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世之刺客傳說 第一千四百三十一章 契合

    屠龍幻境。

    理智和本能的並存,在很多人看起來,或許都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議的事情……

    在絕大多數的時候,當本能湧起的時候,要麼就是被理智所撲滅,要麼就是衝破理智的束縛,幾乎很難同時維持着兩種狀態……

    就像是所謂的水火不容……

    很多時候,人們在遇到一些狀況的時候,都會被迫要在本能和理智之間做出一種選擇……

    就像是賭徒在賭場裏,當他已經贏夠了足夠多的錢的時候,他的本能肯定是希望能夠在玩一把,以賺取更多的財富的,這就是典型的賭徒心理,在這個時候,賭徒往往會想,自己已經贏了這麼多了,把自己贏了的錢一口氣拿出來賭一把,輸了就當是今天白來了,但是如果贏了,就是巨大的豐收……

    贏了還想要再贏得更多,贏的徹底,這就是一種非常典型的賭徒心理……

    如果非要說的話,這種心態起就是一種典型的貪婪心理……

    可以說,貪婪是一種人的,也是一種人的本能……

    在這樣的想法驅使之下,很多人就會下意識的遵從自己的本能去這樣做……

    然而,事實上,他的理智在這個時候,給出卻往往會是一個截然相反的答案!

    是的,截然相反的答案!

    賭徒的理智會告訴這個賭徒,今天已經贏得夠多了,自己應該滿足收手了……

    這個時候,賭徒就必須要在理智和本能之間做出一個取捨!

    要麼追隨本能試圖賺取更多的財富。要麼選擇理智的離開……

    而一個人的得失之間。往往也就在這樣的理智和本能之間相互掙扎……

    當然。這種選擇本身,其實也並不是單純的考驗一個人的本能和理智之間的取捨,更多的時候,還是要看被取捨的東西究竟是不是足夠重要……

    簡單來說,對於一個百萬千萬的有錢人來說,一場僅僅幾百幾千的賭局,是不足以引發他們的貪婪本能的,對於他們來說。這種等級的賭局,本身就是一種遊戲而已,怎麼玩都是隨心所欲的,無論是哪一種抉擇,都是在理智的支配之下,甚至連理智都不需要去參與這樣的選擇,在這樣的心態之下,絕大多數的這一類人,都會選擇再賭上一把,因為對於他們來說。輸了也好,贏了也好。都不是什麼傷筋動骨的事情……

    在這種對於自己無關的選擇之下,絕大多數人都會更加傾向於選擇一些比較大膽做大,這也就是所謂的看熱鬧不怕事情大……

    就像是如果法院在一個犯人定罪之後,在網站上公開投票,看民眾意願,決定是判的輕了還是判的重了,恐怕絕大多數的民眾都會在覺得法院的判決是判輕了,希望能夠加刑,如果是一些諸如強姦犯又或者是人口販子之類的犯罪者,估計很多人都會毫不猶豫在刑罰一欄上添上死刑又或者是無期……

    說到底,無非就是看熱鬧不嫌事情大而已……

    當然,事實上,這兩種人被判死刑其實某種程度上來說,也並不算是過分就是了,畢竟這種案件就算是本身沒有被報道出來,就已經算是比較惡性的案件了,如果被新聞大肆報道出來,那麼其實對於社會和諧的影響往往是非常巨大的,如果不重判,很容易造成社會上同類犯罪案件的滋生……

    一個案件,不被報道出來,那麼實際上造成的社會影響力,往往是非常非常有限,要說危害的話,最多也就是對於受害人和受害人家屬造成的危害……

    但是,如果一個案件被報道出來了,那麼造成的社會影響力往往就會變得巨大,對於社會的危害也就會變得有很大的影響,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犯罪者被輕判,那麼就會造成對於整個社會的和諧與穩定,造成更大的二次傷害,甚至會導致一部分原本沒有犯罪想法的人,誤入歧途之中……

    也就是因為如此,絕大多數的案件一旦被報道出來的,想要真正的公正執法就會變得非常困難了,因為到了那個時候,民眾的意志就會或多或少的影響到執法者的判斷,從而被迫的加重一部分對於犯罪者的懲罰來平息民眾的憤怒……

    說到底,這也就是法律和道德之間的矛盾,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新聞工作者播出新聞,似乎是一種揭露黑暗的正義行為,但是這種正義行為本身,卻也不可避免的帶有對於社會和諧和穩定的破壞……

    當然,這並不是說新聞媒體的做法是不對的,事實上新聞媒體的做法本身是沒有問題的,問題是,很多的新聞媒體總是喜歡弄一些虎頭蛇尾的事情出來,一件惡性案件報道出來之後,往往就沒有下文了,這樣往往很容易讓民眾無法真正的念頭通達,而如果想要讓民眾念頭通達,那麼就必須要將事情的前因後果都徹底交代清楚,尤其是犯罪者最後的結果,更是重中之重,只有將這一點清楚的報道出來,才能夠給民眾一個交代,才算是圓滿的完成了一次新聞的報道……

    其實,新聞報道本身,就是一種揭開瘡疤的過程……

    揭開瘡疤的過程或許很疼痛,但是如果不這樣去做,最後只會讓這個瘡疤發炎感染,然後變得更大,更加醜陋,到了那個時候,如果還想要去處理好這個瘡疤,恐怕需要付出的代價和承受的痛苦,就要大得多了!

