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啊···」她發出含糊的慘叫,一股我根本沒有預料到的蠻力掙脫了我的手,將我推開,我踉蹌着往後退了兩步。「詹小敏就是該死的!該死的!她那樣對你,她死了你不是應該更加高興嗎,你為什麼還要來調查這件事!讓我去自首?你不認為這個結局很好嗎,他這麼多年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責任,這樣的結局不是很好嗎?」她站在我對面,喘着粗氣,大聲對我喊道,因為之前有傷在身,那瘋狂的沖我叫喊的樣子就像是一條被人捉住的毒蛇一樣拼命扭曲自己的身體。地上一根跟頭髮絲一樣細還在滴血的鋼絲,兩端用白布裹着,這就是差點要了我性命的東西。太狠了!實在是太狠了,這麼細的鋼絲,是想把我的頭取下來嗎!
我上前想要抓住她,卻眼前一黑,我極力保持着鎮定,保持清醒。還沒等我緩過來,只見她再次朝我撲了過來,這是非要置我於死地不可,幸好只是脖子受了傷,手腳還是有力的。她撲過來,我飛起一腳,狠狠的踢在她小腹間。被這一踢,她疼的往後退了兩步,驚慌地看着我,我的拳腳可沒那麼輕鬆的讓她得逞。
「別在錯下去了,你這麼冥頑不靈的傢伙!」一說話扯動脖子間的傷口,疼痛像是電流一樣直擊大腦。
上前打算抓住她,這蛇蠍一樣的女人,她卻害怕的看着我,一下子跑掉了,邊跑邊回頭看我。我盡力保持平靜的呼吸,鮮血直流,只怕自己現在倒下去她再跑回來將我殺掉!「瘋子!簡直就是個瘋子!」我在心裏怒罵!拾起地上的細絲,往最近的醫院走,早起上班的人看到我這樣子都嚇得面色發青。大清早的,這大清早的看到這麼副恐怖的樣子,要是我也會嚇到。
「徐墨瑾!天啦!這是···這是誰幹的?」林德坤手裏拿着早餐,看見我這副樣子嚇了一跳,丟掉手裏的東西趕緊快步走過來。
「胡麗麗!」我難受的咳嗽,咳嗽卻只會讓我更難受,那種窒息感,那種死神臨近的恐懼。
「別說了,別說話,我帶你去醫院!」說完他背起我快速朝醫院跑,我也終於放下心來,迷迷糊糊的靠在他背後。是怎麼到醫院的我已經忘了,因為流了不少血,但沒有到危及生命危險的程度。
再醒過來發現自己在病床上,十個手指都被包紮着,就像戴了一雙手套。
「醫生說你沒事了,就是有點失血過多,你的保護措施做的好,沒有傷到要害!」林德坤說着端過來一碗白米稀飯,「加上你又還沒吃早飯,所以就暈了過去!快把這些白稀飯喝了吧。」
「謝謝你哦,以後你早上不用那麼麻煩給我送早餐,我自己右手右腳的,我會自己去吃的。」我接過稀飯,因為手指被綁的一圈又一圈,根本沒法吃。
「今天幸好是我給你送早餐,不然你暈在路上看誰會管你!」他接過碗,「我來餵你吧!」
「不好吧?」我難為情的說,我還沒有要人餵過飯呢。
「怕什麼啊,快點把嘴張開!」他舀了一勺遞到我嘴邊,「太瘦了,多吃點長點肉,就沒那麼容易受傷了!」這是他經常說的話,可惜那個女生喜歡一圈一圈的肉長在自己身上啊。面對白稀飯,我遲疑了一下,硬着頭皮紅着臉吃了下去,他一勺一勺的餵過來,耐心的等我吃完,我大鬆一口氣。
「請問是徐墨瑾嗎?」門口一男子站在那裏,第一眼看過去我只能用一個字形容他,那就是酷!兩個字是很酷,三個字是非常酷!他清逸俊秀有幾分消瘦的臉頰,五官完美,鼻子高挺,一張非常有立體感卻又與歐洲人不同的臉。一身西裝筆直,皮鞋擦得亮閃閃,將玻璃窗戶的白光都照了進去。不長不短的頭髮很明顯是精心整理過,一絲不亂。
「是的!」我回答。
「你們有什麼事嗎?」林德坤問道。
「是就對了。」他雙手插在褲袋裏,低着頭慢悠悠的走進來,然後抬起頭看着我。一股淡淡的香水味飄進我的鼻子,很好聞,是我從來沒有聞過的味道,很適合一個紳士。
「請問有什麼事嗎?」我見門口站着兩位警員,猜測大概和詹小敏有關。
「現在警方要以知情不報罪將你逮捕,你可有什麼話說?」他說話的時候始終將手插在褲袋中,步態輕盈的在我床邊來回走,還不時甩甩那一絲不亂的頭髮。
「胡麗麗已經被你們找到了嗎?」我問。
「是的,她正逃回寢室,想要毀滅證據,被埋伏在那裏的警員當場逮捕。」他自信的仰着頭,俯視着我。
「哦···我知道你是誰了!」能這麼快知道事情真相的人,除了艾小軍嘴裏說的那個「傳奇」應該再沒別人了!
