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界游靈 閒暇之餘,隨便聊天

    嫣紅其實是個有原型的角色。

    當然小說之外的嫣紅,沒有那麼有錢。她是我中學的一個人同學,留着短髮,長得倒是挺一般,不過對我挺好的。

    她那時候總是喜歡說一些我覺得莫名其妙的話,給我起了個外號叫北鼻。然後有一天突然對我說,你知道北鼻還有另外一個意思嗎?

    我可能比較晚熟吧,回去琢磨了半天,也不明白她要幹什麼,直到很多年以後,再回想起來,才知道北鼻就是baby啊,她叫我寶貝呢。

    那時候班上所有人可能都知道她喜歡我,唯獨我不知道。因為我的哥們時常拿她來調侃,說:那誰誰是你對象。

    我當時還不信,跟哥們說:別逗了,不可能的事。

    因為我對嫣紅真的是一點感覺也沒有。

    她還動不動就往我的書桌里塞一點零食,哈哈。所以那時候我就覺得她是個有錢人家的女孩。

    我小時候家裏窮,其實按理說也不算窮啊,只不過我家的教育是那種「窮養男、富養女」的那種方式吧,所以那時候我的口袋裏從沒有超過一塊錢的時候,每天放學能買一根小麻花吃,也就這樣了,以至於有次放學的時候被兩個混混打劫,只從我身上搶走了兩毛錢,然後被他們鄙視地叫我窮逼。

    除了那根麻花,剩下的吃的就都是「嫣紅」給我的。現在說起來還挺幸福的,有個女孩關心,多少還有點得意。

    但是後來她也不怎麼得了一種怪病,時常頭疼,據說是癲癇,具體情況我不太清楚,她也沒來得及和我說一聲,就這樣退學了。

    然後她有一個閨蜜,長得挺漂亮的,也留得短頭髮,其實我當時喜歡的是那個閨蜜,就暫且叫小王吧。

    我覺得她也是喜歡我的,因為我們那個城市的條件有限,經常是三個人一張桌,然後每個星期輪換座位,每次輪換到我和小王坐在一起的時候她就顯得很高興,而且很明確地說:我喜歡和你坐在一起。


    我當時覺得很開心,但是卻沒敢說我也喜歡和你在一起。

    可能是因為嫣紅的原因吧,我和小王雖然彼此喜歡,卻不敢說出來。

    畢業前的一年,過聖誕節,我就和小王一起去了嫣紅家,那時候我才知道原來嫣紅之前還有個男朋友出了車禍死了,然後她拿出她畫的那個男孩的肖像,說很像我。

    我看了之後沒有過多的感動,感受只有一個,「這廝的繪畫水平有待提高。」

    當然我沒說,不過回來後還是挺感慨。因為我是個路痴,儘管去過她家,在回家的路上就已經不記得是幾棟幾號了,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她。以後也沒再聯繫。算不算初戀我也不知道,應該不算吧。

    再後來我上大學了一個同宿舍的胖子,跟我無意間提起來,說那個嫣紅因為男朋友和他打過架,具體細節就不多講了,我只是知道她找到了真正的男朋友了。

    小王是我真正喜歡的人,我第一個喜歡的女孩吧,因為我和她很談得來,不過也真是湊巧,她也有癲癇那種怪病,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我們那腦子有病的人特別多。而且還在課堂上發作過兩次,渾身抽搐地躺在地上,桌子都被震得咣鐺鐺地響。

    我當時都被嚇傻了,然後又隱隱地覺得很心疼,因為我是真的很喜歡她,那時候我就已經知道癲癇是遺傳的,按照政府那時的政策也就是她不能生小孩。

    可是我還傻傻地堅持一個信念,那我以後也要和她結婚。

    只是再沒有以後,因為她也退學了,我甚至都沒去過她家。

    因為她留得也是短髮,在我以後的歲月里暗戀的、相戀的,熱戀的女孩都是短髮,不知道和小王有沒有原因。

    多年以後的某一天,有次回老家,突然看到她挽着一個兵哥哥的手在街上散步,笑顏如花,只是她不再是短髮,而是紮起了小辮。

    她沒有看到我,只是這樣擦肩而過。

    我看着她的背影,感謝老天讓我能再見她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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