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煮雨我煮你 第239章 賀岑東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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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醫院裏躺了兩個月,這條腿算是廢了。讀爸爸 www.dubaba.cc

    從醫院出來的那天,天氣很好,雖然已經是冬天了,可那天的陽光很暖。下了雪,陽光照射在地面的雪上,卻不覺得冷。

    那天來接我的除了我母親還有我小叔,那個我曾經羨慕又嫉妒的人。

    他褪去一身清冷,看起來也似乎與常人無異。

    因為我腿上的傷勢還未完全好,就算出院了也不代表就能完全恢復。母親推着輪椅,小叔則是將我換洗的衣物拿上了車。

    「公司的事情我都已經安排好了,你現在接手沒有問題吧?」

    回賀家的路上,小叔問了我這麼一個問題。我微微怔了怔,開始還不太明白,不過回到賀家了才知道,小叔是準備離開賀氏了,就算沒有離開榕城,他也不打算繼續留在賀氏。

    「為什麼?」

    我問他,他卻只是看着我說,「覺得這些都不重要了。」

    是啊。這些東西,他的確是不稀罕的。

    早在很久之前我就知道了,他從來不屑於賀家的一切,出走的那幾年。他在加拿大開闢了屬於他自己的公司,這些,大抵很多人都不知道吧。

    也就只有我,還在為了這些而苦苦掙扎。

    我的母親和我的父親,原本應該是一對璧人,我們應該是親人,可隨着這些東西的侵蝕,而變得人不人鬼不鬼。

    我曾問過我母親,為什麼不肯跟我父親離婚,為什麼不帶着我離開。

    她只呆呆愣愣的坐在房間裏,一遍又一遍的梳着她的髮髻,直到將自己打扮的光鮮亮麗,溫婉賢淑。

    我不懂她,也不懂我的父親。

    在我的認知里。只有討好了母親,她才會高興。而我的父親早在很多年以前便已經被趕出了賀家。在賀家,只有有權有勢才能立足,就算是一家人,也是如此。

    我第一次遇到了不一樣的女孩兒,那是盛夏時候,我隨着一群哥兒們去外省郊遊。那天也不知是中了什麼邪,平時什麼運動都不在話下的我,竟然在水裏溺水。

    在那一刻,我什麼感知都沒有了,耳邊卻響起一陣悅耳的叫喚。那是一位小姑娘的聲音,帶着焦急的口吻,那瘦瘦弱弱的身子拖着我的,往岸上游。

    我的意識很不清醒。可我卻清清楚楚的記得她一直在叫我小哥哥。

    耳邊很吵很吵,有風聲,有叫聲,還有氣喘吁吁的聲音。等我睜開眼過後,卻只聽得有人在叫她,她掙脫了我的束縛離開,離開前還說了一句,讓我記得她。

    她說她姓沈,家住榕城。再然後,我只見到了她瀟灑離去的背影,還有我手裏的那一顆念珠。

    那是她在掙脫我的時候落下的,後來她撿走了其餘的念珠,唯獨留下了那一顆在我掌心。

    「賀總,這是裴先生那邊送過來的喜帖。」

    秘書敲門進來,將喜帖送到我面前。

    那時我正好在看一份併購案,三方合作,這第三方便是裴氏,而裴氏現在的當家人卻並非裴遠珩,而是裴諾。

    一年前,裴遠珩將裴氏直接交給了裴家後輩中最為出色的一位,他自己倒是閒雲野鶴一般的生活,不對,帶着沈黎還有孩子一家四口開始生活。

    自上次的事情之後,我再也沒見過沈黎,裴遠珩我倒是見過幾次,不過都不是工作場合。

    每次都是在巡查商場的時候看到他,穿着休閒的家居服,手裏推着購物車,買的全是一些日常用品,還有孩子的玩具。討找尤才。

    我從未想過有一天,我曾經所崇拜的,努力的目標,如今已然是一副家庭煮夫的模樣,看起來,似乎還得心應手。

