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治各種不服 第七十六章 密密麻麻是我的青春(下)

    「起來吧,我們家不興這個。」明珠唇邊弧度淡然。

    做的時候沒指望你們來報答,現在依舊不求,只要你們把自己的日子過好了,別再拽着我的後腿我就知足了,我能管你一時管不了一輩子。

    明蘭從地上起來,她原本也沒指望明珠有多感動,老大這心腸就是石頭做的。

    「下次也別拜照片了,我距離死的距離估計還有點遠。」

    「就和你說了,到了她嘴裏,什麼深情就都變了。」明蘭翻着白眼仁。

    如果*活着的話,應該會覺得高興吧,老二真是越來越好看,明蘭小時候就是個漂亮的精緻的小孩子,有些人說小時候好看,長大了反倒容易變醜,她卻偏偏脫離了這種言論,越來越好看,不化妝素着一張笑臉都能叫你感覺到美這個字是怎麼來的。

    「姐,生日快樂。」

    明珠這面就吃不下去了,一停頓一噴,還能有什麼胃口。

    明蘭看明珠身上的衣服,就鬧着要給明珠換件,她行李箱裏就有,嘴上說的是自己不穿的,其實就是專程買給明珠的。

    小時候她們姐三兒的衣服都是明珠買,不管好看不好看,你穿也得穿不穿也得穿,還是一件一件輪下來的,現在呢,變了,變成了老二老三買衣服給老大穿,說着是我新買的,穿不下了,覺得穿身上不好看,給你了,其實都是全新的。

    「我換什麼衣服,我還要回去睡覺呢。」

    「先換了再睡。」

    明蘭拽着明珠,扒着她身上的警服,才換到半截,明珠的手機響,明月將手機遞給明珠,明珠接了,把剛脫下來的毛衣又穿了回去,套上制服就走了。

    說是火車站那邊有人報警,說疑是發現拐賣孩子的。

    明蘭無語的拿着衣服,看着已經跑沒影子的人。

    「是不是警察都這樣,還是就我大姐這樣兒?圖什麼?」當警察能發財嗎?還是你能當官兒?如果能的話,她覺得還好,如果不能的話,就憑現在的人心,她覺得沒必要這樣,別的警察幹嘛去了?事事都需要你?

    以前覺得老大很精,現在一看,估計精的靈的那部分都透支光了,成傻蛋了。

    「我大姐是個好警察。」明月說。

    「什麼叫好?好就是缺心眼子外加二百五,腦子不清醒,你覺得對得起天地良心,人家覺得你是沽名釣譽。」

    「二姐,你真世俗。」明月一臉的嫌棄。

    明蘭將衣服扔回床上:「這年頭你給我找出來幾個不世俗的。」

    明月也只是笑笑。

    明珠趕到現場,人已經被按在原地了,原本就是過年,火車站都是人,不知道是打算往外去,還是之前沒有買到票只能現在回來的,或者到上中這裏作為中轉,有便衣突然就上來抓人了,把人按在地上,也沒有發生什麼嚴重的事件,所以有人再看熱鬧,想知道是怎麼回事兒。

    被按在地上的人抱着頭,旁邊的女警抱着孩子。

    邱洛洛今天值班,轉線接到電話就趕了過來,很快就將人制服了,原本那人也是想掙扎,後來知道邱洛洛是警察就不動了,乖乖的配合。

    火車站裏有條不紊的進行着播報工作,該上車的上車,該等車的等車,有些沒有吃飯的人就買上一碗泡麵借用車站裏的熱水那麼一泡,條件不是很緊張的呢,就跑到附近的小飯館,各種連鎖店吃上一口,因為是春節,所有菜都漲了價。

