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全的身後事辦得極其隆重,羅定城中未參加太平營的百姓都被太平營強迫參與了送葬,與胡全一同下葬的是陣亡的86名羅定兵,還有3名大樵山出身的伍長。
送葬的隊伍延綿了好幾里地,看着頗是風光,不過周士相卻擔心如此風光大葬胡全和那些士兵,若是日後太平營離開羅定,清軍會破壞墳墓。
宋襄公卻說不必擔心,他告訴周士相,明清雙方相爭已有十多年,雙方每年都有大量將領和士兵陣亡,故而雙方有不成文的條款,那就是雙方不損壞對方陣亡者的墳墓,不然你挖我的屍,我破你的墳,何時是個了頭?加上漢人幾千年來的習俗,人死之後不管生前如何,都要入土為安,因此即便是窮凶極惡的滿州兵也不會破壞漢人軍隊的墳墓,以免激起漢人的強硬反抗,得不償失。
聽了宋襄公所說,周士相便稍稍安心,回來這兩天通過那些從德慶繳獲的大筆物資以及幾次軍議,他已經在太平營中確立首領的地位,大樵山那幫老弟兄也好,邵九公的江西兵也好,羅定的新兵以及那些囚犯、難民對他這位新任參將大人都是十分的佩服和尊重。可以說,現在的太平營已經從先前的「胡記」變成「周記」,周士相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將這支「周記」太平營帶入正軌,並逐步發展壯大成一支抗清的中堅力量。
周士相給陣亡者定下的撫恤金是50兩一人,為此管公庫的宋襄公一共向陣亡者親屬支付了4300兩銀子,這筆錢幾乎佔了從德慶繳獲現銀的三分之一。
50兩的撫恤金在當下可是一筆大數目,就算考慮連年戰亂給經濟和民生帶來的破壞,50銀子的實際購買力也足以買上一套小宅子,要是折成糧食的話,也可以供一家三口吃上好幾年,不能不說是一筆大錢。
給陣亡士兵的撫恤金定得如此高,太平營內部不是沒有反對的聲音,因為便是滿州人沒有進關前,大明朝給陣亡士兵的撫恤金也沒有這麼多,甚至還有不給的,而眼下大明都亡得只剩西南數省,太平營雖打着南明永曆天子的旗號,可也沒有道理給陣亡士兵定這麼高的撫恤,那邊比南明富得多的清朝也沒這麼給過,憑什麼才立營頭的太平營要給這麼多?這麼個給法,那是活生生的糟蹋銀子,有多少家底能經得住這麼敗法!
包括邵九公在內,十個隊正無一例外都抱反對意見。為此,周士相和宋襄公做了不少工作,將心比心的話說了不少,又說了高額撫恤金對於死者親人和活着的士兵有什麼好處,費了不少口水,又講了一通「道理」,總算是將對此不滿的隊正們給說服了。
撫恤金按名冊發放後,果然不出周士相所料,當那些陣亡者家屬知道自己可以得到50兩的撫恤後,因男人之死而對太平營產生怨恨的她們立時就息了怨氣,心中的不滿也隨之沖淡。
宋襄公又刻意讓人散佈什麼太平營仁義,要是你家男人是被其他軍隊抓去拉夫子,別說是撫恤金了,你就連屍體都看不到,現在人家不僅把你家男人屍體帶回來,還給了這麼大筆銀子,你要是再有不滿的話,那就是不知好歹之類的話。
雙管齊下下,很快,營中就聽不到陣亡士兵的親人說太平營的壞話,取而代之的是傷心仍就傷心,但傷心的同時卻是對太平營的仁義之舉讚不絕口。
陣亡士兵親屬如此,那些活着士兵的親人更是沒有話說,他們家的男人同樣收到了太平營發給的賞賜,不過不是金銀,而是布料和白面,以及一些肉類,甚至還有酒。
這些都是額外的賞賜,並不影響她們繼續從公庫領取額定的食物,她們可以將用不着或吃不掉的東西拿去與他人交換需要的東西,甚至還可以拿去賣給沒有參加太平營的百姓從而能夠得到一些銀子,而這些銀子太平營不會沒收,這使得士兵和老弱婦孺對太平營的親近感大為提高,形成了周士相所期盼的凝取力。
傷員回到羅定後得到了醫治,雖然治療手段很落後,傷殘者難免,但大半傷員還是能夠康復,殘疾者也沒有如同路上所擔心的那樣被太平營遺棄,而是允諾他們在傷好之後可以在後營中擔任一些非體力活的職務,從而可以這些職務中領取一定的獎勵,待遇等同伍長。
三個陣亡的伍長一個是土匪出身,還有兩個是和胡全一樣也是李成棟部卒,三人都沒有親人在身邊,故而這筆撫恤金暫時記在帳上,日後若是能夠找到他們的家屬,便將錢交給他們。
在確定撫恤金時,一個問題擺在了周士相的面前,這個問題就是士兵和軍官在營中的待遇如何落實。
等級制度是萬惡的,但卻又是必須的,沒有等級制度的存在,就無法明確各種條文,也沒法給最底層的士兵一條向上的通道。撫恤金就是這個等級制度中一個很現實也迫切的問題。
周士相將這個問題和宋襄公初步達成共識後,便召十名隊正軍議。
軍議上,十名隊正一致認同需要明確營中上下尊卑制度,並給不同層次的人員不同的待遇,邵九公甚至說可以直接照搬綠營的那一套,也立些標協營汛,這樣各級軍官一目了然,省心又省時。
周士相當然不會搬綠營的軍制,在琢磨後,他決定以明軍的衛所軍制套用到太平營身上,以此來明確太平營的等級制度,以便日後指揮通暢和賞罰、待遇、撫恤等方面的問題可以得到解決。
明軍衛所的軍制是小旗、總旗、百戶、千戶、指揮使的制度,結合太平營的現狀,周士相以各伍伍長為小旗官,以各隊隊正為總旗官,然後結合實際指揮中出現的問題,又臨時設百戶一職。
這個百戶並非常設,而是在戰時設立,性質如同之前的前營統制官,也就是說一旦太平營與清軍作戰,在周士相之外就可以設一名百戶統帶五個總旗進行作戰。百戶人選並不固定,只在戰前軍議確定人選。
出於維持太平營軍紀考慮,周士相決定設立鎮撫官,這個鎮撫暫時由宋襄公兼任,等到日後有了合適人選再做更改。
太平營的戰兵雖然沒有千人,可全營總人數卻有近三千人,所以宋襄公提議周士相自任千戶官,並說日後若是太平營人多了,大家的職務也同時上調,眾人對此當然沒有意見。
衛所制是明朝的正規軍制,周士相想讓自己這個千戶合法就必須取得永曆朝廷的認可,不然,他的做法就屬於私自授官,問題是他不知道如何才能獲得永曆朝廷的認可。宋襄公對他說,這個問題也不難,不是已經派人往高州報捷了嘛,等高州派人來和他們提一下就是,左右羅定參將已給了太平營,難道一個參將還不能授一個千戶?
周士相深以為然,小旗、總旗、百戶這些說白了和後世軍隊中的少尉、中尉、上尉差不多,而參將、守備、都司這些才是實際職務,如同師長、旅長、團長一般。胡全已經死了,羅定參將肯定會落在自己頭上,以參將之尊要永曆朝廷一個實授千戶應該不是問題。
周士相原本倒是想直接將師團營這種後世軍隊的編組體制拿來現用,可細細一想,有點不倫不類,眼下畢竟是17世紀而不是20世紀,還是符合點時代特色好,也省得他還要再一一解釋什麼是師長,什麼是團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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