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女』人,是高先生的特長之一。,最新章節訪問: 。
一柄順手拿來的『玉』如意,就哄得王晨開心不已,看着他的眼神那叫一個脈脈含情,仿佛一壇十八年的『女』兒紅,還沒有喝就先醉了。
高飛凌晨偷跑出去的,回來時已經是接近中午了。
再加上從昨天下午,他就在盡職盡責的履行他丈夫的責任,就合着一晚上沒睡覺,吃過王晨素手調成的午餐不久,就開始打哈欠流淚。
好像知道高先生累着了,收拾好餐具的王晨,在他點上一顆煙後就坐在了他身邊,抱着他的腦袋稍微用力,把他拉倒在了自己『腿』上,柔聲說:「高飛,你先休息會噓,閉眼,我給你按摩。我的按摩功夫很高呢,以前經常給方、婆婆按摩的。」
高先生是個善良的孩子,從不忍拂了別人的好意,看出王晨是真心實意的要伺候他,也就不再多說,笑了笑後就閉上了眼睛。
還別說,王晨的按摩功夫的確不錯,手法嫻熟,力道恰到好處,高飛閉眼還沒有待上五分鐘,就甜甜的睡了過去。
王晨卻沒有停止,仍舊低頭痴痴的看着他,一臉的賢妻笑意。
等高飛再次醒來時,太陽已經西斜了。
說起來也奇怪,人在享受幸福時,時間總是會過得特別快。
高飛睜開眼後,就聽到了王晨發出的輕微、均勻的呼吸聲。
原來,在高飛睡着一個多小時後,她也睡着了。
不過,高飛仍然枕在她的『腿』上,她就雙手抱着膀子斜斜的倚在沙發上,長長的眼睫『毛』垂下來,健康紅潤的小嘴微微張開着,嘴角還有一絲亮晶晶的口水很萌很惹人的樣子。
說實話,高飛對王晨還真沒有太深厚的感情。
因為王晨和沈銀冰、安歸王、甚至和秦城城、顏紅倆人相比起來,倆人也沒經歷過生死,就是因為她在看到他的第一面,對他產生了好感,然後她就很固執的,用她自己的方式去追求高飛。
最終的結果,因為安歸王的『亂』點鴛鴦譜,所以才讓高飛和王晨走到了一起。
在地下樓蘭剛聽到安歸王給自己『『私』定終身』後,高飛還曾經決定等回來後,就好好和王晨長談一番,認真的告訴她說:我一直把你當妹妹看的……
可是,當王晨抱着他的衣服,就像尋找安全的小鹿那樣,怯怯的,勇敢的走進浴室內後,高飛才知道他原先的想法是多麼的錯誤。
也許,他仍然能拒絕王晨,說他們以後就做兄妹吧。
但高飛卻能從王晨那堅毅的『獻身』眼神中,看出她是一個外柔內剛的『女』孩子,相當的有主見,假如他真那樣說的話,王晨也許會用唯一的一種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
那就是死。
王晨和高飛的婚事,可以說鬧的是轟轟烈烈,歷經兩個假的高飛後,才修成正果,如果高先生這時候再次婉拒她王晨還有什麼臉面活下去?
在打消了勸說王晨的念頭後,高飛就知道不管怎麼樣,以後他都必須得好好對待這個『女』子,呵護她,保護她,就像天底下所有愛護妻子的丈夫那樣。
「也許,我根本不是老杜所說的啥天道中人,他是蠱『惑』我呢,我就是個普通人,最終能找個王晨這樣的賢淑『女』子,是我最大的福份吧?」
高飛看着王晨,慢慢的抬起手,用手指輕輕刮着她的小下巴,開始想像她白髮蒼蒼時,還會不會像現在這樣萌。
「啊哦!」
王晨卻醒了過來,本能的伸手抓主了高飛的手指,剛笑了笑時才發現自己嘴角有口水,小臉騰地紅了,趕緊反手擦了把時,就聽到高飛笑了起來,頓時嬌嗔萬分,抬手在他身上砸了一拳。
卻被高飛握著了手腕,慢慢拉了下去。
夕陽西下,好像一個紅燈籠似的太陽,慢慢落進群山中,和暮『色』融為了一體。
有風吹過,掀起郝連偃月的裙角,像抖動翅膀的蝴蝶那樣,隨即輕快的落了下來,遮掩住了讓某個男士不經意間瞥到的那雙纖美的『腿』。
郝連偃月今天沒有穿風衣事實上,以往盛夏時,她也從不穿風衣,更不會戴帽子,因為在這個季節內還穿着薄風衣,戴着帽子從大都市內出現的,都是怕被人認出來。
如果是在京華街頭,郝連偃月說不定就會是那身裝扮了。
不過這兒可是京華的西北郊,再往西北走十幾公里,就是十三陵了。
這邊有着看上去一望無垠的果園,每當太陽落山後,路上就看不到幾個行人了,要不是地圖上標明了這兒也屬京華,很難讓人想像是超級都市的組成地區。
在人跡罕至的時間內,是沒必要穿什麼風衣,戴什麼帽子的。
郝連偃月選擇這樣一個地方,就是在等人。
她等的人,是高飛。
在安歸王扮演的高飛還沒有前往嶺南之前,她就聽焦恩佐說過了,說高飛是安歸王假扮的,相關部『門』很快就會針對她採取行動。
那時候,郝連偃月是半信半疑,或者說她根本不信,她所認識的高飛,是個『女』人假扮的原因很簡單:如果高飛真是安歸王假扮的,會和她那個啥,並給予她無比的充實?
