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講的話題是放棄。
任何時候,都不要把所有人當成你的客戶。
該放棄時,就要放棄。
抓住大多數用戶,就算是成功了,妄圖討好所有的人,最終得不償失。
新人在初寫作的時候,評論的人很少,哪怕是有一兩個書友,都會很珍視。
這是對的。
但是要有自己的主張。
法律上講,孤證不立。哲學上講兩個鐘錶無法告訴你準確的時間。
道理是一樣的。
你無法確定讀者的意見是否是大眾化的。
大眾化往往意味着平庸,淺短,例如:好,不錯,快更新……
而小眾化往往意味着精深:從哲學的高度講,我覺得……從倫理學的角度……
有時候放棄是很痛的,你甚至會遭到白眼,但是你不能不這樣做。
除非他一個人能為你的創作買單。
你不要以為自己的作品會受所有人的喜歡,這種情況只有在讀者群少到可憐的時候才出現過。
一本書,只能有一個確定的讀者群,你要為這個讀者群放棄其他的。
所以,你要想清楚,自己的讀者群到底是什麼?
取捨之道,有取有舍。
做網站也是一樣的,有限的資源只有投給最需要支持的作者,投入產出比最高的作者,才符合網站發展的需要。
很多事,比如簽約,提提意見,是編輯應該做的。
很多事,比如失戀,借錢,幫你寫大綱……這是份外之事。
不能當作理所當然。
作者與讀者,生意夥伴。
作者與網站,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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