    報案的是個姑娘,姑娘說自己看見穿着深藍色羽絨服的女人給懷裏的小孩兒餵吃了什麼,原本孩子鬧騰的厲害,喝了以後就不哭了。

    「我覺得她像是人販子。」姑娘在車裏說着。

    她和邱洛洛乘坐一車,嫌疑人上了前面的車。

    「還在念書呢?」洛洛問了一句。

    姑娘有些靦腆:「嗯,想早點回去打工,現在工資高。」

    洛洛點頭:「怎麼想起來報警了,一般人都不願意管閒事。」

    姑娘道:「我知道現在大家都是無事高高掛起,如果有需要的話,我想加入並且為這個社會提供一點幫助,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兒,是關係到每個人切身利益的事情,我們生活的世界不安全,不僅僅是因為壞人他們壞,更是因為所謂的好人不作為,冷漠還有自以為是的道德審判,我能做的我就做,只是希望你們不要覺得煩,也許案子並不是我所想的那樣最糟糕的,那我只是白操心了而已,如果是的話,我也是做了一件好事兒。」

    明珠轉頭看了那姑娘一眼,姑娘和邱洛洛能做到有說有笑,問她什麼說什麼,但她和明珠沒有任何的接觸,甚至她心裏有些牴觸明珠。

    她也有見過一些不負責的警察,只會板着臉裝嚴肅,根本就不屑與他們講話,她覺得明珠就像是,沒有原因的,可能第六感吧。

    在火車站抓住人的時候就簡單的進行了審問,抱着孩子的女人說話含含糊糊的,然後又叫來了一個男人,說詞更是漏洞百出,就給帶了回來。

    回了局裏,讓幾個人坐好,準備錄口供。

    邱洛洛見裏面有人就先去衛生間了,她昨天才來了例假,今天量特別的多,加上活動量比較大,已經隱隱感覺有些不對了。

    「頭兒不是下班了,怎麼又回來了?」

    「嗯,閒着也是閒着,就回來了。」

    洛洛下樓。

    給三個人開始錄口供,姑娘所講的和車上所言並沒有太大的差距,倒是那一男一女,男的說女的懷裏的孩子是他兒子,他和女人是夫妻關係。

    「身份證。」

    明珠問着眼前的人,女的明顯就是一臉的心虛,是自己的男人她虛什麼?

    男的咬着牙不說,這邊等不到他的回答,男警對着男的惡聲惡氣的說着,這樣的嫌疑犯他見的多了,你以為你不說就完了?

    女的估計也是初犯,很快就哭着交代了,孩子是她的孩子,不過是她買來的孩子,男的是孩子的親生父親,也就是賣主。

    她結婚幾年一直沒有生養,和丈夫商量了之後決定抱養一個孩子,可抱養也得有小孩兒讓他們抱,打算去孤兒院領養,沒等去呢,家裏的親戚就七嘴八舌的說着孤兒院裏的孩子都是身體有毛病的,不然好好的父母幹嘛把孩子給扔了,那樣的孩子不能要,又說即便孤兒院的孩子健康,領養手續也是非常麻煩的,後來別人幫她出主意,說是親戚當中有一家孩子不要的。

    「不要的?賣?」明珠問。

    女的屁股下面好像有刀子扎她一樣:「不是賣,只是贈與,我們領養,領養。」

    明珠看着男的:「家電話。」

    幾乎現場的警察都覺得男的也許不是這孩子的父親,哪裏有親生父親賣孩子的,或者即便他是親生父親,但孩子的母親一定不知道。

    結果卻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劉大同開着送着姑娘回了火車站,和火車站的工作人員聯繫好,已經錯過了她的那班車,但姑娘也是做好事兒,站內的同事聯繫下一班車,保證姑娘不會耽誤自己的行程。

    「人就交給你們了。」劉大同現在要回局裏。

    別以為過年就有的清閒了,越是過年偷盜,打架一類的事情越是多。

    那姑娘等劉大同離開了,對着火車站的員工笑笑,說實話有點出乎自己的意料之外,她所認識所了解的警察不是這樣的,竟然還會把她給送回來,並且聯繫了車站說明了情況,車站竟然也同意了,不知道是因為警察說話了,還是原本車站就會幫着解決麻煩的,誰知道了呢,她以前沒碰上過,但她對警察的印象稍稍的有了一點點的改變。

    等到把女主人叫到局裏來,問話的過程當中她就磕磕巴巴的,一開始明珠是懷疑這孩子是他們拐來的,結果一調查可倒好。

    是親生的沒錯,那問題出在哪裏了?賣孩子?

