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神之光是如何煉成的 第14章我是你的粉絲

    在酒吧中,在燈光搖曳,一個個火熱的男女跳着舞蹈,歌聲響徹着,整個環境雜亂至極,嘈雜至極。

    而在吧枱的一角,李清講述着《雪山飛狐》故事,總體而言,這個故事平淡無奇,沒有跌宕起伏的情節,沒有令人深思的哲理,有的只是平淡,平淡之中,有着淡淡的溫馨。就好似白開水,最為平淡無比了。可是生活中,多處用着白開水。

    在文學的世界,主要有兩大類小說,一類是純文學,一類是通俗文學。

    純文學,可稱為雅文學;通俗文學,可稱為俗文學。

    一個是陽春白雪,一個是下里巴人。

    純文學,要就講究文采,要講究寫作技巧,要講究藝術創新,要講究反應現實生活,要講究現實意義,要講究教育意義,要有人生啟迪;

    而通俗文學,不需要注重這些,只需要娛樂,只需要爽快,只需要能掙錢就足夠了。

    而文學世界,有一個有趣的現象。

    純文學,多數不掙錢,時常滯銷,時常賠錢,時常倒貼錢,無法給作者帶來可觀的利潤;可是這些純文學,多數能經受住時間考驗,很多成為了經典名著。

    而那些通俗文學,多數能賺錢,多數是流行小說,可是經受不住時間考驗,多數流行一段時間,就是泯然眾人矣。

    故而,想要成為大作家,那就寫純文學吧,只是多數賺不了錢;想要賺大錢,那就寫通俗文學吧,多數能賺錢,多數能成為流行小說,只是僅僅能賺錢而已,想要成為經典名著,幾乎不可能。

    當然了,有些作家,將諸多的元素,熔煉為一爐,開創出了自己的風格,介於雅和俗之間,可稱為純文學,也可成為通俗文學,已經辯不出雅和俗。

    而到了這個境界的作家,多數是「重劍無鋒,大巧不工」!

    而在天朝時代,金大大的武俠小說,完美的將通俗文學與純文學集合起來,形成了自己的寫作風格,藝術成就之高,已經超約了一些通俗文學大家,也超越了一些純文學大家。

    當然了,沒有誰是一步登天,都是一步步成熟。

    金大大的《雪山飛狐》,就是在通俗文學與純文學之間,徘徊之作,其中有太多的純文學元素,消減了通俗文學的雜音,變得奇妙無比。

    這部小說,不算是金大大最出色的小說,卻算得上構思最為精巧的小說。

    「好的小說,也要有適當的上傳工具,才能做到最好!」

    李清喝了一口綠茶,說道:「有的小說,適合在報紙上宣傳;有的小說,適合實體書出版;有的小說,適合在雜誌上上傳;有的小說,適合在網絡上上傳;有的小說,適合手機上上傳!」

    「方式匹配,才能有最好的銷量,若是不適合,只會變得糟糕至極!」

    「就好似小說《挪威的森林》,適合實體書出版,若是在報紙上傳,網上上傳,則顯得不適合至極。只因為,這些載體講究,章章有精彩點;可是《挪威的森林》,卻是章章沒有精彩情節,可是合稱一本書,從全書讀,則是美妙無比!」


    「而《雪山飛狐》,準確來說,武俠的味道淡了很多,純文學的味道濃重,適合雜誌上上傳,其他載體不適合!」

    「嗯!」丁香道:還有好歌曲嗎?」

    「有!」李清點頭道,說着打開了手機,又是點擊一些文檔,立刻將三首歌曲上傳了過去。

    這三首歌曲,分別為《老人與海》、《春風沉醉的傍晚》、《猴哥》。

    看着這三首歌曲,李清就是忐忑不已,只因為他也不知道這三首歌曲,行情如何。

    前世的記憶中,記憶着很多的歌曲,只是這些歌曲流行不流行,到底行情行不行,李清也不知道。

    在前世時代,李清雖然喜歡聽歌曲,可不是歌迷,更不是粉絲,對於一些音樂會,對於一些專輯之類的,也是不太關心。往往是覺着這艘歌曲好聽,那就下載下來,不好聽,那就不下載了。

    至於,歌曲的銷量如何,排行榜如何,誰作詞作曲,誰演唱等等,皆是不知道。

    「對了,小說的筆名,用什麼?」丁香問道。

    「筆名為……」李清思考着,說道:「多餘的人!」

    「知道了!」丁香道,「為什麼要叫多餘的人!」

    「主要是兩層含義,一層含義說的是我,我是一個多餘的人;另一層含義,是我寫的小說中,有很多豬腳皆是多餘的人。」李清淡淡道:「時間久了,就會發覺,生活本身就是一部小說,而小說中每一個主角皆是有我的影子!」

    丁香沉默了,只感到李清的心情有些抑鬱。

    「還有關於我的一些信息,最好保留,不要泄露給媒體!」李清淡淡道:「我喜歡錢,賺錢賺錢,賺很多錢,可我不喜歡出名,不喜歡熱鬧,怕麻煩!」

    「知道了!」丁香點點頭道。

    「咳咳!」輕微咳嗽了幾聲,李清思索道:「還有,我有些奇怪。按照道理說,你是大小姐,你是老總,簽合同這樣的小事情,只需要一個編輯出手就行了。你一個老總,似乎沒有必要出手吧!」

    紅拂娛樂公司,為大阪市娛樂行業的巨頭之一,而丁香為老總,佔據的股份眾多,可以說是女皇級別存在。

    而李清只是一個小小的寫手。

    兩者之間,差距巨大,似乎他不值得這位大小姐出手,親自商議合作事宜。

    「哈哈!」丁香卻是笑了,「那你說我一個老總,該做什麼?」

    「當老總,自然是俾睨天下,縱覽全局,坐在辦公室內,發號施令,運轉公司一切!」李清思索着,說道。

    「錯了,那只是你的想像而已!」丁香卻笑着道:「公司已經設置好了完美的制度,各司其職,各自做好本職工作,便可維持公司良好運轉,至於老總在不在並不重要。老總最好不要插手一些經理的工作,免得越幫越忙,亂了節奏,只需要總覽全局,及時糾正一些錯誤,便足以!」

    「我清閒的很,才有時間約你前來,商議繼續合作!況且,當初是我介紹你的歌曲,引進去,自然是我要負責到底了!而最重要的理由是,我是你的粉絲!」



第14章我是你的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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