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酬私密話(3)
傲氣和妥協。是這次的主題。
「不,我不改,我就這樣寫!我覺得我一定能紅。」
經常聽作者這樣說,我很無奈,既然你是來諮詢的,就不要這麼自我,至少等我關了q再說。
每個人都想順着自己的心意,但是你得知道你並不是自己小說的主角,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本質上,你現在創作的東西,叫具有商業性的娛樂化通俗流行小說。
曉得了麼?
站在五星級飯店門口賣煎餅,是一個創意,也許能逮着一兩個懷舊或者獵奇的富豪,但是,這能保證你的生活麼?
一兩次的成功代表不了什麼,守株還能待到兔子,偶爾蒙對一兩次有什麼奇怪的。
總是喜歡找理由,當然藉口都是外因,別人的錯,是讀者不識貨,是編輯太輕率,沒有認真的拜讀200萬字。
編輯是在工作,有上萬本200字就能吸引到人的作品,幹嘛要關注你3年,捧上不菲的稿費,等你寫到200萬字後再來叭叭地讚美你。
僅僅是工作而已。
如果你覺得自己受虧待了,請想一下這樣一個情景:
你是一個業務員,現在要接待兩個客戶:
一個是人品很好,說話很順,能給你帶來100萬的單子;
一個是挑三揀四,陰陽怪氣,誰不定會讓你倒貼錢的;
你會去接待哪一個?
自視甚高的結果,就是死的很慘。
剛才是讓你理解編輯的位置和想法,解決的是某些人的幼稚問題。
第二個,講講怎樣搞好賣相。
你寫書是為了什麼?
成名!
很好!
如果不想成名,就自己老老實實的寫在日記本上就行了,幹嘛還要發表!
賺錢!
很好!
賺誰的錢?
網站的?
網站有什麼錢?錢是讀者給你的,網站給你錢,是因為你能給網站帶來讀者。
如果你覺得曲高和寡,那麼就不要諮詢編輯,編輯的時間也很寶貴的,每一分鐘都對應着公司付的工資。
別埋怨讀者,那都是你的衣食父母。你想想自己去飯店吃個飯,還對服務員呼來喚去的,讀者說你兩句有什麼不對的?
當然,這個讀者指的是讀者群,大眾化的讀者群。
我曉得有些作者過分聽的單個讀者的意見,最終撲的死去活來的事。如果這個讀者能買斷你的作品,你按照他的想法來做也是沒錯的。
今天就這樣吧。編輯也偶爾是要發發牢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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