    哦哦,現在嫌疑人說不是賣,而是贈送,贈與。

    贈的還不只這一個呢。

    一揪,這就和線頭一樣的,全都給揪出來了,這對夫妻沒有工作。

    生過三個孩子,現在三個孩子都不在身邊,除了懷裏的這個,當然女人肚子裏的那個也算的話。

    現在問題來了,什麼問題?

    如果兩方有金錢交易,嫌疑人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這個應當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但現在兩面都咬死了是民間送養行為。

    「講的那麼好聽,一個孩子你給別人,三個孩子你還給別人,現在肚子裏的這個是不是也要給別人?」

    男的一副我自己生的孩子,我願意給誰就給誰。

    「我的孩子,我就是打死你們也管不着……」

    明珠手裏的筆頓了頓:「聯繫聯繫醫院,看看醫院有沒有記錄,確定一下她幾次生育的時間。」

    女的感覺事情要不好,她就嚷嚷着說着,「我就是想生個兒子,生了女兒送給別人不行嗎?我也沒有收她的錢,我想給孩子一個更好的生活條件不可以嗎?」

    雙方死咬着不放的結果就是,警察也沒有這個權,如果雙方牽涉到金錢的交易,警察可以沒收且罰款,但現在女的男的以及準備收養的那一家都說,一邊是生了兒子養不起,就想要個女兒,一邊是生不出來孩子想收養一個,法律上也有類似的規定,受重男輕女思想而出賣親生子女或者收養子女的,可不作為犯罪處理,情節惡劣的以及營利為目的的才能重罰,但這個情節惡劣現實當中根本就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的判定標準也完全的大不相同,有關部門沒有出台相關的司法解釋以及解決方法,那麼接下來就導致任何機關沒有辦法對此作出決斷。

    加個拐加個賣,警察好辦,現在你是明知道對方就是賣孩子,可惜沒證據,怎麼辦?

    處罰以後放人。

    你沒有權利,沒有資格扣着人不放,哪怕你曉得轉個身這孩子可能又被贈與別人家中了。

    如果報警的那姑娘知道是這樣的答案,她也許會覺得自己真是多此一舉了,自己想為這個社會做點事情,結果警察卻對這一類的事情無動於衷。

    放人吧,說服教育,人家聽沒聽進去,你也不清楚,人說了孩子絕不遺棄,抱回去自己養,這樣的話你信嗎?

    信不信,警察也不能把孩子搶下來,然後自己養。

    洛洛重新上了樓,讓同事幫自己接杯熱水,她這肚子一點都不舒服。

    這樣辦案也早就習慣了,警察不是什麼事情都管用的。

    明珠扔過去一個糖包,洛洛接住,看了看,上面沒寫是什麼,但聞着聞到……

    「頭兒哪來的紅糖?」

    「喝你的吧。」

    中午大家一起樓上吃的麵條,配了幾個菜,這是局裏的福利待遇,過年了嘛,吃着呢,就不停的接電話。

    上中這兩年的空氣不是很好,有時候霾的厲害,因此今年上面就下了條文,針對市內要求過年過節不要燃放煙火爆竹,如果被抓到以後可能會有面額不定的處罰,處罰的條文是下來了,該放還是放,有心人想放,你攔不住,這麼大的城市你說怎麼監督?哪裏冒煙你奔着你哪裏去?警察也不是雷達啊,大過年的警察都上班去抓?這也不現實。

    用道德衡量人心,這個有點不靠譜。

    有些人遵守着規則,遵守的過程又發現,哎,我不放但是別人放了,也沒見他被處罰,那我憑什麼遵守?大過年的我家也想圖點吉利,然後也跟着放了。

    接到報案洛洛他們動了,這飯還沒吃幾口呢,等過了沒有多久,就把人給帶回來了。

    明令規定全市都不允許放,還有人敢偷摸摸的賣,他們的車開了過去,正好就撞上了。

    「上面寫着呢,不認識字?」

    洛洛將報紙扔了過去,寫的清清楚楚,新聞里也有說,怎麼還犯?

