,並且暫時禁止D&F公司在英國國內的經營工作,理由是國家安全,畢竟D&F公司是一家規模龐大的軍火企業。
到此,針對D&F公司的輿論風暴才開始減弱。
其實,已經有人想到,針對D&F公司的負面新聞,很有可能是來自其最主要,也是實力最大的競爭對手。
很簡單,D&F公司遭到調查,最大的獲益者就是H&K公司。
理論上,不管是美國國防部,還是英國國防部,針對D&F公司的調查,至少要耗費幾個月的時間。
不管調查結果如何,D&F公司的聲譽都會受損。
哪怕沒有找到對D&F公司不利的證據,處於安全方面的考慮,美國國防部也絕不會採用D&F公司的槍彈。
也就是說,D&F公司註定跟OICW項目無緣。
當然,如果查到對D&F公司不利的證據,肯定會走司法程序,D&F公司也很可能遭到嚴厲制裁。
問題是,進行司法訴訟,至少要幾年之後才會有結果。
等這一切都成為過去的時候,OICW項目恐怕已經完結,H&K公司已經拿到了第三代北約標準槍彈的制定權。
可見,經此一鬧,H&K公司成了最大的贏家。
就在這幾天裏面,H&K公司獲得了三筆融資,從銀行拿到數十億歐元的信貸擔保,用來進行產業擴張。
顯然,歐洲銀行一致看好H&K公司。
也沒什麼好奇怪的,在拿下OIC;K公司在未來幾十年內將收穫上千億美元的市場!
如此巨大的好處,H&K公司有足夠的理由發動一場針對競爭對手的輿論戰爭。
按照外界的判斷,在這個時候,D&F公司要做的,其實是保持沉默,同時加強對政府的公關力度。
很簡單,如果這是競爭對手弄出來的新聞,D&F公司就是清白的。
只有儘快讓事態平息下去,D&F公司才有機會重會賽場。
雖然拿下OICW項目的機會已經無限接近於零,但是總比放棄好得多,畢竟關係到上千億美元的市場。
當然,在新聞媒體眼裏,D&F公司在遭受損失的同時,也打響了名氣。
別的不說,持續數日的高強度報道,等於是為D&F公司做廣告。
在事態平息下去之後,全世界都知道這家公司,也知道這家公司擁有跟H&K抗衡的實力。
如果能夠抓住這個機會,就算輸掉了OIC;F公司也能獲得一席之地。
畢竟,並非所有國家都願意採用北約口徑標準的槍彈,仍然有很多國家採用的是其他口徑的槍彈。
只要產品質量過硬,D&F公司成為另外一家卡拉什尼科夫公司,也不是沒有可能。
其實,D&F公司早就證明了自身的實力。
別忘了,在此之前,D&F公司拿下了沙特的訂單,只是沙特國防部訂購的DF762系列槍械就多達數十萬支。
可以說,這是近幾十年內,最大的一筆槍械買賣。
能被沙特這種一切只求最好的國家看中,足夠證明D&F公司設計生產的槍械有着極為出色的性能。
只不過,事態沒有朝這個方向發展。
就在英國國防部發表聲明之後幾個小時,瑟琳娜在愛丁堡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已經正式在愛丁堡法院向首先進行公開報道的法國巴黎電視台提起名譽侵權訴訟,要求賠償D&F公司因為不實宣傳遭受的損失。
有趣的是,D&F公司提出的賠償金額只是一歐元!
也就是說,這場訴訟完全是為了名譽。
這下,事情鬧大了。
次日,愛丁堡地方法院證實了D&F公司發表的聲明,並且表示已經接受了D&F公司發起的訴訟。
原本已經平息了的輿論界,再次變得熱鬧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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