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那頭傳來的聲音,讓張伯倫大吃一驚,竟然是剛剛分開不久的韋斯特。
先是短暫的沉默,張伯倫問了好幾聲『』,都有些不耐煩了,這才聽到那頭傳來一個晦澀的聲音,韋斯特的聲音:「z,我是德隆特,你現在還在訓練館嗎?我、我、我,我有點事情,有點事情想讓你幫幫忙——哦不,是請你幫幫忙。」
平時韋斯特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樣子,張伯倫還是頭一次聽到他主動找人說話,還是打電話,他聽出了電話中韋斯特為難的樣子,就痛快的說道:「好,我還沒走,你回來吧
他的電話掛下不久,韋斯特就跑了回來,雖然他在努力平息急促的呼吸,但張伯倫還是能從他『潮』紅的臉『色』中看出來,他是跑着回來的。
看到薇妮也在,韋斯特一下子愣住了,他搓了搓手為難的看着張伯倫,薇妮收拾了點東西,淡淡的說道:「你們聊,我先走了。」
張伯倫坐到凳子上,示意韋斯特坐到對面,問道:「有什麼需要幫忙的?我們都是自家兄弟,只要我能幫得上忙,你儘管開口。」
韋斯特用舌頭『舔』了『舔』嘴『唇』,他低頭沉思了一會,抬起頭說道:「你能借我點錢嗎?」
張伯倫下意識的問道:「借錢?」nba在役球星借錢很常見,經常出去玩,玩嗨皮了又沒帶信用卡,那就只能借錢,當然強悍如傑克遜這種人,也可以吃霸王餐、玩霸王『雞』,不過需要善戰的身手和城牆一樣hou的臉皮。
韋斯特為難的看着張伯倫,後者趕忙說道:「哦,你別在意,借多少錢?」
韋斯特面『色』一松,不過他最後咬了咬牙,還是說道:「那個,z,可能不是你想像中那樣,我借錢不是去玩或者幹什麼狗娘養的事情,我『女』兒生病了,可是我身上沒錢了,信用卡也被凍結了……」
「需要多少錢?」張伯倫乾脆直接的問道。
韋斯特說道:「四千塊。」
張伯倫拿出銀行卡,道:「你跟我來,現在身上沒有那麼多錢,讓我先去取錢。」
他帶着韋斯特到了旁邊的摩根大通銀行,他有這個銀行的銀卡,是薇妮幫他辦理的,可以享受很多會員服務,比如大額取款不需要排隊。張伯倫取了一萬美金,數出八千塊遞給了韋斯特。
他感覺韋斯特應該不止需要四千塊,可能他是分成好幾部分來借款的,不過張伯倫相信,以韋斯特平時孤僻的作風,他可能沒有幾個朋友,尤其是那種可以隨意借錢的朋友。
張伯倫擔心韋斯特去借高利貸,那樣會給球隊招惹不必要的麻煩。
韋斯特數了數,抬頭問道:「八千塊?」
張伯倫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你先拿去用,四千塊是我借給你的,另外四千塊是我代表球隊裏的兄弟給你『女』兒的新年禮金,等以後比賽少了,我們去看看你的『女』兒。」
韋斯特默默的點點頭,把錢撞進兜里就走了,也沒有說要留一張欠條,也沒有感謝張伯倫,或許這就是他的脾氣。
張伯倫並不怎麼在意,他感覺韋斯特雖然為人孤僻刻板,但不是那種借錢不還、言而無信的小人。最重要的是他現在不缺錢了,韋斯特先前的樣子讓他想到了過去的自己,那時候他也很缺錢,可是自尊心又迫使他不能隨便低頭借錢,那種痛苦的滋味,他深深的理解。
送走了韋斯特,張伯倫就坐上了薇妮的車子,其實是他的車子,道奇公羊,不過最近一直是薇妮在開。李群建議張伯倫去考個駕照,連雪莉都在準備考駕照了。
按照美國的公路法,美國公民從十六歲就可以考駕照,不過考的是1照,要上路需要有獲得了終身駕照的人陪同,十七歲則可以考正式駕照,此外五年後則可以轉考終身駕照。加州的法律更為寬鬆,十五歲就可以考駕照,而張伯倫都十九歲了。
阿迪達斯派出的談判團隊在1日金山plaza酒店訂了一個小會議室,這家酒店在國外尤其是亞洲聲名不顯,事實上是美國最高檔的酒店,檔次還要超過同為五星級的希爾頓酒店,其中的總統套房,每晚的住宿價超過一萬美金。
時間訂在晚上七點鐘,薇妮和張伯倫是六點五十趕到的,他們到達的時候,阿迪達斯的人已經等候在那裏了,進『門』之後雙方簡單的寒暄了一下,隨即就切入主題,阿迪達斯給張伯倫進行了報價,價格是代言費五年兩千萬美金,每季度推出一款簽名戰靴。
得到這個報價,張伯倫有些不滿意,薇妮則直接被『激』怒了,她『陰』沉着臉將合同拍在桌子上,冷笑着問道:「這就是你們展示出來的誠意?五年兩千萬,你們是在開玩笑嗎?」
