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夜涵把紙巾遞給顧嵐,顧嵐打開來一看,上面寫了一個地址。
「認識嗎?」傅夜涵問。
顧嵐點頭「不過這個點過去會不會?」
「那就開車。」
「嗯。」
二十分鐘左右,顧嵐開着摩托車到了紙巾上寫的地點。
此刻已經有十二點。街上空無一人,只有路燈昏黃的燈光照射下來。
顧嵐四處看了一下。並沒有看到有人在等他們。
「你確定她在?」
傅夜涵沒說話,只是站在原地,雙手插在褲兜。
晚上的風有些涼,顧嵐裹緊了外套。
等了大概五分鐘,一棟樓的鐵門被拉開,一個女孩裹着一件外套走了出來,四處看了一下,發現了傅夜涵和顧嵐,猶豫了一下,然後跑了過來。
「你們是給我紙巾的人嗎?」女孩眉清目秀的,大概只有二十幾歲的年紀。與剛才顧嵐看到的那個濃妝艷抹,穿着旗袍在台上唱歌的人完全派若兩人。
傅夜涵點點頭。
「你們,認識趙艷?她,真的死了?」女孩問。
傅夜涵繼續點頭。
女孩突然掩着面低低哭了起來。
顧嵐在一旁立刻明白過來傅夜涵紙巾上寫了什麼,這個女孩應該是認識趙艷的。所以她才會同意見他們,現在哭的這麼傷心。所以,也就是說趙艷也在那個會所?
顧嵐遞過去一張紙巾,女孩擦了擦眼淚,顧嵐說「謝謝。」
顧嵐點頭。然後說「我是警察,目前負責趙艷的這個案子,希望你知道什麼都和我說一下。」
女孩眼眶濕潤的點點頭「我進那家會所是和葛老闆簽了合同的,不能讓他們之外的其他人知道我在那裏唱歌,我只要出了那個會所,就和會所一點關係都沒有。我也是因為家裏經濟關係不好,所以才在那裏唱歌的。那裏開的工資很高。我和趙艷就是在那裏認識的,她比我去得早,知道我是新來的,很照顧我,教了我好多。」
說到這裏,女孩又忍不住哽咽。
「趙艷也是因為賺錢才到那裏的嗎?」
女孩覺得顧嵐誤會了什麼,搖頭說「我是因為錢才去的,可是你可能誤會了,那裏並不是什麼不正經的場所,而且我們只負責唱歌,沒有任何其他的服務,葛老闆很有背景。他定的規矩,沒有客人敢違反的,所以我們就是唱歌而已。趙艷,我聽她說過,她不是因為錢,她白天的工作雖然工資不高,但是養活她沒什麼問題,她只是喜歡,純粹的喜歡。」
「喜歡?」顧嵐不解,趙艷為什麼喜歡在哪裏唱歌呢?說白了,她要是喜歡唱歌,現在各種選秀節目的平台,她都可以參加啊!
「對,喜歡,但不是喜歡唱歌,而是喜歡旗袍。」
「旗袍?」又和旗袍扯上了關係。
女孩點頭「趙艷她特別喜歡旗袍,她也是因為這個才到了會所,她說她最幸福的時候,就是穿着旗袍站在台上。只不過現在大家都不穿了,就算穿了也會遭人非議。所以只有在會所,她可以穿着自己喜歡的旗袍,而且是真正的旗袍,讓人羨慕的看着。」
「這件旗袍你見過嗎?」顧嵐掏出手機,把在百樂會所拍的那張照片遞給女孩看。
女孩仔細的看了看,然後搖頭「趙艷她穿過不少旗袍,可是這件,我沒見她穿過。」
顧嵐點頭說了句「謝謝。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想到其他的,可以給我打電話。」
「好,希望你們儘快抓到兇手。」
女孩離開,顧嵐聳了一下肩,這樣折騰了一天,不知道算不算有了結果。她對傅夜涵說「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傅夜涵轉過身的時候,眼睛定格在某處沒有動彈。
「她真的沒見過那件旗袍?」叉聖縱才。
「嗯。」
「我知道了。」
「走了。」顧嵐已經跨坐在摩托車上對傅夜涵喊道。
傅夜涵走了過去,坐在了後座。
「我怎麼感覺你剛才又自言自語了。」
「我只是和她在說話。」
「她?」
「你不會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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