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開始我就想寫點與信仰有關的東西,雖然它敏感,容易生是非,還容易帶來麻煩。79閱.讀.網可我就是想寫,甚至連具體理由都不知道,只是想寫一點......
因為是東方人,寫信仰,佛最容易着手,而且繞不開;
因為是是故事,寫信仰,需要避免晦澀,不能講太多理。
其實,我做了很多準備,佛這一段原本是一個可**出來的小橋段,有自己頭尾,自己的起承與轉合,當然也有自己的鋪墊與**,還有喝音;我辛苦摘抄了一點經文,辛辛苦苦找詮釋,或加上自己的詮釋,還準備穿插兩三個與和尚有關的小典故......
我還準備了一些句子,聽起來很牛逼很牛逼的句子。
總之我準備了很多,最終卻放棄原來的想法,把它濃縮成這麼四五章。
原因很簡單,我發現自己選了一個很好、但又絕對超出我能力的話題,越是朝大、深處寫,我就越是寫不好,寫的雜而且亂又缺乏合理與不合邏輯......真的很糟糕啊。
按照原來的想法,我多半會把這部分寫成說明文,充斥着大段大段、甚至整章整章的「道理」,最要命的是還講不好,講不清......沒有比這更糟糕的了。
所以我刪了,我刪去了證明的那部分,理論的那部分,通譯的那部分,還有引用的那部分,只留下可以表現的這部分。
應該說這樣很不好,因為我剪掉了故事,想要表現的東西卻不想減少,於是就會如現在這樣,我筆下的這個「佛」不太像佛,而是一個顛三倒四,反覆無常的傢伙。
這就有點無奈了,而且無趣。這些轉變是我要的,都是我認為必不可少的;雖然生硬、甚至顯得凌亂,但我還是決定把他寫出來,當然還有更主要的一條原因,活佛這個人,是必須出場的。
三大世外之地,我花了很多筆墨渲染他們,如果連一個代表人物都不出,那不鬼扯麼。
經歷大概就是這樣,好的地方是,僅僅通過一兩萬字,我認為自己已經表達出「我心中的信仰」模樣,總結起來,就是下面這段話。
「所謂信仰,就是相信,毫無理由的相信(不專指佛門)。」
「所謂虔誠,就是把信仰看得比一切(包括生命)更重要。」
「所謂佛,就是人們把嚮往凝聚成一體,最終超越生命的一種存在。無論是真實的,還是僅僅存在與想像中,它都可以賜予人某種力量。」
嗯,這就是我認為的佛。
老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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