但那時候郝連偃月自然不會把這些說出來,她只是冷眼旁觀,假裝和焦恩佐等人合作,靜候某些以為高飛是假的人出醜。
不過,郝連偃月在參加高飛的婚禮時,劉小龍的不自然表現,還是引起了她的疑『惑』。
後來,高飛是別人假扮的視頻,在網上曝光,引起了很大的影響。
看到那個視頻後,郝連偃月終於相信焦恩佐所說的那些話了。
可就在郝連偃月彷徨(她不知道和她有了那層關係的高飛,到底是誰,只能確定那個人不是安歸王,因為安歸王是個『女』的)時,昨天高飛卻又在三里屯閃亮登場,用實際行動讓那些人閉上了嘴巴。
高飛是『女』的,他已經死在了嶺南,高家被迫找人裝扮成他的樣子來迎娶王晨,結果卻被有心人拍下了視頻,視頻中的高飛不堪一擊,但隨後高飛在三里屯就讓人見識到了他的強悍這一連串的事情,讓郝連偃月頭昏腦脹,再也無法判斷高飛是真是假。
實際上不但是她,現在連恩佐哥都搞不懂怎麼回事了,在高飛高調亮相的當晚,就灰溜溜的跑回了冀南。
高飛,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
我究竟和哪一個高飛,共享我們倆人的秘密?
這些問題,就像一座大山死死壓在郝連偃月身上,使她喘不過氣來,最終決定採用最直接的辦法,把他約出來親自談一下!
耳聽為虛,眼見為實。
蜜月中的男『女』總是最『浪』漫的。
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只要興趣所至,都能見證到他們大秀恩愛。
等王晨腳步踉蹌的跑進浴室後,已經是八點半了。
盛夏的八點半,剛黑天沒多久,恰是一天中除早上外最讓人感覺舒服的時侯。
看到王晨妹妹那麼累,高先生終於良心發現了,收拾利索後親自下廚,盡顯他出『色』的烹調手段,煮了兩碗『雞』蛋面,就是掛麵放上倆『雞』蛋,鹽還放多了。
不過王妹妹卻像是在吃國宴那樣,一邊捧着水杯不住的喝水,一邊讚嘆『此面只應天上有、人間哪有幾回見』。
聰明的『女』子,絕不會嘲笑、打擊丈夫的做飯手藝惡劣,而是昧着良心的讚嘆,因為這樣才能『激』發起他的自豪感,並在以後的日子裏自告奮勇經常下廚的。
只要男人經常下廚,哪怕再笨的人,也會練出一手好廚藝的。
反之,妻子要是嫌棄丈夫做的飯不好吃,那大老爺們兒肯定會咬牙切齒的說,以後再也不會做飯了,誰做誰就是孫子只有傻『女』人才會做出這樣的蠢事。
王晨才不是蠢『女』人呢。
「其實,我以前很會做飯的,真的,等有機會我再給你做。」
高飛當然能看出王晨的言不由衷,自問以前做飯的手藝雖然比不上那些特等廚師,可下碗面還是沒問題的,之所以放多了鹽,就是因為想事想的出神了。
王晨大點其頭:「嗯,嗯,我知道你很會做飯,真的,無論你做什麼飯,我都愛吃。」
「我真的會做飯,唉,你怎麼就不信呢算了,你先別吃了,我請你去外面下館子。」
高飛無奈的嘆了口氣,奪過了王晨的水杯,用哀求的語氣說:「咱下次說瞎話時,能不能別拿着水杯一個勁的喝?」
王晨睜大眼睛,滿臉的無辜:「我說瞎話了嗎?哦,你想去下館子啊,好呀,去哪兒,我請客吧。」
「好吧,你去換衣服。」
高飛拿手蹭了蹭鼻子,看着王晨笑眯眯的好像狼那樣:「要我幫你換衣服嗎?」
「去,誰稀罕,外面等着!」
王晨臉兒一紅,知道某人又在想什麼,呸了他一口起身快步上了樓梯。
「貌似這種生活也很愉快。唉,男人果然沒一個好東西,在有了新歡後,就忘了舊愛了。」
高飛嘆了口氣,走出了客廳。
別墅院子裏東邊牆上有等,是光感應的,天一黑就會自動亮起。
走下客廳台階,高飛隨意抬頭看向鐵柵欄那邊時,卻看到地上好像有個14開的本子之類的東西,就走了過去。
這的確是個本子,小學生做作業那樣的寫字本,封皮上只寫了一句話:高飛,今晚不見不散,金陽路13公里處。
本子上就這樣一句話,點明了是留給高飛的,不過卻沒有對方的名字。
從字體上也看不出什麼,因為字跡歪歪扭扭的,一看就是故意用左手寫的。
「金陽路13公里處?是誰約我去那兒?」
高飛拿着本子看了片刻,就把封皮撕了下來裝進口袋,又把本子隨手扔在了鐵柵欄後的垃圾箱內。
他剛和王晨約好去外面吃飯,就看到了這個本子。
如果是平時,高飛完全可以對此置之不理。
但現在不行,他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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