    我也去過精神病院看過沈鳶,她已經徹底瘋了,甚至連我都不認識了。每天瘋瘋癲癲,聽照顧她的護工說,她每每到了半夜總是會哭,還會問護工,有沒有哆啦a夢,她想要時光機。

    翻開喜帖,上面印着大大的紅色的雙喜,沈黎跟裴遠珩的照片就貼在上面。時隔一年多,沈黎還是那副模樣,看起來似乎更好了。

    在醫院裏躺了兩個月,這條腿算是廢了。

    從醫院出來的那天,天氣很好,雖然已經是冬天了,可那天的陽光很暖。下了雪,陽光照射在地面的雪上,卻不覺得冷。

    那天來接我的除了我母親還有我小叔,那個我曾經羨慕又嫉妒的人。

    他褪去一身清冷,看起來也似乎與常人無異。

    因為我腿上的傷勢還未完全好,就算出院了也不代表就能完全恢復。母親推着輪椅,小叔則是將我換洗的衣物拿上了車。

    「公司的事情我都已經安排好了,你現在接手沒有問題吧?」

    回賀家的路上,小叔問了我這麼一個問題。我微微怔了怔,開始還不太明白,不過回到賀家了才知道,小叔是準備離開賀氏了,就算沒有離開榕城,他也不打算繼續留在賀氏。

    「為什麼?」

    我問他,他卻只是看着我說,「覺得這些都不重要了。」

    是啊。這些東西,他的確是不稀罕的。

    早在很久之前我就知道了,他從來不屑於賀家的一切,出走的那幾年。他在加拿大開闢了屬於他自己的公司,這些,大抵很多人都不知道吧。

    也就只有我,還在為了這些而苦苦掙扎。

    我的母親和我的父親,原本應該是一對璧人,我們應該是親人,可隨着這些東西的侵蝕,而變得人不人鬼不鬼。

    我曾問過我母親,為什麼不肯跟我父親離婚,為什麼不帶着我離開。

    她只呆呆愣愣的坐在房間裏,一遍又一遍的梳着她的髮髻,直到將自己打扮的光鮮亮麗,溫婉賢淑。

    我不懂她,也不懂我的父親。

    在我的認知里。只有討好了母親,她才會高興。而我的父親早在很多年以前便已經被趕出了賀家。在賀家,只有有權有勢才能立足,就算是一家人,也是如此。

    我第一次遇到了不一樣的女孩兒,那是盛夏時候,我隨着一群哥兒們去外省郊遊。那天也不知是中了什麼邪,平時什麼運動都不在話下的我,竟然在水裏溺水。

    在那一刻,我什麼感知都沒有了,耳邊卻響起一陣悅耳的叫喚。那是一位小姑娘的聲音,帶着焦急的口吻,那瘦瘦弱弱的身子拖着我的,往岸上游。

    我的意識很不清醒。可我卻清清楚楚的記得她一直在叫我小哥哥。

    耳邊很吵很吵,有風聲,有叫聲,還有氣喘吁吁的聲音。等我睜開眼過後,卻只聽得有人在叫她,她掙脫了我的束縛離開,離開前還說了一句,讓我記得她。

    她說她姓沈,家住榕城。再然後,我只見到了她瀟灑離去的背影,還有我手裏的那一顆念珠。

    那是她在掙脫我的時候落下的,後來她撿走了其餘的念珠,唯獨留下了那一顆在我掌心。

    「賀總,這是裴先生那邊送過來的喜帖。」

    秘書敲門進來,將喜帖送到我面前。

    那時我正好在看一份併購案,三方合作,這第三方便是裴氏,而裴氏現在的當家人卻並非裴遠珩,而是裴諾。

    一年前,裴遠珩將裴氏直接交給了裴家後輩中最為出色的一位,他自己倒是閒雲野鶴一般的生活,不對,帶着沈黎還有孩子一家四口開始生活。

    自上次的事情之後,我再也沒見過沈黎,裴遠珩我倒是見過幾次,不過都不是工作場合。

    每次都是在巡查商場的時候看到他,穿着休閒的家居服,手裏推着購物車,買的全是一些日常用品,還有孩子的玩具。討找尤才。

    我從未想過有一天,我曾經所崇拜的,努力的目標,如今已然是一副家庭煮夫的模樣,看起來,似乎還得心應手。

    我也去過精神病院看過沈鳶,她已經徹底瘋了,甚至連我都不認識了。每天瘋瘋癲癲,聽照顧她的護工說,她每每到了半夜總是會哭,還會問護工,有沒有哆啦a夢,她想要時光機。

