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是打工人,打工人何苦為難打工人。
這句話對嗎,有點道理,因為你今天為難了別人,那可能別人哪天就會為難你。
畢竟大家都是社會這個體系中的一員,可能哪天你就從被服務者變成了服務人員。
但就因為這,我們就不能維權了嗎?
伱只要維權,那對方層層下壓之下,還是會壓到基層員工的身上,你怎麼辦呢?
最簡單的,你投訴一個公司,結果對方派出了工作人員來和你聊,哭着給你跪下讓你撤回,說你要是堅持,我就會被開除,到時候我全家都沒飯吃。
你怎麼辦呢?
周毅已經從楚藍那裏知道了情況,笑了笑道:「正因為這樣,我們該較真的時候才必須較真。」
「你信不信,如果誰都不去較真,那今天這個窟窿可能只有一厘米寬,明天就會變成一分米,一米!」
方大狀在之前的一次較真中詳細地闡釋過這個道理,權利的高地如果你不去佔據,那就會被別人佔據。
大數據殺熟,個人信息侵犯,知情權,選擇權等等,或許有時候感覺這無關緊要,但資本是要賺錢的!
之前他周毅較真的時候遇到過很多的公司員工,有不少用過道德綁架的方法。
但是都被他拒絕!
如果那些被莫名其妙處分的人都能站起來,說起訴就起訴,自然就有解了。
但現實是大部分人都沒辦法起訴。
只能說法制建設任重道遠,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網上的輿論傳的越來越大,和之前不一樣,這次,有關騰達的事大家隨便傳。
別問為什麼。
於是越來越多的討論出現,很多人都開始思考,這種事不能單純進行道德綁架,但也不能完全說那個理。
畢竟講道理的話誰都會,但自己真的遇到了,那肯定是想着讓對方放自己一馬。
儘管這事根本不是他們之間的衝突。
那麼這樣的情況下,有錯誤的那個源頭開始被大家各種懟了。
運營商嘛,那就是靶子,這年頭誰還不罵幾句。
但是當吐槽的人多了之後,這就是輿情了!
尤其是網上,三人成虎,本來的事傳着傳着就變味了。
原本呢是說,如果不調解,挪動公司相關員工可能被處分。
這都不需要別人泄露,是個打工人都能猜出來。
但是傳着傳着就變成了,這些員工已經被各種處分,而且他們的領導以後會經常給穿小鞋。
這熱度越來越大,畢竟怎麼說呢,都是打工人,大家都擔心哪天遇到這樣的事。
然後,漢東省公司的洪總就注意到了。
「這京州他們怎麼辦事的,這麼個事弄得這樣滿城風雨?」洪總在那裏大發雷霆。
公司該不該退錢,這個是可以放到法庭上扯皮的東西,但是因為員工沒辦法調解,然後就得處分他們,這就有問題了。
儘管現在的很多公司都存在這樣的問題,但你不能說出來啊對不對。
師爺都知道關着燈呢好吧!
