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 第一百九十八章:王侯將相加書生
唐宋正在賣弄自己剛才那一劍,看他的表情,就好像剛才殺死水中游所有的功勞都是自己似得。
酒肉跟公主一直在暗笑,卻並沒有說什麼。
唐宋走在前面,很是得瑟。
不過,很快唐宋就意識到不對勁了。
什麼情況?
「你們怎麼不走了?」唐宋回頭,盯着酒肉跟公主問道。
難道說,他們還想歷練自己?
酒肉跟公主互相對視一眼,不再多言,便再次若無其事地邁起了步子。
雖然說,酒肉跟公主沒說什麼,不過唐宋卻看出來了,這裏面有文章。
難道說,還有一波修羅殺手。剛才那傢伙只是打頭陣的?想到這,唐宋不由得全身一凜啊。
這時,夜色已黑,雖然說天上掛着個月牙,不過,卻並沒有起到什麼太大的作用。
月黑風高夜,正是殺人時!
呼!
一陣海風呼嘯而來,緊接着一道身影就向着唐宋攻擊而來。
書生在修羅新晉十大高手中,腦子最好使,也是最為陰險的。
小時候,他沒少被水中游欺負,即便是現在都位居新晉十大高手之列,可是,書生依然痛惡極了水中游。
而今天,他趁此機會,來了一招借刀殺人,徹底地出了那口惡氣。
書生穿了一身儒服,手上拿着山河扇,若是白天你見到他本人,定然會認為他是從古代穿越而來的富家公子哥。
書生的攻擊速度極快,手中山河扇一折一開,便有數枚飛針向着唐宋射來。
若非唐宋做了準備,非得吃虧不可。
「找死!」
酒肉怒吼一聲,一劍劈出,一股渾厚的劍氣擋在了唐宋身前,將那飛針全數擋住。
書生殺人,喜歡利用各種陰招,這是出了名的。可是,今天他卻沒有使用陰招,相反,卻是光明正大地攻擊。
這向來少見!
不出公主所料,書生背後還有人。而且不是一人。
是四人。
在修羅新晉十大高手中,有一個組合,名為【王侯將相】。
親王佔據着東方,諸侯佔據着西方,飛將佔據着北方,丞相佔據着南方。
四人從四個方向,如同鬼魅般,悄無聲息地向着公主襲來。
他們的速度極快,而且配合極佳。給人的感覺,他們不是四個人在戰鬥,而是一個人在戰鬥。
五對三,戰鬥可謂精彩之極。
唐宋很顯然不是這些人的對手,他們可都是修羅新晉十大高手,那是一等一的高手。
若非有公主與酒肉的幫襯,只怕唐宋已經受傷或者哽屁了。
「你不是一直想看我舞劍嗎?」酒肉縱身一躍,「我今日,便舞給你看!」他這話是說給公主聽的。
王子擅用劍,這是修羅人盡皆知的。
公主護着唐宋,酒肉咆哮一聲,接過了公主拋來的雙蠱劍。
他一手執一劍,舞起了自創的【王子醉酒】劍法。
遠處,正有一雙深究的眼睛盯着這一切。
「真是他們!」那雙眼睛的主人喃喃自語着,「看來,自己沒有猜錯。王子沒有死。公主的情還在。關於他們的傳說終於成了現實。」
多年不見,王子的劍法更加精湛了。只不過,沒了當年的滔天殺戮。
但是,這套劍法,看似簡單,其中變化之道卻匪夷所思。一招變十招變百招,王子不愧為王子。
那人遙望遠方,喃喃自語着。
自從王子走後,修羅已然開始被腐肉侵蝕。若非如此,自己也不會製造那麼一出,退出江湖。
他越想越感慨,仿佛當年一起歷練一起殺人的那一幕幕,就發生在昨日般。
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同樣的劍法,酒肉施展起來,氣勢如同排山倒海般。
而唐宋施展起來,充其量只能算是水波蕩漾。
公主衝着唐宋淡淡一笑,「看出差距了?」
「看出了!」再看不出差距,那就不是眼睛有問題,而是腦子有問題了。
「那就努力再努力,我期待着你超過他的那一天。」公主笑呵呵地說道。現在不僅酒肉把唐宋當成了徒弟,公主也將其當成了徒弟。
這個世界上,真正的師父,是永遠希望自己的徒弟能夠超過自己的。正所謂長江後浪推前浪,一浪更勝一浪。
一直躲在暗處等待機會的書生,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戰場。
剛才自己那一擊,那是為了聲東擊西。自己等待的這一擊,那是為了索別人的命。
王侯將相,他們四人的實力,再配上無與倫比的默契,竟然給人一種跟酒肉旗鼓相當的錯覺。
不過,公主心裏明白。
這種錯覺只是暫時的。再有十個回合,這王侯將相組合必敗。
唐宋左耳一側,仿佛聽到了什麼聲音。
當他再次眨眼時,卻發現身前多了一具屍體。
是剛才偷襲自己的那個書生。
嗯?