    很多的新聞媒體之所以被人詬病,原因就是因為,他們總是在揭開一個事件的瘡疤之後就完全不管了,以至於反而向社會傳遞了一些不良的信息,讓民眾感到了一種人心惶惶的感覺……

    這樣的行為。其實就像是醫生給病人做手術。結果把肚子切開之後。就放任不管了,原本是治病救人的行為,反而變成了一種謀殺,一種傷人……

    很多時候,一部分無良的新聞媒體的工作者,在報道新聞的時候,往往都是相當無節操的,所謂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對於他們來說,只要新聞能夠驚爆眼球,對於當事人產生什麼樣的影響,他們是完全不會去在意的……

    其實,這樣的行為,本質上來說,就是一種不理智並且依從於自己本能的行為……

    因為自己的行為,不會對自己造成什麼樣的困擾,所以就不在乎自己的行為是否合理,下意識就會這樣去做……

    就像是隨地吐痰的行為。就是一種非常典型的例子……

    如果是在一些隨地吐痰會被罰款的國家,幾乎不會有人這樣去做。但是在國內,隨地吐痰卻是一種相對來說比較普遍的行為,原因無他,無非就是因為對於很多人來說,他們雖然知道隨地吐痰這個行為是不對的,但是因為不會受到任何的處罰,所以當他們想要吐痰的時候,往往就不會有所顧忌……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行為,最初的時候,其實都是需要依靠法律去約束的,利用道德去約束行為,永遠都是非常不靠譜的事情……

    就像是貨車在路邊翻車了,就自然而然會有一些人去哄搶貨物,即使其中很多人都知道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但是在看到其他人這樣做的時候,他們卻也忍不住會這樣去做,因為法不責眾的關係,所以哄搶這種行為,幾乎是不會受到太多的法律制裁的,而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很多人在一次得手之後,就會習慣性的守株待兔,等待翻到的貨車,繼續這種賺外快的行為……

    沒有法律和懲罰措施,想要完全依靠道德去約束一個人的行為,其實是非常困難的事情……


    道德的本質,一方面來源於人的學識和修養,另外一方面,則來源於法律給人帶來的習慣了,習慣了遵守法律規定,也就自然而然會變得看起來比較有道德有修養……

    不說別的什麼東西,就拿十幾年前的七不規範來說,如果當時就能夠嚴肅的以這七種標準去規範公共場所的行為準則,並且制定懲罰標準,恐怕到現在的話,整個國內的社會公共秩序會變好很多……

    說到底,在沒有約束的情況下,人就很容易會隨心所欲的解放自己的本能……

    尤其是在和自己無關的事情,又或者是不會對自己造成不利影響的事情之上,這種狀況往往就更加普遍了!

    而反之,如果一件事情對於自己來說至關重要,那麼人的選擇,往往就會更加偏向於理性……

    再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

    在一個挑戰類的娛樂節目之中,某一個現場嘉賓在面對終極考驗的時候,在此之前已經積累了十萬的獎金,如果通過終極考驗,就可以獲得二十萬的獎金,但是如果沒有通過終極考驗,那麼之前累積的十萬獎金也就自動歸零……

    這樣的娛樂節目其實並不少見……

    然而,比較有趣的生活,在這種娛樂類的節目之中,觀眾和嘉賓在最後關頭的選擇,往往會是恰恰相反的!

    觀眾總是會鼓動參賽嘉賓去挑戰最後的難關,這樣的鼓動,其實本質上來說,就是因為所謂的看熱鬧不怕事情大的心態,而反之,參賽嘉賓們的心態則往往會恰恰相反,往往到了最後關頭的時候,絕大多數的嘉賓都會選擇急流勇退……

    除非家裏不缺錢的人,才會在遊戲之中進行這種級別的豪賭,不然的話,對於絕大多數的收入不算特別高的家庭來說,十萬的獎金,其實就已經是一個非常大的數字了……

    拿出已經到自己口袋裏的十萬塊錢,去博取一次翻倍的機會,這樣的做法當然是非常愚蠢的,絕大多數的普通人,都不會也不可能做出這樣的選擇來,而至於那些最終僥倖獲得終極獎勵的節目嘉賓,要麼就是家裏擁有不少的財產,並不在乎這一點小錢。要麼就是節目組事先準備好的托……

    而對於絕大多數的普通家庭來說。進行這樣的豪賭本身就是毫無意義的事情。將十萬獎金收入囊中,對於他們來說,其實就已經足夠了……

    人們對於自己越是重視的東西,也就越是不敢隨意的怠慢,也就越是不敢隨意的做出魯莽的決定……

    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同樣的例子再舉一個……

    就像是很多的警匪片之中,往往都會有所謂的綁架案出現……

    但是,在綁架案出現之後,絕大多數的受害者親屬們。和警方甚至是觀眾們的心態都會呈現出一種截然相反的心態!

