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武那邊果然已經沒事了,探子來報,獸潮過去之後,儘管拉曼和大鬍子仍在進攻營地,但收效不大,沒有造成多大傷亡。
就是現在!林修認為現在大鬍子他們經過連日作戰,必定疲勞不堪,是自己這隻黃雀出動的時候了。
雖然火槍只造好了幾支,但林修認為暫時還不需要這種高級武器,有炸藥已經足夠。
由於炸彈的工序並不複雜,所以這玩意已經造了一堆出來,有百數個之多,威力強度足以炸崩任何營寨的護牆。
不過在這段時間研製火器的過程中,林修又發現了一個問題,就是自己部落的工人嚴重不足,生產效率低下。
雖然士兵職業化讓部隊的戰鬥力更強,但經濟與科技發展同樣需要青壯男丁,大家都去當兵了,因為工資高,還能立功。沒人願意當工人,就難以讓部落的生產力提高。
比如現在,自己要帶兵出去打仗,部落里就剩下幾十個商人,幾十個工人是青壯男人,其他都是做不了事的老者,火槍的製作進度就會大大下降。
但這個也是目前很難解決的問題,因為部落現在處於戰鬥不斷的非常時期,沒有能讓他們安居樂業的資本,否則情況可能會稍微好一點。
醫學的不發達,也會導致工人數量更少,那些在戰場上受傷的士兵,其實完全可以回家更換職業;但由於沒有得到有效的治療,所以往往是稍微重點的傷情,便只能等死。
所以林修沒有了亞瑟的阻礙之後,便下令馬丁開設醫館,專門教授醫學知識,希望在這一方面能夠儘快取得突破。
一千兩百名戰士整裝待發,此行,意義重大!
和林妻告別之後,林修頭也不回地領着人走了,趕到那邊需要差不多兩天時間,希望不要出現什麼變故才好。
打仗的過程中,林修最怕的不是失敗,而是行軍,這種耗體力而又無聊的過程實在是令人想死。
雖然身體素質經過一段時間的鍛煉好了不少,但是坐在馬上連續奔襲,還是有點受不了;不光是自己,那些強悍的原始人也累得不行,只是沒說出來而已。
「難道你有什麼更快的辦法?」亞瑟聽到林修訴苦,頓時來了好奇心。
林修發明了這麼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再多一點亞瑟也不會覺得奇怪,所以他還以為林修又有了什麼新的想法。
「辦法倒是有,不過暫時很難實現。」汽車這個玩意,林修還真是一竅不通,最多能說出蒸汽機之類的術語,具體要怎麼研製完全不懂。
其實如果坐馬車就可以解決行路難的問題,但林修認為那有些做作,雖然自己也認為這個領袖的位置坐得很穩,但出於以前的吊絲心態,沒有厚起臉皮來。
這一次,林修沒有繞道而行,而是直奔大鬍子的營地,聽說他出動了不少士兵,那麼營地防守必定空虛,說不定有偷襲的機會。
再加上這次出來,不僅帶上了十架投石車,還有炸藥這種高端武器,就算他留有士兵把守,也可以強攻試試看。
大鬍子果然是個狡猾的角色,他的營地之內,竟然還有幾百士兵!
派出臥底進城查探之後,亞瑟面色凝重地說:「他到底是從哪裏來的這麼多戰士?以前從來沒有聽說過他的實力如此強大,我甚至認為他只是個不大不小的部落首領而已。」
這個營地發展得很不錯,裏面人丁興旺,自給自足,防禦工事也很齊全,可見大鬍子不但有軍事才能,在內政方面也不錯。
可是,他的敵人是自己,一個掌握了超時代科技的人!
亞瑟帶着人入城之後,便在護牆的角落全部安放了炸彈,這只是引爆用的,所以不用專人來點燃。
而真正開啟大戰的還是投石機,林修已經專門準備了油爆彈,這種代替了巨石的玩意一旦爆炸,方圓十米之內草木無存,曾經嚇得莫頓和亞瑟臉都白了。
大軍集結到營地前方五百米處就被發現了,他們立刻關閉城門,殊不知這根本是無用之舉。
守株待兔?老子讓你們知道什麼叫做高科技!
