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迴路上 第四百四十六章 附體證書

    劉雄的靈魂眼淚都要掉下來了。他說,昨天是我和吳喜妹結婚的大喜日子,他又來搗亂。晚上我作為新郎和新娘剛進洞房,他就一掌打開我身上的靈魂,然後附在我身上,我拼命地和他廝打,無奈打不過他。

    他附在我身體上也不安寧,乾脆離開我身體,也不允許我的靈魂回到我身體上去,直接把我的靈魂揪住往門外推,揚言要到陰曹地府給他討回公道。

    我不明白,他所說的公道到底是指什麼?難道我被他侵佔人身附體,是公道的嗎?他不讓我的靈魂回到我身體上去,這公道嗎?

    當時直到現在,由於我的人身既沒有我自己的靈魂附體,也沒有他的靈魂附體,我的身體是個什麼狀況,你們知道嗎?沒精打采,像快死了一樣,那些鬧洞房的親友見我如此這般,以為我疲倦過度成為這個樣子,需要休息,他們也就不鬧洞房了,都很掃興地紛紛離開,連糖茶都沒有喝上一盅。

    我的新娘子吳喜妹把我扶在床上,見我的瞳孔放大,嚇壞了,走出洞房叫來我的父母親,他們一摸我的鼻孔還有氣、胸口還熱,斷定我可能是睡着了。但是他們的心裏都忐忑不安,到現在為止,都一直守在我身邊,等候我醒過來。

    要是我的靈魂被他糾纏着一直不能回到身體上去,那麼過了一宿,我還不能醒來,我的親人就會以為我死了,問題就大了。說到這裏,朝閻羅王拱手打躬,接道,草民劉雄,現在恭請閻君,施以陰法速速鎮住林峰這個橫蠻不講理的車禍鬼,不要讓他再來糾纏我,我的靈魂要快些回到我身體中去,不能晚了,我的親人已經急得不行了。

    閻羅王目睹林峰的靈魂問道,林峰,劉雄所言是否屬實?

    林峰的靈魂回答:劉雄所言句句屬實。閻羅王示意勾使,讓他在劉雄陳述的記錄簿上,簽字畫押,然後準備將林峰的靈體送入枉死城嚴加關押。

    此刻,林峰的靈魂雙膝跪下,拜了幾拜,說,大王,慢,我林峰冤啦!閻羅王氣惱地講,胡說,你冤在哪裏?講來聽聽。

    林峰的靈魂指着劉雄說,前四世,他是一個有錢有勢的大財主,當時我是一個木匠,才娶妻不久,他發現我妻模樣兒俊美,便強行霸佔,我拿大財主沒辦法,氣得投河自盡。到了這一世,我附體於他,只是想討回那筆過了四世都未清算的風流債。

    閻羅王聽在心裏,也不知他所言是真是假,便朝殿內正在聽審的一名管理生死檔案的陰差講,你去把劉雄和林峰兩人前四世的檔案翻一翻,看是不是有那回事。那陰差說一聲遵命,便去查看檔案。

    劉雄的靈魂有些緊張,爭辯道,大王,別聽他胡扯,快些讓我回去,我的人身沒有自己的靈魂附體已危在旦夕。

    閻羅王說,稍候片刻,讓管理檔案的陰差官來了再說,假如林峰所言失實,本王會立即派牛頭馬面二位將軍護送你還陽。

    那陰差拿着一個碟子來了,並將它雙手捧交閻羅王:大王,只要拿一張碟子就行,這張是林峰前四世的碟子,我剛才把它插入錄放機,稍微看了一下,好像有那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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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閻羅王接過碟子,插入殿堂上的錄放機,機屏旋即播放出林峰前四世的人生圖景:他與一個美貌姑娘結婚一個騎着高頭大馬的大財主色迷迷地看着美貌姑娘,然後示意手下——幾個腰圓膀粗的漢子將她擄搶過來。那郎君狀告縣衙,縣衙因得了大財主的賄賂,反而判決他敗訴。那郎君咽不下這口氣,拿着做木工的斧頭與大財主拼命,可來到大財主家門口,被家丁捉住一頓暴打,那郎君氣憤至極,實在想不開,就投河自盡十年後的一天,大財主因魚刺梗喉,被噎死。

    關了錄放機,閻羅王起身宣講,看了林峰前四世的錄像資料,證明他所言不虛。如此說來,他望着劉雄的靈體接道,林峰的靈魂附體於你情有可原。前四世,你是大財主,霸佔了他的新婚妻子,現在你要還這筆情債,就算這一世沒有償還,下一世或下下世,一旦機緣成熟,他還是要找你償還的。現在也正是機緣成熟的時候,我勸你就還了這筆情債吧!

    劉雄的靈魂哽咽不語。閻羅王又說,現在你的靈魂就不必要回到你自己的肉體上,就讓林峰的靈魂附體,也就是說你的身體還活着,只是思想意識、情感記憶和生命體驗不再是你的,包括性格和語音都不是你的了,都是林峰的了。

    劉雄的靈魂煩躁不安地問,大王,我的陽壽未盡,你叫我上哪兒去?閻羅王說,你的陽壽的確未盡,但這種情況又非常特殊,你現在有兩條路可走。

    一是你可以再投胎變人;二是你可以到枉死城裏去生活十年,十年後林峰與吳喜妹——也就是他與你現在的新婚妻子緣分告罄,他不得不離開你的軀體,結束靈魂附體生涯。

    如果你等得的話,那個時候,我們放你從枉死城裏出來,你的靈魂又可以回到你原來的身體上去,同樣與吳喜妹是夫妻。

    這兩條路,你選擇哪一條?劉雄的靈魂稍加思索後回答,我選擇第二條路。不過,你們能不能不把我關在枉死城,讓我在閻羅殿裏或在陰間別的好一點的地方幫你們打雜,混過十年行不行?

    閻羅王果斷地說,不行。在閻羅殿或在陰間別的好一點的地方就職你還不夠格,只有在陽世積德行善到一定程度的新亡鬼魂才夠格。再說凡屬不是因公的非正常死亡的人,當然你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死亡,因為你的肉體並沒有死,但是就你這種情況,也視同暫時性非正常死亡,一律關押在枉死城。

    林峰的靈魂暗自高興,他舒眉展目地央求道,大王,你允許我附體於劉雄的肉身,能否給我辦個證件?免得遭受陽間的其他神怪質問或欺負。閻羅王認為可行,便朝那陰差吩咐道,陰差官,給林峰辦一個靈魂附體證書,期限十年,蓋上本殿大印。

    陰差官即刻辦來,交與閻羅王蓋印,然後遞給林峰的靈魂。

    林峰的靈魂接過證件,朝閻羅王再三跪拜,嘴裏連念幾聲謝大王閻羅王鄭重其事地講,十年期滿,此證必須歸還本殿。否則,後果自負。林峰的靈魂點頭哈腰地回答,一定如期奉還!

    次日凌晨,林峰的靈魂出現在劉雄家門口,正要往新婚洞房那邊走,卻被劉雄家的家神、灶神和門神攔住去路。

    林峰的靈魂冷笑一聲,從身上掏出一個綠殼本子,在他們面前一展,上面有靈魂附體證書六個黑體字,他們一看面面相覷,相繼讓開。

    林峰的靈魂直接飄進新婚洞房。躺着的「劉雄」忽然睜開眼睛,並且坐起來。陪坐在床沿的劉母綻開笑顏,驚喜地喊叫,雄兒醒過來了。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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