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多利亞的秘密 第81章 牛車水

    來到了新加坡,這個華人大量聚集之地,當然林菲爾要去唐人街去省親。雖然這裏幾乎都是華人,但還是有最大和最古老的唐人街,稱為「牛車水」。因為這個時候還沒有自來水,居民的飲用水要從安祥山和史必靈路的水井汲取再靠牛車運載到居民點,故得名。

    林菲爾越長越水靈,在歐美人看來也許還不是太驚艷,但到了華人社區里,比如那天跟隨總督一起迎接公爵大人的華人富商們無不大讚禍水小美人。林菲爾得意洋洋卻又毫不羞怯,而且絲毫無禮法約束,喜歡跟公爵大人手牽手散步,這不要說在華人社區,在保守的英國人那裏都是了不得的事情,大家只好當她是小女孩不懂事,法拉第夫婦有時候會向人解釋他們夫婦在收養林菲爾之前,林菲爾名義上是公爵家的干閨女,所以關係很親密。大人們似乎都故意忘了林菲爾曾經說過的「長髮及腰時要嫁唐寧」的承諾。

    這一次逛牛車水,林菲爾竟然還把法拉第夫婦支開了,理由是「唐寧不是說他的中文和長相都能騙倒中國人嗎?今天我倒要看看他是不是吹牛,爹地、媽咪,今天你們不要跟我們在一起,以免中國人認為我們是從歐洲來的。」法拉第似乎感到了這個古靈精怪的掌上明珠似乎有點不對頭,但仍然沒有往深處想,她才8歲啊!

    唐寧穿了件清國人的長袍馬褂,戴着小帽,和前任閨女來在了牛車水,看着熙熙攘攘華人潮流,看着那方塊字的大店招,聽着廣東和福建的各種古怪方言,不禁倍感親切,終於回來了,呵呵,我未啟蒙的同胞們,我該拿什麼來拯救你們?還是放任你們,像野生動物一樣?畢竟干涉我大清的進程需要大動干戈,身為歐洲貴族的他是否還適合擔此重任?

    正當唐寧沉浸在懷舊的情緒中時,林菲爾冷不丁來了一句中文:「唐寧,你是中國人和歐洲人的混血人種,是嗎?」

    唐寧先是一驚,已經好久沒有人提這茬兒了,卻被一個小女孩提出來,而且口氣很肯定,這真是……不過,他是驚而不慌,肥而不膩,隨即微笑:「怎麼?服了吧?我就好像變色龍一樣,可以是中國人,也可以是英國人。」

    這倒是真的,來到牛車水這麼久了,似乎沒有華人用看外國人的目光來看他。

    林菲爾小嘴一撇:「顧左右而言它,更是坐實了你的罪名!放心吧,你是我最敬愛的人,我不會揭穿你的!」

    唐寧:「你生物學的課學得不錯啊,這都能看出來,不過我是不會承認的。有些秘密……是永遠不會有答案的。」

    8歲小女孩真像個小大人,唐寧越來越不看「小」看她了。

    林菲爾:「我最喜歡生物學了,尤其是進化論,我覺得90%的英國人都是傻瓜,那麼多明顯的證據在那裏還不肯信,還要死咬着聖經的教條,笑死人了。」

    唐寧:「別笑,這是人類這種社會性動物進化出來的本領,可以叫羊群效應。想像一下你是一隻羊,置身於一大群羊之中,你的視線是不可能把四周都看得很清楚的,所以,看到身邊的同伴忽然奔跑起來,你最好也趕緊跑,這可能就是狼來了。進化論雖好,可是大部分的人根本沒有那個耐心系統地、完整地去看,他們只要跟着羊群走就好了,再說了,人類當中有很多人的邏輯思維能力是不行的。

    打一個比方,來一個經典三段論:假如澳大利亞的綿羊都是美麗奴綿羊,我在墨爾本看到了一群羊,所以,我推斷這群羊是美麗奴。這在我們看來是很簡單的推理,可是有人就是鬧不明白,他們會問:嗯?啥是美麗奴?墨爾本?我沒去過!

