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同身為李家鹽鋪的大掌柜,掌握着大把的鹽引,偏巧他有是一個不要命的人,為了一點銀子就可以做違反律法的事情。
這樣的人本應該大富大貴才是,可是官府把他的家產抄了之後,卻又有許多債主蜂擁而至。
周大掌柜一向大大咧咧,在很多地方都欠下了債務。
兩萬五千兩,事發之前這點錢也不算太多,只是周同落了個充軍的下場,周家又讓縣尊大人給抄了個乾淨。
雖然李凌沒有打算要回周家的院子,衙役們還是將它當成了李家的財產,一紙封條封了大門,只等李秀才來接手這個院落了。
周同的妻兒被趕了出來,身上的銀子也不多了,想要還上那筆巨款談何容易。
九歲的兒子眼瞅着從嬌生慣養中跌落進深淵,小傢伙只能跟在母親身邊大哭。
十三歲的女兒更是心急,總有一些好色的債主雙眼放光的盯着自己和母親。
她想到了自己的表哥,和自己青梅竹馬的李家二少爺,兩家也議過親事,兩人懵懵懂懂的也有些感情。
李明很詫異。沒有想到一向風光的舅舅居然在外面欠了那麼多的債。
只是他在李家的地位今非昔比,上哪裏去弄這麼多的銀子。他一咬牙就向人借了高利貸。兩萬五千兩還了債務,又用三千兩給表妹一家買了個小院子,好歹有個棲身之所。
」原來是這樣,你們不早說,你舅母也算是我的長輩,說出了我也不會為難你的!「。李凌不假思索的安慰起李明來,弟弟能這樣做總算周同沒白疼他一場。
李明很感激李凌,是他讓自己保留了一份**,沒有讓自己當場將這些事情說出來,只面對着他一人的時候,李明反而有種不吐不快的感覺。
想起當初自己聯合舅舅對付他真的有些過分,李家的財富只有在他的手上才會更合理的利用吧。
三萬兩白銀的債務,李凌隨手就還上了,他甚至沒有過度追問銀子的去向。這一點讓李父很讚賞,也讓周氏母子更家忐忑。
他不會還有後手吧,直到幾日之後李凌依舊未提銀子的事兒,周氏才將心放到了肚子當中。
」帶我去看看吧,能盡一份心就盡一份心吧,畢竟是因為我周家才淪落到這步田地!「。
兩人悄悄溜出門,確定沒人跟隨自己之後才快速的向前走去,鑽進一條狹窄的小胡同再也沒有出來,最終到了富貴巷。
「富貴巷」是人們對這條街道的戲稱,這裏距離本縣第一青樓「暗香閣」很近,有錢人多在這裏置外室,在家裏受夠了母老虎的氣。來這裏盤旋一兩晚,也別有一番滋味。
一路上李凌一直沉默。三千兩銀子想在城裏找一坐別院很不容易,也難怪他們將視線轉移到了這裏。
「我都聽說了,衙役從你們家搜出了十餘萬兩的銀子,你必須給我兩萬兩做為賠償,否則我就到衙門去告你們,到時候你不給也不行!」。
「憑什麼啊,你說是我老爺家的外室就是了?即便你真的是,我們娘兩也沒錢了,若非如此也不會搬到這個地方來!」。
「你說這話誰信啊,這只不過是權宜之計,瘦死的駱駝比馬大,難道你家那個死鬼就沒有留下點值錢的東西不成?」。
李凌兩人進入到一家小院落的時候,很幸運的見證了兩個婦人吵架的過程,好象兩人都和周同有些關係。
李明的腦袋「嗡」的響了一聲,和自己舅母爭吵的那個妖/嬈婦人,不正是她們的鄰居嗎?難道她真的是舅舅的外室,天下真有這麼巧的事?
