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變歌妖 第二十五章:出租屋,出租屋

    看着膠袋裏,那一大疊,超乎了明輝想像的紅色軟妹幣,明輝徹底呆住了。愣了好久,他才趕忙伸手,拉起膠袋,蓋住了裏面的軟妹幣,雙眼發紅地瞪着小姑娘:「這……這些錢是哪兒來的?」

    小姑娘似乎被哥哥嚇到了,只是扁了扁嘴,沒說話。

    盯着小姑娘的表情,明輝的腦海中,仿佛忽然划過一道閃光,他趕忙抓住了小姑娘的一隻手,同時捋起了她的袖子。此時,展現在他眼前的,是一隻纖細的,乾淨的手腕。乾乾淨淨,什麼都沒有。

    「你……你把手鐲給賣了?」說着,明輝還不禁抬頭向某個方向望了一眼。那邊,就是有名的潘家園……

    小姑娘點了點頭,輕聲說:「嗯,哥哥,小蘭把當初鄭奶奶給的手鐲給賣了。小蘭知道,哥哥不希望小蘭這麼做,但,今年冬天特別冷,比前兩年冷得多。前些天,哥哥也一直在發愁,小蘭知道,哥哥也是為冬天發愁。小蘭雖然沒有問,但小蘭都知道。記得以前咱們在這裏唱歌的時候,哥哥曾告訴過小蘭,那邊有個舊貨市場,是專門用舊東西換錢的地方。今天,小蘭第一次看到那個市場的大門,於是就想要去看看,正好,看到有個地方收舊貨,於是……」

    明輝不禁微微咬了咬牙。其實,他出身也不差,小蘭的鐲子雖然他並不能準確估價,但他知道,那絕對不是什麼普通玩意兒。但小蘭居然自作主張跑去賣錢了,而且……

    看看手中膠袋的大小,兩大疊紅軟妹,兩大疊,也就是整整的兩萬塊錢吶!是,的確很多,但是……那鐲子真的就值這麼點兒?

    其實,明輝的想法,雖然不無道理。但,其實他還是有些太低估小姑娘了。在潘家園,小姑娘是專門跑到一家門臉兒挺大,看上去還蠻正規的古董店,賣掉她的手鐲的。

    而且,在議價的時候,小丫頭還有意無意地裝憨賣萌,成功誤導對方,讓對方以為小丫頭是個跟家裏鬧了什麼矛盾,離家出走了的小丫頭。現在,身上的錢花完了,沒錢吃飯玩耍了,就來賣身上的東西換錢,拿去亂花。

    說實話,小丫頭手上的鐲子,的確是個好東西。但,可惜人家的店面,是正正經經經營的正規店面。如果只是個古董販子,騙騙無知小丫頭,還是沒有什麼心理壓力的。可是,他們是正規店面,必須要考慮到,如果日後小丫頭回了家,讓小丫頭的家長知道,小丫頭被人騙了,再來找麻煩,那可不是好事兒。

    所以,人家古董店雖然價格壓得很低,可以說,已經是這個鐲子走正當渠道能夠換來的最低價了,但好歹還算是良心價,是有正規的發票字據的,算是正規買賣。而且,還考慮到小丫頭是未成年人,還專門標註,此交易必須在監護人簽字後,才完全生效。此前,古董店不會再次將手鐲轉賣。這樣,日後就算真的有麻煩,只要原價將手鐲退回,就沒事了。

    所以,小丫頭居然用手鐲換來了兩萬塊錢。如果是潘家園的那種流動古董販子,能給小丫頭兩百塊錢,就不賴了。不過,如果這事兒讓那位鄭老知道了,估計會氣瘋的。因為,這個手鐲,可是在鄭老的手上,被古董專家鑑定過,至少價值二十萬的。

    但,這一切,明輝不知道,小丫頭也只是懵懂,她還在滿心期待將來搬到出租屋裏的日子呢!

    明輝想了想,輕聲說:「哎,小蘭啊,我一直不希望你把那手鐲賣掉,就是還存着想法。或許……或許那次車禍,你爸爸媽媽,可能還活着。你離開他們五年了,如果他們還在,這五年,他們該有多麼着急啊!你可是他們唯一的女兒!有朝一日,如果……」

    剛剛說到這裏,明輝的話就被小蘭打斷了:「哥哥,我……我們一起生活了已經有五年了,對麼?嗯,五年多了……五年,整整五年過去了,小蘭從當初那個什麼都不懂的小丫頭,到現在也算基本長大了吧?可是……爸爸媽媽還沒有來找小蘭……」

    說着,小姑娘抽了抽鼻子:「小蘭覺得,小蘭的爸爸媽媽,要麼已經去天上,找小蘭的爺爺奶奶了,要麼……要麼就是,他們不記得小蘭了,不愛小蘭了。所以……」

    小姑娘的聲音,越來越低,最後幾個字,甚至明輝都聽不清。這小姑娘其實已經不小了,都十歲了。或許,別的孩子十歲時候,還是讓人頭疼的小猴子,還是四六不懂就知道搗亂的小魔星。可是要知道小蘭本身就不是普通孩子,而且,經過這麼多年的苦日子,她可是比普通的十歲孩子,要懂得更多,也懂事得多。

