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罪仇殺 第二十三章 攝像內容

    readx;    風中柳的死立刻在師院的經濟系傳得沸沸揚揚,許多人都沒有想到,這個頗具娘氣且有十分霸道的人,居然被殺害。但是更多的人,心中倒是解氣不少。

    因為9月底,步月不就是因風中柳而死嗎?也就是那一次,同學看清楚了他的真面目,風中柳其實是個人渣,令人憎惡。

    而對於警方,理清案情才是最重要的。

    經過之前半個多月對全市所有攝像頭的調錄和整理,終於找出這三起命案的關鍵信息所在。

    曾今朝不眠不休將這些視頻整理清楚,僅僅睡了2個小時,就要求早上八點半準時開會。在會上,他頂着大大的熊貓眼,依靠着茶葉提神,有條不紊的分析其中的信息。

    「這三起案件,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屍體都是被兇手故意擺在籃球場上,並且砍去右手,放在癟氣籃球的旁邊——當然第三起是沒有籃球的——唯一不同的在於擺放的位置。」一邊說着,曾今朝一邊拿出照片,貼在白板上。

    「第一張照片,死者是一中體育組組長勇遇樂,死亡地點是在鋒興園的家中,屍體卻被兇手搬運到了荒廢的二中——這些大家都是知道的。屍體擺放在籃球架西北側,也就是得分後衛這個位置,右手被砍下,與籃球一起放置在罰球區。」

    「先說第一起案件的視頻。我們搜尋到的結果可以用曲折二字來解釋。10月22日晚上9點40分,出現在延安路與西洋路的交界處,這輛車是東風逍客,車一直往西洋路南端而去。9點55分,出現在西洋大橋上。」

    曾今朝播放着視頻,一直到憶江區的龍灣盛世小區。「各位都知道,憶江區可以說是城郊結合部,路上的視頻很多都不完善。武功山那條路根本就沒有安裝到攝像頭,僅僅在這個小區安裝了。小區的攝像拍到了這個東風車,時間是10點05分,但是——」他銳利的眼神打量着每一個人,「但是真正曲折的地方便是這裏。10點10分,東風又出現在視頻,而且是開進小區當中。到第二天車就開走了。」

    「那這應該是本小區的居民。」一個同事在下面提到。

    曾今朝點點頭,「嗯,我跟你們一樣都是這樣認為。並就此去查其他的車輛,反反覆覆倒着查詢開到武功山路的車,白白浪費了五天四夜時間。但是——經過走訪,小區的一些居民反映,在小區南邊100多米有一輛很破舊的車,停在那裏長達一個星期了,終於在22日晚上開走。」

    「這表示什麼呢?一輛從視頻中消失五分鐘的東風車,一輛是停了一個星期的破舊車。這兩輛車有什麼聯繫?」曾今朝以詢問的眼光打量着下面的同事。

    「那就是掉包咯?」一位老同事說道。

    「對,很有可能是玩着調包的戲碼,只有這樣的解釋。」曾今朝笑道:「差一點就被騙過去了。從此分出兩支,先說這輛破舊的車,在姜亭路旁的湖邊找到,已經被火燒毀。第二個是這輛東風車,小區的攝像頭中出現的司機是一個帶着帽子帶着眼睛的人。」曾今朝指着那視頻中出現的人說道:「很明顯是偽裝,看不出是男是女。從身高判斷,為1.6-1.7m之間,且很瘦小。如此瘦小的人是背不動一個150多斤的屍體,只能解釋是兇手的幫手。」

    「關於這輛車的車主呢?」一個同事問道。

    「很可惜,車牌是假的,這更證實了我們的推斷。」曾今朝回答道:「這次兇殺案,表明兇手有其他的幫手。而且這個幫手除了開車迷惑我們,還銷毀了大量的證據。有沒有一種可能,是這個幫手給兇手出謀劃策?」

    「還有,我讓技術科的同事調查了死者家中的酒瓶、酒杯,一個指紋都沒有。可以推斷,兇手很謹慎的擦除了。」

    曾今朝講完第一個案子,接下來將第二張圖片放在白板上:「這個人便是於家傲,政協副部長。這引起了社會極大的恐慌,我們也同時面臨了前所未有的壓力。」

    「於家傲死在金峰路甘霞村的體育中心,依然還是籃球場。這次,屍體擺在了小前鋒的位置上,右手被砍下,放在籃球旁邊。不同於上個死者,死於蓖麻毒藥中,這次是被子彈擊中。通過對子彈的檢驗,彈藥規格為917mm。國內常用的51式到92式,最小的是7.6217mm,最大的為925mm。看來還是個外國貨,我判定是西格紹爾生產的手槍,其中p230,p232,p239這三個型號就是用這個子彈。」

    「危險等級立刻上升了一級。」曾今朝皺着眉頭說道:「這必然會引起社會的恐慌。」

    「之後便是於家傲留下的dyingmessage,是一個反寫的『3』。由於是用左手寫,在那種意識模糊的情況下,我認為應該是正寫的『3』。於家傲一定是認出了兇手,在此留下兇手的名字。這對我們偵破案件,是十分關鍵!」