他怎麼死了?
誰動的手?
不是唐宋,不是公主。酒肉正在跟王侯將相戰鬥。
說書生是自己殺死了自己,沒有人相信。
那麼也就只剩下了一種解釋。黑暗中,還有人。
一招最為普通的凌空飛刺,王侯將相中的丞相已經被酒肉刺傷。
「我的朋友,我來也!」
隨着這聲音,一位不速之客驀然出現。他沒有攻擊酒肉,相反卻故幫助酒肉起來。
是他!
看到這一幕,公主不由得一愣。真是他!
見公主的表情有些驚愕,唐宋知道這位不速之客應該是他們的故人。
可是,為什麼自己覺得這道身影有點面熟呢?
十秒後,王侯將相組合都被殺死。
當唐宋看清楚那位不速之客的臉頰後,不由得一愣啊。
「福伯,是你!」
唐宋很驚訝。他萬萬沒有想到是福伯。看來,是沈夢兒派他來保護自己的。可是,為什麼他之前沒有動手呢,偏偏要等到現在呢?
不對不對。事情肯定不像自己想像的這麼簡單,福伯出場時說了一句--我的朋友,我來也!
很顯然,這句話不是衝着自己說的。
那麼,也就是說,是衝着酒肉跟公主說的。
難道說,福伯也是修羅成員?或許說,以前是修羅成員?
唐宋所猜不錯。福伯是沈家人對他的稱呼。他的本名叫孤狼。是修羅九大弟子之一。
當年王子跌落懸崖後,孤狼便自己製造了一出被人刺殺而亡的假象,離開了修羅。
後來,因為仇家認出,大戰了三百回合後,身受重傷,恰巧被沈家老爺子沈南救了一命。自此之後,孤狼為了報恩,便改名為福伯,一直在沈家呆在現在。
故人相逢,自然興奮異常。
想當年,這孤狼跟王子的關係很是要好。
如果說,除了公主外,非要再從修羅中找一個酒肉最能夠信任的人,便是狐狼。
雙方互相把這些年發生的事情講了一番,最終酒肉公主福伯三人的目光都瞅向了唐宋。
唐宋很不解啊,你們老朋友相見,談情也好談地也罷,幹嘛看我啊!
我的臉不就是稍微腫了一些嘛,你們至於這樣嘛!
「唐宋,你果然是幸運之王!」福伯盯着唐宋說道。
若不是福伯從唐宋的一招半式中,看出了一些端倪,他就不會來到這裏,就不會發現自己的老友。
唐宋的個人資料,福伯完全能倒背如流。
唐宋聞言,眨了眨眼睛,心說他這是夸自己呢,還是貶自己呢?
「那啥,你們聊吧。我要回去洗澡了!」
三人都沒有挽留唐宋。海邊,月夜下,三人開始暢聊起了往事。
聊完往事以後,這三位便談到了現在的修羅。
福伯,也就是孤狼,他先開口說道,「據我得到的消息,現在的修羅,每年都會從各地搜羅一些孩童,然後重複着我們當年的舊路。」
「而且數量越來越多,暗夜跟幽靈這兩個變態,簡直罪該萬死。」
孤狼表明了自己的態度。這也是當年他為什麼要離開的根本原因。
每當夜深人靜時,孤狼回憶自己這一生,都會暗然神傷,無奈嘆息。父母是誰不知道,家的溫暖是什麼感覺不知道。童年是什麼顏色,更不知道。
他丟掉了很多東西,親情友情,甚至還險些將最基本的人性也丟掉。
這些年,福伯經歷的事情多了,每當看到那些孩童走在馬路上時,他的心中都會有一個念頭---不能再讓悲劇重新上演。
福伯將自己的心聲講出來後,酒肉跟公主紛紛笑了。
「孤狼,其實我們也正有此意。」酒肉跟公主齊聲說道。
隨即三人,紛紛哈哈大笑起來。
「還有我呢!」這時,從他們背後傳來了唐宋的聲音。
他沒有走,而是趁他們不注意,躺在沙灘上偷聽了起來。
聞言,三人紛紛再次哈哈大笑起來。唐宋有沒有離開,以他們三人的身手,自然心裏一清二楚了。
見三人都笑自己,唐宋頓時吹鼻子瞪眼睛,道,「怎麼,你們小瞧我?」
翻了下白眼,唐宋便講出了那句話,「難道你們不知道,有唐唐的地方,就有神一樣的傳說與奇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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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昨天第一百九十七章發錯了,幸虧【samnok】兄弟提醒,改了過來。如果有朋友不是從看的,那麼,可以前來看第一百九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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