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瀟瀟說過,惡魔是存在的,而且它就藏在每個人的靈魂中。而今天,我終於親眼見證了它的存在。
孟醒並沒有急着殺死常笑,她先是割開了常笑的喉嚨,讓他沒辦法發出任何喊叫聲,然後便一刀一刀地從常笑身上割掉所有「凸起」的部分。她的動作很快,思路非常清晰,整個過程有條不紊,似乎早已經排練過了無數遍。
過程中,孟醒始終盯着常笑的眼睛,她似乎在享受着常笑眼裏透出的絕望和痛苦,她的臉上甚至因此而露出了笑容。
一分鐘後,常笑徹底不動了,他的血流得到處都是,不過屋子裏的塑料布將這些血全都擋住了。當然,這並不是個萬全的辦法,只要流血了,就難免會在現場留下痕跡,不過我依舊願意讓孟醒用這種方式殺死常笑,因為這是最合適的復仇方式。
當然,這也是我的一個保險措施,我並不想讓孟醒知道機場荒林小屋的存在。
當一切結束之後,我開始着手進行善後。常笑皮箱中的這套刀具給我提供了極大的便利。在孟醒的幫助下,我將常笑肢解成了便於攜帶的小塊,分別用塑料布包好,並分裝在旅行包里。
血絕大部分都被擦車的方海綿吸乾淨了,等我倆將鋪在衛浴間裏的所有塑料布全部回收之後,屋子就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到處都乾乾淨淨。栢鍍意下嘿眼哥關看嘴心章節
在臥室的時候我割了常笑鼻子一刀,我特意又返回臥室檢查了一下枕巾,那上面確實沾上了血。我把枕巾收了起來,想了想,又去書房把箱子裏那些弩箭、面罩、以及他的戰利品統統收走,然後便和孟醒一起拎着旅行包下了樓。
我們按照來時的路線避開攝像頭,並成功離開了社區。上車之後,我先把孟醒送回了她的住處,並且記下了她的電話號碼。之後,我又開着她這輛車,去了一趟跨江大橋,然後將刀具、帶血的塑料布、海綿、以及雨衣統統扔進了江里。至於屍體,我則帶回了機場荒林里,並將它們分散掩埋起來。
清晨5點的時候,我把車子開回了孟醒的住處,我也靠在屋子裏的一把搖椅上稍微休息了一下。
雖然常笑並不是我親手了結的,但我似乎也並不討厭這種感覺,又或者說,這種全新的體驗甚至讓我有一種別樣的興奮感。可當我坐在椅子上,讓全身的每個細胞都放鬆下來之後,我卻突然想到了斷肢狂。
他可能正躲在某個地方監視着我的一舉一動,並且也同樣因為我的這些舉動而感到興奮不已。因為孟醒的出現,我似乎突然能夠理解斷肢狂的心理狀態了——他確實不需要再殺人了,因為看着我這個「替身」在殺人的時候,他已經足夠享受了,我就是他手中那把沾滿鮮血的刀!
真是噁心!