林修得意洋洋地命令部隊繼續前進,以達到投石車的射程,他們不敢出城迎戰更好,自己可以隨心所欲地調整角度和距離。
林修現在還沒有要衝鋒的意思,這一戰,就是要實驗新型武器的威力!
十顆帶着黑色濃煙的油爆彈從天空划過,瞬間掉入了敵營之中,接着,一幕本不該在這個時代出現的場面,震驚了整個島嶼!
巨響如同雷鳴般震耳欲聾,油爆彈本身的爆炸場面就夠大了,還引爆了那些**,敵營瞬間變成了火海,被炸死炸殘的更不在少數。
守城戰士已經完全蒙了,他們哪裏見過這種場面,心裏唯一的想法便是,這難道是受到了神靈的懲罰?
同樣驚訝的還有亞瑟,他連說話都不連貫了:「這……這……真是厲害啊!」
火器作為改變了人類軍事模式的武器,這種說法絕對不是誇大其詞,冷兵器進化到熱武器,這是一種質的飛躍。
兩種武器能帶來的效果,一個天一個地,完全沒有辦法比。
而熱武器也將幫助人類成為宇宙之中的高等生物,這種改變不是因為身體、思想的進化,而是力量的強大,足以站在食物鏈的最頂端。
也許現在大鬍子唯一能扭轉局勢的做法,便是集合所有兵力衝出營地,破壞投石車,並與林修決一死戰。
但很可惜大鬍子不在營地之內,而且就算他在,也沒有這種勇氣!
他照樣也是個原始人,怎麼能理解這種高端的武器,所以肯定也會和現在營地里的那些人一樣,跪地向上天祈禱,嚇得魂不附體,完全沒有了戰意。
林修此戰就是為了立威,所以絲毫沒有留情,投石車不斷地裝填着彈藥,但已經改成了石彈、油爆彈輪用,這樣是避免殺害太多的無辜民眾。
儘管如此,現在大鬍子的營地已經徹底不能成為安家之所了,所有房屋都已經燃燒着熊熊大火,而護牆也炸開了幾道口子。
接下來,便輪到步兵進攻了!
一襲黑色軍服的士兵以最快的速度沖向敵營,投石車也在這時暫停了攻擊,以免誤傷己方士兵。
連續行軍兩天,士兵們都沒有得到休息,但林修已經放話,只要攻下這個營地,便可以大塊吃肉大碗喝酒,狂歡慶祝!
士氣再度被激發出來,面對這些已經意志崩潰的敵人簡直如同大人欺負幼兒園的小孩。
林修沒有留在後方指揮,而是跟在隊伍的後面,也不急不緩地參加到了攻城的行列之中,現在已經沒有守兵在牆頭抵抗,所以基本上是很安全的。
況且,林修手中拿的可是正兒八經的火槍!
這把火槍剛研製出來的時候,林修已經拿着去打獵練習和實驗了,現在雖然說不上是個神槍手,但至少能完美控制後坐力,並且能時不時對目標造成傷害了。
亞瑟對火槍可是眼饞不已,但由於出來得匆忙,所以沒有得到這個福利。現在營地內製造一把火槍,需要兩天左右的時間,這還是十小時制工作的結果,所以他暫時只能看着林修威風,自己還是拿着長矛。
這火槍仍處於初級階段,所以後坐力的問題暫時沒有解決,林修在地上開槍是沒有什麼問題,但坐在馬上就不行了,連馬兒都會因此受驚。
由於興奮過度,林修的第一槍沒有命中目標,那個可憐的傢伙算是躲過一劫,馬上轉身跑掉了!