因為誰都知道,這和員工沒有半點關係,他們是按照規定也只能按照規定辦事的。
於是在洪總的電話下,京州分公司的范總經理又一次被罵了。
不得已只能出具了一份聲明,那就是公司不可能會因為這樣的事而去處罰員工云云。
不過呢,很快就會庭前調解,這次是會派出公司的法務來談。
原則是不能改的,對於挪動公司來說,這就是原則性的事。
我可以和你談給你賠話費,雙倍都可以,但是賠現金那就是不能。
而且聲明中也說了,所有的費用都是按照公司規定收的,不存在亂收費的情況。
便在這樣的情況下,案件開始了庭前調解。
光明區法院,王道仁和張偉以及當事人吳德坐到了調解室內。
這次的案件很特殊,標的額小,但是代表的意義卻不小。
有兩個事,一個是違約金,另一個就是套餐費用。
挪動公司派來的則是京州分公司的法務人員,姓陳,叫陳文景,打扮有種方大狀的感覺。
法官不是李虛生,而是另一位姓歐的民二庭法官。
「所以你們居然覺得這個錢收得對?」吳德一臉懵逼地問道。
「吳先生,不管是這個違約金,還是月租套餐費用,都是按照我們公司規定來收取的。」對面的陳文景說道。
「但是,如果不是違規收,那你們為什麼說調解的時候要給我話費呢?」吳德反問道。
「那是因為吳先生您不斷地去營業廳鬧,導致營業廳沒辦法正常營業,所以不得以給您出了這麼個解決方案。」陳文景繼續說道。
吳德一下子不知道咋說了,他畢竟去鬧過。
陳文景於是又道:「所以呢吳先生,我的建議是,我們沒必要帶着情緒來聊這件事,本來這就是個小事而已。」
「不,我並不認為這是小事!」旁邊的王道仁開口了。
「這是貴公司仗着公司地位而對於普通消費者權利的一種無視,無視了別人的種種民事權利,這和錢多錢少無關!」
這是王道仁從周總視頻中學到的精神,較真,較的是這個道理。
當然,在很多人看來這是上綱上線,這是扣帽子,比如陳文景陳律師。
「王律師是吧,您作為一個律師,應該是理智的,這樣一個小問題沒必要上綱上線。」
「歐法官,我們今天是帶着誠意來的,但是對方如果一直就這麼帶着情緒,我們就真的沒辦法談下去了。」
後面那句話是和調解法官說的。
歐法官聞言看了看王道仁,正準備說什麼呢,就看到對方已經站了起來。
「歐法官,這位陳律師說的很有道理,我也覺得沒辦法談了,那既然沒辦法談,我看就別談了,咱們按照時間開庭就行。」
旁邊的吳德和張偉反應慢了半拍,趕緊跟着站了起來,轉身就走,絲毫不帶半點猶豫。
看的旁邊陳文景直接愣住。
來之前他從來沒想到對方會這麼剛,之前是知道京州那位方老師很剛,動不動就直接走。
結果沒想到這幾位也這樣!
殊不知王道仁這會兒已經樂開了花,他早就想體驗一把這樣的感覺了好嘛!
過去,想他王律師做辯護人,那日常求爺爺告奶奶的,別人拍桌子了都得說好話。
沒辦法,不管是原告還是被告,都沒有特別剛的,別看是原告,其實很多時候都不會這樣。
之前見到方大狀和周總一言不合直接離開,那早就羨慕的要死,今天總算是得償所願了。
「王律師,吳先生,你們這」
陳文景喊了幾聲,結果人家根本不搭理,又趕忙和法官說。
然而法官看了看也只能攤攤手,表示自己無能為力。
調解嘛,他法官可不能強迫,這是要雙方自願的。
陳文景嘆口氣,來之前光明區分公司的領導還說,能調解儘量調解,畢竟事情已經有點大了。
他們運營商也有親爹,但是呢,因為情況不同,一般來說親爹是不會直接進行處罰的。
但是現在,輿論越來越大的時候,天知道親爹會不會出手啊!
只是,公司這邊是繃着不想就這樣,畢竟上面有考核,攜號轉網和銷號都有考核。
這種類似的違約金就是不想讓人辦理銷號的。
調解沒成功,很快相應的消息就出現在了網上,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堆人已經自發地開始到相關部門那裏打卡了。
就問你們,這種公然採用所謂違約金的方式來阻攔用戶銷號的,管不管!
沒有經過用戶同意就給套餐,完了又各種收錢不想給銷號。
雖然現在明面上看是因為這一百三十八塊而起得紛爭,但是大家都不瞎,這就是運營商在阻撓用戶銷號呢!
只是,原本事情已經快要解決了,公司只要給退回那部分錢就行。
只可惜,人家根本不答應
京州市的挪動公司分公司其實下面還有分公司,光明分公司,主要這件事就是光明分公司負責的。
再下面才是周經理這樣的營業廳。
既然調解不成,那就只能打官司了。
現在的情況已經變了,他們公司是不能輕易承認私自給別人套餐的!