    翻開喜帖,上面印着大大的紅色的雙喜,沈黎跟裴遠珩的照片就貼在上面。時隔一年多,沈黎還是那副模樣,看起來似乎更好了。

    在醫院裏躺了兩個月,這條腿算是廢了。

    從醫院出來的那天,天氣很好,雖然已經是冬天了,可那天的陽光很暖。下了雪,陽光照射在地面的雪上,卻不覺得冷。

    那天來接我的除了我母親還有我小叔,那個我曾經羨慕又嫉妒的人。

    他褪去一身清冷,看起來也似乎與常人無異。

    因為我腿上的傷勢還未完全好,就算出院了也不代表就能完全恢復。母親推着輪椅,小叔則是將我換洗的衣物拿上了車。

    「公司的事情我都已經安排好了,你現在接手沒有問題吧?」

    回賀家的路上,小叔問了我這麼一個問題。我微微怔了怔,開始還不太明白,不過回到賀家了才知道,小叔是準備離開賀氏了,就算沒有離開榕城,他也不打算繼續留在賀氏。

    「為什麼?」

    我問他,他卻只是看着我說,「覺得這些都不重要了。」

    是啊。這些東西,他的確是不稀罕的。

    早在很久之前我就知道了,他從來不屑於賀家的一切,出走的那幾年。他在加拿大開闢了屬於他自己的公司,這些,大抵很多人都不知道吧。

    也就只有我,還在為了這些而苦苦掙扎。

    我的母親和我的父親,原本應該是一對璧人,我們應該是親人,可隨着這些東西的侵蝕,而變得人不人鬼不鬼。

    我曾問過我母親,為什麼不肯跟我父親離婚,為什麼不帶着我離開。

    她只呆呆愣愣的坐在房間裏,一遍又一遍的梳着她的髮髻,直到將自己打扮的光鮮亮麗,溫婉賢淑。

    我不懂她,也不懂我的父親。

    在我的認知里。只有討好了母親,她才會高興。而我的父親早在很多年以前便已經被趕出了賀家。在賀家,只有有權有勢才能立足,就算是一家人,也是如此。

    我第一次遇到了不一樣的女孩兒,那是盛夏時候,我隨着一群哥兒們去外省郊遊。那天也不知是中了什麼邪,平時什麼運動都不在話下的我,竟然在水裏溺水。

    在那一刻,我什麼感知都沒有了,耳邊卻響起一陣悅耳的叫喚。那是一位小姑娘的聲音,帶着焦急的口吻,那瘦瘦弱弱的身子拖着我的,往岸上游。

    我的意識很不清醒。可我卻清清楚楚的記得她一直在叫我小哥哥。

    耳邊很吵很吵,有風聲,有叫聲,還有氣喘吁吁的聲音。等我睜開眼過後,卻只聽得有人在叫她,她掙脫了我的束縛離開,離開前還說了一句,讓我記得她。

    她說她姓沈,家住榕城。再然後,我只見到了她瀟灑離去的背影,還有我手裏的那一顆念珠。

    那是她在掙脫我的時候落下的,後來她撿走了其餘的念珠,唯獨留下了那一顆在我掌心。

    「賀總,這是裴先生那邊送過來的喜帖。」

    秘書敲門進來,將喜帖送到我面前。

    那時我正好在看一份併購案,三方合作,這第三方便是裴氏,而裴氏現在的當家人卻並非裴遠珩,而是裴諾。

    一年前,裴遠珩將裴氏直接交給了裴家後輩中最為出色的一位,他自己倒是閒雲野鶴一般的生活,不對,帶着沈黎還有孩子一家四口開始生活。

    自上次的事情之後,我再也沒見過沈黎,裴遠珩我倒是見過幾次,不過都不是工作場合。

    每次都是在巡查商場的時候看到他,穿着休閒的家居服,手裏推着購物車,買的全是一些日常用品,還有孩子的玩具。討找尤才。

    我從未想過有一天,我曾經所崇拜的,努力的目標,如今已然是一副家庭煮夫的模樣,看起來,似乎還得心應手。

    我也去過精神病院看過沈鳶,她已經徹底瘋了,甚至連我都不認識了。每天瘋瘋癲癲,聽照顧她的護工說,她每每到了半夜總是會哭,還會問護工,有沒有哆啦a夢,她想要時光機。

    翻開喜帖,上面印着大大的紅色的雙喜,沈黎跟裴遠珩的照片就貼在上面。時隔一年多,沈黎還是那副模樣,看起來似乎更好了。