張伯倫是早有準備,在nba的球鞋代言遊戲規則中,「大個子不賣鞋」早已是金科『玉』律,所有球鞋合同中最寒酸的往往是內線巨星,舉一個最著名的例子,那就是卡爾一馬龍,他幾乎沒有獲得過像樣的球鞋合同,並且職業生涯大多數時間只能穿一些二三流的不知名球鞋。最寒酸的是,他甚至一度不得不自己掏錢買鞋穿。
而悲哀的是,這種境遇不光被馬龍碰上,羅賓遜、奧拉朱旺、莫寧、穆托姆博這些頂級內線,他們都沒有拿過球鞋代言的大合同,唯一一個例外的是奧尼爾,那是因為他的耍寶能力,這才拿到一份大合同。
在生涯早期,馬龍主要穿老牌球鞋匡威,儘管由於喬丹領銜的耐克正在衝擊籃球鞋市場,那時候的匡威在nba的影響力正由盛轉衰,但他們還是不肯相信馬龍的影響力,只是隨手給了馬龍一雙球鞋和一份聊勝於無的贊助費。而當馬龍漸漸坐穩西部第一前鋒寶座、希望匡威能增加代言經費時,匡威不經思索便宣佈與馬龍解約。
在與匡威分手後,馬龍遲遲難以找到新的球鞋合同,最終只能接受一個小眾品牌拉蓋爾的合同。拉蓋爾的老闆是鼎鼎大名的邁克爾一傑克遜,它於1979年創立,基本上以休閒和塑身為主。而在90年代初當他們進軍nba時,他們僅用每年15萬的價碼就搞定了馬龍和另一位超級內線奧拉朱旺。
隨着拉蓋爾在90年代中期退出nba市場,無鞋可穿的馬龍一度只能自己出錢買鞋。堂堂的nba第一大前鋒居然需要自己出錢買鞋?這自然成了一時間的笑話。羞憤之餘的馬龍在1996年想出了「妙計。」他夥同幾個朋友出資收購了一家名為apex的破產球鞋製造商,就此開始為自己代言
因為不爽自己要『花』錢買鞋,所以乾脆砸錢辦廠給自己造鞋?這無疑是一樁因小失大的不划算買賣。結果,沒過兩年,馬龍就放棄了apex。此後在2000年他正式與前品牌贊助商匡威重新簽約,每年代言費只有不到三十萬,而同期剛嶄『露』頭角的麥蒂的代言費就是他的20倍,而且每年代言費還在遞增。
大個子代理球鞋向來無優勢,即使是姚明都沒有改變這個規則,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橫掃了整個商界的中國長城也是球鞋戰爭的失意者。2003年當其面臨與ke續約時,ke一度只肯提供一份4年160萬美金的超低新約,而當年姚明在cba時曾與ke簽下4年20萬美金的合約,ke認為新合約翻了8倍已然足夠優渥。可是就在同一時期,ke卻為勒布朗提供了一份7年9000萬的『肥』約
姚明向來低調謙遜,當時在他看來拿一份年薪四十萬的代言費也可以,可是當他得知了耐克給勒布朗、安東尼等新秀的天價合同後,立馬被『激』怒了。從那之後姚明與耐克徹底分手,並且反目成仇,最終與銳步合作,而合同是七年五千萬,連小皇帝合同的一半都沒有。
從實力來說,姚明自然比不上小皇帝勒布朗,可是從商業價值來說,足以引領亞洲走向的姚明絕對能甩出小皇帝一座太平洋。
張伯倫在來的時候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那就是可能只會拿到一份底薪合同,可是阿迪達斯這樣還是太過分,給他的合同也太底薪了。
當然阿迪達斯也有資格這麼做,首先他們的主要市場是足球,nba只是他們的第二市場,不怎麼重視。再者說在nba他們也有了足夠強悍的代言人,那就是號稱阿迪五虎將的麥迪、加內特、鄧肯、比盧普斯和阿里納斯。
薇妮和阿迪達斯方面據理力爭,但是後者毫不退步,他們拒絕接受薇妮提出的合同——最少要匹配耐克給小皇帝勒布朗的合同,也就是七年九千萬。在阿迪看來,這是一份不可能的天價合同,即使加內特或者鄧肯這兩員已經在nba揚名的超級內線,都拿不到這樣的合同。
既然談不攏那就不用再談了,阿迪達斯方面希望薇妮降低要求,他們很看好張伯倫,這傢伙彪悍的球風實在是飽受市場好評,不過薇妮不願意低價銷售張伯倫,於是這樁談判就不了了之。
薇妮先後邀請了阿迪達斯和銳步,這場談判結束,第二場談判又開始了。
相對於阿迪達斯,銳步對張伯倫可謂是勢在必得,前者雖然很看好張伯倫的潛力和市場統治力,可是後者的形象和它們的市場文化不太一致,阿迪達斯的標註是紳士與優雅,即使是暴力,也是優雅的暴力。
而張伯倫呢?桀驁,叛逆,囂張,強悍,勇猛,毀滅力十足。這一切,卻又正是銳步的文化追求,它們旗下最大球星阿倫艾弗森,就是代表了這一切,並且還為它們賣出了無數球鞋。
在銳步看來,張伯倫就是第二個,而且還是個擁有亞洲市場的大號。。
薇妮也知道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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