「噓···可不要說出我是誰,免得嚇得罪犯們都逃走了!」他左臉抽動,嘴角上揚,臉上一副高深莫測的笑容。這話,也太狂妄了!
「他是誰啊?」林德坤收拾好東西,問我道。
「調過來查這個案子的。據說在看了新聞報道之後就已經對誰是兇手了如指掌,這次來不過是給這裏到現在還不知道真相被玩兒的團團轉的警方收拾殘局的。」我說道,同樣以不屑的眼神回敬這個自以為是的傢伙。
「既然你都了解的這麼清楚,那就不比我多說了,快跟我走吧!」他不耐煩地看着我。我的衣服都被血弄髒了,沒一副可換的,我乾脆就穿着病服下床,穿好鞋子,便準備跟他們走。
「我也去。」林德坤站在我身邊說道。
「與本案無關的人,不要妨礙警方做事!」
「放心,沒事!你回去上課吧!」我說道。
「放心,我不會把你女朋友怎麼樣的!」他拍着林德坤的肩膀,然後轉過來對我說道,「走吧!」
「他不是我男朋友!」我懊惱的說道。
「我都看見你們餵飯的場景了,還狡辯?」他在我背後陰陽怪氣的說。
「我這雙爪子還能自己的吃嗎?」我自嘲道,這雙手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完全好起來,開始擔心下一頓飯怎麼吃。
「這就是你自以為是的後果,自以為她本性是善良的,你以為揭穿了她的罪行,勸導幾句,她就會去自首?你怎麼這麼天真呢,誰願坐牢,坐牢是那麼好玩兒的事嗎?」他語氣中帶着嘲諷、不屑。
「說得對,你真是給我上了生動的一課,怎麼稱呼?」我點頭,仔細想想確實如他所說,我還以為她會被我的幾句話感動呢,可惜只是激怒了她。
「叫我白警官!」沒做其他解釋,沒說是因為他喜歡這個叫法,還是他的頭銜本就如此,也沒說他的名字。
到了派出所,也就讓我把胡麗麗襲擊我的那段經過說了一遍,出來時我看到胡麗麗的媽媽那張焦急的臉,看見我露出幾分羞愧。
「阿姨。」我先笑着跟她打招呼。
「你···那個···真是對不起,我家麗麗把你傷成這樣!她真是魔鬼附體了,居然會做出這樣的事。」說着她便要跟我跪下去,我趕忙扶住她。
「沒事,我現在不是好好的嗎,倒是您,她做錯事情最傷心的人應該就是你了!」我握住她的手表示安慰。
「你真是一個善解人意的好孩子,我們麗麗沒有福氣,要是能交你這麼一個好朋友,他肯定不會做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這可讓我怎麼對得住小敏她爸媽啊!」說着她便哭了起來,我扶着她坐在椅子上,一時也不知道該怎麼安慰她才好。
「你要去見見胡麗麗嗎?」白警官走到我身邊問我道。
「好的!」回答他,轉過去對胡麗麗的媽媽說道,「阿姨,我去看看胡麗麗。」她點着頭,不停地擦眼淚。
我們走進一個房間,胡麗麗坐在那裏,雙手被拷在一起,頹廢的看着地面。我走上前去狠狠的給了她臉上一巴掌,準確的說是用手背打的,清脆一聲落到她臉上,我的手也伸出血來,染紅了紗布。旁邊的靖遠想上前拉住我,被白警官阻止了。
「別人的命怎麼在你眼裏就這麼不值錢呢?你知道你坐牢去了你媽媽沒人管,會傷心,我現在傷成這樣我媽知道了還會難過呢!別人的命不是命,就你的命是命是不是?」我憤怒的對她大聲說道,她卻只當是聽不見,任我打任我罵,「你不是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嗎,看看你在做些什麼蠢事!以前的你再漂亮,也遮擋不住你內心的醜惡,現在的你再沉默,也洗脫不了你的罪行,等着接受法律的制裁吧!」
「你是說她寢室那副字畫?」白警官問我。
正氣呼呼的被他一打亂,我也安靜下來,點頭說:「是啊。」
「你不覺得那幾個字的筆跡和硯台上的筆跡一模一樣嗎,所以那副字根本不是她寫的,而是送她硯台的那個男生寫的。估計那個男生對書法很有研究,就把自己喜歡的東西送給自己喜歡的人。」白警官解釋。
