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警官 第一百一十四章 「禍不及父母」

    買媳婦這種事幾乎公開化,只要上級重視,只要公安想管,很容易查。※%

    南崗縣公安局按照市局領導要求,根據思崗縣公安局提供的大概情況,秘密摸排出來的人,與桂素蘭上午交代的完全吻合。

    張桂山,三十四歲,家在大東鎮禾莊村。瓦工,有手藝,不是那種好吃懶做的人。

    兄弟三個,他排行老三,大哥務農,二哥在鎮上開批發部,雖然已經分家,兩個哥哥對他這個弟弟很照顧,蓋樓房時一人出過3000。父母健在,同他一起過,經濟條件不算差。

    由於患有白癜風,臉上有一大塊很恐怖很瘮人的斑,一直沒找到媳婦,於是通過中間人買。

    市局打過招呼,沒人敢通風報信。

    大東鎮派出所民警帶着幾個聯防隊員,上依維柯警車,一直把解救分隊領到距張桂山家一公里左右的橋口。

    車開不進去,只能步行。

    農忙剛剛結束,一些村民無所事事,聚集在橋口的小店門口玩牌,看見來好多穿警服的,急忙收起錢,生怕被抓賭。派出所民警指了指他們,什麼沒說,帶着眾人從門口穿過。

    來這麼多公安,還有扛攝像機的電視台記者,出什麼事了。

    牌不打了,也不敢再打,七嘴八舌的跟在後面看熱鬧。

    走過兩座小橋,快到一棟樓房門口時,一個臉上有白斑的男人推着自行車迎面而來。

    體貌特徵太明顯,韓博厲喝道:「張桂山!」

    張桂山一愣,小顏同兩個巡警已衝上來抓住他雙臂,接過自行車。

    「幹什麼?」

    他倒不是很害怕,白得有些怕人的臉上流露出茫然的神情。

    派出所民警上前道:「張桂山,這幾位是思崗縣公安局的同志,來找你了解點情況,先回家,回家再說。」

    「思崗公安局,公安同志,我沒去過思崗。」

    以前沒去過,馬上就要去了。

    買媳婦的人不算多,但也不少,正在偵查的大案要案,怎麼就被你撞上了呢。

    真是個倒霉鬼,派出所民警有些同情他,只是在攝像機鏡頭前不太好流露出來,乾脆轉過身,嚴肅警告道:「公安辦案,有什麼好看的。該幹什麼幹什麼去,別在這兒妨礙公務。」

    「公安同志,我家就在這兒,我回家,不妨礙你們。」

    「桂山多老實一個人,他能有什麼事?」

    ……

    看熱鬧的村民議論紛紛,有的找藉口不走,有些膽大的竟給張桂山打抱不平。

    有派出所的人在,韓博沒什麼好擔心的,回頭看了一眼,帶着周政發、許主席、吳醫生和陳老師快步走進涉案人員家,電視台記者和攝像師小跑着跟上來。

    客廳沒人,東房放一堆農具同樣沒人,西房一看便知道是老人的房間,沿樓梯衝上二樓,只見一個六十歲左右的老婦女,正在坐在房間門口做小孩穿的衣服。

    「你們,你們做什麼,桂山,桂山……」


    一下子上來這麼多人,老婦女嚇壞了,韓博推開門,確認一個十八九歲的女孩坐在床邊看電視,終於松下口氣。

    「別怕,我是思崗縣公安局民警韓博,我們是來救你的。」

    女孩目光呆滯,傻傻的坐在床邊一動不動。

    許主席、吳醫生和陳老師跟進房間,掏出幫沈秋艷在老黨校拍的照片,摟着她慢聲細語地勸慰道:「孩子,別怕,我們是好人,你安全了。沈秋艷認識吧,她已經脫險,過兩天送她回家。」

    過去三個多月,像是一場噩夢。

    整天跟囚犯似的被關在這兒,晚上是白癜風,白天是老太太,樓下有一個兇巴巴的老頭,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眼淚都哭幹了。女孩緩過神,看看好朋友的照片,再看看韓博的警察證,哇一聲痛哭起來。

    吳醫生打開醫療箱,掏出聽筒幫她檢查身體。

    許主席幫她收拾衣服,陳老師在旁邊輕聲安慰,場面好感人,電視台女記者跟着流淚。

    吳醫生低聲問:「多長時間沒來月-經?」

    「一個多月,懷上,肯定懷上了,我不想結婚,不想嫁給白癜風,不要孩子。他強迫的,不讓他打我。」女孩梨花帶雨,傷心欲絕。

    老太太在門口大吵大鬧,派出所民警沒辦法,乾脆把她關進樓上東房,讓一個聯防隊員看着。

    不是每個被拐賣的婦女都有沈秋艷那樣的好運,不是每個買媳婦的人都像顧俊生一樣良心未泯,韓博摸了摸下巴,側身道:「許主席,這裏交給你了,收拾好再下樓。」

    「你去忙,我們馬上好。」

    剛跑下二樓,對講機里傳來高長興的聲音:「韓隊韓隊,嫌犯已落網,抓捕行動順利,請指示。」

    「把人先帶派出所,我們馬上到。」

    「是。」

    中間人落網,南崗縣的行動基本上成功了,仍有三名婦女需要解救,沒時間浪費。

    韓博先向張桂山出示證件,緊接着從包里掏出一份拘留證,冷冷地說:「張桂山,我是思崗縣公安局民警韓博,你因涉嫌收買、囚禁、強姦被拐賣婦女已被我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之規定,我思崗縣公安局將依法對你執行拘留,這是拘留證,簽字摁手印!「

    「公安同志,我不是強姦,她是我媳婦。」

    「你媳婦,有結婚證麼,人家是志願的麼。告訴你,別說人家沒打算跟你結婚,就算有結婚證,就算是合法夫妻,發生性關係一樣要建立在雙方志願的基礎上,否則就是強姦。老實點,別狡辯了,簽字。」

    買個媳婦過日子居然要拘留,張桂山急了,聲嘶力竭地嚷嚷道:「她是我花錢買的,買媳婦的人多了,那麼多人不抓,憑什麼抓我?」

    「我們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張桂山,我警告你,再大呼小叫,再不配合,就要對你從重從嚴!」韓博啪一聲猛拍桌子,聲色俱厲。

    張桂山被嚇住了,但依然不在拘留證上簽字,不摁手印。

    記者下來了,正在拍攝,不能在鏡頭前動手。

    老太太在樓上撒潑,聲音越來越高,動靜越來越大,安小勇眼前一亮,背對着攝像機鏡頭說:「張桂山,禍不及父母,你要是再不配合,我們就要追究你父母的刑事責任。他們涉嫌非法拘禁,造成極其嚴重後果,按規定要判三年有期徒刑,要我們抓一個還是抓三個,你自己好好想想。」

    思崗公安局一下子來這麼多警察,有記者跟着,看來是躲不過去了。

    不能讓六十多歲的父母坐牢,張桂山不敢再嚷嚷,如喪考妣的接過筆,老老實實在拘留證上簽字畫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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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禍不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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