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七六八章 惡龍殘影(七)

    這些盪商和士紳對劉鈺當初說的話,可是記得清清楚楚。

    他只要廢鹽墾荒,至於草蕩產權那些亂七八糟的事,他根本不想管。

    當初劉鈺說這句話,就是表達自己的態度。

    但現在,鬧成這樣了,這些盪商真的怕無法收場了。

    因為,他們怕真把劉鈺逼急了,還有個更大的罪名在他們頭頂上等着呢。

    【盜賣官田罪】

    這個罪名可是比私自煎鹽大得多,只是一般情況下各地地方官都在和稀泥,根本不敢按照法律處置,怕鬧出來大事。

    這草盪田的所有權,從始至終既沒有在鹽戶身上,也沒有在盪商手裏。

    私下交易,直接安個盜賣官田罪的名頭,那也是一點不冤。

    地方官當然是不敢真的按照法律辦,敢辦的話根本坐不穩,稍微鬧點動靜,就得滾蛋。

    可這些盪商覺得,劉鈺可不一樣啊。

    他手裏還帶着軍隊呢,而且他早就說了,他只要廢鹽墾荒,覺得草蕩產權那些事純粹是雞毛炒韭菜,亂七八糟的屁事而已。

    只怕鬧來鬧去、鬧來鬧去,竟把這位沙場上打出來的國公惹惱了,直接帶兵強行收田。

    盜賣官田,按律抄沒家產、田地歸官。

    當然,買的、賣的都是盜賣官田罪。

    可那些賣盪的已經一無所有了,大不了扔去南洋種植園流放。

    自己這些買田的盪商,真要是抄沒家產、田地歸官,那可就欲哭無淚了。

    至於劉鈺敢不敢這麼幹,現在看來,場商擔心恐怕是真的敢。

    之前剛才淮北殺了許多人,真要是惹得興起,就強行執行國法,收回國有產權的草盪,宣佈之前所有的買賣都觸犯了盜賣官田罪,把所有盪商全都抓起來,大不了再給那些鹽戶一點甜頭,現在看來真不是沒有可能。

    更讓場商難受的,是現在大量的生員涌過來。

    支持墾荒的、反對墾荒的,兩邊都在瘋狂寫小作文。

    全都在利用各自背後的關係、資源,煽動情緒,用春秋筆法描寫這些鹽戶的生活。

    使得鹽戶的生活,在安樂無憂與宛若地獄之間,來回橫跳。

    墾荒派筆下的鹽戶,感覺明天就要死了,但凡有點本事絕對不想去割草煮鹽攤灰。

    而反墾荒派筆下的鹽戶,對生活是充滿希望的,只是不滿於場商的盤剝。

    生員鬧的越來越大,這些盪商感覺味兒越來越不對。

    現在,不管是支持墾荒的,還是反對墾荒的,矛頭逐漸全都指向了他們這些場商盪商。

    支持墾荒的,說這些盪商場商違背國法,就該直接按照盜賣官田罪,沒收全部盪田,國家直接出租給墾荒公司直接墾荒。

    反對墾荒的,則也說這些盪商為富不仁,用盡手段侵吞那些草盪,以至於鹽戶生活日苦,就應該把這些盪商的草盪都收回,均分草盪,固定身份煮鹽,非灶戶不得有盪。

    反正沒有一種說法,支持盪商場商直接拿錢走人。

    而且,市井間的態度和傳聞,對這些場商盪主也相當的不利。

    有謠言說,這些場商一開始就想要賣草盪,故意鼓動他們草盪里的鹽丁鬧事,以求漲價。到時候,鬧事的是鹽丁,拿錢的是他們。

    還有謠言說,這些場商欺騙了墾荒公司,因為墾荒公司的人根本不知道這些鹽丁草盪地有多複雜,見着有契就給了錢。結果現在鹽丁鬧將起來,墾荒公司要求這些場商退錢,場商拒絕退錢。

    這樣的謠言,自有謠言傳播的基礎,場商壓榨鹽丁鹽戶這都是明擺着的事。

    但這些場商自己也是「有苦衷」的,明明是劉鈺嚇唬他們,要給他們安一個「私煎」的罪名,他們害怕這罪名落實被抄家,不得不主動自願賣盪。

    現在揚州來的那些生員,也都把矛頭指向了他們。

    場商們知道,自己顯然已經被揚州那些引商、總承包商拋棄了,現在已經成為了眾矢之的。

    唯一一個表示要按契約辦事的劉鈺,在場商看來,很可能只是因為覺得這樣比較方便,契約堆積在一起好處理,免得那麼多麻煩事,畢竟他說他的目的就是廢鹽墾荒。

    誰知道到時候鬧得不可開交,這位能不能一掃過去的態度,直接選擇軍隊開進收田歸官?