    那人說自己是第一次。

    「我以後再也不敢了。」

    洛洛也沒有心思和他繞來繞去,這有情節在這裏放着呢,這是有條文規定的,什麼都不需要說了,罰款吧。

    「3000?」男的一聽這個數字就瞪大眼睛了。

    他今天肯定不是第一次,他是做買賣的,這些東西就指着年節才能賣出去,平時誰買?他站在冰天雪地里,一站就是多久,腳和手都凍了,一上來就罰款3000?他都說了以後不犯了,怎麼還罰的這麼狠?

    警察最不是東西,借着過年過節發財,從他們身上撈錢。

    下面的那些話沒說出來,但是臉上的表情已經很明顯了,又看着屋子裏擺着好幾個菜呢,這伙食……

    難怪人人都願意當公務員嘛,平時辦公室一坐,過年值班拿着幾倍的工資,喝着小酒吃着小菜,這待遇沒誰了,張嘴你就說罰款,哪裏有罰這麼多的?

    「我才賣了兩百多塊錢……」男的就叫怨。

    洛洛看都沒看他:「別說那麼多啊,你和我說也沒用。」

    這還需要解釋什麼?上面都寫得清清楚楚的,沒看見?

    男的最後還是交了罰款,他覺得自己很冤枉,那麼多偷偷摸摸出來賣的,怎麼就抓到他了?還說有文件讓罰款這麼多的,文件在哪裏呢?他可沒看見,他也不知道這是真是假。

    被家裏人接走,當時在局裏也是老老實實的認錯了,當時拉回來的東西都被扣了,等回到家就不是他了。

    「現在這警察啊,眼睛都是紅的……」

    將自己的遭遇講述一般,家裏親戚一聽,覺得其實這不算是什麼大錯對不對,那麼多人放,你們怎麼不一一去抓呢?這是一個石頭扔下去砸到誰就誰了是吧?

    「還能不讓人過節嗎?人家的加班費不從你這樣的身上來,哪裏弄去?」

    男的就講,他是親眼所見,警察的飯別提多浪費了。

    「比家裏這桌子上的菜都多,也不過就是現在查得緊,他們不出去飯店吃了,改成了要菜然後局裏吃……」

    「你和他們說不着,哪個警察不牛逼轟轟的。」

    *

    明珠才準備回去,回來混口飯吃也吃飽了,打算回家睡覺去。

    她覺得自己可能是上了年紀,受不了那些婆婆媽媽的事情,她現在不想和明月明蘭待在一起,待在一起吧,不知道能講什麼,其二就是剛剛她們倆的舉動讓她有點想暫時避開。

    剛局裏的人就和她開玩笑,說頭兒回來就是來蹭飯的,家裏的飯菜沒有局裏的香。

    明珠拎着車鑰匙,上了車開車準備出門,看見一個女的,見她車就和受驚了一樣立馬就沿着旁邊的小路走了,一邊走還一邊回頭,明珠開着車離開,她在街上繞了一圈,又開車回來,果然那個女的還在。

    看樣子有四十多,這天挺冷的,穿的也不是挺多,今天還颳風。

    中年婦女就看着那道門,想想還是想邁着腿回去,可走了一步又覺得不行,門崗注意她很久了,見她也沒有什麼舉動,之前也就沒有問。

    「有事兒嗎?」


    女的擺擺手,調頭就走。

    門崗還覺得怪呢,沒事兒你跑這裏來做什麼?

