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當律師,把法官送進去了? 第123章 質問檢方,判定結果!

    審判台席位上。

    審判長江河濤簡單的整理着關於本案的庭審材料。

    對於這個案子,心裏已經有了一定的判定。

    疑罪從無。

    避免冤假錯案。

    不管其他審判人員怎麼想,但是在他這裏。

    疑罪從無這條法律定義,是必須要遵守的。

    目光在庭審現場環繞了一圈以後,審判長江河濤敲響了法槌。

    咚咚!

    「庭審已經進行到最後階段.各方對於庭審辯訴的最終問題均無異議。」

    咚!

    「下面,請訴訟雙方,開始法庭陳述吧。」

    江河濤將目光放在了檢方席位。

    「請檢方開始陳述。」

    呂紅梅深吸了一口氣,知道這是最關鍵的時候了!

    法庭陳述階段。

    這是她最擅長,最拿手的了!

    很多具有主觀判斷性的案子,她都是用這最後的法庭陳訴勝利的.….

    絕地翻盤,就依靠着法庭陳述了。

    這時候,許青在一旁,將提前準備好的法庭陳訴內容,交到了呂紅梅的手上。

    望着手中的材料,呂紅梅屏氣輕呼,緩緩開口:

    「審判長,我方法庭陳述如下.….」

    「在本案當中,除了當事人王明軒的口供以外,沒有證據能夠表明王明軒的主觀性。

    且當事人並不能以當事人的口供作為脫罪的證據。」

    「再者。」

    「由於行為人林秀是一名剛出社會女性,對於男性較為排斥,而先前又發生過多次的類似不好的事件。」

    「例如:某某某司機對於某女子進行的殺害行為。」

    「因此導致了行為人林秀的恐慌心理。」

    「由此產生了林秀想要跳車的舉動和行為。」

    「再有就是,對於林秀的恐慌心理,王明軒已經預知,並且在林秀準備跳車前,將身子探出車窗外,王明軒顯然已經注意到,卻沒有進行阻止.….」

    「他為什麼沒有阻止?他難道認為林秀沒有跳車的可能性嗎?」

    「他難道不知道,如果發生了什麼意外情況會造成什麼後果嘛?」

    「他能拿出來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嘛?」

    「不能!」

    「通過主觀上的推斷,王明軒對於林秀的負有一定的責任,存在着可能預知,但清楚的知道自己不能說預知的嚴重後果性,導致了從其口供中,沒有找出來證據.….」

    蘇白:????

    在聽到這一段話的時候,蘇白扯了扯嘴角。

    你是不是對目前的執法方的執法有什麼偏見?

    前面一些亂七八糟沒有關係的話,先不提了。

    就單單說最後一點——

    王明軒清楚的知道自己不能說自己預知到了後果的嚴重性,所以才導致了從他的嘴裏,沒有問出什麼有效的線索?

    說白了.…大致意思就是王明軒知道自己說了自己預知到了林秀跳車,就會遭到審判,所以選擇不說。

    嘶.…

    你知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伱剛才都用誘導性的問題來詢問王明軒了.….

    要不是打斷的話,王明軒可能就會栽到你的誘導性問題裏面了。

    這件事情鬧得這麼大,外界對此事傳的沸沸揚揚,執法方肯定要調查清楚事實依據,才能下一定的結論。

    你現在在法庭陳述上說,王明軒一個普通人能夠頂的住執法方的問詢.….?

    你扯什麼呢.….

    你進去試試能不能頂的住頂級刑偵的問詢壓力?

    離大譜.….主觀上的栽贓你是有一手的。

    現在是呂紅梅的法庭陳訴階段,蘇白並沒有出聲打斷。

    呂紅梅還在繼續開口:

    「行為人作為一名女性,本身具有一定的弱勢,跳車死亡,是被逼不得已的行為,這件事情引起了巨大的社會影響,原因是什麼?引起巨大社會影響的原因是在於,女性的權利得不到保障,訴求得不到滿足,造成的情況。」

    「我希望,審判長從多方位去考慮這個問題。」

    「對於王明軒沒有實質性證據,能夠拿出所謂的沒有「預見」,我方認為,應當從保護行為人的生命權力,不能放過一個「壞人」,不能讓一個犯罪人逃脫。」

    「多聆聽社會輿論的聲音.…」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呂紅梅在陳訴完畢時以後,輕呼了一口氣。

    這法庭陳述。

    她不信,拿捏不了審判人員。

    許青在聽完呂紅梅的法庭陳述以後,也是暗暗的伸出了一顆大拇指。

    「講的真好。」

    呂紅梅笑了笑,沒有說話,而是將目光放在了審判台席位的庭審人員身上。

    審判台席位上。

    這時候馮茜在一旁開口:「我認為這個法庭陳述講的很好.….」

    江河濤微微皺了皺眉,淡淡的看了馮茜一眼,算是知道為什麼一審的時候,王明軒被頂格判處了。

    張瑩瑩坐在另一邊,聽到馮茜的話以後,深嘆了口氣。

    不過庭審還在繼續,她也沒有再多說什麼。

    咚咚!

