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廣告1 聽了曹志強的陳述,中年警察跟奮筆疾書做筆錄的年輕警察對視了一眼。筆神閣 bishenge.com
看到年輕警察點點頭,表示都記下來了之後,那中年男警察才又問:「這麼說,你以前是他們中的一員?跟他們都認識,對吧?」
「是!」曹志強點點頭。
「你什麼時候跟他們混在一起的?」警察又問。
「高一的時候。」曹志強道。
「高一?」中年男警察一挑眉,「既然能考上高中,學習應該不差,你為什麼還要跟那群人混在一起?」
「因為……」曹志強剛想按照原計劃說台詞,可一眼看到了坐在一邊的於媛媛。
不是曹志強對於媛媛有啥想法,真不是。
而是曹志強忽然想起,他之前因為無聊,忽悠了一頓於媛媛,其中一些內容,跟他原先計劃的台詞有出入。
現在於媛媛沒離開,就在這裏。
如果他繼續按照原先的內容說,萬一於媛媛是個耿直妞,聽了之後提出異議就麻煩了。
真要如此,很可能他之前的努力就要功虧一簣!
該死,讓你嘴欠!
想到這裏,曹志強垂下眼瞼,表面神色不動,大腦急速運轉,一邊想新故事,一邊臨時改主意道:「因為,因為……當然是因為愛情。」
「什麼?」中年警察一愣,「啥玩意兒?因為愛情?」
「沒錯!」曹志強點點頭,「我曾經墮落的原因很複雜,但起因確實是因為愛情。」
說到這,曹志強嘆了口氣:「不過呢,我現在也不知道,當初那到底算不算愛情,總之,事情的開端,的確是因為一個女人,或者說,是因為一段失敗的初戀。」
緊接着,曹志強就把他重新編好的勵志故事說了出來。
按照曹志強的說法,本來他也是個學習還行的孩子,雖然淘氣了點,但也不算壞。
可是,高一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個女同學,她是那麼漂亮,尤其是那雙清澈漂亮的眼睛,一下就戳中他的心窩。
他每天上學都想看到她,只要遠遠看到就很幸福。
然而,他沒勇氣表白,只能旁敲側擊的打聽對方的消息。
有一天,女孩兒離開了,轉學了,再也不回學校了。
他失魂落魄,感覺整個世界都沒有了顏色,再也無心上學。
那個時候呢,也沒人去開導他,因為他只有一個奶奶在家,爸爸媽媽當時都在南京。
然後,因為一個意外,他聽到有人說他女神的壞話,心情鬱悶的他就跟對方起了衝突,打起了架,而且把對方打傷。
因為打架,加上拒不承認錯誤,他被學校做了退學處理。
退學之後,他就開始整天在街上晃蕩,然後認識了魏大軍,很自然的就加入了他們。
原因很簡單,那時候他無處可去,不知道該幹什麼,有人收留,他自然要加入。
跟他同樣經歷的,還有比他小的那個金妙英,大家都是因為不知道要幹什麼,而被誘騙進去。
不過,他進去那個團伙後,只是跟着蹭吃蹭喝蹭玩,再就是跟着在後面望望風,不敢真去做傷天害理的事情,因為膽子小,下不去手。
他過去就只是在瞎混,也不知道將來會怎樣,未來會如何,每天一邊渾渾噩噩的過,一邊接受者周邊人的嘲諷跟蔑視。
那時候的他,以為自己就這樣了,再也變不成正常人了。
就這樣,在他當小混混期間,他奶奶走了,爸爸走了,最後,他媽媽也走了,只留下一個跟他沒血緣關係的義妹。
對了,他還有個姐姐,不過在他上高中之前就去了大三線,根本幫不了他。
說到這裏,曹志強語氣低沉,低着腦袋慢慢道:「我還記得,媽媽走的那天,我的記憶有些混亂,好像有不少人來,有不少人走,有不少人說了很多話,又好像什麼都沒說。
我感覺迷迷糊糊的,總覺得媽媽還沒死,只是出了遠門,過一段時間就回來了。
但很快,我回到了現實,知道這一切都是真的,我媽死了。
然後,我痛苦傷心難過,也不知道去哪兒排解,就拿着錢,找了魏大軍他們,用別人給我媽的慰問金,與他們一起胡吃海喝。
我表面好像沒什麼,反而很開心,還說什麼以後再沒人管我了,我自由了。
但其實,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有多難受,又到底是怎麼想的。
是的,那個時候,我就想過去死了。
因為活着難受,真不如去死了,一了百了。
在跟那幫人吃完了飯,我就找了個地方,把褲腰帶往一個樹枝上一搭,就想吊死在那裏。
不過,可能是我喝了太多酒,弄了幾次都死不成,最後還跌倒在地。
我吐了很久,沒力氣了,然後就躺在地上,看着夜空發愣。
我想了很多,可到底想了什麼,我卻忘了。
忽然,在極度的難受中,我好像悟了。
也許世界就是這樣
不會因為任何個人而改變什麼。
我不過是一個在路上的小人物。
有再多的難受跟痛苦。
也一直沒有人能訴說。
在這個世界上,我不過是微不足道的一粒塵埃。
世界不會因為我的悲傷跟難過而停止運轉。
我曾經憤怒,曾經悲傷。
我不甘懦弱,想用自己的方式去抗爭。
我也以為那就是對的,可誰知道。
我迎來的,卻是更多的嘲諷跟白眼。
我能怎麼做?
只有低着頭,期待白晝,接受所有的嘲諷跟白眼。
只有迎風奔跑的時候,才能感覺自己在擁抱彩虹。
咳咳……
嗯,這個,說到哪兒了?
