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的故事,也是他們的故事,歸根結底是我的故事。」
貓膩的話,引用過來是覺得有道理,此處的我就是我,他們指書中角色,最後的我還是我。
不去猜測貓膩原本想表達的意思,我的理解是這樣的:一個故事,主角是存在與故事當中的人,作為創造這個故事的人,作者有義務做到自己所能做到的最好,有責任將自己構想中的他們描繪生動。
當然,最終最終,作者就是作者,某階段的作者寫出某階段的故事,既不可隨波逐流,也不能好高騖遠。
就內心而言,我想在原文增加一條:也是你們的故事。
你們指讀者,就是看到這段話的你們。
熟悉的人已經很熟悉了,會知道我的另類與堅持:寫故事賣文字,寫故事不止賣文字。基於這種去除不了執念與喜好,我在下筆的時候喜歡讓自己強悍一點,甚至有些刻意。
比如,我喜歡借書中人物表達一些自己的想法,美其名曰為人生感悟,之後想像一下讀者——你們的反應,樂在其中。
感慨一下:對我而言,寫書真是一份美妙的工作,有生之年,我希望自己寫出能傳世的書;鍛仙是不行了,下本吧;下本不行就下下本,再下本......
一輩子幹這個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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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段話,針對的是標題的後半句:我的故事。
寫出上面這段話是要證明標題前半句:人心有魔。
......
十卷近半,回顧一下,我自己的評價是:漸入佳境。
新篇總是艱難的,脫離人界去到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一切需要重來。度過最開始的新奇,你們會因為陌生而消磨耐心,進而不喜。
這很正常。
邵家成,對我來說是一個活生生的人,有過去有未來有思想有故事;對你們而言,他只是一個拿斧頭的四肢動物。其他人也是如此,齊傲天,程血衣,舒菲雨,莫不如是。
我重視他們,因此很艱難。
於是我給他們單獨編了故事,做了模,畫了心;區別僅在於有些人少,有些人多點。比如半夢裏的齊傲天,漸漸展開的十六蘇,剛剛粗畫的邵林,此處的陳睿......還有就是,我借陳睿之口說的那些話。
世界你我他它,人心有魔......我用了四十年才明白的道理,嗯,自以為明白的道理。
像我這麼蠢的人實在少見,想來大家比我明白的早:這個世界,不只有我。
希望大家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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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明天一號,月票不要給別人了,砸給我吧。
最最後,鍛仙一月份二度爭榜,希望大伙兒提前準備一、五張月票。
祝愉快。
老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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