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殺手系統 第十二章穿白西裝也休閒

    陳雲接過在燈光下泛着亮光的戒指,捏在手指里仔細一看,戒面上居然也雕刻着一副耶穌受難的圖章,雖然戒面只有玉米粒大小,但是工匠依然在戒面上雕刻了一副精美的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受難圖案。陳雲想到戒指可能是證明銀河殺手協會組織殺手身份的標誌,也沒多說直接把這枚精美的戒指戴在了左手的食指上,陳雲一戴才知道這枚戒指和自己的食指大小剛剛合適,顯然也是阿莫斯特意為他訂做的。

    至於那把外殼用黑色硬木的刮鬍刀,構造簡單是由一個半月形瘦長的刀柄和半指寬的小刀組成,是在每一個理髮店裏都可以找到的東西。陳雲想也不用想都知道,這個東西在殺手手裏面是專門用來抹脖子用的,刮鬍刀造型輕巧易於攜帶,刀刃快利無比輕鬆就可以割開人的皮肉,是殺手必備的利器。

    陳雲將刮鬍刀打開,在燈光下觀察着沒有一絲缺口的鋒利刀刃,讚嘆道:「這把刮鬍刀的外殼上也雕刻着耶穌的圖像,也是你特別為我定做的吧!」

    阿莫斯點點頭道:「是的!這把刮頭刀的外殼是用楠木做成,刀面為鈦合金做成,只有特別訂做才能買到。」

    陳雲將手指往刀刃上摸了摸,只是輕輕一碰,手指居然被鋒利的刀刃給劃開了!陳雲「哎呦」一聲立即把手指拿開了,因為傷口很小還沒等鮮血流出來,陳雲體內的生物納米細胞就在瞬間把傷口修復了。

    阿莫斯在旁邊淡淡的說道:「這把刮頭刀的刀刃是經過特殊打磨的,十分鋒利稍微碰觸都會被它割開皮膚,所以請主人以後千萬要注意,不要被它傷到了!」

    陳雲摸了摸被生物納米細胞修復如初的手指,將刮鬍刀收起來,舔了舔嘴唇道:「這麼鋒利的東西果然是殺人的利器!阿莫斯趕明兒你去買一頭宰殺過的生豬回來,我要在豬肉上好好練習一下割喉的技巧,這抹人脖子放血的本事只要練好了,將來在近距離格鬥的時候威脅比槍都要大!」

    阿莫斯見陳雲忘記了那枚戒指,便提醒道:「不止是這把剃頭刀,您剛剛戴上的戒指也是用來近戰的利器。」說完就上前一步,指了指戒指面上雕刻着的耶穌受難十字像,接着說道:「主人您不會發現這枚戒指的內部其實是空心的,裏面安裝有一根可以拉伸的三分之一米長的鋼絲,您把戒面上的十字架摁下去,再向左邊旋轉半圈,就可以把這枚戒指分成左右兩半了。」

    陳雲聞言把戒指摘了下來,按照阿莫斯說的方法用右手手指捏住戒面上微型的十字架,然後輕輕摁下去向左邊旋轉了半圈,果然旋轉剛一完成,戒面就自動彈開變成了兩枚戒指,兩枚戒指之間還吊着一根比頭髮絲還細的鋼絲。

    這枚戒指的內部機關設計精巧無比,在打開機關後,陳雲只需將分成兩半的戒指分別戴在左右雙手的食指上,就可以輕鬆控制住鋼絲。然後往目標人物的脖子上一勒,基本上就可以讓目標人物失去反抗力了,如果陳雲用的力氣夠大,這根細小的鋼絲說不定能將目標人物的脖子切斷。不過那樣做就太血腥了,除非是十惡不赦的兇徒讓人憎恨到極點了,否則陳雲絕對不會去用這招的。

    知道了這枚鋼絲戒指的用法後,陳雲將兩枚戒指摘了下來,鬆開其中的一枚戒指,鋼絲在戒指內部設置機關的作用下,自動縮進了戒指中。等鋼絲都收進了戒指中,陳雲將兩枚戒指拼在了一起,然後將戒面上的十字架向右旋轉了半圈,讓兩枚戒指重新恢復了原狀,變回了原來正常戒指的樣子。

    如果陳雲將這枚戒指戴在手指上,任誰也發現不了這枚小小的戒指,居然也是殺人的利器。

    戒指和刮頭刀的使用方法很簡單,阿莫斯告訴完戒指的使用方法後,便宣佈陳雲第一節殺手教學課上完了。陳雲這才如釋重負的帶着兩把手槍、刮鬍刀還有鋼絲戒指這三樣殺手的基本武器回到了樓上的豪宅中。

    用過晚餐洗完澡後,阿莫斯便讓陳雲上床休息,陳雲兩天來翻天覆地的改造生活終於結束了。至於將來陳雲還將接受多麼艱苦的訓練,那就只有時間才能知道了!

    第二天,清晨五點!