    審判長江河濤敲響了法槌。

    「檢方陳訴完畢。」

    「現在請訴訟方律師進行法庭陳述。」

    「好的審判長」

    蘇白抽出訴訟材料,第一句話就直接駁回了呂紅梅的觀點。

    「我方認為檢方律師的陳述具有強烈的個人主觀性,不具備一名律師應當有的職業操守,申請駁回檢方律師陳述。」

    全場:???

    呂紅梅:?!?

    這法庭陳述,直接控告她來了.….?

    呂紅梅的眉宇之間緊鎖,眼神不耐的看向蘇白。

    蘇白注意到了,但是沒有絲毫的在意,繼續陳述: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第五十五條,重證據,不輕信口供,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條件可知。」

    「對於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陳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過法定程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本案檢方對於我方王明軒的控告,完全是通過「主觀」因素來認定,事實和證據依靠的是我方的口供,我想請問檢方律師,這合理嗎?」

    「這符合法律對於庭審判決的定義嗎?!」

    「你所指控我方是依據那一條法律而來?又或者是直接拋開了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的法定法規?!」

    庭審最重要的是證據!

    這是毋庸置疑的。

    無論是從主觀因素上,還是從客觀因素上,都圍繞着一個問題去辯論,那就是法律的適用解釋以及證據。

    就好比:如果在此案車輛行駛的過程中,發現了行為人林秀有被打的證據。

    那麼完全可以控告王明軒。

    亦或者是,王明軒有辱罵林秀的行為,也是證據。

    可是呂紅梅的陳述是什麼,是主觀,沒有任何行為依託的主觀.…

    這不妥妥的,是為了影響審判長的意向,瞎扯淡嗎?

    蘇白的一連數問,把呂紅梅的腦瓜子問的嗡嗡的.

    不是

    咱們不是在互相陳述嗎.….?

    你這直接開始攻擊我來了.….?

    並且,我還不能反駁。

    不是反駁不了的那種,而是不能反駁的那種。

    難道她在庭審上直接說,訴訟法第五十五條重證據這一法定條件不行嗎?

    肯定不能說!

    所以,面對蘇白一連串的質問,呂紅梅臉都氣綠了。

    但是又不能說太多其他的,只能保持着沉默。

    對於這場庭審。

    蘇白早就有了準備,根本不用擔心的。

    只要審判台席位敢說一個不子,庭審結束第一件事情就是先寫材料。直接進行舉報。

    這還有啥可說的。

    直接舉報就完事了唄。

    念頭閃過以後,蘇白繼續開口陳述:

    「檢方的表述,是站在行為人一方的,從主觀方面進行表述的。」

    「可是.」

    「法律的適用原則是根據證據,來判斷一個人是否有罪。」


    「而不是從某個主觀方面。」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蘇白陳述完以後,看向審判席位。

    此時的審判席位。

    江河濤在考慮社會的影響的層面。

    張瑩瑩站在蘇白這一方,而馮茜則是站在了檢方。

    審判人員意見不統一。

    沉默十幾秒鐘,江河濤看向馮茜:「馮茜,你的意見呢..?」

    馮茜沒有任何猶豫:「我覺得應該從社會影響力的角度出發.….」

    江河濤微微皺了皺眉。

    「既然意見不統一,那就再討論一下吧。」

    咚咚!

    敲響了休庭的法槌,開庭以後做出判決處理。

    二次休庭!

    .

    ….….

    休庭期間。

    訴訟方席位上,蘇白表情平淡,這一次庭審,不管休庭幾次,就算是審判員商討出什麼主觀因素,沒有實質性的證據,那麼就不能判處王明軒有罪。

    你想憑藉一個主觀因素,就想認定人家有罪

    不送你進去送誰進去?

    呸!

    什麼送誰進去!

    他這想法就是被小李給帶歪了!!

    檢方席位上。

    許青和呂紅梅兩個人,對於蘇白剛才庭審上的幾個質問,心裏也拿不定主意了。

    不知道這一次休庭,等到開庭以後,會怎麼樣.

    許青小聲開口:「我感覺法庭陳述方面,對面的律師似乎比咱們更有把握一些.…」

    聽到許青的話。

    呂紅梅深深的皺了皺眉,沒有說話。

    許青知道自己剛才說錯話了,小心翼翼的打量了呂紅梅一眼,沒有再繼續開口。

    .

    ….….

    同時,合議庭成員商討室內。

    江河濤直接開口:「說說吧,談談你們兩個人的看法。」

    「法庭陳述之前你們兩個人的意見不一樣,現在陳述以後你們兩個再談一談。」

    馮茜:「我還是那個意見,我認為造成行為人死亡,這是既定的事實.…並且巨大的社會影響江審判長你也看到了.…」

    張瑩瑩眉頭緊鎖,不是,法庭陳述都已經結束了.…

    訴訟方已經拿出來了,絕對的法律條文解釋了,硬着頭皮判那不是違規嗎?