    在醫院裏躺了兩個月,這條腿算是廢了。

    從醫院出來的那天,天氣很好,雖然已經是冬天了,可那天的陽光很暖。下了雪,陽光照射在地面的雪上,卻不覺得冷。

    那天來接我的除了我母親還有我小叔,那個我曾經羨慕又嫉妒的人。

    他褪去一身清冷,看起來也似乎與常人無異。

    因為我腿上的傷勢還未完全好,就算出院了也不代表就能完全恢復。母親推着輪椅,小叔則是將我換洗的衣物拿上了車。

    「公司的事情我都已經安排好了,你現在接手沒有問題吧?」

    回賀家的路上,小叔問了我這麼一個問題。我微微怔了怔,開始還不太明白,不過回到賀家了才知道,小叔是準備離開賀氏了,就算沒有離開榕城,他也不打算繼續留在賀氏。

    「為什麼?」

    我問他,他卻只是看着我說,「覺得這些都不重要了。」

    是啊。這些東西,他的確是不稀罕的。

    早在很久之前我就知道了,他從來不屑於賀家的一切,出走的那幾年。他在加拿大開闢了屬於他自己的公司,這些,大抵很多人都不知道吧。

    也就只有我,還在為了這些而苦苦掙扎。

    我的母親和我的父親,原本應該是一對璧人,我們應該是親人,可隨着這些東西的侵蝕,而變得人不人鬼不鬼。

    我曾問過我母親,為什麼不肯跟我父親離婚,為什麼不帶着我離開。

    她只呆呆愣愣的坐在房間裏,一遍又一遍的梳着她的髮髻,直到將自己打扮的光鮮亮麗,溫婉賢淑。

    我不懂她,也不懂我的父親。

    在我的認知里。只有討好了母親,她才會高興。而我的父親早在很多年以前便已經被趕出了賀家。在賀家,只有有權有勢才能立足,就算是一家人,也是如此。

    我第一次遇到了不一樣的女孩兒,那是盛夏時候,我隨着一群哥兒們去外省郊遊。那天也不知是中了什麼邪,平時什麼運動都不在話下的我,竟然在水裏溺水。

    在那一刻,我什麼感知都沒有了,耳邊卻響起一陣悅耳的叫喚。那是一位小姑娘的聲音,帶着焦急的口吻,那瘦瘦弱弱的身子拖着我的,往岸上游。

    我的意識很不清醒。可我卻清清楚楚的記得她一直在叫我小哥哥。

    耳邊很吵很吵,有風聲,有叫聲,還有氣喘吁吁的聲音。等我睜開眼過後,卻只聽得有人在叫她,她掙脫了我的束縛離開,離開前還說了一句,讓我記得她。

    她說她姓沈,家住榕城。再然後,我只見到了她瀟灑離去的背影,還有我手裏的那一顆念珠。

    那是她在掙脫我的時候落下的,後來她撿走了其餘的念珠,唯獨留下了那一顆在我掌心。

    「賀總,這是裴先生那邊送過來的喜帖。」

    秘書敲門進來,將喜帖送到我面前。

    那時我正好在看一份併購案,三方合作,這第三方便是裴氏,而裴氏現在的當家人卻並非裴遠珩,而是裴諾。

    一年前,裴遠珩將裴氏直接交給了裴家後輩中最為出色的一位,他自己倒是閒雲野鶴一般的生活,不對,帶着沈黎還有孩子一家四口開始生活。

    自上次的事情之後,我再也沒見過沈黎,裴遠珩我倒是見過幾次,不過都不是工作場合。

    每次都是在巡查商場的時候看到他,穿着休閒的家居服,手裏推着購物車,買的全是一些日常用品,還有孩子的玩具。討找尤才。

    我從未想過有一天,我曾經所崇拜的,努力的目標,如今已然是一副家庭煮夫的模樣,看起來,似乎還得心應手。

    我也去過精神病院看過沈鳶,她已經徹底瘋了,甚至連我都不認識了。每天瘋瘋癲癲,聽照顧她的護工說,她每每到了半夜總是會哭,還會問護工,有沒有哆啦a夢,她想要時光機。


    翻開喜帖,上面印着大大的紅色的雙喜,沈黎跟裴遠珩的照片就貼在上面。時隔一年多,沈黎還是那副模樣,看起來似乎更好了。

    在醫院裏躺了兩個月,這條腿算是廢了。

    從醫院出來的那天,天氣很好,雖然已經是冬天了,可那天的陽光很暖。下了雪,陽光照射在地面的雪上,卻不覺得冷。

