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在法下——《大憲章》#】
王在法下,僅僅是一個標題,有不少敏銳的皇帝忽然有種坐立不安感。
【「王在法下」意思為:「即使是國王或君主,其權力也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和限制,不能超越法律之上為所欲為。
而Y國《大憲章》的出現,則是確定了這一理念。】
某朝代皇帝:就講到這吧,好了,別往下講了。
【1215 年,英格蘭頒發了《大憲章》,這是一個重要的起點。
《大憲章》維護了教俗貴族的特權,規定沒有經過協商,國王無權徵稅,逐漸確立了「王權有限」和「王在法下」的基本原則。】
「徵稅,這皇權最重要的一項竟然被剝奪了,那這皇帝當的還有什麼意思?」
「被限制的王權還是王權嗎?」
「需要經過協商之後才能做,這不就是傀儡皇帝嘛?還需要和輔政大臣商量才能做決定。」
「光幕這次播放這個什麼意思?」
「該不會也要來一個王在法下吧?」
「這今天的光幕太大膽了,太大膽了。」
「」
【13 世紀末,英格蘭基本確立了議會制度。議會由上下兩院構成,上院由貴族組成,下院由騎士和平民代表組成,稅收權掌握在議會手中。
當然,國王自然不甘心手中的權利就這樣被稀釋,在後續的歷史中,國王與議會之間仍存在權力的鬥爭。】
「會議制度,指的是什麼?所有朝廷重臣商量事宜嗎?」
「內閣制度?」
「你什麼時候見過控制王權的內閣?」
「現在沒有,不代表未來沒有。以前能有宰相控制王權,那日後有內閣控制王權又有什麼奇怪的呢?」
「應該不至於吧?[不確定的語氣.ipg]」
「」
朱棣看着彈幕上的內容,倒是不在意,這一看就是不懂內閣制度的讀書人說的話。
內閣只有議事的權利,具體如何做還要皇帝決斷。又怎麼會到內閣控制皇權的地步?
【在17 世紀初,斯圖亞特王朝統治Y國,國王詹姆士一世狂熱地推崇「君權神授」理論,渴望王權專斷,不經議會批准強行徵稅,使議會與王權處於對立狀態。
詹姆士一世的繼任者查理一世繼續推行君主專斷政策,無視議會的權力。】
「國王詹姆斯一世,這個是皇帝的意思嗎?」
「國外人的皇帝這名字聽起來有點兒奇怪。」
「還行吧?國外的那些國王就這樣,還有叫查理幾世的。」
「這次光幕上的視頻那不,還有那個查理一世。」
「叫這個很正常吧?我們陛下這會兒就叫秦二世。」
「」
【1628 年,議會向國王呈遞了《權利請願書》,重申了一些限制王權的內容,但查理一世假意應允後又解散了議會,導致議會和王權的矛盾激化。
1640 年,議會重新召開,議員們不斷抨擊國王專權,查理一世派軍隊闖入議會,挑起了內戰。經過幾年的反覆鬥爭,議會軍隊打敗國王軍隊。】
「等等軍隊?這個議會還有軍隊。」
「軍隊不應該是陛下的嗎?」
「這皇帝徵稅徵稅的權利沒有,軍隊軍隊自己倒是有,但是人家也有,這哪是當皇帝呀,這是當孫子吧。」
「他們把這皇帝放這兒當吉祥物呢?」
「他們咋不乾脆點兒,直接把這國王給殺了他當上國王呢。」
「」
看到這裏不少人忍不住吐槽。
【1649 年,查理一世被推上斷頭台,隨後Y國宣佈為共和國。但共和國的權力落在了以克倫威爾為首的軍隊手中,議會有名無實,克倫威爾被尊為「護國主」,獨攬大權。】
「斷頭台?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他是把那個皇帝給砍頭了吧。」
「不是,真殺啊!」
「我剛才說把那皇帝殺了,那都是開玩笑的,怎麼突然就給殺了?」
「」
【1660 年,查理一世的兒子查理二世接受議會有條件的邀請,成為Y國國王,Y國恢復了君主制,但國王權力受到很大限制。其繼任者詹姆士二世試圖在Y國恢復天主教和專制制度,激起了人民的反抗。】