    也就是說,人類會受到自己知識的局限,連最基本的推理也可能不敢確定,他們只能跟着大眾跑。在英國,教會不僅是信仰,更是政權,很多選區是按教區來劃分的。教會有很大的動機去盡一切可能為自己的合理、合法辯護,放謠言,歪曲理解,渾身解數,進化論與教會會有漫長的鬥爭,也許過了一百年也不會有結束的日子。」

    林菲爾:「……哼,又給我上課了,我已經長大了。」她很自然又挽起了身邊大公爵的胳膊。

    唐寧:「撒手!長大了的大姑娘,豈能隨便……男女授受不親懂不?」

    林菲爾一咬唇,反而抓得更緊,某人頗為無奈。

    小姑娘也有不明白的問題,口無遮攔地問:「我問你,為什麼12歲的女孩才可以結婚?」

    唐寧:「才……」

    林菲爾搖着他的手臂:「說呀!」

    唐寧:「你哪兒看來的規定?我都沒注意,好像是,大概是,因為12歲的女孩正好是月經初潮的歲數,這代表着女孩性成熟,可以懷孕了。」

    林菲爾:「哦……那人都18歲了,為什麼你還沒娶她?」

    唐寧:「那人……」

    林菲爾:「那個巴伐利亞的貴族小姐。」

    唐寧:「都……好吧,雖然12歲就可以結婚,但似乎女孩們都是二十歲以上才嫁人的,我倒是已經三十歲了啊,時光荏苒,想五年前我來到這個世界……咳咳!」

    林菲爾小耳朵一動:「什麼?什麼叫五年前來到這個世界?」

    唐寧鎮定從容地繞過:「五年前來到歐洲的花花世界!」

    牛車水的路面不太平整,林菲爾踢到一塊凸起的古板,「哎呦」一聲,表示「腳崴了,你背我吧。」


    唐寧很懷疑,因為小姑娘是能把足球踢得滿天飛的女把爺,怎麼會……

    不管怎麼樣,他還是當了小女孩的坐騎,希望她長大兩歲之後會淑女一點吧。

    小女孩幸福地伏在大哥哥的背上,小臉兒緊貼着他的背,不一會兒,又冒出一個問題:「哎,我還真不知道,什麼是美麗奴?」

    唐寧:「這是一種優良的綿羊品種,原產於西班牙,以前啊,西班牙人對美麗奴是看得很緊的,走私被捉住了砍頭!不過,後來還是被偷偷運出去了。就像我偷巴西橡膠樹種一樣,殺頭的買賣有人干,賠本兒的買賣沒人干!哦,我去年送給你的大衣就是美麗奴。」

    小女孩更幸福了,全身都是暖暖的,時隔一年了,才說:「謝謝。」

    唐寧把她當成閨女了,說:「想起個事,我在印度的時候曾經合一個山西商人達成君子協議,我給了一半的藏羚羊毛給他做原料,他留在印度偷學做一種昂貴的披肩,叫沙圖什。藏羚羊的羊毛比美麗奴還珍惜,在印度的克什米爾地區,是最頂級的嫁妝。歐洲貴婦們也很喜歡。這個商人居然被我重新聯繫上了,嘖嘖,緣分!他正在趕來新加坡,想想就感到心暖。到你嫁人的時候啊,我送一件沙圖什給你當嫁妝,好不好?」

    過了好半晌,小閨女才又說:「謝謝。」

    來到豆腐街的時候,唐寧忽然想,像「豆腐」的英文這樣的拼音是誰發明的?英國人看到能念得出,中國人聽到大概能明白,這個得回去找些中國通來問一問,說不定能找到把漢字拼音化的人才。

    來到一家戲院門口,傳來伊伊呀呀的有趣聲音,唐寧問小閨女:「去聽戲嗎?」

    小閨女:「不去,吵。」

    好吧,繼續前行,看到一家賣字畫的店,這個風雅之地總算不會嫌棄了吧,不由分說,唐寧放下了小女孩,與她共同邁進店門。

    唐寧對書法還是蠻感興趣的,不過土豪就是土豪,想豪而不土真是太難了,大部分的草書都不認識,甚至連行書都認知困難,在眾人面前還要裝作完全看懂了的樣子。

    林菲爾比土豪還土,說:「毛筆寫字這麼費勁,有什麼意義?很快就要被廢棄了,對吧?」

    唐寧趕緊做出禁聲的手勢,低調地道:「這是藝術……」

    一個老學究年紀很大,乍一看還以為他老得耳朵都聾了的感覺,不料他竟聽到了小女土豪的說話,正在寫毛筆字的他抬起來頭來,透過他那圓溜溜的西洋老花鏡瞪了小小女土豪一眼,哼了一聲:「小丫頭,不用毛筆用什麼?」