    那天來接我的除了我母親還有我小叔,那個我曾經羨慕又嫉妒的人。

    他褪去一身清冷,看起來也似乎與常人無異。

    因為我腿上的傷勢還未完全好,就算出院了也不代表就能完全恢復。母親推着輪椅,小叔則是將我換洗的衣物拿上了車。

    「公司的事情我都已經安排好了,你現在接手沒有問題吧?」

    回賀家的路上,小叔問了我這麼一個問題。我微微怔了怔,開始還不太明白,不過回到賀家了才知道,小叔是準備離開賀氏了,就算沒有離開榕城,他也不打算繼續留在賀氏。

    「為什麼?」

    我問他,他卻只是看着我說,「覺得這些都不重要了。」

    是啊。這些東西,他的確是不稀罕的。

    早在很久之前我就知道了,他從來不屑於賀家的一切,出走的那幾年。他在加拿大開闢了屬於他自己的公司,這些,大抵很多人都不知道吧。

    也就只有我,還在為了這些而苦苦掙扎。

    我的母親和我的父親,原本應該是一對璧人,我們應該是親人,可隨着這些東西的侵蝕,而變得人不人鬼不鬼。

    我曾問過我母親,為什麼不肯跟我父親離婚,為什麼不帶着我離開。

    她只呆呆愣愣的坐在房間裏,一遍又一遍的梳着她的髮髻,直到將自己打扮的光鮮亮麗,溫婉賢淑。

    我不懂她,也不懂我的父親。

    在我的認知里。只有討好了母親,她才會高興。而我的父親早在很多年以前便已經被趕出了賀家。在賀家,只有有權有勢才能立足,就算是一家人,也是如此。

    我第一次遇到了不一樣的女孩兒,那是盛夏時候,我隨着一群哥兒們去外省郊遊。那天也不知是中了什麼邪,平時什麼運動都不在話下的我,竟然在水裏溺水。

    在那一刻,我什麼感知都沒有了,耳邊卻響起一陣悅耳的叫喚。那是一位小姑娘的聲音,帶着焦急的口吻,那瘦瘦弱弱的身子拖着我的,往岸上游。

    我的意識很不清醒。可我卻清清楚楚的記得她一直在叫我小哥哥。

    耳邊很吵很吵,有風聲,有叫聲,還有氣喘吁吁的聲音。等我睜開眼過後,卻只聽得有人在叫她,她掙脫了我的束縛離開,離開前還說了一句,讓我記得她。

    她說她姓沈,家住榕城。再然後,我只見到了她瀟灑離去的背影,還有我手裏的那一顆念珠。

    那是她在掙脫我的時候落下的,後來她撿走了其餘的念珠,唯獨留下了那一顆在我掌心。

    「賀總,這是裴先生那邊送過來的喜帖。」

    秘書敲門進來,將喜帖送到我面前。

    那時我正好在看一份併購案,三方合作,這第三方便是裴氏,而裴氏現在的當家人卻並非裴遠珩,而是裴諾。

    一年前,裴遠珩將裴氏直接交給了裴家後輩中最為出色的一位,他自己倒是閒雲野鶴一般的生活,不對,帶着沈黎還有孩子一家四口開始生活。

    自上次的事情之後,我再也沒見過沈黎,裴遠珩我倒是見過幾次,不過都不是工作場合。

    每次都是在巡查商場的時候看到他,穿着休閒的家居服,手裏推着購物車,買的全是一些日常用品,還有孩子的玩具。討找尤才。

    我從未想過有一天,我曾經所崇拜的,努力的目標,如今已然是一副家庭煮夫的模樣,看起來,似乎還得心應手。

    我也去過精神病院看過沈鳶,她已經徹底瘋了,甚至連我都不認識了。每天瘋瘋癲癲,聽照顧她的護工說,她每每到了半夜總是會哭,還會問護工,有沒有哆啦a夢,她想要時光機。

    翻開喜帖,上面印着大大的紅色的雙喜,沈黎跟裴遠珩的照片就貼在上面。時隔一年多,沈黎還是那副模樣,看起來似乎更好了。

    在醫院裏躺了兩個月,這條腿算是廢了。

    從醫院出來的那天,天氣很好,雖然已經是冬天了,可那天的陽光很暖。下了雪,陽光照射在地面的雪上,卻不覺得冷。

    那天來接我的除了我母親還有我小叔,那個我曾經羨慕又嫉妒的人。

    他褪去一身清冷,看起來也似乎與常人無異。

