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勁坐船回到香港之後,跟媚姐提了何弘燊可能要選自己做何家女婿的事。
「不會吧,是不是你想多了啊?」媚姐捂着嘴偷笑道。
韓勁鬱悶的看了她一眼,「幹嘛,我不夠那個資格麼?」
「當然不是了,不過人家好端端的,幹嘛要找你做女婿啊?」媚姐擺擺手笑着問道,「是不是有所誤會啊?」
韓勁搖搖頭,將自己的遭遇講了一遍,當然略去了他和何超穹那尷尬的一幕。
媚姐聽完,也不禁眨了眨眼睛,「聽起來,好像還真是這麼回事兒。那你怎麼想的,是不是心裏美翻了,巴不得呢?」
「切,我才不稀罕呢。」韓勁笑着說道。
「真的麼,你要知道何家家產可有數十億港幣之巨,比我們和勝和可都要有錢呢。」媚姐嘻嘻一笑道,「你要成了賭王的乘龍快婿,將來你就是新一代澳門賭王了。」
「不過幾十億港幣而已,有什麼了不起的。」韓勁不屑的說道,「媚姐,你信不信將來我會比何家更有錢?」
媚姐一愣,隨後想到韓勁兩年前所說的話。當時老爸想以十幾億港幣的資產招韓勁為女婿,他都沒有同意,說自己也會賺錢養她。
當時老爸還笑他不自量力,但是現在韓勁身家已經過億,成為了名符其實的小富豪。害得老爸一個勁兒承認自己當時看走了眼。
現在韓勁敢放言自己將來身家超過何家,或許並不是誇口之詞。媚姐相信他總有一天可以做的到。
「恩,阿勁,我相信你。」媚姐笑着說道。
「我就知道你會一直支持我的。」韓勁也笑着說道。
……
第二天,韓勁翻報紙的時候,驚訝的見到報紙上登載了自己救人的報道。
講述的正是昨天自己去澳門時。跳海救人的那一事件,旁邊還配了一副自己的照片。
不過選的並不是他下海救人時的照片,而是將人救上來後的照片。
濕漉漉的衣服都貼在身上,讓韓勁看上去都有幾分狼狽。
「靠,怎麼選了這麼一張照片,這是為了捧我還是為了黑我啊!」韓勁鬱悶的道。
儘管報紙所選的照片不算漂亮。但是韓勁英勇救人的事經媒體報道之後,還是得到了香港市民的一致讚揚。
能夠在最危難的時候勇於出手,韓勁這種急公好義的精神,讓香港市民都十分感動,意志舉薦他獲得好市民獎。
而韓勁的形象本來就非常之好,這次跳海救人的事傳出去之後,更是為他身上又多鍍了一層金光,讓他更多了幾分神聖的光彩。
報道登出之後,還有不少媒體想為韓勁做個專訪。問問他當時救人的心路歷程。
對這種採訪邀請,韓勁直接比出個中指。
當時情況那麼危急,他一心只想要救人了,哪還顧得上再想別的。
什麼心路歷程,擺明了瞎扯淡嘛。
韓勁一一回絕了這些邀請,只說自己做了應該做的事情,不值當的大肆宣揚。香港比自己更勇敢的市民還多的是,他們才更應該得到報道和表彰。
對於韓勁這種居功而不自傲的謙卑作風。媒體又是一番吹捧,簡直要把他吹捧成無欲無求的孔聖人了。
對於媒體的捧殺。韓勁也感到有些無奈,但是他卻沒有什麼辦法。因為永盛娛樂在香港的話語權太小了,除了能砸錢做公關之外,對這些媒體基本上毫無辦法。
「要不回頭弄家自己的媒體玩玩兒?」韓勁忍不住想道。
……
參加完何家的派對之後,韓勁就只等着地產拍賣會的來臨了。
等將土地拍到手之後,他就可以去日本錄製唱片了。
那張專輯已經中止了一個月的時間。是時候也該去把它完成了。
拍賣會還沒有等來,韓勁卻等來另一個消息。
音樂發行公司的事,有門兒了。
韓勁接到蘇孝良的電話之後,馬上趕到了華星唱片。
沒想到一去,卻見到了織田秀夫、川崎越。外加幾個洋人坐在那裏,讓他不禁一愣。
「韓桑,好久不見,想死我了。」川崎越走過來,和韓勁大力的擁抱道。
「川崎先生,你怎麼會來這裏的?」韓勁驚訝的問道,「織田桑,你也來了,有失遠迎,抱歉抱歉。」
「韓桑,我是夜貓子進宅,無事不來。」川崎越非常坦白的說道。
韓勁笑了笑,「有什麼事,請說。」
「我們來,是想為韓桑的歌曲做音樂發行。」川崎越開門見山的說道。
韓勁一愣,隨後疑惑的看向蘇孝良。
他本來已經托他拒絕所有音樂發行公司了,怎麼索尼唱片還會找上門來呢?!
