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過來就是種樹種草,企鵝不給,要放到海州,企鵝不怕冷。
王光遠五分鐘後抵達,他是被李成器選中的,不是流放的。
現在官員想流放到這裏,做夢呢?
這裏是振州,就是李易時候的三亞。
三亞夏天熱,再熱能熱死你?
東北的地方夏天也熱啊,零上三十多度,甚至接近四十度。
大唐的東北夏天零上三十度不算熱,有時候就到四十度。
同樣冬天東北的氣溫零下三十度不算冷,有時候到四十度。
吹口氣,眼睫毛就結霜。。
以前吧!這裏官員不願意來是因為山民多,不聽管教,然後容易生病,比如瘧疾。
如今瘧疾不是問題,山民全入籍了。
而且種了很多大唐需要的植物,此地並非罪官流放之地。
過來的人卻都是以流放名義過來的,當時振州可沒眼下的繁榮。
李成器選人啊,就跟當初李易時候那個最上面的人被弄下去當縣裏的一把手一樣,那是老鄧的門路啊!
當時選好幾個人,其他的人都不願意去,就他答應。
答應的後果是媳婦兒離婚,因為媳婦兒的父親在日已落帝國當大使。
沒辦法,離吧!之後又找一個。
誰知道他最後竟然處在那種地位?後悔這兩個字不要說了。
最應該說的是,如果當初我不跟他分開,他就沒有現在的成就,這才是自我心理安慰。
另一種說法則是,女子對總統說,這個加油工曾經與我約會過,而我嫁給了你。
總統說,你選擇對了,你嫁給他,就是個加油工的妻子,而不是總統夫人。
女子則說,如果當初我嫁給了他, 他就是總統, 而不是你。
總統很開心, 因為他知道,在國與國的夫人外交上,自己這個妻子可以駕馭。
是的, 誰的過往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對當下的我又什麼幫助。
『音樂之聲』這個電影就說明了這一切。
一個接受我的過去, 並且愛我的孩子的女人, 才是我的選擇。
電影中出現了很多讓人難以忘懷的歌曲, 成就經典。
如雪絨花、孤獨的牧羊人、哆唻咪等等。
更多的體現教堂音樂,泛音、和聲、復調在當時用到了極致。
但它的主調是民族之愛, 女人則成為了配角。
只不過這個配角的女性演出了主角的效果,尤其是在跳着宮廷舞,最後應該貼面的一刻, 女主角逃跑了。
對于振州的百姓, 那些還太過遙遠, 他們現在只願根據大唐朝廷的命令行事。
王光遠知道情況, 他匆匆趕來。
地上已經放了種子和樹,企鵝們也下來溜達, 總關着它們絕對不行的。
「李東主,地我們開出來了,之前得到消息, 我們把肥都漚好了。」
王光遠跑到最前面,他的身高比較矮, 本地人,一米五左右。
他跑的時候是蹦着的, 負責守衛李易人的在考慮彈道。
「怎麼弄到的位置?」李易看對方有疑惑,你這說話的水平好像不夠當官啊!
「大前年入的籍, 我家叔父在朝廷上當七品官呢,陛下親自招去詢問,說好。」
王光遠撓撓頭,要證明下一下自己的正統性。
懂行的都知道,七品官你想見陛下?你除非是御史台的。
而御史台不是誰都能當的,你必須具備一定的政治素養才可,說白了就是為了將來其他的朝廷官職做儲備。
李易知道對方說謊了, 以為七品就很高了。
他不揭破,而是說:「大唐更在乎的是你,其他人無足重輕。你帶領當地鄉親過上好日子。
陛下已經知曉,故此才讓我回程的時候問一下, 你是怎麼做到的?
若大唐地方官員皆如你一般,何愁不興?」
「嗚嗚嗚~~」王光遠捂着臉哭:「我沒做好,我愧對聖恩……」
「不錯,我給你打保票,明年,你換個位置」
沉默了一會兒的李易沒找到數據,也就是說這個人在歷史上沒什麼存在的意義。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百姓有信仰。
這個時候給其直接補貼最乾脆,因為對方要活着。
跟李易那個時候唱歌、跳舞、擾民、賣慘、求捐款的族群不同。
殘疾人多了,國家其實一直再給予輔助,包括直接發錢。
有的殘疾人正常生活,開小買店了什麼的,而且還不用交稅。
有的則貪婪啊,一個月兩萬元自我經營免稅額度都不知足。
就要賣藝,一邊領着國家補貼一邊賣藝。
國家補貼的初衷是這樣的人沒有生活能力,然後人家一個月收入一百多萬,還不用交稅。
李易見過,無所謂的。
一群人以殘疾為名義,賣藝要錢,然後越是沒錢的人,越是窮的人越捐。
這樣的人窮,就是因為傻,一輩子過不上好日子。
「窮不可怕,努力就能有生活,怕得是傻,別人一忽悠就上當了。
別人唱個好人一生平安,你就給投錢,掃碼也行,你就是被人家給『拿』住了。
寫進報紙里,然後允許一些人到李家莊子投訴,莊子回處理。」
到這邊,看着一些外來人口賣力地表演,李易皺下眉頭,安排下去。
他最反感的就是在公共場合賣慘要錢的人,那不是有悲田坊嗎?
你不去,說明你身體有缺陷,但智商高。
智商高就憑藉智商高賺錢吧,善於利用一機會為自己謀得等多的利益。
李易認為得修改大唐律例,以後這種直接報官。
殘疾的人我養你,沒有工作的我培訓你,給你找工作。
要說餓得沒飯吃,先吃飯,不差你一雙筷子。
「咱們大唐人不怕狼來了,怕得是狼來了。」李易總結一句。
「李郎,你的意思是應該在報紙上寫故事,引導百姓做事?」
永穆公主聽懂了,想一想,給出主意。
李易搖頭:「不,報紙上要宣傳法,法才是最重要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
很多時候,壞事就壞在執法必嚴、違法必糾上,執法者枉法和違法才是最可怕的。
這是整個大唐公信力的流失,一些人低頭,並不是認可你的公信力,只是沒有辦法武力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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