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成祖 第506章 難斷的官司

    在趙桓治下,當刑部尚書,絕對不是什麼好玩的事情……有關這個案子,就來了四位大臣。

    首先是掛着同平章事銜的何栗,其次是刑部尚書林景貞,然後是御史中丞胡銓,還有大理寺卿胡閎休。

    這幾個人都是聰明人,而且案子也不複雜,畢竟以天子之尊,派遣心腹出來查,還弄不清楚,大宋這個國家都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既然案情清楚了,剩下就是站隊的問題。

    林景貞首先代表刑部表態了,「陳望良有三大罪,其一是殺人,其二是騙財,其三是欺君……有此三罪,刑部以為無論如何,都要明正典刑,必須殺了!」

    他說的太乾脆了,乾脆到那三位都沒反應過來……殺,殺了?!

    胡閎休苦着臉道:「我說林尚書,陳望良可是被害人的祖父啊!」

    「那又如何?祖父犯法,罪加一等!」

    胡閎休乾脆翻白眼了,就當我沒說話。

    他沉默了,胡銓卻是開口道:「林尚書所講當然有理,可老百姓也常說一句話,叫清官難斷家務事,這畢竟是陳家的家事,能不能按照家法處置?」

    所謂家法也好,宗法也好,自然沒有處置長輩的道理,就算處置,也不會有償命的情況。沒等林景貞說話,何栗直接搖頭了。

    「這個案子鬧到了什麼地步,你們也清楚……太上皇在康國辦壽宴,官家都過去了,太子也在。結果就因為出了這麼一件事,太上皇的花甲大壽都沒有辦好……李太傅,高太尉,他們都不止一次過問此案,還有大宗正也過問了,朝廷沒有態度,讓他們自己處理,還要咱們幹什麼?」

    聽到了大宗正過問,胡閎休的臉色頓時難看起來。

    「趙皇叔湊什麼熱鬧?」

    何栗兩手一攤,「這麼大的事情,主管宗法的宗室大王,不過問才怪呢!」

    這話的言下之意就是此案會動搖宗法基礎……小案子,大動靜,這種事情不止一次發生過。

    前面就提到過的阿雲案,就爭論了幾十年。

    阿雲是個登州的普通女子,父親早死,母親又死,她替母親守孝……在這個期間,她的叔父貪圖錢財,就把她許配給了一個老光棍。

    阿雲自然不願意,惱怒惶恐之下,提着刀半夜去老光棍家裏,想要殺人,結果一個十幾歲的女孩子,又是情緒激動之下,怎麼殺得了人,只是砍下了老光棍的手指頭,這個案子就鬧到了衙門,很快抓住了阿雲,也把案情理清楚了。

    知縣按照謀殺親夫的罪名,上報知府,知府接過案子之後,琢磨了半天,他認為阿雲是在守孝期間,既然如此,那就不能成親,婚事不存在,謀殺親夫的罪名也不成立。這就是個尋常的傷害案件,因此反對死刑。

    下面知府和知縣有衝突,等送到了朝堂,衝突更大了……包括宋神宗在內的一大批人,都同情阿雲,認為罪不至死,甚至還根據自首情節,主張免除死罪。

    而另一邊,以司馬光為首的諸臣則是堅持認為阿雲意圖謀殺,並且已經傷人,論罪就該處死……這是刑統上面認定的。

    神宗想要靠着天子旨意斷案,卻是不符合朝廷規矩……一句話,祖宗之法不可變!

    很快,一個小小的謀殺案,變成了變法前夕的新舊較量,王安石堅持認為不該死刑,司馬光寸步不讓,兩邊鬧得烏煙瘴氣,完全偏離了案子本身。

    最後王安石靠着皇帝的支持,贏得了和司馬光的爭鬥……壓住了舊黨,熙寧變法也順利展開。

    登州阿雲案,成了變法的前哨戰。

    這個年輕的女子阿雲免去了死刑,又過了幾年,得到赦免,可以安心過日子了……但是上天似乎跟她開了個玩笑。

    若干年後,新黨垮台,司馬光入主朝堂,這位司馬相公並沒有忘記多年前的阿雲。宰相肚子能撐船,卻唯獨不願意放過這個可憐的女子。

    司馬相公又把阿雲揪出來,砍了腦袋,終究是沒有逃過一劫。

    這個登州阿雲案,讓人看到的是殘酷的黨爭,毫不講究情面。

    但是僅僅觀察案子本身,就已經很觸目驚心了,一個叔叔,憑什麼把侄女推到火坑呢?誰給他的權力?

    分析這個案子,很容易出現一個問題:叔父出賣侄女,老光棍毀人青春,阿雲持刀傷人……結果就是全員惡人,阿雲死了也活該之類的。

    司馬光雖然不近人情,但也未必就是錯的。

    只是持這些觀點的人,通常都有個傾向,對於上位者犯錯,他們總是不斷尋找理由,幫助開脫,說強者本該如此……面對弱者的時候,他們又會變得格外嚴厲,哪怕只是一點錯誤,也要拿命補償,而且是死有餘辜。

    說到底,還是崇拜強者,鄙視欺凌弱者,只是不知道這幫人如何篤定,自己就是強者呢?萬一哪一天,自己一時出現了錯誤,讓人家欺負到死,又有誰會替你說話呢?