    「我們來看看這段視頻錄像。10號晚上6點10分,市政府門口出現了於家傲,他上了一輛出租車的士。這輛的士一直開到老體育中心東門,並將車子開到裏面。從視頻中,車子並沒有出現任何異常。也就可以推斷,於家傲是認識兇手的,在車上並沒有出現扭打跡象。」

    「可惜的是,老體育中心並沒有加裝攝像頭,理由是即將拆遷,以後體育賽事都會在新建的別仙體育館。」曾今朝淡淡的說道:「兇手以及這個幫手,很熟悉本市的路況,知道哪裏沒有攝像頭,利用盲區進行逃逸。這就是蓄謀已久的案件了,恐怕光是規劃就得半年時間。兇手是有着極大的仇恨和憤怒,才能使得他在規劃期內隱忍到今天。」

    「還有一點可以看出是預謀,那便是於家傲的桑塔納,提前就被人弄破了輪胎。我們從市政府停車場的視頻中查到了,依然是帶着帽子帶着眼鏡、身形瘦小的人若無其事的靠近了那桑塔納,很快便離開,進了女廁所,爾後出來。」

    「也就是說,這個幫手是女的?」一個同事驚訝道,想像不出會是個女人。

    曾今朝搖搖頭,「有這可能性,但不排除是故意行為。」

    「根據出租車的牌照進行了查詢。但是那司機承認,五天前,車就已經被偷了,還報了案。」

    下面的同事面面相覷着,面容寫着「不可思議」。

    「第三起案子,我本人並不打算將此併案,而是單獨的一起案件。但想了想,畢竟兇手也出現在現場,算是2.5起案件。」曾今朝擺上第三張照片,為12日死去的風中柳,「參與本案的同事都知道,出事的地方為老體育中心的西門,從視頻中斷定為一起嚴重的肇事逃逸。摩托車司機經過10分鐘的『深思熟慮』,將死者帶到南側的灌木叢中,企圖掩蓋犯罪事實。」

    「然而我們卻看到這樣的一起命案現場,右手依然被砍下,屍體被擺在籃球架西側,為大前鋒的位置。」曾今朝拿出一份屍檢報告,讓底下的同事一一傳閱:「其他指標我不想多言,但是關於屍斑則要提一下。屍斑沉積在背部,而身前一面也正慢慢顯現,還有右手,屍斑是在手背處,但現場的右手是手掌朝下。兩樣不和諧的現狀,都指明一種情況,那就是移動了屍體。那麼此人便是後到的兇手。」

    「兇手來到老體育中心,我猜測是要勘察現場,制定真正第三起案件的拋屍地。但是遇到了這名倒霉的死者,便利用這名死者,成就自己不在場證明的有力證據。或許就能解釋了,為什麼這起案件未曾出現籃球,因為兇手壓根就沒有帶到,只是過來勘察一番。」

    「之前凱歌到檔案局取回的檔案,是1996年7月份的籃球比賽。其中關於二中的球員,除了前兩起命案的死者,還有後面三人,分別為泰常引、關河令以及陽安。」曾今朝將三人名字寫在白板上,當寫到泰常引的時候,突然停頓了,長達五秒之久。

    下面的人小聲的議論着,不知隊長怎麼突然不說話。

    曾今朝回過頭,悻悻的笑了笑,「不好意思,可能有些勞累。」爾後卻十分有神的打量泰常引這個名字,像要從中看出什麼。

    隨後他繼續說道:「我依然認為,兇手要殺的應該為上面三人。原本應該稱為拋屍地的老體育中心將會產生變化。我們應該將搜尋目標,定位在偏僻的籃球場,也不排除在老二中。」

    「接下來,或許你們會有些驚訝,就是右手的擺放是有講究的。」曾今朝神秘的笑了笑。接着他在電腦上利用ps軟件,「我們試着將三個屍體的右手合在一起,看看會發生什麼情況。」

    血淋淋的右手一張張的重疊,看着就心裏發怵。很多年輕的同事,強忍着發毛的心,看着曾今朝將三張圖片變成一張。

    直到三張都重疊到了一起,便是一張怪異的圖片。三隻右手正好都在籃球左側(以籃球架為南面,不存在任何的圖片翻轉),大致呈西北、西、西南三個方向。

    「兇手不僅僅是將屍體擺到了相應的位置,就連右手也是。兇手是懷着極度的憤怒,無法釋懷這五人曾經發生的錯誤,要用一個他們六人都知道的標誌,組成了這一起命案的犯罪現場!」曾今朝那副銳利的眼神盯着所有人。

    所有人再次不寒而慄。

    「隊長,我發現兩個重要線索。」門口,凱歌正氣喘吁吁。

    曾今朝點點頭,「說吧。」

    「第一個線索,是關於名單上的關河令,他在前年就死於肺癌。」凱歌嚴肅的回答道,臉上還因外面的冷風而變得通紅。

    「第二個線索,我們已經檢測到了鋒興園樓道扶手的指紋,以及第三起命案留下的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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