蘇孝良向他歉然一笑,「阿勁,我替你考慮過了。如果你的歌曲交給版權方負責發行,一定不能夠完全發揮歌曲的價值。」
「所以我才又找了索尼公司,並且和他們經過仔細的商談,特別為你制定了新的合約。」蘇孝良解釋道。
「什麼樣的新合約?」韓勁有些疑惑的問道。
「索尼唱片答應只發行你創作的英文歌曲,至於日語歌曲及華語歌曲,將不再他們的發行範圍之內。」蘇孝良說道。「你不是一直擔心自己簽約發行公司之後,就不能夠為別人自由的創作歌曲了麼?現在我想你應該可以如願了吧?」
韓勁聽到蘇孝良這樣說,也不禁開心的笑了起來。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的確是解除了他的後顧之憂。
韓勁之所以選擇版權方,也不選擇音樂發行公司,就是因為簽約音樂發行公司之後,自己的創作將會受到很大的限制。
如果自己想為梅妍芳或者張國容寫一首歌的話,那麼就得先經過音樂發行公司允許才行。而且就算是他自己所寫的歌曲。如果自己想出專輯的話,都得跟音樂發行公司打招呼才行。
因為在簽約的年限之內,韓勁創作的所有作品,版權自動歸音樂發行公司所有。就連他也只能享受一半分成,而沒有對音樂的處置權。
韓勁在香港可是每年要舉行歌曲拍賣會的,而且時不時的也會寫歌給別人。像是梅妍芳、張國容。還有很多影視歌曲等等。
如果簽約音樂發行公司,將給自己的創作帶來巨大的不便。因此他寧肯少賺錢,也要簽約版權方,保留自己的對作品的處置權。
現在索尼唱片公司應允自己可以隨意處置日文和中文歌曲,這就解除了韓勁的顧慮,讓他開始重新考慮起來。
「川崎先生,你們索尼唱片公司真的允許我可以隨意處置我的中文歌曲及日文歌曲?」韓勁進一步確認道。
「沒錯,韓桑,這兩位就是索尼唱片美國分部的兩位同事。約翰遜和史密斯。他們已經將合同拿來了,你可以仔細的看一看。」川崎越將合約遞給韓勁道。
韓勁點了點頭,將合約接了過來。
雖然是用英文寫就的,但是他看起來並無壓力。而且韓勁之前也負責海星唱片的簽約工作,對於合約所需要的部分,以及可能隱藏的陷阱也是心知肚明。
即便現在沒有大律師陪同,韓勁依然可以有效地規避可能隱藏的風險。
他字斟句酌,一字一字的看着。
美國不同於香港。香港娛樂圈法律意識相對薄弱,很多藝人即便簽了約。到時候該怎麼鬧還怎麼鬧,完全不服管束。在這裏人情大於法理,空談法律只能舉步維艱。
但是美國卻是法律為重,黑紙白字簽下名後,就擁有了法律效力。人家才不會跟你講什麼人情,出了事一律按合同辦事。
美國別的不多。就律師多,而且個個像狼狗一樣,專盯着人最肥的地方咬。就算是億萬富翁,在美國打官司都要慎重,一不小心就會被告到破產了。
仔細的翻閱完合同。韓勁鬆了一口氣。
在合約之中,的確約定韓勁創作的中文歌曲及日文歌曲由他自己保管,音樂發行公司無權過問。
不過如果韓勁想把中文歌曲重新填上英文歌詞,那麼這首歌就由音樂發行公司負責掌管了。而韓勁如果將英文歌曲翻唱為中文或日文歌曲,音樂發行公司同樣不會過問此事。
簡而言之,他們就相當於放棄了亞洲音樂市場的推廣,而將焦點着重放在了西方世界。
其實這也並不意外,無論是日文歌曲還是中文歌曲,在美國的銷量一向都十分低迷。甚至除了當地僑胞外,沒有人會去聽這類的歌曲,屬於是小眾之中的小眾,收益自然也可以忽略不計。
索尼唱片為了能獲得韓勁英文歌曲的發行權,因此寧願放棄日文歌曲和中文歌曲的發行權。對於他們來說,舍小就大,其實還是非常划算的。
「好,既然索尼唱片如此有誠意,那我就和你們簽約合作。」韓勁笑着說道。
美國索尼唱片本來還以為韓勁需要再考慮幾天,因此還特地把川崎越和織田秀夫這兩位和韓勁關係密切的人請來,幫他們一起勸韓勁改變主意。
沒想到他現在竟然這麼痛快的就答應了,不禁讓這些人都喜出望外。
「韓桑,不用再考慮了麼?」川崎越也有些驚訝的問道。
「不用了,看在川崎先生和織田先生的面子上,我也不用再考慮了。」韓勁笑着說道。
聽他這麼說,川崎越和織田秀夫馬上驕傲的笑了起來。
韓勁和索尼唱片簽訂了三+五年的音樂發行合約。再這三+五年時間當中,索尼唱片負責發行韓勁的所有音樂作品(中文歌曲及日文歌曲除外)。
每年韓勁需要寫十五首歌曲交給索尼唱片公司,同時獲得每首歌曲五十萬美金的預付金。
這份預付金是音樂發行公司預先支付給韓勁這類創作人的,等他們發行音樂作品獲得版稅之後,再和韓勁分成的時候會再把五十萬美金扣除。
因此這五十萬美金就相當於是音樂發行公司付給韓勁的無息貸款,憑藉這筆錢他可以過上比較富裕的生活,不需要為一日三餐緊忙活。讓他可以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創作之中。
合同約定每年創作十五首歌曲,這十五首歌曲必須得到索尼唱片的認可,通過驗收之後才能算是一首歌。
不能夠隨便劃拉一首交差就算了的。而且如果在一年內完不成十五首歌曲的任務量,那這簽約年限還將繼續順延。什麼時候完成十五首歌曲的創作,什麼時候進入下一個年份。
因此在這裏「年」並不代表是「自然年」。如果韓勁終其一生都創作不出十五首歌曲,拿着合約的期限其實就相當於他這剩下的一生。(未完待續請搜索飄天文學,小說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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