    女的走了幾步又回頭,明珠轉着方向盤橫在女人的前面,女人一直回頭,所以撞到車上了,她大驚失色,滿臉詫異的看着明珠。

    她不認識明珠,明珠又突然攔住她,她自然是怕的。

    她知道有人用身體去訛詐車主的,是不是現在也有車主來訛詐走路的行人的?

    「要報警嗎?」中年婦女的第一反應竟然是搖頭,快速說着不報警,可馬上她的雙眼微微黯淡下來:「同志我……」

    話說了一句又吞了回去。

    明珠讓她和自己回局裏,中年婦女看着那道大門良久,她似乎還是猶豫的表情。

    「如果你是真的有什麼想找警察,我不建議你這樣猶猶豫豫的,如果你只是因為沒事兒想站在這裏看看,那我不建議你進去。」

    中間婦女咬咬牙。

    「我想報警。」

    中年婦女坐在椅子上,洛洛剛吃完飯,還稀奇呢明珠又回來了,她這是打算以局裏為家了?

    「你慢慢說。」

    中年婦女說的磕磕巴巴的,她沒有實證,就感覺好像有點不對,詳細的講述着。

    洛洛:……

    真是當警察久了,什麼事情都見過,聽到了。

    「你是說孩子和你講的?」

    中年婦女搖頭:「就是她沒和我講,我家的這個孩子性格靦腆,膽子又小,是她同學回來和我講的……人家補習班的老師也是好心,總給我們孩子免費補習,你說我要是冤枉了人家……」

    中年婦女是有擔心,她既怕這個事情將來可能演變的嚴重性,又怕冤枉了好人鬧出來大誤會。

    洛洛無語,你怕的還真多,顧忌的也多,你都想到了,還有什麼是你想不到的?

    「那這樣,你看行不行,我們和你女兒接觸一下,先了解一下情況,只是談談心。」

    中年婦女猶豫,她丈夫要是知道她跑到這裏來找警察,一定會說她有病,也沒證據,孩子也沒講過,她就憑藉着猜測來報警……

    「不會鬧大吧,我是真的什麼證據都沒有,可能那孩子就是亂說的。」

    「不會鬧大的。」明珠的眼中閃過千絲萬縷的情緒,極複雜以後又回歸到了平靜。

    明珠和洛洛去了丁丁家,對了,中年婦女的女兒叫丁丁,她今年四十歲,女兒丁丁十二歲。

    洛洛長相比較親和,由她和丁丁溝通,她問了很久,丁丁都是不說話,只是低着頭,只是她的兩隻手有些變化,明珠注意到她的手那是因為……

    洛洛試着引導,好半天丁丁哭了出來。

    「……他總是摸我,他不讓我說。」

    明珠覺得屋內有些冷,而這個冷卻與溫度無關。

    丁丁願意講出來接下來就好弄了,補習班的老師課後會以幫着丁丁多講一點時間為由,將孩子單獨留下來,他沒有更近一步的侵犯丁丁,最嚴重的的一次丁丁說也就是推高了她的衣服,然後他動來動去的。

    洛洛聽的有些無語,她家裏的那幾個孩子,一個一個和人精似的,甚至這些事情知道的比她這個長輩還懂的多,丁丁今年12了吧?12歲不懂?

    還有這都已經一個星期了,為什麼不和父母講?

    「你為什麼不告訴爸爸媽媽?」洛洛試着問。

    丁丁的目光下移:「他不讓我說,說我要是說了他就再也不給我免費補課了,我爸爸媽媽很辛苦……」

    洛洛的唇角就連動的力氣都沒有了,她完全不知道自己該說些什麼。

    他不讓你說,你就不說?

    這孩子是不是……

    又聽孩子講,家裏條件不是很好,她不願意讓爸媽多花錢給她補課……洛洛只覺得滿嘴苦澀,也不知道是個什麼滋味兒。

    丁丁的媽媽抱着女兒哭,她都聽見了,這簡直就是畜生啊,她女兒才多大?