哦,對了。
總之呢,我那時候意識到,如果繼續這樣下去,我遲早會變成魏大軍那群人一樣,繼續沉淪下去,變成真正的人渣跟敗類,通過傷害他人的方法來獲得快樂,以此來緩解我的痛苦。
直到有一天,我媽媽離我而去。
我彷徨無措,不知前路。
在無邊的黑暗中。
黎明的那道光,突然劃破黑暗,點亮了我的心靈,打破了我所有的恐懼。
我這才意識到,我還年輕,我還有未來,我還有妹妹,我跟他們不一樣。
妹妹那么小,還在上小學,連她都做的比我好,我這個成年人,有什麼可自怨自艾,有什麼可抱怨跟放棄的?
更何況,妹妹沒有任何賺錢能力,如果我也走了,她怎麼辦?
難道送孤兒院,再次被人收養麼?
我不能這麼做,我必須振奮起來,必須換個活法!
於是我不再想去死了。
於是乎,一夜頓悟之後,我爬起來回了家,第二天再振奮精神,去了父母工作的地方,求廠長收留我當工人。
只有這樣做,我才可以堂堂正正的做個正經人,還能有份收入,可以養活我跟妹妹。
另外,可能是大徹大悟的變化吧,我內心有了很多東西,總有種要傾訴出去的欲望。
沒人說怎麼辦?
我就寫小說,寫詩歌,然後給雜誌社投稿。
然後,他們都刊登了我的文章,而且還給了我不少稿費。
尤其是一本詩集的出版,更是讓我名利雙收。
靠着那本詩集的稿費,我一躍拿到了九萬多,加上之前的稿費,我已經成了十萬元戶。
並且這還只是開始,未來我還會更加有錢。
沒錯,這可能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吧。
我沒死成,反而成了一個文人,詩人。
從此之後,我再也不用為金錢跟生活發愁了。
所以,我要好好的愛這個世界,關心我的家人,再也不想走過去的路了。」
聽了曹志強這麼一番煽情的話語,在場眾人里,除了楊安全跟那個中年男警察外,另外倆人都很動容。
尤其是於媛媛,更是眼睛都有些發紅了,看曹志強的目光都更溫柔了些,明顯是同情心泛濫。
好一會兒之後,那中年男警察才問:「就是說,你過去跟他們是一夥兒的,後來你單獨脫離了,自己去工廠上班,然後呢,你被他們搶走的那些錢,都是你寫文章賺的稿費,是這樣吧?」
「沒錯。」曹志強點點頭,心中卻有點警惕。
沒想到他講了這麼多煽情的勵志故事,這中年警察一點沒受影響,這麼快就抓住了重點,完全沒被洗腦啊。
果然是人到中年不得已,勵志故事騙不了嗎?
「有證據麼?」中年男警察問,「我是說,你怎麼證明那些錢,是你寫文章賺的?」
「當然有。」曹志強掏出早就準備好的一個文件袋。
「那,警察同志,這裏面的東西,是之前那些雜誌社給我的回信。
回信里本來有匯款單,不過基本都被我把錢提出來了,所以匯款單沒了,但是有郵局的結款收據,你們去郵局一問就知道,他們很多人都認識我。
另外,裏面還有我的存摺,以及一本房產證。
你們去銀行問一問,就知道我昨天就跟他們預約過,今天剛去提出來伍萬元,目的就是去買房子,再就是一些別的用途。
這房產證是新的,今天剛辦的,你們去房管局問一問就知道真假。
當然了,這只能證明我錢多。
而要證明我是合法獲得這些錢的方式呢,也很簡單。
你們可以照着信封上的雜誌社地址,挨個打電話詢問。
不過那都是小錢,全加起來,充其量也不過萬把塊。
真正大錢的來源嘛,還是一本書。
這樣,你們回頭呢,可以直接去詩刊雜誌社的京城總部,找他們的主編,問問他們,是不是最近剛給一個叫曹志強的人出了本個人詩集,並且還剛剛給了他一筆九萬六千元的支票就行了。」
「九萬六千元?」正打開文件袋的中年警察手一停,詫異道,「怎麼會這麼多錢?那不會都是你出詩集賺的吧?」
「當然是了,要不然是什麼?」曹志強道,「而且,這只是我那本詩集半個多月的收入,往後的話,還會更多,初步估計,如果第二批次賣的好,至少還得再賺個二三十萬。
按照目前的情況,估計用不了一個月,第二批次的書就能賣光了。
就是說,再過一個月,我靠這本書,還能再進賬至少二三十萬的收入。」
「這,這……」中年警察愣了愣。
「怎麼可能?
稿費再高,哪怕千字一百,甚至兩百,一本書也賺不了這麼多吧?
更何況是一本詩集?
一本詩集賺近十萬塊,後面還有二三十萬的進賬,這就沒聽說過。
就算巴金老先生,他的一本書也沒你這麼能賺啊。」
「這個嘛,稿酬問題,屬於商業機密。」曹志強笑了笑,「我跟作家出版社簽了保密協議,不能說,反正你們你們有疑問,問他們就行了。」
「我們會的。」中年警察嚴肅的點點頭,「不過,你那本詩集的名字是什麼?能說麼?」
「當然可以。」曹志強淡定的笑了笑,「那本詩集的名字,叫《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什麼?」
中年警察還沒吭聲,那個一直在做筆錄,一直沒怎麼說話的年輕警察此時忍不住出聲。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那本詩集是你寫的?
這麼說,《見與不見》也是你寫的咯?
你,你是強子?你是那個詩人強子?」
曹志強一愣,然後衝着年輕警察微笑點頭:「沒錯,強子就是我,我就是強子,如假包換。」測試廣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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