「他都把那個查理一世給殺了,還讓查理一世的兒子當皇帝啊。」
「那個查理二世,還不得把那些殺了查理一世的人都給砍頭啊!」
「你忘了,這個國外的皇帝和咱們國家的皇帝不一樣,他就是個吉祥物,沒權利砍頭的。」
「也是,國王的軍隊都打不過人家的軍隊能有什麼權利?」
「說白了還是不能當傀儡啊!」
「」
【1688 年,Y國議會作出決定,廢黜詹姆士二世,迎請他的女兒瑪麗和女婿威廉入主Y國,這一事件被稱為「光榮革命」。】
「女兒?女婿?他沒有兒子嗎?」
「這說廢就廢了。」
「果然是傀儡皇帝。」
「老是廢皇帝會不會影響民生啊?」
「民生這個皇帝應該也不管吧?徵稅的權利都給那個會議了。」
「這麼看來這皇帝還挺慘。」
「你還可憐上那些國外的國王了,人家國外的國王再差,也比咱們這些平民百姓過的好。」
「」
【1689 年,議會通過了《權利法案》,重申Y國人「自古就有的權利」,如議會定期召開、享有討論國事和言論自由的權利、徵稅權屬於議會、國民可以自由請願等。
該法案還規定,國王不經議會許可,不能隨意廢除法律,也不能停止法律的執行,不得徵收捐稅;議會還規定,今後任何天主教徒都不能擔任Y國國王,Y國國王也不能與天主教徒結婚。威廉夫婦接受了《權利法案》和議會的要求。
以《權利法案》為基礎,Y國確立了議會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地位,逐漸形成了君主立憲制,從此分歧可以在議會中協商,避免了不必要的暴力和內戰。
1701 年《王位繼承法》的通過,進一步限制了王權。】
「這一段內容」
「我去」
「【國民可以自由請願】是我理解的那個【國民可以自由請願】嗎?」
「國民,那我們也是國民嘍。」
「那我們也可以自由情願了。我希望把稅收調低一點,太多了,剩下的糧食都吃不飽。」
「看清楚點兒,他們說的那是國外的,可不是咱們朝廷。」
「要是咱們朝廷也能這樣就好了。」
「都不用這樣,我要求不高,把我們這兒的貪官給抓走,讓我們能夠多點錢,吃飽飯就行。」
「」
看着不少百姓被光幕上視頻的內容所鼓舞。
而最重要的並不是百姓們中的想法,而是朝中大臣的想法,這個視頻之中的議會,如果非要類比的話,大臣就類似於議會,皇帝則類似於外國的國王。
能夠臣子壓過皇權,這種好機會,世家會放棄嗎?
事關皇權,這直接觸動了所有皇帝心中最敏感的弦。
【至此,「王在法下」的原則在Y國政治制度中得到了鞏固和明確,國王成為名義上的統治者,實權由議會掌握。
這一制度的確立和發展,對Y國的政治穩定和社會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
這也算是國家歷程中,人類進步的一大步。】
評論區
[1689年,那時候才康熙32年吧。]
[民主,原來Y國這麼早之前就開始了。]
[別說康熙那年了,1215年就確立了《大憲章》,這都是多少年前了啊!]
[不止如此1693年。Y國就確立了,公務員財產保障制度。]
[在這方面Y國的確是牛掰。]
[怪不得說遇事不明看Y國。]
[原來一切都有跡可循於,說Y國靠工業革命掠奪其他國家發家,但這樣的制度,引申出好的結果是必然。]
[總說日落西山,但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關鍵人家還沒瘦死。]
[Y國也就在咱們眼裏可以嘲笑嘲笑,在小國眼裏仍然高不可攀,遙不可及。]
[畢竟是五常之一,再拉垮,也不能放到和小國一塊比呀,要是真的連小國都不如了,M國早把他踢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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