    太陽還沒有升起來,還想睡懶覺的陳雲被阿莫斯叫醒了,阿莫斯直接通過陳雲大腦中的生物中央電腦提醒睡夢中的陳雲早晨要起床了,腦子裏面鬧哄哄的,陳雲壓根就沒辦法在睡下去了,只能乖乖起床。


    陳雲穿着睡衣迷迷糊糊的在衛生間洗漱完畢後,才清醒了過來。陳雲敲着有些酸麻的胳膊剛一走出衛生間,就看到自己床上整齊的擺着一套白得耀眼的優雅西裝,床腳下也放着一雙白色的休閒皮鞋,看那皮鞋的表面估計是用鱷魚皮做的。

    陳雲眉毛不自覺地跳了跳,咳嗽了兩聲向阿莫斯詢問道:「我說阿莫斯,難道這是你為我準備的衣服嗎?」

    阿莫斯漠然的點了點頭。

    陳雲一聽果然如此,當即眼睛一瞪道:「我說你是程序錯出現誤了嗎!今天我要回學校上課,你讓我穿這么正式的西服,而且還是這麼打眼的白色優雅系列西服,如果我穿成這樣回學校,豈不是讓我比黑夜裏的螢火蟲還耀眼,讓所有的同學都來看我的笑話!」說完陳雲還後退兩步,連連擺手道:「不行不行!這樣的衣服穿在身上實在太讓人難堪了,我不穿!」

    阿莫斯沒有因為陳雲的拒絕而幫陳雲換一套衣服,而是平靜的說道:「主人,我發現您的內心擁有一種極為強烈的自卑意識,這種自卑意識使得您無論做什麼事,都會首先去在意他人的目光,想要去認定您所做的事情有沒有讓自己出醜。由於您以前的生活非常的窮困,所承受的都是別人輕視的眼光,使得您下意識的認為炫耀自身的財富和優秀,也是一種丟臉的事情。實際上恰恰相反,當您穿着意大利手工面料製作的西服,尤其是只有大牌明星才穿的起的耀眼白色西服,再配上昂貴的阿斯頓馬丁跑車。確實會使您成為全世界的焦點。但卻不是輕視的焦點,而是所有人所羨慕的對像!您的富裕、您的優雅帥氣、您傲視一切的氣質,都將是您炫耀身份的資本,再也無人敢有輕視您的意思!」

    陳雲是聰明人,他也清楚自己是個自卑的人,阿莫斯的話說到了他的心坎上,一下子就讓陳雲心動了!

    陳雲走到床邊,撫摸着柔軟輕薄的白色西裝,依然有些擔心的問道:「萬一有人輕視我,認為我是個暴發戶,一有錢了就到處炫耀呢?」

    「我會殺了他!」阿莫斯毫不猶豫的說道。

    在考慮再三之後,陳雲終於認定如果自己今天不穿這件白色的西裝,那麼他將永遠無法克服自卑的心理。而這種糟糕的心理狀態,將會是陳雲未來殺手生涯中最大的弱點,遲早會讓陳雲喪命。

    最後陳雲還是乖乖把白色的西服穿上了,因為白色西裝穿到外面實在太耀眼,所以必須良好有良好的套裝搭配,才能讓陳雲看起來像每天這樣穿一樣,不讓別人看了顯得突兀。

    好在阿莫斯事先就考慮到陳雲要回學校上課,所以給陳雲訂做的白色西裝,並不是那種出席婚禮、葬禮的正式西裝,而是那種優雅中帶着休閒味道的日常裝。因為不是出席正式場面,所以陳雲就沒必要結領帶了,另外阿莫斯還幫陳雲配了一件淡紅色的純棉襯衫,一塊價格至少在五十萬以上的瑞士純手工歐米茄手錶,戒指已經有了,就是那枚內附有鋼絲的殺人戒指。

    陳雲穿好西服後,阿莫斯將一把裝了消音器的伯萊塔m9手槍塞在了陳雲的上衣裏面的口袋裏,那把鋒利的刮鬍刀則裝在褲口袋裏。並告訴陳雲,武器是一個殺手用來殺人和保護自己的工具,所以需要24小時攜帶。

    等到陳雲穿好了一切,站在鏡子前的時候,看到鏡子中那個身高一米八,肩膀寬闊,面色俊朗的年輕男人的時候。陳雲都有些難以相信鏡子裏的人竟然是自己了!

    阿莫斯站在陳雲的身後,看着鏡子裏帥氣的陳雲,讚嘆道:「這套西服真的很配主人,您這樣出去無論到哪裏,都會成為萬眾焦點的。」說完阿莫斯就把阿斯頓馬丁跑車的鑰匙,遞給陳雲道:「主人我還要在這裏安排您的下次訓練課程,所以您需要自己駕車回學校,這是跑車的鑰匙。」

    陳雲沒有伸手接過鑰匙,有些生氣道:「我長這麼大只會騎單車,連方向盤都沒摸過,現在你讓我去開速度那麼快的跑車,不是讓我送死嗎!」

    阿莫斯把鑰匙往陳雲的手中一塞,然後指了指陳雲的腦門,解釋道:「昨天晚上,我在互聯網上搜索到了很多有關於駕駛課程的資料,並且把這些資料輸入到了您大腦的中央電腦中。現在主人已經有了豐富的駕車知識,所以您只需要一次簡單的駕車經驗,就可以成為一名優秀的車手了。」

    陳雲見狀連忙閉上眼睛,在腦海中思考「車輛駕駛」這四個字,果然就在那一瞬間,無數駕車的資料在陳雲的腦海中爆開。陳雲一下子精通了各種車輛駕駛的技巧,雖然都只是一些理論,但是陳雲已經相信只要讓他去摸方向盤熟悉一下車輛,他就馬上能夠開着跑車在高速公路上飛馳了。

    陳雲一邊瀏覽者腦海中無數的駕駛知識,一邊笑道:「居然連駕駛f1賽車的訓練課程都有,待會我一定要試一次,看看把油門踩到300公里的時速會怎麼樣!」說完陳雲就迫不及待的抓着鑰匙,往樓下跑去。



第十二章穿白西裝也休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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