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棄的女人張寶同20161112
人是有依賴性的。當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呆在一起成了習慣,然後再突然離開,就會在心裏造成一種若有所失的失落感。一連幾天,蘭蘭都覺得好空虛好寂寥好孤單好無聊,甚至失去了生活的目的和意義。她是王作家的傭人和管家,要全心全意地照顧他的生活。可是,他現在不在屋裏了,她去照顧誰呢?
沒得人照顧,她就沒得事做了。所以,蘭蘭早上很晚才起床,起了床也沒得做飯,隨便吃了包方便麵,然後坐在屋裏發呆。王作家在屋裏,她一天要忙着給王作家和自己做飯,洗碗洗衣服,還要出去買菜買東西,有時為了改善生活,還要殺雞。實在沒得事做,她就過來給王作家按按摩。王作家整天坐在凳子上寫書,背部和肩部老是發酸發痛,所以,每當他寫上一兩個小時,她就來到他的背後,給他捶捶背揉揉肩。她甚至還學會了拔火罐。每次王作家感到勞累時,她就讓王作家在睡覺之前用熱水沖澡,然後給他在背部拔火罐。拔過火罐,王作家就會一連輕鬆好幾天。她喜歡為他做事,也喜歡在他面前做事,因為她曉得她每為他做一件事,就會在他心中增加一份感激。而且,她曉得他非常喜歡她。
只要他在屋裏,她就有一種安定感,可以一邊做着事,一邊看着他,時不時還能說上幾句話,聽到一些歡笑聲。即使他默不作聲地在埋頭寫作,也會讓她感到安心平靜。可是,他不在屋,就讓她老是有種空虛失落的感覺。好象他不在,這裏就不象是一個家了。
這時,她想起應該給他買把椅子,因為坐在凳子上寫作會對他的腰背不好。於是,她從沙發起身,開始換衣服。她已經習慣了,只要一出門就得換衣服,要梳妝打扮,這是王作家對她的要求,因為他不想讓別人瞧不起她。
實際上蘭蘭已經愛上了打扮,打扮能讓小丑鴨變成白天鵝。她換上了那件淡綠色的連衣裙。可是,連衣裙的領部敞露着,讓她胸前露出了一大片,甚至可以看到微微隆起的部分。於是,她就把那隻紫色艷麗的絲巾系在脖子上。然後,又換上了那雙後跟很高的皮涼鞋,不穿襪子,因為這是城裏人的時尚。
她出門時,太陽已經升到了半天空。春季的陽光十分明媚,亮得讓人有些睜不開眼,但氣溫並不熱,還時不時地有涼風從山間吹過。
順着公路剛走上一會,一輛摩托車從後面開來,突然在她身邊停下,差點撞上她。她嚇了一跳,轉身一看是光華。光華差不多和她是同齡人,因為花心好色,老是招惹人家老公不在家的年輕堂客,所以,在四村八鄉的名聲很臭。但光華這人穿着講究,一身筆挺的西服,還扎着領帶,皮鞋一塵不染,頭髮啥時間都梳得光光溜溜,一點都不象別的鄉下農民,穿戴邋遢,還沒走近就能聞到一身的汗味。而且光華也不象鄉下人那樣粗糙,說話柔聲柔氣,見到別人不笑就不說話。所以,許多鄉下女人都在暗中喜歡他。
見光華用一臉壞笑在看着她,而且,一隻胳膊正摟在她的腰上,蘭蘭惱怒地罵道,「你這個死鬼,嚇死我了。」
光華說,「我還以為是哪裏來的妖女,穿得這麼漂亮,走起路來屁股一扭腰身一擺的,讓我都看花眼了。」
蘭蘭甩開光華的胳膊,說,「你看哪個女人不花眼?」
光華笑着說,「不是漂亮鮮秀的女人,我胥光華連看都不看。」
不一會,豫先也騎着摩托車從大坡上下來了,見到蘭蘭就問,「去鄉鎮吧,我帶你去。」
可光華卻對豫先說,「你莫要先來後到,蘭蘭已是名花有主。」
豫先一聽,便開車走了。
蘭蘭對光華說,「你胡說啥呢,讓人家聽着還以為我與你有么子關係。」
光華說,「我怕他把你帶到哪個旅店,搞起你下不了地。」
蘭蘭不高興了,說,「你如何滿嘴噴糞,越說越離譜了。」
光華說,「這你就不曉得,豫先見到女人就沒得命。他在城裏找小姐,搞得人家一天二十四小時都沒得下床。」
聽着這話,蘭蘭就說,「你把豫先當成了機器。」
光華一邊帶着蘭蘭在公路上行駛着,一邊對身後的蘭蘭說,「你聽我說就曉得了。豫先沒得多少文化,只上過小學三年級,差不多就是文盲。但他不怕花錢,他和村里人一起在縣裏打工。過幾天就要找個小姐玩玩。可是,每次搞小姐都覺得不過癮。於是,有人要他到藥店去買一種藥,說吃了這種藥,和小姐玩上幾小時都沒事。豫先真地買了那藥。可是那藥上的說明他看不懂,就去問人。別人把三天吃一粒,說成是一天吃三粒。光華真是一天吃了三粒。然後請來一位小姐伺候他。小姐要價是一個小時一百元。豫先硬是一天二十四小時沒得下床,所以,那一天就給了人家小姐二千四百元。」