所以必須得到法庭上來掰扯。
便在這樣萬眾矚目之下,一審開庭的時間到了。
周毅和方大狀照舊來旁聽,這樣的案例很有代理意義。
坐在盤聽席上,周毅看了看方大狀道:「方大狀,你也和王道仁他們聊過了,你現在覺得能贏嗎?」
畢竟這案子比較受關注,所以周毅提前請方大狀把關。
「就現在的情況,那個違約金應該是可以退的,對方的證據我看了,不能證明給那個套餐經過吳德同意。」
「看他們的證據里有一條,說給吳德發過開通套餐的短訊,他沒有回覆取消,說明是默認同意,應該是會這樣說的。」
周毅聞言道:「這樣也行嗎?」
「當然不行了,就這個案子,很大可能不會被採納的,這種短訊很容易被認為是垃圾短訊。」方大狀搖頭道。
至於說假冒證據這就開玩笑了,官司輸了就輸了,但是假冒證據要是被識破,那就不是賠錢的問題了。
說到這裏,方大狀又道:「但是月租那個不好說,他們公司確實規定銷號當月得交月租,得看發揮。」
就是之前提到的高度蓋然性規則,看你哪邊更有說服力。
為什麼呢,因為吳德這邊能給出的證據是,沒有提前告知。
但是呢,這種規定一般是在用戶須知裏面,但估摸着很多人辦卡是不會去看那一堆的東西
所以就要扯皮了。
事情也真的如同方大狀預料的那樣。
對於違約金,確實沒證據,但是對方稱已經通知過吳德,他沒有否認。
並且因為是「免費」套餐,不需要他出錢,因此在對方沒有否認的情況下可以生效。
是的,你確實沒有完全同意,但是我們給你發過短訊,你沒有專門否認過。
而月供,王道仁的觀點是,既然都不用了,那就不能收,對方這樣規定是通過格式條款限制己方權利的,所以應當無效!
這就又扯到了格式條款無效的方面。
然後周毅就看到旁邊的方大狀開始坐不住了。
時而念念有詞,時而擼擼袖子,好像下一秒就要親自上去一樣。
好一頓扯皮,終於,法院做出了判決!
審判長進行了宣判。
雙方爭議的焦點就在於,「免費」套餐的給予,是不是一定要對方完全同意,是否通知之後沒有否認就行。
而月供的問題,就是格式條款是否有效。
這裏就是王道仁被帶進坑裏了,因為法官在判決中說明,格式條款是否無效得另案起訴,而吳德應當知曉相關規定。
而按照目前的規定來說,是需要進行繳納的。
因此判決如下:判決挪動公司退還違約金六十元,駁回其他訴求。
贏了,但是又沒有完全贏。
剛剛宣讀完判決書,周毅就看到旁邊的方大狀已經急了。
或者說,在剛剛辯論的時候他就坐不住了,恨不得自己下場。
「你們這倆法務咋回事啊,和對方扯什麼格式條款,這不明擺着被人往溝裏帶嗎?」
「直接和他們沒有使用的情況下收費是不合理的,這樣的合同是顯失公平的,違反了民法典關於合同公平的原則啊!」
「我也是服了」
「讓他們提上訴,你們的二審我來打,急死我了都!」
可以看出來方大狀是真的着急,儘管這案子確實容易扯皮,但是被對方三言兩語就帶了節奏,這很明顯有問題啊!
方向錯了,你就算說的再多也沒用。
周毅聞言笑了笑道:「行啊,那我跟他們說一聲。」
另一邊,王道仁接到了周毅的電話。
「周總,讓我們提上訴嗎?方老師要親自上?」
掛了電話,王道仁看看張偉,再看看吳德:「周總說讓提起上訴。」
張偉已經有點習慣了,按照以前的想法,這根本沒必要上訴的。
但是現在嘛,那就去提吧。
巧了,剛剛到了地方就遇到了陳文景。
「你們也要提上訴嗎?那就二審見吧!」
第二更,第三更會晚一點。
(本章完)
一筆閣 www.pinbige.com
html|sitemap|shenma-sitemap|shenma-sitemap-new|sitemap50000|map|map50000
0.0272s 3.9316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