    張瑩瑩沉默了數秒,隨後開口:「我依舊保持意見。」

    「並且我認為判處無罪,這件事情的確造成了巨大的社會影響,但是如果判處有罪的話,那麼將是我們的程序違規,並且違背了法定的條例。」

    「這對於司法的公信力的打擊是非常大的.…到時候造成的輿論社會影響力會更大。」

    「審判長,我認為我們不應該從行為人的社會輿論考慮,還要考慮到司法部門的社會影響力。」

    「這件事情我還是認為判定無罪.…並且,那名訴訟律師蘇白.…是南都資深頂級的刑事律師.…」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認定有罪的話,那麼很明顯,咱們合議庭成員的判處結果有一定的問題.…」

    「畢竟,通過司法解讀來說,這個案子沒有強有力的證據來證明王明軒有罪,據疑罪從無的原則,並且根據訴訟法第55條的法律條文解釋。」

    「判處有罪.…那麼很有可能會讓對方質疑庭審結果。」

    「質疑?咱們判處的有理有據,他怎麼質疑?」

    馮茜追問了一句。

    張瑩瑩沉默,壓根不想再說話。

    是是是,你是判處的有依有據。

    但是對方如果在庭審判決時候提出來你判決中的疑問,你怎麼解答?

    你給不出來解釋,你憑什麼這麼判?

    對方已經拿出法律依據了,你還硬着頭皮這麼判定,你不進去,誰進去?

    張瑩瑩保持着沉默不說話.…是壓根不想理馮茜。

    江河濤長呼了一口氣,點了點頭,顯然要比馮茜明白的更多。

    他原本是擔心社會輿論和影響力的問題,思考一下,要不要來一個緩判。

    有一定的傾向性,但不大。

    可是通過張瑩瑩這麼一說。

    如果真的考慮到社會輿論和影響力來進行判決的話。

    那麼是對司法最大的不公!

    這個造成的影響力要比社會輿論和影響力造成的後續情況要大上很多!

    考慮到這一點以後.…

    江河濤站起身:「嗯!我支持張瑩瑩的觀點。」

    「可是.…」

    馮茜還想再多說什麼,卻被江河濤直接打斷了。

    「沒有可是,馮茜,我認為你的主觀因素有一定的問題,並且在庭審當中表現的主觀過於傾向。」

    「作為一名審判人員,的確是會有着自己的傾向性,但是你的傾向性過於明顯,並且不符合邏輯,甚至置基本的法律條文不顧!」

    「你的這種想法很危險,不適合擔任審判員。」

    「回頭我會將這件事情通報給院長,請求調離你的職位。」

    「好了!這件事情就這麼定了!」

    馮茜想要說話,說她知道錯了,卻被江河濤揮了揮手,擋了回去。

    江河濤作為審判長,比她的級別要高不少,對於江河濤的話,馮茜有些着急,但是也沒有任何的辦法。

    見狀,張瑩瑩沒有再多說什麼。

    今天如果江河濤真的採納了馮茜的意見的話。

    那麼.…

    後續將會很麻煩.…

    作為審判長的江河濤也會受到嚴重的影響。

    所以這也是江河濤為什麼這麼嚴肅的原因之一。

    一次不公正的判決,那麼對於司法的公信力將是深遠的影響。

    顯然.…

    馮茜的主觀性太強,的確不適合繼續擔任審判員。

    .

    ….….

    休庭時間匆匆而過。

    在書記員的聲音中,進行了第三次開庭。

    開庭宣佈判決結果。

    咚咚!

    江河濤敲響了法槌。

    書記員:「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宣佈判決結果!」

    咚!

    江河濤雙手拿起判決材料,緩緩開口:

    「本案案由:王明軒不服從一審判決,請求上訴二審,做無罪辯護。」

    「本院對於該案件有管轄權,所適用法律全部依照國內法律。」

    「下面宣佈判決結果:」

    「根據合議庭的研究決定,針對訴訟方申請撤銷一審判決,做無罪辯護,現判決處理結果如下:」

    「一,針對訴訟方提出的申請撤銷一審判決。」

    「二審法院沙都高級法院認定:一審判決對於王明軒的判決主觀認定不清,沒有強有力的事實依據。」

    「依靠判決的方式僅僅是依據王明軒的主觀認定以及行為人的心理認定,並沒有客觀的證據來認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5條:」

    「若無證據證實有罪,則不具備判處刑罰的條件。」

    「以此。」

    「本院沙都高級法院作為二審法院認定:」

    「撤銷一審判決結果。」

    「判處王明軒無罪,並當庭釋放!」

    「根據我國訴訟法規定,訴訟雙方若認定判決事實有誤或判定依據裁定有誤,則在閉庭後可以向相關部門提交審查監察,或者提出再審的訴訟請求。」

    「判決書將會在閉庭十日內發放到訴訟各方。」

    咚!

    法槌響起,宣告結果。

    「閉庭!」

    伴隨着最後兩個字落下,判決的結果也出來了。

    呂紅梅坐在檢方席位上,望着馮茜,愣了幾秒。

    不是.…這怎麼能這麼直接就判定無罪了呢?

    至少也應該判一個緩刑吧?

    一審的時候可是頂格判處,這一次,不僅不判了,還直接來了個無罪?

    這和呂紅梅想像的有點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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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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