    「學校沒有上過這方面的教育?」

    丁丁媽媽一臉的吃驚,她不明白明珠為什麼這樣問,一個這麼大點的孩子為什麼要知道這些事情?只有壞孩子才知道呢,學校如果對孩子講這些,學校想做什麼?

    「大姐,有些事情你該告訴孩子才對。」洛洛開口。

    丁丁的媽媽還是一臉的牴觸情緒,她告訴孩子這些,是想讓孩子早戀嗎?還是讓她早點有……她說不出口那幾個字。

    等到孩子長大了,該知道的那天她自然就知道了,那過去父母也沒有告訴她,她不也結婚生孩子了,一個母親親口給孩子講這些亂七八糟的,那還是個母親嗎?

    丁丁的爸爸也很快趕了回來,他趕回來第一件事兒不是問發生了什麼,而是斥責自己的老婆。

    「沒事兒你瞎報什麼警?」

    你把警察招來做什麼?

    就是懷疑也不能隨便報警啊,這回好了。

    等到聽丁丁的媽媽哭着說完,丁丁的爸爸進廚房就要拿菜刀。

    「孩子她爸……」

    「我剁了他……」

    丁丁的爸爸抱着頭,她媽媽只是哭,丁丁和洛洛待在臥室里。

    「我聽孩子講,家裏的條件是不是不是特別的好?」

    丁丁媽媽說,自己從來沒當過孩子的面講過這些話,她要什麼自己都給,她和同學之間的差距自己也儘量不讓她們拉的太遠,可能是為了讓明珠相信她的話,她拿着丁丁的鞋。

    「這是我上個星期在商場裏給她買的,是打折的,可打折以後也400多……」她真不知道孩子為什麼會這樣認為,是因為自己的家很破嗎?

    這點她特別小心的,他們都沒念過多少書,就生這麼一個孩子,所有好的都想給她,怎麼可能會當着孩子說,賺錢多難,家裏條件不好一類的。

    明珠的目光轉移到丁丁爸爸的腳上,看了幾眼又轉移到了丁丁媽媽的衣服上。

    「平時家裏吃飯,我是指三口人的晚飯,桌子上有什麼好菜是不是你們幾乎都不太碰的?或者媽媽不碰,讓爸爸和孩子吃?」

    丁丁的爸爸猛地抬起頭,他看着明珠,不太明白明珠為什麼知道,家裏確實就是這樣的。

    孩子的媽媽也不解,這能看出來嗎?

    「我看你的腳上襪子都是帶補丁的。」明珠指着丁丁媽媽的腳說着。

    丁丁媽媽因為是在家,所以穿的拖鞋,她傻愣愣的看着自己的腳,不太明白這和吃飯有什麼關係?和孩子認為家裏窮有什麼關係。

    「有的孩子呢,可能會早熟,這個早熟我指的是關心人,心疼人,有些小孩兒只會伸手要錢花,有些孩子則是會注意,家長的一言一行都會給孩子一種無聲的傾述,媽媽的襪子都是補了又補的,爸爸也沒有新衣服穿,家裏有什麼菜都緊着她吃,也許她夾給媽媽,媽媽還會說這個她不喜歡吃,我那個年代母親都是那樣的,現在的小孩兒更精一些。」