    警方和觀眾,當然是不可能對於犯罪分子妥協的,所以他們覺得,受害者親屬們應該第一時間就選擇報警,應該要讓犯罪分子付出代價來……

    絕大多數的觀眾,對於這樣的犯罪分子都是深惡痛絕的,這也是很正常的心態,絕大對數的守法良民,對於犯罪者的心態都是非常厭惡的,因為這一類人本身不受到秩序的約束。所以是人群之中不穩定的存在,這樣的人。只有被送進監獄才能夠讓普通人感到安心……

    然而,在這種情況之下,受害人的家屬們的行為,卻往往會和普通人背道而馳,他們會儘可能的滿足綁匪的需求,而不是傾向於選擇報警,對於他們來說,家人本身的生命安全才是第一位的,除此之外,其他的東西都是身外之物!

    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在很多的警匪片之中,因為這些受害者家人的不合作,經常會對警方的辦案造成很大的困擾,甚至是最後形成非常狗血的劇情……

    然而,如果換一個角度去想,就會明白,這兩種截然相反的心態,代表恰恰就是理智和本能之間的區別!

    普通人在面對這種事情的時候,往往都是有理智的,所以他們會很清楚,報警是最好的選擇,但是對於受害者的家屬來說,他們更多的卻是出於一種對於親人安全擔心的本能,在這樣的本能之下,他們可能就會做出一些蠢事來……

    當然,在一件綁架案之中,普通人,當事人還有警方,三者的心態可以說是完全不同的,對於外人來說,他們更希望的是犯罪者最終受到嚴懲,這樣和他們的利益才是相互符合的,至於被綁架的人能不能救回去,對於很多人外人來說,其實是不怎麼在意的……

    而反之,對於當事人來說,他們在意的是自己親人的安全能否得到保障,至於犯罪者能不能最終被抓住,他們反倒是不在意了,因為對於他們來說,親人的生命和安全是高於一切的,就算是要抓犯罪分子出一口氣,也必須是在親人安全的前提之下!

    而對於警方來說,他們的立場就比較複雜了,他們必須要保證兩點,第一點,他們必須要保證被綁架的人儘可能的安全,而在這個基礎之上,他們還需要儘可能的抓捕或者擊斃歹徒,而這兩者,任何一點無法完成,都可能會對方警方造成不利的影響,當然,在絕大多數的時候,警方和外人的心態還是比較一致的,對於他們來說,抓住犯罪者的前提之下,他們就有很大的把握可以救出被綁架的受害人,而即使受害人不幸被撕票了,他們也至少能夠保證之後不會有類似的罪案發生……

    最關鍵的是,只要他們能證明受害人被撕票,並不是因為警方介入的關係,那麼基本上來說,案件就可以得到相對圓滿的解決……

    可以說,一個人不同的心態,一件事情對於一個人的重要程度不同,那麼這個人選擇傾向於理智又或者是本能也會有所不同……

    一件事情越是重要,人們也就越是會偏向於從理智的角度去思考,去追求一種穩妥……

    而反之,一件事情如果本身並不是太過重要,那麼人們也就會相對隨意的去做出選擇……

    就像是一個普通人,如果獨自走在幽暗的小巷子裏,那麼想要吐痰了,基本上也就隨地吐痰了,但是如果有傾慕的異性在自己身邊的話,那麼則多半不會這樣去做,因為害怕破壞了對方對於自己的印象……

    越是不在乎的時候,越是容易暴露出一個人的本性來,而越是在乎的事情,也就越是容易遵循理智和規則行事……

    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理智和本能之間,永遠都是無法相互融合的……

    因為無論有多少的選擇,最終的決定卻往往只有一個,所以理智和本能之間,也往往只能夠存在一個而已……

    那個禽獸和禽獸不如的故事,在這個選擇之中,永遠只有一個結果,要麼遵從本能化身禽獸,要麼就選擇理智然後禽獸不如,不存在第三種可能性……

    因為,對於絕大多數的人來說,他們的意識永遠都是一個整體,他們在絕大多數的時候,只能夠去想一件事,只能做出一個結論……

    也就是因為如此,當他們的理智佔據上風的時候,本能就會被完完全全的壓制,而當他們的本能爆發的時候,他們的理智就會消失殆盡……

    但是,對於此時此刻的王宇來說,情況卻並不是如此……

    因為,他的理智和本能在這一刻呈現出來的時候,是一種完美的契合狀態!(未完待續請搜索飄天文學,小說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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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三十一章 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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