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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廖群那邊幫不上什麼忙的,李言成就只能靠自己。看書否 m.kanshufou.com
回到了自己租下來的房間之後,李言成打開電腦,把那段視頻傳郵箱裏面提取出來。
那段視頻並不是很長,在李言成的授意之下,李言成拿到的是那前後五六天的監控視頻。
而且視頻並不僅僅是那個男人上班的倉庫,還有那個女人上班的地方的監控錄像,他也一起拿到手了。
盯着那兩份監控錄像,李言成花了4個多小時的時間,才把監控錄像全部看完。
監控錄像上面確實記錄着兩個人的上班時間,案發前的當天和前後兩天時間裏面,男人只有一天沒上班,那個女人倒是沒什麼特別的地方。
監控錄像上面,關於兩個人的畫面並不是很長,除了上下班的時間之外,幾乎沒有任何有用的信息。
李言成市如同其他的方面去調查,但是那個女人在上班時間周圍一直有人,所以根本沒有辦法避開,因此他基本是完全沒有嫌疑。
但是在倉庫裏面上班的那個男人卻並不是這樣,他在倉庫上班,除了上下班的視頻之外,並沒有其餘人能夠證明。
廖群不在,那就只能憑自己,視頻的分析李言成並不如廖群那麼熟悉,也沒有辦法把那樣視頻作為一連串數據去分析。
所以李言成花了大量的時間去研究視頻當中上班的那段錄像,視頻當中下來的是一個男人的背影,從上至下的角度根本看不清臉,而且對方上下班的時候有一點,這頭也讓他根本無法看清對方。
李言成把之前得到的視頻全都看過一遍,明顯地看出後面3天的時間裏面,對方有意避開視頻,但這『有意』卻十分的細微,更像是無意而為之。
不過盯着視頻看了那麼多遍之後,李言成也隱約發現不對的地方,視頻當中那個人有些奇怪。
並不是那個人的神情舉止奇怪,而是他本身就很奇怪。
按照李言成之前看到的資料來看,那對夫妻當中的男人身高在1米78左右,雖然在男性當中算不上很高,但也算是比女人高的多。
可是李言成在視頻當中看到的那個男人,身高離電梯的頂端有着很大一段距離。
為了確定自己所想,李言成特地跑去了那個監控錄像下面走了一圈,然後找負責人要到了同一段錄像。
果不其然,視頻當中李言成所走動時的身高,與那男人的身高相差迫多。
那男人的身高比李言成要稍晚一些,但是從錄像當中來看,對方卻比李言成少了一個頭。
這樣的身高懸殊明晃晃的告訴李言成,那並不是那個男人。
這是一條有力的證據,就算不能證明那個男人可能就是兇手,但至少證明男人和這件事情脫不了關係。
而聯繫到之前葉開打電話來時說的信息,李言成大概明白到底發生了些什麼。
另外一邊,張軒的調查也進行到了很關鍵的一步。
知道兇手很有可能是被害人的熟人之後,張軒便着重調查了和被害人家系不錯的幾個人家,這樣的人少,因此調查起來並不費勁。
和那些和被害人熟悉的人聯繫過之後,張軒他們倒是得知了一件讓人有些驚訝的事情。
被害人家中的情況並不像他們之前聽到的那樣和諧,之前,他們調查到的情況是,被害人從小就被父母寵溺着長大,在輟學之後外出打工受挫便回到家中,那之後沒有再出去工作,他父母則在鄰近的城市裏面工作。
而且之前他們調查到的情況是被害人在家中雖然沒有工作,但卻並不缺花費,這明顯就是有父母在後面幫襯着。
但是當張軒他們調查到那幾個與被害人十分熟悉的人之後才得知,被害人的錢是他父母給的,但卻不是心甘情願的,而是『要』來的。
小時候那父母確實是寵溺被害人,但是當被害人長大之後開始變本加厲的時候,就和父母之間產生了分歧。
但是那時候他們兩個眼睛鬧不過那長大的小孩,因此小時候在外闖禍的被害人開始在家中稱起大王,如果父母不按他的意願做事情便要挨揍。
這還是極其輕微的,被害人之所以在家中不願意出去上班,主要原因還是因為被害人在外面惹了禍。
這禍還不小,把人打進醫院,而且估計終身都得殘疾。
本來對方家屬已經報警,但是被害人當時溜得快,所以並沒有被抓住,但是那之後他也不願意再出去。