    明珠之前有看過丁丁的本子,正反兩面她都用了,這是個很節儉的孩子。

    她心疼父母,心疼這個家,是這樣的孩子,她就會注意到父母所有的對話,父母每個月的工資,對錢她會敏感一些,校外的補課費又居高不下。

    你可以說她傻,說她缺心眼,人家告訴她不讓說她就真的不說了,可是你又忍不住的想去心疼她,如果不是她的母親抱着將信將疑的態度,邁出來這一步……

    「這種人就應該判死刑。」丁丁的爸爸攥着拳頭說着。

    明珠的想法卻沒這麼樂觀。

    至於原因,其實你們都想到了。有了丁丁的口供,明珠和洛洛找上那個課外補習的老師,當時裏面有很多的孩子正在補課。

    「有什麼事情嗎?」

    「我們找楊雄。」

    「我是,你們……」眼前的人看起來斯斯文文,年紀應該也是三十五歲以上,看外表什麼都看不出來。

    明珠她們現在也沒有證據,只能請楊雄配合,等到孩子們都離開了補課室,明珠講明了來意。「一個孩子的謊話也值得信,我是可憐她,所以延長時間為她補課,她竟然這樣說我。」楊雄一臉的失望,他的眸光略略下移,而後又抬起頭對視上明珠的目光,好像他是真的很失望一樣,講謊話的就是那個少女,一個不太懂事的孩子。

    「有別的孩子曾經見過,你推高了丁丁的衣服……」

    楊雄冷着臉,語氣變得有些冷。

    「那別人還看見我殺人了,是不是我現在也是殺人犯了?誰看見了?」

    「走一趟吧。」

    楊雄的老婆從外面拉門進來,穿的還不少,挺漂亮的一個女人,皮膚白皙,個子屬於那種嬌小的,面貌來說是真的挺好看的,她看着屋子裏兩個女的,還以為是家長來報名呢。

    對着明珠和洛洛打招呼。

    「走一趟吧。」

    楊雄的妻子等到聽說了眼前的兩個女公安要把自己丈夫帶到局裏去,就鬧上了,憑什麼啊?這大過年的,誰允許你們這樣闖別人家破壞氣氛的?你們有證據嗎?

    「你最好不要鬧,不然我是可以以妨礙執法連你一起帶走。」明珠語氣薄冷。

    冷颼颼的話音落下,楊雄的老婆原本也不是能撒潑的人,她就是覺得警察有點不講道理,洛洛這樣的她還能橫橫,可對上明珠她自然就慫了,為什麼?也許是因為明珠看起來不好惹,看起來板着臉,挺不是東西的樣子,她覺得自己鬧不到好處。

    楊雄被帶回來,人手不夠,自然就要把人叫回來,開始挨家走訪那些補習生的家。

    不走不知道,一走嚇一跳,有些孩子一開始什麼都不說,家長也覺得這些是無稽之談,怎麼可能呢?還挺不配合的,覺得完全就是有病,大過年的,找晦氣呢,一些孩子閉口不談,等到慢慢的追問下去,有些孩子問老師以後是不是就不會再給她們補課了?

    前後一共五個女生,是的,而且五個人相同的地方就是,個性特別的溫順,很乖。

    好在的是,楊雄這人是沒找到機會,還是身體有什麼問題,他只是摸了,類似丁丁那樣的比較多,只是其中有一個孩子,是拿了楊雄的錢。

    警察和梁小靜的母親交談,梁小靜的媽媽當時就說警察血口噴人,她孩子那麼聽話,不可能會有這樣的事情,再說楊雄孩子那麼好的一個人,你們到底是要做什麼?

    洛洛問梁小靜為什麼要拿楊雄的錢,孩子回答說,老師說這是獎勵她的,五塊到十塊不等,楊雄也沒有親她,只是讓她趴着,也沒有脫她衣服,甚至洛洛問詢的時候,梁小靜都沒覺得這有什麼不妥的,可洛洛就不同了,她一個成年人,聽一個孩子親口講,補習班的老師讓她趴在床上,然後好像壓到她身上了,讓她寫卷子,老師只是動來動去的,需要提的是,梁小靜今年9歲。

    洛洛是直接當着梁小靜的媽媽就說了。

    「給我滾出去。」

    梁小靜的媽媽揪着洛洛往外推,誰家發生這樣的事兒,她家都絕對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兒,孩子每天回來,她都會問孩子,有沒有人脫她的衣服和褲子,如果有的話,孩子早就說了。

    洛洛試着讓梁小靜的母親冷靜,可惜對方壓根不信,情緒也頗為激動。

    「她反應為什麼這麼大?」

    洛洛回了車上,其他家的家長都不是這樣的,他們一說,有些是抱着孩子哭,有些則是情緒有些激動,唯有梁小靜的媽媽反應和所有人都不同,說你家的孩子出了事情,不是應該詳細的問問嗎?