蘭蘭一聽,說,「沒得這種事吧?豫先就是有這大的勁,也不會有這多的錢。」
光華說,「你要不信,就去問豫先他本人。」
到了鄉鎮的街口,光華要去親戚家,問蘭蘭何時回去。蘭蘭說她只買把椅子。光華說一個小時再過來接她。
蘭蘭去了商店買了一支口紅和一把掛麵,然後去了家具門市部選了把比較結實舒適的椅子。因為椅子帶着不方便,蘭蘭不好再逛街,就來到了街口等着光華。沒過多久,光華騎着摩托車過來了。蘭蘭往後座上一坐,一手拎着椅子,一手摟着光華的腰。
車出了街頭不遠,要下一個一公里遠的大坡。光華對蘭蘭說,「要下大坡了,摟住我。」
蘭蘭用一隻胳膊緊緊地摟住光華的腰,說,「你開得慢一些,好嚇人呢。」
光華非但沒有放慢速度,反而開得更快了,並放肆地大笑着。
蘭蘭在背後喊道,「你這人好壞。」
光華說,「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下了大坡,走了一段平路,又開始爬坡。這下,蘭蘭才算輕輕地舒了口氣。
下了車,為了感謝光華,蘭蘭讓光華進到了屋裏喝茶,還給他削着蘋果。可是,光華突然從背後摟住了她。蘭蘭嚇了一跳,因為門前路上隨時會有人走過。她喊道,「別這樣,快放手。」
光華卻厚着臉皮說,「你這般洋氣漂亮,把我的心都搞亂了。」
蘭蘭過去常常被人瞧不起,聽着光華的甜言蜜語,自然很容易被迷惑,但她還是害怕讓別人看到,說,「快放手,莫讓人家看到了。」
光華是玩女人的老手,對女人的言行舉止再熟悉不過。他見蘭蘭沒有對他發脾氣,而是在勸說他,就嘻皮笑臉地說,「怕啥,我就是愛你,誰見了我也不怕。」
蘭蘭急了,說,「你不怕,我還怕呢。」但她又不好跟他惱怒,畢竟光華對她不錯,幫過許多忙。她不能過河拆橋,翻臉不認人。
光華把她摟得更緊了,還說,「我真地好喜歡你。」
蘭蘭的心在突突地跳着,生怕有人突然進來,就用力推開光華,可是,光華還是不肯放手。蘭蘭真是害怕了,對光華說,「你放開,我有話對你說。」
光華問,「么子話,你說。」
蘭蘭猶豫了一下,說,「要不,你晚上十點過來。」
光華這才鬆開了手,興奮地說,「好,我晚上十點鐘來。」說着,在蘭蘭的臉上親了一下,離開了。
光華離開後,蘭蘭的心還在慌慌地跳着,覺得實在不該對光華說那種話。說了那種話就等於答應了要跟他上床。這是多麼地荒唐和冒險!所以,她不停地在心裏責怪自己。可是話已經說出去了,她該如何?
她說這話,並不是喜歡光華,而是在空虛和寂寞中的一念之差。她覺得這也許是受到了秀蓮的影響,甚至受到了那種黃色碟片的毒害。但她還是覺得是王作家不在屋的原因。如果王作家在屋,她就不會有這種無聊的感覺,那樣,即使光華給她一萬元錢,她都不會對他說這種話。
可是,有些事就是這麼怪,當你正想着某人,某人就突如其來地出現在你的面前。這時,她的屋門突然開了,一片清亮的陽光灑了進來。陽光中一個熟悉可親的身影正朝她走來。是王作家回來了。
幾天不見,他好象有點胖了,也顯得年輕了。蘭蘭從床邊起身,趕忙接過他的背包,說,「你怎麼不打個電話,我去接你?」
王作家說,「我本想再過兩天回來,可是,今天慶兒開車進城,所以,我就坐她的車回來了。」說着,坐在她的床邊,拉着她的手,顯出一副喜出望外的樣子,說,「幾天沒見,你怎麼瘦了?但更漂亮了。」
她也覺得自己比過去漂亮了。因為她開始喜歡化妝和打扮了,對穿衣和髮式也特別留意。她曉得女人只要讓別人喜歡就會感覺良好,感覺良好才會注重打扮。女人打扮就是想讓自己喜歡的男人喜歡。這就是王作家對她說過的那句話: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已者容。所以,當王作家把她拉到面前用欣賞的目光看着她時,她就有了一種非常異樣的興奮感。這種感覺象是被人親近和被人親愛。於是,她調皮地朝着他聳了聳身子,大着膽子說,「你那麼久也不回來,好象一點都不想我。」