「靠,這麼不給面子!」林修怒罵着裝填彈藥,同時也在尋找下一個可憐蟲。
終於一個已經膽子稍大的敵兵企圖做最後反抗,林修雙手舉槍,瞄準了他的胸部,豈料砰的一聲,卻射中了他的大腿,這準度簡直令人汗顏。
「是距離的問題!」林修再次安慰自己,那離自己足有一百多米,能打中就不錯了。
第三次開槍,林修終於準確命中了目標,而且是正中心臟,對方立刻斃命。
火槍這種武器,即使能量產,看來也必須經過長期訓練才能真正地發揮其威力,否則浪費的彈藥都不知道能否負擔得起。
硫磺、硝石這些火藥的原料,雖然好找,但是可惜量不大,在實驗的過程中,就浪費了大半。現在製作火槍,可以說是在用着最後的儲備。
為此,林修已經命令商人,有機會要多收集點這些東西,自己可以高價購買。本來不給錢也沒事,但那樣就過於霸道了,民眾會鬧不滿。
林修不知道自己其他方面做得好不好,但是在民心這一塊,還是非常注意的。
既要讓他們感受到自己的威嚴,又要和他們顯得很親近,不是高高在上的統治者,而是真正的一家人。所謂得民心者得天下,在任何地方都應該是適用的。
戰士們對付這些已經喪失了信心的敵人,可謂是痛打落水狗,手下絲毫沒有留情,除了老弱婦孺一概殺無赦!
這是一曲勝利的奏鳴曲,在敵營的上空徘徊不去!
兩個小時過後,敵營之中已經血流成河,林修站在最中間,仍會感覺到反胃,不過比以前已經好多了。
大鬍子的戰士很強,他們只是被高科技給嚇傻了,打擊了士氣,否則絕不能如此快解決戰鬥。
儘管如此,己方還是損失了十幾名戰士,那些負隅頑抗的死忠者發起狠來也十分難纏。
留下人打掃戰場之後,林修便走進了大鬍子居住的屋子裏,這個地方不算豪華,原始人首領都愛的珠寶首飾,這裏偏偏沒有。
填滿整個屋子的,是很多羊皮。
這一般是記錄重要信息的載體,林修對此並不陌生,不過上面的文字確實很難看懂。
上次林德給自己看的那個,類似於象形文字,但這上面的,卻是自成一體的某種文字,書寫方法像拉丁文,但卻極其有規律。來來回回總共才十幾個字母,而且重複之處甚多。
「你認識大鬍子多久了?」林修抬起頭問站在旁邊,同樣也研究着這些東西的亞瑟。
「準確地說,我並不認識他,只見過幾次面。」
「那大鬍子的部落存在於這個島嶼有多久了?」
林修之所以這樣問,因為這些羊皮紙的年代看上去十分久遠,說有幾百年也不誇張。亞瑟作為島嶼上的老住戶,應該懂得一點對方的歷史。
「不久,他們是一個新興的部落。聽我母親說,當時她都沒有聽說過對方,大鬍子應該是在我剛成為首領那時候,才聚攏了一些族人,建造起這個營地。」
原來如此,那這羊皮紙,記載的應該不是他們部落的事情,文字自然也不是他們的。
大鬍子莫非能看懂它們?否則他怎麼會將其放在自己的屋子之內,這可是最安全的地方。
林修呆在屋子裏,就一直沒有出來,直到亞瑟來通知,慶祝已經開始了。
除了必須巡邏的戰士,所有人都加入到了狂歡之中,整個營地點上了十幾堆篝火,上面靠着各種食物,酒水和翩翩起舞的美女當然不會少。
整個時代,人類還處於很愚昧無知,並且不懂得自我價值,及其人格尊嚴。
就比如自己現在佔領了大鬍子的部落,他族內的女人現在來陪舞,竟然也是喜笑顏開的,這就是沒有信仰及愚昧的表現。
換句難聽的話來說,有奶便是娘!
只要不殺死他們,並且給一口飯吃,他們就不會思考其他的事情了。
林修雖然覺得他們可憐,但也暗自慶幸,若非如此,那麼每一個族群的安撫工作都是項大工程。
而現在,只需要將他們轉移到自己的營地,加以教化,給予信仰,便能徹底收服,使之成為自己的子民,相對來說簡直沒什麼難度。
也許亂世之中的人都是如此,生死已經難保,又何必在乎跟隨的是誰?
不是每個人都能成為英雄,作為普通人,所需要的,只是生存而已。
既如此,就讓我來結束他們的無知吧!
林修喝了口酒,想着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很快便融入到了歡快的氣氛之中,這當然也是掌握民心的一部分,與民同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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