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夜帶刀 第三十三章:我自山間遇怪人,一怪勝一怪

    readx;    野戶的存在像是一記響亮的耳光,直面城池的卑鄙。

    ----------------------------------------------------------------李唯手札

    馬慶和小九對視了一眼,心裏共同升起一個念頭:野戶?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世間的生活總是苦得多,樂得少。城牆裏的生活再安逸,也有很多人橫死;城外的環境多兇險,也不乏人甘願在此艱難求活。而在城外生存的人,往往被稱為野戶。野戶的組成,較之城內,倒還簡單些:他們大都修行,但所學蕪雜,往往自有傳承,與正統的祆教沒有瓜葛,甚至頗有相悖之處,所以即便有本領入城,卻更願意放浪形骸,自逐於荒山野嶺里。當年墨城屠妖之時,就因野戶不願歸化而大打出手過。死在野戶的紅衣里也不在少數,所以在這老林子裏撞到野戶,馬慶也弄不清對方是敵是友。

    小九想得卻簡單的多。

    這小子好帥啊。

    男人膚淺的時候看胸,女人膚淺的時候看臉。有一張帥臉,刷臉就能進去女人的心坎兒里,這個節骨眼上,小九膚淺的很。

    馬慶陰晴不定,小九迷迷瞪瞪,而怪男人卻像塊石頭一樣。

    可怪人左手往前一送,遞出一個水汪汪的蘋果來,馬慶和小九眼睛同時都亮了起來。看來男人女人最膚淺的時候還是肚餓的時候。

    怪人咿咿呀呀很想說話,但吐字很慢,很多字音也發不出來,一句話能掰成十幾片兒。不過看在蘋果的面子上馬慶也就忍了,但也只能聽出幾個字:慢...果...有...走。

    接着他在前方招招手,馬慶和小九居然就真的跟着去了。

    誒!我說拿糖果騙小孩兒都沒這麼容易吧。

    不過怪人也的確沒什麼惡意,而是把他們安頓在了一個小峽谷的茅屋裏。茅屋簡陋,卻很溫馨,家具床鋪一應俱全,被子上還繡着精緻的圖案,若說這是青江里一戶農家也分毫不差。非得說區別的話,就只是屋裏少了爐灶廚具,只有一個小小的方桌上面擺着瓜果作為充飢之物。屋前屋後還有幾戶鄰居,都是一樣的異乎尋常的美和死板,也如怪人一樣的熱情,輪番來迎。十幾口人一下就把小茅屋擠得滿滿的,一個個都非常想搭上幾句話,卻怎麼都不能把舌頭捋直咯,只能咿咿呀呀地吐字。

    馬慶吃人嘴軟,也耐住性子和他們交談。

    這些人似乎都是晝伏夜出,不一會兒就都哈欠連連,匆匆走了,而方桌經留下了滿滿一摞的水果。連那之前的怪人也要走,把小茅屋讓與小九馬慶。他倆過意不去,就留下了他。怪人強打精神陪着兩人說話,明明困得眼皮都睜不開了,卻還是在椅子裏枯坐着不肯休息,有一句沒一句的回答着客人的疑問。怪人雖然面部肌肉跟死絕了一樣一臉冷漠,可回答問題卻格外真誠、仔細。常說「交淺言深,君子所戒」,他們卻不然,要不是口條不順,能把祖宗墳里埋的事兒都刨出來講給你聽。

    一番交流下來,馬慶和小九這才了解到,這幾戶人家均以龜丘為姓,沒有名字。大概是因為他們與世隔絕,十幾個人里取名也沒有意義。而這家主人排行十一,理論上講,非得有名字的話他就叫龜丘十一。他們的先祖自稱自「南荒」而來,旅居中原各地。他們這一支在乳虎林里已經呆了上百年了。南荒究竟是什麼個地方,年代久遠,他們也說不太清楚,只記得一些古曲中記載這百年的遷徙中要跨過極高的山,淌極深的水。馬慶本來還不好意思問這幾戶人家的防身之術,一聽十一這麼坦白直爽,就冒昧地問了。十一絲毫不介意,解釋道他們會「避水法」,只要備上足夠的瓜果,沉在水低藏個十幾日都沒問題。


    最後龜丘十一實在抵不住困,坐着竟也睡着了。馬慶和小九本來跑了一夜也困的要死,眯了一會兒卻又醒了。十一實在是個太好的人,兩人都不想擾了他的清夢,就輕聲推門出屋。才發現這個小峽谷倚山攬湖,芳草鮮美,風景倒真不錯,只可惜陽光並不充裕,成日煙籠霧照,昏昏沉沉的,但似乎這樣才符合遁世之所的選址標準嘛。

    兩人踱步到小湖前,看湖裏的黑色的游魚,聊起了閒天兒。

    小九問馬慶:你看着龜丘一家這麼善良,怎麼就不為青江所容呢?

    馬慶回到:青江建城之前,他們就已經安居於此。他們的生活自有一套,大概受不了青江的規矩吧,未必就是青江不容他們。

    小九說:十幾個人,連說話都沒勁兒。哪裏有在城裏開心!

    馬慶說:人各有志吧。

    出於尊重和感激,馬慶不願再深究龜丘一族的,便草草掐了這個話頭。兩人四處逛了逛,除了湖邊的幾株桑樹和蘋果樹能看出有人刻意栽植,其餘都是野生野長,沒有什麼規則。或者說,充滿着規則:高大的松林、杉木撐起林相的上層,灌木則填充着樹幹餘留下的空間。地衣和草本則覆蓋上裸露的泥土;整個系統形似鬆散,結構上卻嚴絲合縫,物盡其用。馬慶看得越久,想得越深入,便越覺得自然法則的微妙。若是自己的槍法也能到這種返璞歸真的境界,不知還要多久呢。

    小九逛了一圈,找到的卻是更加實際的東西:兩顆土豆,一個大番薯。小九提議烤着吃唄,馬慶自無不可。

    說起來修行者在野外求生時,一大優勢就是「火」可以召之即來--至少祆教弟子都是如此。秋天乾燥的落葉很多,稍微一攏,就堆成了一堆,馬慶用食指輕輕點了一點,火苗一下就躥起半人多高。然後馬慶就把這三顆丟了進去,認真地燒起了火,等到番薯烤的焦黑焦黑,剝皮就可以食用了。

    我小時候經常這麼吃,不過都是用竹葉烤的,不知道味道會不會不一樣。

    香!

    這火會不會大了點。嗯嗯,可千萬別招來白馬妖的「眼子」了。

    大!

    馬慶仍舊低着頭,專心地處理這番薯土豆,埋怨道:小九你怎麼說話怪聲怪氣的?

    忽然就聽見遙遙傳來一聲招呼:相公相公,我這裏又挖出好多番薯。馬慶就瞄了一眼,發現小九正在遠處蹲着刨土。他又低下頭,撥弄番薯。可他轉念一想:剛才誰在搭我話茬!一念至此,登時頭皮發麻。嗖地一下從原地彈起,一個翻身順勢抽出自己背上的亮銀槍—雖然稱之為搶,槍頭卻早已卸下贈給了小九。

    這麼無聲無息地靠近過來,也難免馬慶戒備。仔細一看,對面站着一個龜丘一族的族人,卻不是十一。他渾身是濕漉漉的,長發中還夾雜着綠藻,顯然是從水裏剛冒出來,但他卻不像先前的族人那樣面無表情,而是直勾勾的盯着火堆。

    仿佛他的眼前不是火堆,而是人間珍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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