    阿雲持刀傷人,這事情的確沒錯……可是要稍微追究一下,就會發現有些沒法掀開的東西……一個十幾歲的女孩子,父母都死了,要聽叔叔安排,偏偏這個叔父又是個沒良心的,拿她的一輩子換錢。


    彼時的阿雲該是何等絕望,何等無助?

    她找到了刀,衝去了老光棍的家,砍傷了對方……能算是蓄意殺人嗎?而且這個案例裏面,叔父就毫無問題嗎?

    他憑什麼出賣侄女?

    憑什麼決定侄女的婚姻大事?

    很可惜,這些東西涉及到了宗法根基……彼時的大宋君臣無膽面對,只能弄成皇帝能不能干涉判案結果,最後更是淪落成了新舊黨爭。

    支持饒恕阿雲的新黨未必多同情這個不幸的女孩子,想要殺她的舊黨也未必覺得她真的十惡不赦。

    只是殺一個人,與她何干?

    這就是阿雲案的背後邏輯。

    而這一次陳家的案子,恐怕要更加直接徹底……祖父不懷好意,弄死了孫女,到底需不需要償命?

    胡閎休沉吟了良久,才道:「林尚書,你給定的三中罪裏面,欺君這一項,還是免了吧。畢竟這麼多年了,官家都沒有用過這項罪名,一個尋常百姓,也扛不起來。」

    林景貞眉頭微皺,顯然不是那麼高興。

    因為道理很簡單,沒有這一項罪名,未必殺得了姓陳的。

    胡銓也跟着道:「還有圖財的事情,我看也未必成立……畢竟最初是彩禮錢,給了也是順理成章,算不得欺騙。既然給了陳家,那就是他們的錢,往回討要,給與不給,還要看陳家的意思……」

    林景貞呵呵一笑,「說得好啊,這樣一來,就剩下祖父殺孫女了……你們是不是想用春秋筆法,說成誤傷,說成事後祖父有深切悔意,朝廷該網開一面,給他一條活路啊?」

    直接讓林景貞戳破了心思,胡銓瞠目結舌,無言以對,

    一位宰執相公,三位主管大臣,一起陷入了沉默……該怎麼辦吧?

    良久之後,何栗才緩緩道:「你們沒注意,我給你們交個底兒……政事堂希望放過陳望良!」

    一句話,三個人,六雙眼睛,齊齊望向何栗!

    「和相公,你說政事堂的意思,那又是哪一位相公?」林景貞追問。

    「是大傢伙的意思。」何栗長嘆道:「這事情不是要和官家作對……而是着實不好辦!」

    「為什麼?」林景貞追問!

    何栗愈發無奈,只能連連長嘆,「林尚書,你問我就說了……如果祖父殺孫女要判死罪,那麼多溺嬰案怎麼算?而且多少年來,婚姻大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管好壞,都要自己擔着。身為晚輩,不服長輩安排,還和長輩爭執,這,這不合適!」

    林景貞微微沉吟,突然冷笑道:「那這麼說晚輩就該聽從長輩的予取予求了?做一個提線木偶了?」

    何栗無言以對,只能苦笑道:「我要是能說清楚,只怕已經是當世聖人了。」

    他還真沒誇張……父母長輩,到底能管到什麼程度,哪怕千年之後,也說不清楚啊!

    反正政事堂是不想因為一個案子,而掀起無數大案,更害怕動搖宗法基礎。

    胡銓和胡閎休基本上傾向於政事堂的意見,就看林景貞了。

    只見這位刑部尚書默默摘下了自己的烏紗帽。

    何栗大驚,「你,你什麼意思?」

    林景貞嘆道:「何相公,如果這個案子就這麼稀里糊塗過去了,沒有一個真正的結論出來。愧對官家,愧對百姓,哪裏還有臉留在朝中,我情願意辭官回鄉!」

    何栗的臉黑了……林景貞這傢伙出身九牧林家。別說這幾個人,就算是面對官家,他也敢據理力爭的。

    在這個當口,一個刑部尚書,如果不願意背書,毫無疑問,這個案子就沒法定案。

    圖財,害命,偏偏又是祖孫兩個,怎麼辦都不合適!

    就在他們為難的時候,突然邸報上多了一篇文章……這篇文章的作者都大大有名,一位是易安居士,一位是李師師。

    她們幾乎是當世最有名氣的兩個女人了。

    而她們發表文章的核心也很簡單,女人就真的一點地位都沒有嗎?就只能任由長輩擺佈?家長可以把女孩當做謀財之物嗎?

    炮聲隆隆,不說別的,就連皇后朱璉都天天往趙桓身邊跑,就那麼坐着,等着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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