家庭情況本來就不優渥,再這麼一折騰,就更加是負債纍纍。
他父母迫不得已這才出去上班,兩個40多快50歲的人了,在公司裏面做着卑微的工作,住着地下室,就為了養在家裏面躲着的兒子。
這與之前那對夫妻在警察時表現出來的護崽子並不相符,張軒把調查到的這一切擺在那對夫妻面前的時候,兩個人對視一眼,卻沒有在和張軒說過一句話。
只要張軒他們沒有直接的證據,張軒所調查到的這一切不過就是一些,沒有用的東西。
阿曼那邊到時給出一些有用的證據,但是證據太過薄弱。
阿曼仔細檢查了被害人身上的痕跡,他身上並沒有任何明顯的傷口,主要的痕跡都是由柔軟的布匹或者之類的東西弄出來的,那些痕跡只在屍體死亡之後,一段時間內出現,而且幾乎可能只要半小時就會完全消失。
阿曼來的時候,這段時間已經過了,所以查出這一點還是因為在屍體上面看到一些未來得及完全退化的很急推傳出來的。
痕跡無法復原,因此,阿曼把主意打到了被害人之前穿着的那一套衣服上面。
被害人臨死之前身上穿的那一套衣服是在家中常穿的家居服,被收了起來,沒有動過。
阿曼在被害人的衣服上面找到了一些纖維,纖維大多是出自被害人家中。
出處基本都是被害人家中的被褥,在跑去了被害人家中一次把所有被褥都收回來之後,阿曼確定的安發現場。
第一案發現場是在被害人自己的房間之內,按照當時的時間來推斷,兇手應該是在最早時候進去,他掩藏不起來準備動手的時候,古啞巴進了被害人家中然後下了毒。
這一切都被兇手目睹,然後兇手效仿了他的做法,決定找個替身。他離開之後他在水缸當中也下了毒,雖然這一點目前還原因不明。
下完毒之後兇手並沒有立刻出來,而是等被害人把毒喝下去,並且出現初步中毒的眩暈狀態之後才出現,把被害人拖進了他自己的臥室,然後把他束縛起來。
問裏面並沒有任何打鬥過的痕跡,被害人身上也沒有任何明顯的傷痕,因此可以更加斷定被害人和兇手是認識的,這很有可能和兇手打過照面,但卻完全沒有防備。
當時的被害人因為中毒的初步反應,已經開始覺得腹痛難忍和頭暈,兇手很有可能是藉此機會勸他回房間休息,然後自己去叫醫生或者打電話求助,被害人並沒有防備,因此回了房間躺到床上。
這時候兇手開始突然發難,他用床單等東西,把已經腹痛難忍的被害人困在了房內,不讓他出去求救。
被害人完全中毒並且開始出現劇烈反應之後,他把被害人從床上拖到了屋子裏面,擺放在地上,造成了被害人是自己中毒之後倒地氣力不支,自己中毒丟掉性命的假象。
然後兇手自己則是趁着這個機會離開了被害人家中。
這樣一來,整個案發現場就佈置完成。
古啞巴去下了毒,有物證,兇手是古啞巴這一點幾乎沒有任何人能夠看出破綻,就沒有人會懷疑到他身上來。
在經過葉開等人的幫助之下,張軒已經確定兇手作案的過程,而且也基本就確定兇手是兩個人當中的一個,不,或許是兩個人合謀,但卻沒有任何證據。
阿曼那邊已經竭盡全力,他能大概還原出被害人被害的過程和中毒的過程,也能夠斷定古啞巴下的毒並不是讓被害人中毒的真正原因。
他甚至是在屋子裏面找到了許多那對夫妻的指紋,但就毫無意義。
因為那裏本來就是他們的家,而且被害人出事之後,他們又回去了那麼長時間,在自己家裏留下一些指紋,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而那讓被害人中毒的藥,卻始終沒有任何消息。
就像是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一般,無論他們怎麼去打聽怎麼去查找,都無法找到那瓶藥。
有一段時間,他們甚至是懷疑,也許那瓶藥就被那對夫妻隨便找個地方埋了。
有了這個想法之後,他們甚至是向警察裏面借了警犬,但依然以毫無所獲。
這直到李言成一個電話打到阿曼那裏。
李言成打電話過來問阿曼一件事情,在警察局裏面供啞巴用來下毒的那瓶藥的生產日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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