    勤奮好學的小女土豪隨身都帶着紙筆呢,她二話不說,把唐寧不久前發明了但從來沒有放在心上的「水性筆」拿出來:「老爺爺,你瞅瞅,這是什麼?隨時可以寫字的筆,比毛筆好一萬倍。」

    水性筆是圓珠筆和鋼筆的合體,沒有圓珠筆原始墨水的容易玷污紙張的特性,又不需要像鋼筆一樣灌墨,在倫敦已經流行起來,但落後的新加坡,特別是華人社區還沒有大規模使用,這位老先生居然是第一次見到。

    老先生哈哈一笑:「這個小東西,哪裏能劃得出筆鋒?」他接過來在紙上劃拉了幾下,「咦?」了一聲,補充道:「拿來給帳戶先生記帳倒是不錯。」

    唐寧賠禮道:「老先生莫怪,小女孩不懂事,這種筆只是用在速寫上,書法博大精深,還是得看毛筆的本事,不過我不是很懂草書,您會不會寫簡單易懂的?」

    「沒問題!」看到後生這麼有禮貌,老學究大筆一揮,寫起規規矩矩的行楷,很看很認,唐寧大愛,連贊「這就是我想要的書法」。他要求老先生再多寫幾個。

    好吧,勉為其難,老先生又來了一句:「知足常樂,益壽延年」。

    說實在的,唐寧覺得這樣的書法比什麼大家都強,真是高手在民間啊,不知道為什麼會「流落」到了新加坡,照這個時代的看法,南洋肯定是一個蠻荒之地啊。

    唐寧:「小楷、宋體這些您能寫嗎?」

    「嘿,小伙子考我呢!看在你會講官話的份兒上,我再寫兩個!」老先生興致勃發,在一對陌生「父女」面前顯擺自己的技藝。

    唐寧微笑着欣賞老學究的表演,他確實是在考老先生,他想他找到幫他開發中文字體的設計師了,他還以為一定要到大清國才有這樣的人才。

    唐寧與老先生進一步攀談起來,原來老先生還是某個官員,因為「洪楊髮匪」(太平軍,以洪秀全和楊秀清為首的留頭髮的匪徒)丟了轄地而逃難來南洋,當然了,他是不會說他是哪裏的人哪裏的官,他對唐寧還不夠信任。而唐寧則告訴老先生,自己在東印度公司工作,這倒不是什麼謊言,迄今為止,他仍然是東印度公司的董事,而且越來越董事,因為東印度公司收成越來越差,王小二過年,一年不如一年,不斷有公司的老股東跑來笑容可掬地問:「伯爵/公爵大人有沒有興趣買下我手中的東印度公司股票?」看到價格好的,他也就買下了,加上一些東印度公司的老朋友,現在他在東印度公司的話語權相當重,幾乎印度總督的人選三、四成都決定在他手中。

    說來也搞,他居然是英國和荷蘭雙料東印度公司的領導,可以說是南洋最有勢力的人。他得去巴達維亞去看一看,也就是雅加達。

    離開之前,他買了老先生的一幅奔馬圖,這幅畫老先生很喜歡,都不知道題什麼字好,本來捨不得賣的,但見到小伙子這麼談得來,決定妨痛割愛。唐寧提議,不如叫「馬踏飛燕」,老先生叫「妙」,於是,用行草提上這四個大字。老人家一生愛馬,連給自己起的假姓名都姓「馬」。

    從頭到尾,這位倫敦公爵都沒有露餡自己是「英國人」,林菲爾不得不服,她現在心中已經認定唐寧必是混血兒,不管他承認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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