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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第一個遇到的女人,因為怕麻煩,拒絕組隊,這裏舔狗了嗎?
第二個女人,因為太狠毒,被主角殺了。樂筆趣 m.lebiqu.com這裏舔狗了嗎?
第三個女人,本着做人的良心,第一打算是順路送她去高山營地,之後為了逃命一起演戲,對他幫助巨大,從未拖過他後腿。
結果有人說主角聖母和舔狗,我他媽也是服了。
本書沒有感情戲。
前期一直在升級異能,大概五十多章的時候,異能的真實等級會爆發一次,讓人明白什麼是禁忌生命。
禁忌生命,不可辱!
吳修跟火焰異能者的結局展現出的一些東西,也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出來了。
前期是正常寫,到五十多章開始,會出現裝逼打臉,五十多章之後,當主角開始接觸修煉,主角真正的崛起,再也沒人能讓他落荒而逃。
但本書的主線不是為了裝逼打臉,而是為了拯救地球,為了拯救人族。
從主角的能力就能看出,他絕不可能一直低調下去。
這個號是新馬甲,我是老作者,這本書我是刻意放慢變強速度,以前的書全是開頭無敵,很難寫長。
這本書是為了寫長一點,變強速度慢一點,但絕不虐主,絕不舔狗,絕不聖母。
但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也會宣揚正能量,這不是聖母。
知道什麼是聖母嗎?寧可自己吃虧也要幫助別人那才叫聖母。
知道什麼是舔狗嗎?寧可自己吃虧也要討好女人,那才叫聖母。
隨手施捨點食物給女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庇護落難的女人,那也叫聖母?
我特麼真是服氣,本書主角什麼時候討好過女人了?主角特麼根本就不鳥女人,張明香我寫得很美吧,但照樣被主角殺了,腦袋都打扁了,結果有人跟我說主角是舔狗?
沒別的意思,吐槽一下,那些已經留言明確說因為舔狗而棄書的書評,我是刪了的,我不會亂刪書評,這點大家放心,只是都明確說了要棄書了,還留着幹嘛。
繼續碼字了,我這段時間的全是定時,都有存稿,就等上架了,上架之前不敢太多。測試廣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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