    因為我腿上的傷勢還未完全好,就算出院了也不代表就能完全恢復。母親推着輪椅,小叔則是將我換洗的衣物拿上了車。

    「公司的事情我都已經安排好了,你現在接手沒有問題吧?」

    回賀家的路上,小叔問了我這麼一個問題。我微微怔了怔,開始還不太明白,不過回到賀家了才知道,小叔是準備離開賀氏了,就算沒有離開榕城,他也不打算繼續留在賀氏。

    「為什麼?」

    我問他,他卻只是看着我說,「覺得這些都不重要了。」

    是啊。這些東西,他的確是不稀罕的。

    早在很久之前我就知道了,他從來不屑於賀家的一切,出走的那幾年。他在加拿大開闢了屬於他自己的公司,這些,大抵很多人都不知道吧。

    也就只有我,還在為了這些而苦苦掙扎。

    我的母親和我的父親,原本應該是一對璧人,我們應該是親人,可隨着這些東西的侵蝕,而變得人不人鬼不鬼。

    我曾問過我母親,為什麼不肯跟我父親離婚,為什麼不帶着我離開。

    她只呆呆愣愣的坐在房間裏,一遍又一遍的梳着她的髮髻,直到將自己打扮的光鮮亮麗,溫婉賢淑。

    我不懂她,也不懂我的父親。

    在我的認知里。只有討好了母親,她才會高興。而我的父親早在很多年以前便已經被趕出了賀家。在賀家,只有有權有勢才能立足,就算是一家人,也是如此。

    我第一次遇到了不一樣的女孩兒,那是盛夏時候,我隨着一群哥兒們去外省郊遊。那天也不知是中了什麼邪,平時什麼運動都不在話下的我,竟然在水裏溺水。

    在那一刻,我什麼感知都沒有了,耳邊卻響起一陣悅耳的叫喚。那是一位小姑娘的聲音,帶着焦急的口吻,那瘦瘦弱弱的身子拖着我的,往岸上游。

    我的意識很不清醒。可我卻清清楚楚的記得她一直在叫我小哥哥。

    耳邊很吵很吵,有風聲,有叫聲,還有氣喘吁吁的聲音。等我睜開眼過後,卻只聽得有人在叫她,她掙脫了我的束縛離開,離開前還說了一句,讓我記得她。

    她說她姓沈,家住榕城。再然後,我只見到了她瀟灑離去的背影,還有我手裏的那一顆念珠。

    那是她在掙脫我的時候落下的,後來她撿走了其餘的念珠,唯獨留下了那一顆在我掌心。

    「賀總,這是裴先生那邊送過來的喜帖。」

    秘書敲門進來,將喜帖送到我面前。

    那時我正好在看一份併購案,三方合作,這第三方便是裴氏,而裴氏現在的當家人卻並非裴遠珩,而是裴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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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問他,他卻只是看着我說,「覺得這些都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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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只呆呆愣愣的坐在房間裏,一遍又一遍的梳着她的髮髻,直到將自己打扮的光鮮亮麗,溫婉賢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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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邊很吵很吵,有風聲,有叫聲,還有氣喘吁吁的聲音。等我睜開眼過後,卻只聽得有人在叫她,她掙脫了我的束縛離開,離開前還說了一句,讓我記得她。