她的表妹拉着自己的弟弟哆嗦着身子躲在母親的身後,這個悍婦先前幾天和她們相處的還比較和睦,可是知道表哥替她們還了債務以後立即就變臉了。
李明的到來給小姑娘帶了無窮的信心,她來着弟弟飛快的走了過去:「哥,這女人非說自己是父親的外室,她要我們每月給她三十兩銀子!」。
小姑娘很委屈的訴說着,家裏都快揭不開鍋了,哪裏來的銀子給她。
她只顧得招呼表哥,猛然發現李明的後面居然還有一人,她自然認的李凌是李家的大少爺,也是害得她父親被衙門定罪的人,小姑娘不知道該如何應對了。
「吆,原來是小情人過來了,怪不得這麼理直氣壯!」。妖/艷女子出言便有諷刺之意,端的不留情面。
李凌和李明氣度非凡,衣着鮮亮,一副大家公子的模樣,她心虛了:「不知,這兩位公子是何人,和周王氏可有關係?」。
「我是李明,是姨母的外甥,這位是我大哥,是秀才公!」。李明搶先一步介紹了兩人的身份,特意提到了自己哥哥秀才的分身。
女子果然是知道兩人身份的,她不住的打量着兩人,心下卻猜測起來,都說李家大少爺和二少爺母子不和,他不僅除去了在李家權勢滔天的周同,而且徹底的接管了財權,不知道他來這裏有何貴幹?
周王氏也是一愣,這李秀才可是一個狠人啊,他只用了幾天的時間就看破了丈夫的詭計,將他送上了刑場。
「姨母您別誤會,我大哥只是來看看而已,畢竟三萬兩銀子可不是一個小數目,一定要給李家一個交代的!」。李明慌忙解釋起來,可別再鬧出什麼誤會才好。
周王氏緩緩的出了一口氣,神情複雜的看了李凌一眼,她向來都是反對丈夫貪/污李家錢財的,李老爺子如此信任周同,若是再在私底下搞陰謀詭計,確實是對不住李家。
「既然是李家的人,那就請李二公子將欠我的銀子給補上吧,若要論起來,翠蓮還是二公子的姨母呢,大家不要傷了和氣!」。翠蓮用一種平緩的語氣說道,她的態度緩和起來,只要能拿到銀子,誰願意和李家硬磕?
李明臉色一變,沒有想到舅舅如此糊塗,還給了她一紙文書,上面的內容更是讓他感到不按,舅舅不但幫她贖了身,而且還答應給她每月三十兩的生活費,待遇比正室還要高,若是讓舅母知道了,她怎能不傷心?
「每月三十兩的銀子我們是不會給的,不過這兩處院落卻是可以留給你!李家最多只能給你這個條件,周王氏也是拿不出錢的,若是你不接受這個條件儘管到衙門裏告狀!」。
周同也真是的,得志的時候只顧着自己享樂,卻給他的妻兒留下了這麼大的一個隱患,這個女人一看就不是一個實在的人。
「既然大公子這麼說了,小女子也只好認了,只是還請王家姐姐儘快搬出去才好!」。
兩處院落價值五六千兩,對她來說已是一場大富貴了,她本來也沒有想過從周王氏那裏拿這麼多的。她再次確認了李凌不是和自己開玩笑以後滿臉笑容的離開了小院。
「這個院落給她了,那我舅母和表妹怎麼辦?」。李明有些吃驚了,他沒有想到哥哥居然輕易的將這個院落送了出去。
李凌舉目望了一下小院,裏面凌亂不堪,官府雖然查抄了周家,但是還剩下許多家具,周氏母女覺得這些也是財富,就將它們統統搬了回來。
「讓她們搬回原來的小院吧,這裏不是正經人家待的地方!」。
偶然之間他想到了周同對自己的請求,能幫她們一點就幫一點吧。
周王氏臉色一紅,這裏的確不是好地方,醉醺醺的惡漢闖進來好幾次,都被她罵了出去。能搬回原來的家,那是她求之不得的。
「謝謝大哥,我改天就找人幫舅母她們搬家!」。李明感激的說道。
周家所住的宅院判給了李家,李凌是有權利讓周王氏一家住在那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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