王作家微然一笑,說,「怎麼不想?要不,我為何要急着回來?」
蘭蘭滿意地點了點頭,又問,「體檢如何?」
王作家說,「醫生說沒得大病,就是血糖有些低,抵抗力有點弱。」
蘭蘭說,「你太瘦了,每天還那麼辛勞,以後我要給你加強營養,補補身子。」
王作家這時從背包里掏出了一個非常精緻的紙盒送給她。她以為是化妝品,可是,打開一看,是一部蘋果手機。
王作家說,「是送你的生日禮物。」
蘭蘭這才想起,再過幾天就是自己的生日。手機好漂亮好精緻,蘭蘭問,「好多錢?」
王作家說,「四千五。」
蘭蘭馬上把手機裝進紙盒包好,還給王作家,說,「我不要。」
王作家皺起眉來,說,「為何不要?」
蘭蘭說,「太貴了,我不能要。你自己的手機才只有幾百元錢。」
王作家說,「我整天很忙,又不玩手機,要那麼好的手機沒得用。」說着,把手機再次放在蘭蘭手裏。
蘭蘭接過手機,一時不知如何感激,就撲在王作家的懷裏,把臉貼在王作家的胸前,動情地說,「讓我如何感謝你?」
王作家撫摸着她的臉頰,又說,「那天我昏倒,你對我那樣好,讓我好感動。」
蘭蘭抬起頭來,久久地望着王作家,覺得他竟是那樣地可愛,比她認識的任何男人都可愛,於是,她用胳膊摟住他的脖子,輕輕地吻了他一下。
王作家還給蘭蘭帶來了幾件衣服,是瑩瑩讓王作家給蘭蘭帶過來了。有一條飄裙,是淺紫色的,還有兩條褲子和一件花格子呢子短大衣。這些衣服差不多有七層新,而且非常時尚。但因為瑩瑩身體發胖,有點穿不上了。
蘭蘭把衣服試了試,挺合身。然後,把衣服疊好,放在枕邊,開始給王作家做午飯。
吃過飯,她開始照說明書擺弄着手機。可是,看了半天說明書,還是有好多地方搞不懂,於是,王作家讓她去找慶兒。因為慶兒的手機也是蘋果牌。
於是,蘭蘭拿着手機去找慶兒。慶兒剛好在電腦前做帳,見蘭蘭拿着一款蘋果手機來找她,把手機看了看,說,「你這手機比我的還高級。」
蘭蘭說,「是嘛?」
慶兒說,「我的手機是蘋果四的,你的是蘋果六的。」然後問價錢。
蘭蘭說,「四千五,是王作家送我的生日禮物。」
慶兒說,「我這手機當時還買五千多呢。」說着,便教蘭蘭如何接打電話和收發信息,如何地上網和發微信。可是,那些東西太複雜,蘭蘭一時學不會,就先練習着接打電話和收發信息。經過反覆幾次練習,蘭蘭學會了接打電話和收發信息。她首先給王作家打了個電話。
王作家接過電話,問,「你好,你是哪位?」
蘭蘭笑了,說,「你猜。」
王作家想了好一會,說,「猜不出。」
蘭蘭說,「猜不出,晚上就不給你做飯。」
王作家一聽,笑了,說,「是蘭蘭。」
蘭蘭說,「晚上想吃啥飯?」
他說,「想吃你做的苦瓜炒辣椒和土豆炒蝦仁。」
她說,「那我去買菜。」
在去坡下商店買菜時,蘭蘭給光華打了個電話,說以後我們不要再來往了。可是,光華說她說話不算數,要讓她當面說清原因,否則,他就不甘心。蘭蘭想當面把話說清也好,省得以後再生是非,說她在坡下去商店的路上等他。
過了一會,光華騎着摩托車趕來了。車還沒停住,就問,「到底是怎麼回事?」
蘭蘭不冷不熱地說,「沒啥,咱倆以後別再來往了。」
光華喘着氣,說,「你變心了?愛上了別的男人?」
蘭蘭冷然一笑,說,「那又如何?」
光華追問,「那人是誰?」
蘭蘭搖着頭說,「沒必要告訴你。」
這時,光華看到蘭蘭手上拿着新手機,就說,「是他送你的?」
蘭蘭說,「他送我的生日禮物,是蘋果牌的,四千五。」
光華半天沒吭聲,顯得有些沮喪和無趣,過了好一會,才感慨地說,「還是有錢好啊!有錢能使鬼推磨。」
蘭蘭說,「你光是有錢還不行,還得要捨得給別人花。」她覺得一個人愛另一個人,不在他是否有錢,而在他是否真心愛你,如果他真心愛你,就不怕為你花錢。
光華惡恨恨地說,「現在我才明白,女人都是這樣,真正愛的是錢,不是人。」
蘭蘭一聽,惱了,說,「明白就好,你走吧。」說着,提着菜轉身朝回走去。走過一處拐彎處,她回過頭來,看到光華還靠在路邊的摩托車上吸着煙。她這才長長地舒了口氣:要不是王作家及時回來,她說不定真會鑄成大錯。(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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