    現在兩邊全都高舉着「大義」旗幟,都假裝在關心鹽戶的生存狀況。

    雖然都是在假裝關心,但這種假裝之下,使得兩面的人都覺得讓場商出血是最合理的。

    如今的場商也分為兩種。

    所謂場商,就是負責把鹽從鹽戶手裏收上來,然後再和揚州的鹽引商人交易的。

    萬曆四十五年後,政府徹底退出了食鹽業,從生產到官倉再到轉運,全部放手。

    一部分場商並沒有侵佔草盪,他們只是包這一片的產鹽區。所有鹽戶產的鹽,只能在固定的地方交易。

    他們賺錢的辦法,也沒有那麼麻煩,又是去占草盪什麼的,犯不着。

    二百斤一桶的鹽,自己做個230斤的桶,鹽戶來賣鹽,裝滿桶,就說這一桶就是200斤。不賣?不賣喝西北風?去別的地方賣就是賣私鹽,今天敢賣私鹽,明天就被抓。

    隨隨便便一弄,就白白得了大約10%的鹽,隨手一賣,那還不財源滾滾?

    還有一部分場商,則是侵佔草盪。

    依靠給鹽戶貸款之類,很快讓鹽戶破產,然後把草盪收歸自己所有,再僱傭一些便宜的鹽丁來煮私鹽,靠那些破產依附他們的鹽戶完成官面上的產量。

    現在麻煩的主要就是後者。

    前者其實好說,因為很多場商見勢不對,早就來找過劉鈺,表示希望投誠了。

    因為不管是恢復原本的鹽戶草盪、官方收鹽政策;亦或是搞淮北大規模曬鹽場的政策。

    他們這些場商存在的意義都不大了。

    可能一開始還會觀望一下,等到揚州這邊棄車保帥,提出了均分草盪、制民恆產的政策後,這些場商就明白他們是棄子了。

    只要淮南還產鹽,那麼揚州運商引商就還能賺到錢。

    但要是朝廷收鹽到官倉,控制食鹽的生產,那場商還有什麼價值?或者朝廷搞大型的曬鹽場,難道還要脫褲子放屁,再讓這些場商倒手賣一遍?

    是以這些場商已經和劉鈺暗通款曲,一來是希望建立曬鹽場的時候給他們留些股份;二來是希望劉鈺不要徹查他們坑蒙拐騙、大桶換小桶的把戲。


    以前他們還能挾資自重,認為自己的資本豐厚,朝廷根本沒錢官方收鹽、一年周轉大幾百萬兩白銀。

    所以很多時候朝廷對他們的所作所為,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現在情況大為不同,能取代他們的可有不少勢力,這時候不趕緊全身而退,難道留下和和揚州引商一起等死?

    只不過,他們也和那些侵佔草盪的場商一樣,這一次也被推向了風口浪尖。

    現在大家都在假裝關心鹽戶的生存狀況,那麼鹽戶的生存狀況這麼悲慘,誰該負責?

    本來揚州那邊就準備棄軍保帥。再者無論是支持均分草盪的、還是支持墾荒的,有一個前提就是,鹽戶的生存狀況堪憂,必須要做出改變了。

    這反正是找不到朝廷奇葩的鹽政政策,畢竟隔了好幾層;也找不到引商運商,他們也不和鹽戶直接交易。

    也不好說是朝廷政策有問題,那最後只能全落在場商頭上了唄。

    當然落得一點也不冤。

    用比規格大的大桶收鹽,無償奪取鹽戶產的鹽,這不是假的。

    放高利貸給鹽戶,賣鹽的時候直接用鹽低價抵押為利息,這也不是假的。

    侵佔無主草盪,禁止鹽戶過去割草,這還不是假的。

    場商們怕就拍,揚州那邊把揚州運商引商打扮成一朵白蓮花,把鹽政改革的所有問題都退到場商上。

    最後得出一個結論:只要均分草盪,朝廷直接收鹽,取代場商的位置,那麼淮南鹽業完全不需要改革鹽引制。

    而場商正可以作為鹽戶、百姓憤怒的宣洩口。

    也算是給朝廷一個交代。

    這些場商感覺到了巨大的、可能是被可以挑唆起來的輿論和自身的危機,終於學會了斷尾求生。

    再不斷尾,看這架勢,數百生員非要把自己這些人吃了不可。而且每個人身上都一屁股屎,坑蒙拐騙、剋扣放貸、兜售私鹽,誰經得起查啊。

    一些場商費盡心思,見到了劉鈺後,主動提出了「鹽戶無業,我等也於心不忍,願讓出部分草盪,由他們贖買回去」。

    …………

    與此同時,江蘇節度使林敏,正在看那些做卷堂文的生員寫的文章,一邊看一邊搖頭。

    尤其是看到承載了他們訴求的《議淮南鹽墾》,更是無奈苦笑。

    這篇《議淮南鹽墾》中,把淮南鹽政的所有問題,全都歸結為場商的存在。

    為什麼官鹽國課越來越少,私鹽如此猖獗?那些私鹽都是哪裏來的?