    男同事回答不了洛洛,他也不太理解梁小靜媽媽的腦迴路。

    一開始誰也沒有想到會除了丁丁意外還會有其他的女孩子,去問詢也不過就本着職責過去的。

    五個女孩兒其中有四個女孩兒的家長表示一定要告楊雄,也認為這樣的事情一定能讓楊雄去蹲監獄。

    想像是美好的,現實……

    楊雄的妻子領着律師來了局裏,隨後楊雄承認,自己不應該對小孩子那樣做,他願意認錯,願意進行賠償。

    楊雄妻子來局裏之前,也就是警察找到梁小靜母親之前,她帶着人去了梁小靜的家裏。

    楊雄的律師說了,楊雄這樣的做法不會構成強制wx罪,孩子們都講了,楊雄沒有逼迫任何一個孩子,這點警察也可以查,你女兒並沒有受到實質性的傷害。

    他們願意拿出來六萬解決這個事情,鬧大了對你家的孩子也沒有任何的好處。

    梁小靜的母親接了那錢,於是乎有了洛洛對梁小靜母親的那一幕。梁小靜的母親所想很簡單,這件事情鬧,敗壞的是自己孩子的名譽,雖然她女兒小,但被人指指點點的也是夠了,她不清楚那些去鬧的家長心裏都是怎麼想的,孩子是不是都抱來的,一點不為孩子未來着想,這樣鬧出來,孩子不就都毀了,既然沒有受到實質性的傷害,拿到補償,她和孩子的父親馬上帶着孩子搬家,以後再也不會靠近這裏,這些事情她什麼都不知道。

    而這廂呢,因為楊雄認罪的態度良好,且和那些孩子所講的吻合,他並沒有強制性wx他人行為,wx罪只針對以強制方法wx他人的行為,對於非強制性的wx他人行為不能視為犯罪。

    所以wx行為不構成犯罪時,根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處罰,處以十五日拘留。

    這樣的結果一出,所有的家長都不幹了。

    他們搞不清楚警察現在是站在哪一方的?你們要做的是保護群眾,現在這些孩子她們才幾歲,受到這樣惡意的事情,竟然警察沒有作為,那麼大的錯,最後只是判了一個15天的拘留?「你們警察是不是吃屎的?」

    其中一個女孩子的父親和警察直接就起了衝突,被警察給制住了,可惜警察能制住他的身體,制服不了他的心,換做你們當中任何一個警察的兒女受到這樣的待遇,會不會就以這樣的處罰結束?

    現在因為不是你們的兒女,你們就這樣輕判,收了對方的錢嗎?

    樓上氣氛一下子就變了,警察自然不能等着挨打,自然要制服有小動作的人,他們也試着去解釋了,因為法律就擺在這裏,不是所有事情警察就說了算的,這件事情真的是無能為力了。

    可對於身心受到刺激的父母而言,這樣的話他們不聽,這就是推卸責任,為什麼現在這樣的人這麼多,那就是因為你們警察不作為,是你們不管,連群眾的安全都顧不了,你們還說什麼其他的?

    倒是楊雄這邊很是安靜。

    律師把前後都分析了,法律就是這樣的法律,鬧到哪裏,也不過就是拘留的時間長短而已,完全不需要擔心害怕,並沒有造成事實性的傷害,這個實時性的傷害就是指,沒有做到底。

    「還好你給自己留了後路。」如果真的做到底,可能現在他就該頭疼了。

    律師不痛不癢的說着,他拿楊雄家的錢,自然是要幫着他想辦法將罪名降到最低的。

    楊雄笑着,看着外面,他的眼中飄過一抹得意,現在抓了他能怎麼辦?判他?

    法律可寫的清清楚楚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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