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末感言(二)
大家好,這是第二卷的卷末感言。
首先集中回答一下夜之街這段劇情的疑問。
目前來看,賭鬥是不現實的。
地錯世界本身就不流行用決鬥解決糾紛,擂台上的打鬥一般也不會死人,地錯目前的冒險者互毆,排除黑暗派閥之類,基本上都是在地下城裏下黑手。
所以,如果賭鬥的話,還在擂台上把人殺了,一定會導致兩大眷族的全面對立,除非用「眷族戰爭」的方法把對方眷族全部拔除,否則是會給眷族同伴帶來很大麻煩的。
但以洛基的性格,不可能為了殺一個芙里尼,就堵上整個眷族的未來,否則以前芙里尼欺負艾絲的時候,洛基已經這麼做了。
說到底,賭鬥雖然爽,但邏輯上行不通,想殺蛤蟆女,就必須要暗殺。
當然也是可以在地下城殺的,但那樣一來,反而會比「潛行」進夜之街暗殺還沒有意思,所以這個方案我第一時間就排除了。
潛行的部分本身也沒有bug,或者說,媲美芙蕾雅的魅惑就是這麼bug。
洗腦、遺忘、無力化都是很容易就能做到的,原著就有她將全歐拉麗的人洗腦的描述,除了赫斯提亞等少數不吃魅惑的之外,沒人扛得住。
所以這部分的劇情並沒有降智行為,關於為什麼不在地下城殺,我也做了補充說明。
當然,問題也不是沒有,就是寫得不夠爽,這方面我會反省的,爭取下一次搞得爽一點。
這部分劇情就不修改了,支持不改的人也更多。
再來說說魅惑這個技能。
毋庸置疑,非常強力,有部分書友甚至認為太bug,需要削弱一下,但其實大可不必。
綜漫本身就要求對原著有一種尊重。
原著中已經確定的東西和設定,只有好好的遵循,才能說是一本好的綜漫。
所以我不會強行削弱魅惑,畢竟江離的魅惑已經和芙蕾雅掛鈎了,我削弱江離,就是在否定原著,作為一個同人寫手,我不喜歡這麼做。
除非我本身誤解了原著設定(這段劃掉)。
再者說。
魅惑這個技能真的很容易控制啊!
江離本身執着於變強的性格,就註定了他能用劍打敗的對手就不使用小手段,魅惑只會在打不過的情況下用,或者用來「潛行」、套情報等。
而且不分敵我、大範圍aoe這個特點,也註定不能在同伴在場的情況下使用。
說到底,這是一個輔助系的技能,我在168章也強調過了,江離追尋的是真正的強大,不會過分依靠魅惑。
當然,該用的時候是不會強行不用的,看過我前幾本書的書友應該也對這一點有所了解,我的主角從來不會有「啊!這個手段太強了,我要封印!」這種煞筆想法。
除非我忘了(這段再劃掉)。
好了,接下來預告下一卷的內容。
第三卷,型月學園的青之魔法使。
打算整個活,這裏不劇透太多。
對了,有書友建議把角色卡的女主分開來,分成「落第女主」、「地錯女主」這樣,大家覺得怎麼樣?
其他好像沒什麼要說的了。
因為前幾章出現了比較有爭議的內容,所以今天這幾章就提早放出來了,這是29號的更新。
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吧。
綜漫想要寫出成績實在太難了,這本書相比上本書有進步,但應該也只是通過上本書積累了人氣,路人緣很少。
考慮下一本轉型。
以上,就像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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