    明輝微微嘆了口氣,輕輕撫了撫小姑娘的頭髮,輕聲說:「好了好了,哥哥沒有怪你。那……就這樣吧,明天,明天咱們就去看看能不能找個合適的出租屋,好不好?」

    這下,小姑娘高興了起來,猛點頭。

    果然,第二天,明輝帶着小姑娘,在四環外轉悠了很久。為什麼要在四環外呢?哎,京城居,大不易啊。哪怕只是租房子,在三環內也是一個很奢侈的夢想。沒辦法,只好在四環外了。

    三天後,終於,明輝敲定了一套房子的租賃合同。價格什麼的就不要再提了,總之,這是明輝精打細算,而且三個人認真討論之後才決定的。於是,這別樣的「一家三口」終於喜遷新居了。

    這是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廚衛齊全,大約五十平方左右。這在之前,明輝所打算租賃的出租屋中,已經算是非常非常奢侈了。不過有了小姑娘賣掉手鐲的兩萬塊,所以標準可以提高點了。再說,不是還多了個人麼?


    其實,這房子並不怎麼樣。看上去,應該是比小姑娘,不,甚至比明輝的年紀似乎都要大的老房子。牆壁上,只是塗抹了白石灰,還能看出明顯的霉跡;甚至,還有一處裂縫;有一扇窗子,無論怎麼弄都會露一道縫,明輝只能在裏面塞點東西;廁所馬桶水箱是壞的,要正常使用,只能另外用容器往裏面倒水沖,不過還好,不堵;每一間房間的門都是壞的,開門關門都挺費勁;廚房門不是壞了,而是根本不存在。沒有煤氣管道之類的東西,別想了,那玩意兒太奢侈;只有一個房間還能說說採光,剩下的房間,包括客廳,不開燈,永遠都是伸手不見五指,無論什麼時候……

    好吧,其實也不能要求太多,畢竟,這套房子有一大優點,就是便宜。而且,比起天橋底下的紙板房子,這裏就好多了,不是嗎?

    至少,小姑娘很滿意……

    「哥哥,這裏以後就是咱們的家了麼?」不知第幾次,小姑娘問明輝。每次,明輝都是微笑着回答:「是的,喜歡不?」小姑娘十分滿足地點點頭:「嗯!喜歡!」

    說着,小姑娘就繼續收拾東西了。其實,他們又有多少東西可以收拾呢?只是小姑娘有點興奮過度,有限的幾樣「家具」被小姑娘從這裏搬到那裏,又從那裏搬到這裏。

    看着小姑娘抱着大大的結他,跑到裏屋去了,傾妤輕笑着對明輝說:「呵呵,小蘭好久都沒這麼高興了。」

    明輝望着傾妤那淡青色的眸子,微微笑着說:「是啊,咱們總算有個家了。知道麼?剛剛我們來的時候,房東還以為,我們是個三口之家,小蘭是我女兒呢。還問我,你女兒都這麼大了?」

    傾妤不禁微微一怔,隨即低下頭,一片紅暈浮上臉頰。如果被人當作三口之家,小姑娘被當做明輝的女兒,那自己呢?自己算是什麼身份?

    她輕聲問:「那……你是怎麼回答的?」

    明輝笑了笑,回答:「我還能說什麼?傻笑兩聲就算了。」

    傾妤不禁抿了抿唇,想來想去,終於蹦出一句:「如果說小蘭是你女兒,那我呢……」

    明輝一怔,隨即哈哈大笑:「我再怎麼樣,怎麼會有你這麼大的女兒啊?」

    在明輝的笑聲中,傾妤沉默了一會兒,轉身離開了。明輝望着她離去的背影,一時有點發愣,莫名地摸了摸鼻子。

    倒是躲在裏屋門後,聽着兩人對話的小丫頭,不禁恨恨地咬了咬牙,暗自腹誹:「傻哥哥!笨哥哥!活該孤獨一世!」

    呃,好吧,原來,這句後來的網絡流行語,是小丫頭髮明的。

    當晚,這「三口之家」就在他們的新家裏,睡了第一晚。當然,兩個房間,一個屬於明輝,而另一個,則是傾妤和小姑娘一起住。

    夜已經很深了,但不知為什麼,小姑娘總是睡不着,在床上翻來覆去。

    傾妤伸手輕輕碰了碰小姑娘,輕聲問:「小蘭,睡不着?」

    小姑娘翻過身來,望着少女精緻的臉龐,輕聲回答:「是啊,在天橋下面睡硬紙板,睡得久了,忽然換到床上,不習慣了。」

    傾妤樂了:「呵,條件變好了,還不喜歡呀?」

    小姑娘扁了扁嘴:「姐姐你不是也沒睡着麼?」

    傾妤微微笑了笑,沒說話。

    過了一會兒,小姑娘忽然問:「姐姐,你……你願意嫁給我哥哥麼?」

    頓時,傾妤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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