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開庭的日期很快到了,一大早,正平隨便吃了點飯,立即出發,匆匆趕到了法院大門外等候。
梁丹不知從哪兒冒了出來,正平問:「你來幹什麼?」梁丹說:「我來看看呀,長到二十多歲了,我還從沒見過審判罪犯呢,今天我專門跑來看看,法官是怎樣把一個人送進監獄的。」
正平說:「靜飛不是罪犯,她是無辜的。」梁丹說:「那只是你帶着感情的個人觀點,法律可是無情的。閔靜飛去那個陳召忻家裏放了一把火,差點把人給燒死,她已經觸犯了法律,現在她就是一個犯罪分子,這可是不容否認的事實。」正平勸解道:「這件事跟你沒關係,你趕快去上班吧。」
梁丹說:「我們兩人是好朋友,好朋友的事,我當然要關心一下,否則我也太不夠朋友了。」正平無奈說:「隨你的便吧。」
然後正平又給陳召忻打電話,說:「今天是靜飛開庭的日子,你還記得吧?」陳召忻在電話里說:「記得,我馬上就到,我一定會向法官求情,爭取法庭對她輕判。」正平又說:「還有,這件事不要告訴團團,以免影響孩子的情緒,只當什麼事也沒有發生,照常送他去幼兒園就可以。」
上午八點半,大家陸續進入法庭旁聽席。九點一到正式開庭,法官檢察官先後依序到位,為靜飛辯護的楊律師也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隨後靜飛由兩名女法警押解,坐在了被告席上。
靜飛緊咬嘴唇不敢抬頭,她從小一直認為,那些被警察抓住的罪犯都是作惡多端的壞人,應該被人們鄙視咒罵,大家都要往他身上扔臭雞蛋,朝他臉上吐口水。可不料今天自己竟然變成了罪犯,被戴上手銬腳鐐推進了法庭,當眾接受法官的審訊,這讓靜飛感覺無地自容,羞於見人。
此時她還記得楊律師說過的話,為了得到從輕判決,她必須當庭主動給陳召忻賠禮道歉,並懇求陳召忻原諒自己無禮的行為。還要承認自己是個法盲,因為目無法紀而觸犯了法律,希望陳召忻能寬宏大量,對自己的錯誤行為給與寬恕和諒解,等等。只有這樣,才能向法官表明自己悔罪的誠意。
正平曾經告訴她,陳召忻也已經承諾,他願意當庭表示原諒靜飛,以爭取法官更多的同情分。
一想到這些事,靜飛心亂如麻,八年前陳召忻對自己強行施暴,害得她夫妻反目,母子分離,美滿的家庭分崩離析,而陳召忻卻沒有受到任何制裁,現在反而要自己向這個最可恨的罪人低頭道歉,在眾目睽睽之下向他哀求,可憐巴巴地祈求他的寬恕,以便獲取他的諒解,這讓人情何以堪。
這時候法官敲了一下法槌,宣佈正式開庭。首先是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緊接着楊律師發表了自己的辯護意見,然後則是雙方進行激烈的攻防辯論。
公訴人指出,閔靜飛沒有正確處理私人恩怨,只是因為在很久以前,曾經與本案受害人陳召忻產生過感情矛盾,完全可以通過和平方式進行協商調解,實在不行,也應該經過法律程序處理矛盾糾紛。
但是閔靜飛卻目無法紀,悍然採用防火的方式對陳召忻進行報復,結果造成陳召忻家中四個房間全部過火,所有家具及其其他財產全部被燒毀,致使陳召忻的家庭蒙受了巨大經濟損失。
不僅如此,由於起火時陳召忻正在家裏休息,導致陳召忻也被困火場,險些被燒死,幸虧消防隊員及時救助才逃過一難。閔靜飛的行為嚴重觸犯了法律,理應依法對其追究刑事責任。
楊律師也是有備而來,公訴人話音剛落,他隨即反駁道:本案的發生事出有因,陳召忻在這個案件中是受害者,但是在以前他卻是個害人者,在八年前,陳召忻曾經對閔靜飛實施了強-奸,並且造成閔靜飛懷孕生下了孩子。
在前一段時間,閔靜飛的現任丈夫意外發現孩子不是自己親生的,因此爆發了家庭危機,導致他們夫妻反目成仇,這件事給閔靜飛造成了巨大傷害,作為一個柔弱的婦女,閔靜飛無法承受這種傷害和恥辱,所以,她才採用了這種比較激烈的方式報復陳召忻,手段有些過激,但心情可以理解。
公訴人立刻反駁,關於在八年前陳召忻強-奸閔靜飛的案件已有定論,由於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公安機關已經否決了這樁案件,在法律上,那樁案件是不存在的,所以在法庭-上,你利用不存在的案件為理由來攻擊本案受害人陳召忻,非常不恰當,這件事不應該成為閔靜飛犯罪的理由。
楊律師說,你的話語中已經提到,公安機關之所以否決了這樁案件,其原因是因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但鐵的事實是陳召忻當年的確對閔靜飛實施了強-奸。僅僅是因為我的當事人閔靜飛的思想過於傳統保守,羞於提到此事,因此才沒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就失去了對陳召忻追究罪責的最佳時機,這也是很多中國女性在遭遇性侵害後常犯的錯誤。
見對方沒有說話,楊律師繼續說,我方認為閔靜飛作為一個傳統的中國婦女,難以承受這件事給她帶來的傷害,從而採用了過激的方式解決問題,完全情有可原。
而且閔靜飛此次放火,只燒毀了陳召忻家的部分家具財產,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事後閔靜飛家對受害人陳召忻進行了積極賠償,並且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受害人陳召忻表示不再追究閔靜飛的責任。
另外閔靜飛是一個七歲孩子的母親,七歲的孩子正處在最依賴母親的階段,時時刻刻都需要得到母親的關心與呵護,任何人也無法替代母親的關愛。如果讓這個七歲的孩子脫離母親的關心和管教,肯定會對孩子的身心成長造成很大的傷害。
據我們了解,閔靜飛是一個非常善良溫和的人,從來沒有過任何前科劣跡,她的犯罪只是因為和陳召忻的個人恩怨所導致,沒有社會危害性。我希望法庭能根據關心兒童健康成長的需要,對閔靜飛判處緩刑,由此既能顯示法律的尊嚴,也可以讓她在家裏照顧幼小的孩子,這也能體現社會對兒童的人文關懷。
此時靜飛腦海中混亂一片,法庭-上眾人都說了些什麼話,她一句也沒聽見,偶爾法官還對他提出問題,她也只做機械性的回答,自己也不清楚究竟說了什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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