    因為場商壓榨鹽戶,所以鹽戶如果不偷偷去賣私鹽,那麼是無法維持生存的。

    場商壓低價格,鹽戶就在鹽里摻沙子之類,反正只看桶。

    官鹽都是些劣質品,而鹽戶私煎的好鹽,都在走私圈子裏。

    而且鹽戶的鹽要是不偷着賣私鹽,是要被場商盤剝死的,是以私鹽屢禁不止。

    為什麼鹽戶的日子過得如此悲慘?因為那些場商壓榨鹽戶,各種例子舉了一堆。

    然後,由此推出一個結論:

    只要取締場商,那麼淮南鹽政完全就可以恢復巔峰狀態。

    首先,要把場商佔據的草盪,全部收回官有。

    其次,將所有的鹽丁、鹽戶統計一下,確保每一個煎鹽的人,擁有自己的草盪。

    確定下來後,效仿分封制,讓草盪永遠規定歸屬於某個鹽戶。

    然後再劃分許多鹽場,朝廷在各個鹽場建立倉庫。

    為了防止這些鹽戶受商人盤剝,朝廷應該主動承擔起收鹽的任務,同時還要按照一定數量的米糧等給予鹽戶,確保鹽戶不會因為糧價波動生計受到影響。

    在保證一定的米糧換取食鹽後,剩下的再用白銀支付。

    所有私自來到鹽區攜帶食鹽的,一旦被抓,通通絞死。

    鹽戶的鹽,只能賣給朝廷,如果抓到賣給別人,也要買鹽者同罪,絞。

    由朝廷在各個鹽場設立面向鹽戶的小額貸,以低息或者無息的方式,在鹽戶生計困難的時候,暫時借給鹽戶糧米,事後鹽戶以鹽償還。

    以十戶為一保、十保為一大保、五大保為一鄉,設置鄉學,教化鹽戶,使之鄰里和睦,勿生是非。

    以一鄉為準,以每次賣鹽所得之十一,至於鄉倉之內,以備災荒,或為鄉學西席之用。

    令各保、鄉互相監視,又私賣私鹽者,必要舉報。

    又令朝廷控制鹽價,勿使鹽戶多財而生雜心、亦勿使鹽戶無米而落窘迫。

    如此,五年之內,私鹽必亡,官鹽必大暢。

    十年之內,則鄰里和睦,教化有成。

    二十年內,鄉間平樂,可謂小康矣。

    百姓樂業,無生貧富之心;商賈不得占盪,鹽戶亦無失盪之虞。

    看完之後,林敏就一個感覺,這篇淮南鹽法,真的是晚生了四百年。

    這一套東西前朝不是沒試過,實踐證明,撐不到二十年就崩了。實際上既沒有出現鄰里和睦教化有成,也沒有出現鄉間平樂可謂小康。

    而且本朝也沒辦法發紙鈔,也取消了實物稅,手裏能控制的只有白銀,這都是實打實的錢,可不是能像紙鈔一樣隨便印的。

    四百年過去,這些生員想到鹽政,還是只能往這邊想,也真的是讓林敏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

    他親眼見到了淮北曬鹽場的效率,也見到了曬鹽場裏終日不停抽滷的蒸汽機。

    然而這些窩在揚州書院讀書的生員,卻還是在幻想着構建着他們心中的王道盛世。

    甚至於連百年前的徐光啟,都沒覺得要往回退,而是提出了要墾荒、曬鹽。一百年過去,這些生員所能想到的完美方法,竟然是往回退。

    可往回退……林敏心想,你們問過那些鹽戶,這是他們想要的嗎?

    但這一篇,還算是矬子裏面拔大個,算是比較靠譜的了。

    剩下的那些,比這個不靠譜多了。

    但這些所有的靠譜的、不靠譜的鹽政改革的設想和請求,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鹽引繼承制、總承包商制,並不是鹽政出現問題的原因。原因只是在場商,只需要消滅場商,即可解決淮南的所有問題。

    既不用墾荒,也不用廢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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