「如果是喜歡的人,那她為什麼要用硯台去砸碎毒藥瓶,藏匿證據,還不惜將它損壞?」我奇怪的問道。
「答案不就在那副書法裏面咯!唉···」他搖頭,「果然你還是不怎麼聰明的,否則怎麼會連這點都沒想通。」
經過他的提示,我恍然大悟,「原來是這樣!」
胡麗麗聽我們談論這個,氣得惡狠狠的看着我們,拳頭捏的咯咯作響,一旁的警員嚴厲的看着她,才讓她最終放棄掙扎,然後獨自呵呵笑起來,喃喃自語道,「我就是那麼蠢,我還以為他是真的喜歡我,才想要送那副字畫給我,我還興沖沖的將自己的名字也簽在上面。後來小敏的一句話才驚醒了我,她說這個男的是在提醒你吧。提醒我,提醒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到底做錯什麼了,他要對我說這樣的話!為什麼我還要將他送的東西當寶貝一樣留着!」說完然後呵呵呵呵似笑非笑,淚流滿面。
「就算是為了提醒你也沒什麼不對的啊,那你就該仔細想想是不是有什麼做得不對的地方。這樣隱晦的提醒就是怕你生氣怕你不高興,為什麼還要鑽牛角尖呢!」鑽牛角尖?我自己說出這段話,卻始終只是說給別人聽的,我自己又何嘗不是那樣。熱戀中的女孩是容不得自己愛的人說自己一丁點不好的,她會以為對方是在挑剔自己,是在嫌棄自己。而有時候男生這麼說只不過是隨口一句,或者提出來讓對方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也並不是一定要改正。可是女孩子就會固執的認為,你既然愛我就得連我的缺點也愛。我也有這種通病,當初小逸總是小心的指出我應該怎麼怎麼樣,卻被我當做是他在嫌棄我、他在討厭我。
「與這件案子沒關係,隨她怎麼想好了!」白警官用無所謂的語氣說道。
看完胡麗麗,我詢問了一下案情的發展經過,胡麗麗的作案原因和過程果然如我分析的一樣,因為經常被詹小敏當做丫鬟使心裏很不舒服,趁着陳嬌與她鬧矛盾,獨自與詹小敏在一起的機會便多了,將毒藥塗在了詹小敏的杯子上。因為詹小敏有晚上會涼一杯開水在杯子中早上一起來喝掉半杯的習慣,詹小敏喝了那半杯水之後,她趁着詹小敏上廁所的機會,將事先準備好的數根蘸有毒藥的棉簽在她杯子內壁塗上,砒霜無色無味,被杯壁上殘留的水一融合,根本看不出有什麼異樣。而裝有毒藥的玻璃瓶子在前一晚就被她用硯台砸碎了衝進廁所了,這也就是為什麼陳嬌會聽到很有節奏的汽車行走聲。當檢查毒藥來源時,誰也不會想到毒藥的承載物是被混合放在抽屜里看起來根本沒用過的醫用棉簽上。在警方調查完之後再所有的的棉簽偷偷燒掉,重新買一包棉簽撕開裝作已經用過的樣子,完全不留證據。最後卻因為一片碎玻璃要指紋採集而敗露想要逃走,被我當做重點懷疑對象。
「其實她還是很喜歡送她硯台的那個人的,不然怎麼會明知道上面沾有毒藥可能會成為指證自己的重要證物還捨不得扔掉呢!」聽他講完,我暗自說道。
「都說了這是與案情無關的事情了!」
「問一個與案子有關的,她爸爸給她提供了毒藥,會不會因為這樣受到法律制裁?」
「這件事也不是我關心的問題啊,都是審判員他們的事。不過看在這個問題還是很有意思的份上,我就跟你說說事情的經過。據說那個神偷自己敘述,當時是為了就一個想要服毒自殺的女人,就偷了她的砒霜,放在家一直沒用,卻被他來家裏玩兒的女兒給拿了去。真不知道他這算是救了人還是害了人,而且搭上的還是自己女兒!所以說啊,壞事少做,會有報應的!」他瀟灑的說道,始終一副酷帥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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