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廣告1從警察局出來時,已經將近五點了。伏魔府 www.fumofu.com
苟雪早已飢腸轆轆,就在路上隨便買了個麵包墊肚子,打算回去再吃正餐。
麵包有些干,苟雪下意識地將水瓶拿了出來。
擰開瓶蓋之後,她才想起來這瓶水裏還加了大力丸。
雖然大力丸的味道是經過了處理的,放在水裏幾乎喝不出來,不影響苟雪拿來當普通的水喝,但苟雪還是想到了一個問題:
「某某,如果我把剩下的水留下來,下次是不是還能用?」
她突然覺得剩下的半瓶水無比珍貴,因為一顆大力丸要20積分。
「理論上是這樣,但大力丸的效果是有時間限制的,兌換出來之後必須儘快使用,等過了二十四小時,就會自動失效。」
某某說得一絲不苟,但其實很想吐槽這種設計。
如果宿主由於某種原因沒來得及使用,不就白白浪費了20積分嗎?
「這麼坑?」
苟雪再一次體會到了什麼叫「坑死人不償命」。
「沒辦法,這不是我能決定的。」
某某沒法跟着一起吐槽。
因為要是不小心被上級知道了,它的下場可能會很慘。
「我喝的那一口也沒有十成的效果吧?」
苟雪本來是想一腳把冷逸的腿踢廢,讓他下輩子只能坐在輪椅上,不能再出來禍害小姑娘,但最終並沒有達到她想要的效果。
「沒有,大概只有一成的效果。」
某某迅速估算了一下,隨即補充道:「如果你真的吃了整顆大力丸,還用了十成的力氣去踢冷逸的話,他可能會死。」
「完整的大力丸的效果有那麼強悍嗎?」
苟雪有一丟丟的意外。
「那當然,要20積分的道具的效果怎麼可能會差?幸好你這次只用了大概十分之一,要是你真的把冷逸給踢死了,他的爸媽肯定會找你的麻煩的。」
某某現在想想,還有些後怕。
雖然冷逸的父母還沒有出現過,但其實他的父親是集團的董事長,母親是身家過億的名媛,如果苟雪真的把冷逸給打死了,就算是冷逸有錯在先,他們也不會放過苟雪,而且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處理」掉她,比如花錢買亡命之徒製造交通事故之類的,既可以讓苟雪給冷逸償命,也不會被相關部門發現。
「聽你這麼一說,我突然覺得社會好黑暗怎麼辦?」
苟雪之前還沒有想到這一層。
「這也不能說是社會黑暗吧,只能說是做父母的愛子心切,所以明知道自己的做法不對,也還是會想盡辦法給兒子報仇,畢竟在他們眼裏,冷逸並沒有做什麼罪大惡極的事。」
某某倒是能理解這種事。
在習慣溺愛孩子的父母眼裏,只要自己的孩子表現得不是特別壞,他們就不會覺得自己的孩子是錯的,如果有人傷害了他們的孩子,不管到底是誰有錯在先,他們都不會認為是自己的孩子錯了。
「如果他們知道冷逸是心理變態的話,他們還會那麼想嗎?」
苟雪完全不同情被她頂成了「太監」的冷逸,因為他在她眼裏只是一個偽裝得很好的變態。測試廣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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