    她說她姓沈,家住榕城。再然後,我只見到了她瀟灑離去的背影,還有我手裏的那一顆念珠。

    那是她在掙脫我的時候落下的,後來她撿走了其餘的念珠,唯獨留下了那一顆在我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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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前,裴遠珩將裴氏直接交給了裴家後輩中最為出色的一位,他自己倒是閒雲野鶴一般的生活,不對,帶着沈黎還有孩子一家四口開始生活。

    自上次的事情之後,我再也沒見過沈黎,裴遠珩我倒是見過幾次,不過都不是工作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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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我腿上的傷勢還未完全好,就算出院了也不代表就能完全恢復。母親推着輪椅,小叔則是將我換洗的衣物拿上了車。

    「公司的事情我都已經安排好了,你現在接手沒有問題吧?」

    回賀家的路上,小叔問了我這麼一個問題。我微微怔了怔,開始還不太明白,不過回到賀家了才知道,小叔是準備離開賀氏了,就算沒有離開榕城,他也不打算繼續留在賀氏。

    「為什麼?」

    我問他,他卻只是看着我說,「覺得這些都不重要了。」

    是啊。這些東西,他的確是不稀罕的。

    早在很久之前我就知道了,他從來不屑於賀家的一切,出走的那幾年。他在加拿大開闢了屬於他自己的公司,這些,大抵很多人都不知道吧。

    也就只有我,還在為了這些而苦苦掙扎。

    我的母親和我的父親,原本應該是一對璧人,我們應該是親人,可隨着這些東西的侵蝕,而變得人不人鬼不鬼。

    我曾問過我母親,為什麼不肯跟我父親離婚,為什麼不帶着我離開。

    她只呆呆愣愣的坐在房間裏,一遍又一遍的梳着她的髮髻,直到將自己打扮的光鮮亮麗,溫婉賢淑。

    我不懂她,也不懂我的父親。

    在我的認知里。只有討好了母親,她才會高興。而我的父親早在很多年以前便已經被趕出了賀家。在賀家,只有有權有勢才能立足,就算是一家人,也是如此。

    我第一次遇到了不一樣的女孩兒,那是盛夏時候,我隨着一群哥兒們去外省郊遊。那天也不知是中了什麼邪,平時什麼運動都不在話下的我,竟然在水裏溺水。

    在那一刻,我什麼感知都沒有了,耳邊卻響起一陣悅耳的叫喚。那是一位小姑娘的聲音,帶着焦急的口吻,那瘦瘦弱弱的身子拖着我的,往岸上游。

    我的意識很不清醒。可我卻清清楚楚的記得她一直在叫我小哥哥。

    耳邊很吵很吵,有風聲,有叫聲,還有氣喘吁吁的聲音。等我睜開眼過後,卻只聽得有人在叫她,她掙脫了我的束縛離開,離開前還說了一句,讓我記得她。

    她說她姓沈,家住榕城。再然後,我只見到了她瀟灑離去的背影,還有我手裏的那一顆念珠。

    那是她在掙脫我的時候落下的,後來她撿走了其餘的念珠,唯獨留下了那一顆在我掌心。

    「賀總,這是裴先生那邊送過來的喜帖。」

    秘書敲門進來,將喜帖送到我面前。

    那時我正好在看一份併購案,三方合作,這第三方便是裴氏,而裴氏現在的當家人卻並非裴遠珩,而是裴諾。

    一年前,裴遠珩將裴氏直接交給了裴家後輩中最為出色的一位,他自己倒是閒雲野鶴一般的生活,不對,帶着沈黎還有孩子一家四口開始生活。

    自上次的事情之後,我再也沒見過沈黎,裴遠珩我倒是見過幾次,不過都不是工作場合。

    每次都是在巡查商場的時候看到他,穿着休閒的家居服,手裏推着購物車,買的全是一些日常用品,還有孩子的玩具。討找尤才。

    我從未想過有一天,我曾經所崇拜的,努力的目標,如今已然是一副家庭煮夫的模樣,看起來,似乎還得心應手。

    我也去過精神病院看過沈鳶,她已經徹底瘋了,甚至連我都不認識了。每天瘋瘋癲癲,聽照顧她的護工說,她每每到了半夜總是會哭,還會問護工,有沒有哆啦a夢,她想要時光機。

    翻開喜帖,上面印着大大的紅色的雙喜,沈黎跟裴遠珩的照片就貼在上面。時隔一年多,沈黎還是那副模樣,看起來似乎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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