一想到這,我突然開始厭惡起我自己了。
「你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吧?」
在從常笑家出來之後,孟醒一句話都沒有說過,這是她的第一個問題。
「『這種事』?你是指殺人嗎?」我並沒有睜開眼睛。
「嗯。」她應道。
「的確不是,不過我殺的都是那些應該死的人,比如這個常笑。如果你沒有先殺了嚴冬生的話,我也會去把他收拾掉。」我依舊閉着眼睛,平靜地回答道。
「那接下來怎麼辦?」
「接下來你去把這輛車處理掉,然後儘快離開這裏,最好直接離開東安,另外那4個人我會幫你處理。」
「不行!」孟醒果斷拒絕道。
「那你想怎樣?」我懶洋洋地睜開眼睛看了她一眼。
「我們不是已經知道其他幾個人的身份了嗎?把他們找出來,就像今天這樣,我要殺了他們,我要親手殺了他們!」
「你把殺人想得太簡單了。嚴冬生以那種死法被殺,他們已經起疑心了。只怕常笑幾天前就已經去找過其他幾個人了,他們現在肯定已經做好了防備,甚至有可能已經準備好了陷阱等着你呢。」
「他們找不到我的,我藏得很隱蔽!」
「隱蔽?那我是怎麼找到你的,孟醒小姐!」我故意說着孟醒的名字。
孟醒登時一愣,但僅憑這些顯然還不能讓她放棄。她固執地說道:「你說什麼都沒用,我肯定不會離開東安的。我知道你並不是擔心我的死活,你只是害怕我繼續留在東安,很可能會被警察抓住,然後把你供出來。不過這點你可以放心,我什麼都不會說的!」
我徹底睜開了眼睛,望着孟醒,因為她剛剛確實猜中了我的心思。
她的眼神非常堅決,我也相信一個死過一次的人是有這樣的決心的,而且我也相信她也絕不會出賣我。另外,她殺人時的樣子十分從容,動刀時沒有半點的猶豫,甚至還有些興奮和衝動。似乎經歷過生死之後,她已經拋棄了作為一個人的所有軟弱,並化身成了復仇的惡魔。
「無論我說什麼都沒用,你必須要殺了那四個人才肯罷休,是吧?」
「對!」孟醒態度堅決地點了下頭,並隨後更正道:「不過不是四個,是五個!警察總共有兩個,還有一個歲數挺大的,他雖然沒參與到生存遊戲裏面,但折磨我的人有他一個!」
「你還挺貪心的,殺五個人?你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我笑着說。
「簡單嗎?我是一個半夜從墳坑裏爬出來的人,世界上還有其他事比從墳坑裏爬出來更難的?而且你說過你會幫我,是幫我,不是代替!」孟醒加重了語氣強調道,而且她的每一句話都不是一時衝動,似乎在開口之前她已經打好了腹稿。
她是個聰明的女人!
我並不討厭聰明的人,但有些時候越是聰明的人就越難以控制,如果現在不給孟醒一些約束的話,她早晚會因為肆意妄為而自食惡果。
「好吧,你可以留下,不過怎麼殺人你必須聽我的,我說什麼時候動手就什麼時候動手,在這方面我是專家!」我用不容辯駁的強硬口吻對孟醒說道。
「這個可以。」這一次孟醒總算沒有再唱反調了。
我無奈地搖頭笑了下,然後換了個問題道:「這房子是租的?」
「不是,是我爸的,現在我自己住。」
「那你就繼續住這吧。不過今天白天你哪都別去,好好休息,至於那四個……五個人,我需要好好計劃一下。等晚上的時候我再過來找你,具體的安排咱們到時候再說。記住了,沒有我的指示你不許自己動手,要有耐心。」我反覆叮囑道。
「放心,為了報仇我已經等了將近半年了,也不在乎再多等幾天。我會聽你安排的。」孟醒答應道。
該交代的事都交代好了,我也應該回到我自己的生活中,繼續扮演我自己的角色了。
孟醒暫時是安全的,我其實並不擔心高岩或者警隊裏的其他任何一個人會把懷疑目標轉移到她的身上。她假扮劉雅雅這個辦法非常好,只要劉雅雅一天不被找出來,我就不太需要擔心孟醒。
那麼接下來,我需要考慮一下,到底該從那四個人中的哪一個開始下手?這次我似乎可以好好排一排自己的日程表了。
目標總共有五個,如果合理分配一下的話,一直到明年我都不用再為找不到合適的獵物而苦惱了。不過這個念頭在出現的同時也被我打消了,我並沒有時間悠哉地去處理這件事,因為在市東的這間平房裏還藏着一顆隨時都有可能惹出麻煩的「定時炸彈」。
之前常笑曾經兩次到過明威商貿公司,並且在裏面逗留了很長時間,很明顯他是去找那裏的老闆曲英哲的。比起地產大亨的公子、電影公司的掛名副總、以及分局的警員,一個每天按時上班的商貿公司老闆顯然更容易逮到規律,所以我決定,先從曲英哲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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