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你別管了,我去跟他們說。」
「嗯!」文嫂子道,「這事還是你去說合適一點,你們男人好說話,我一個女人就不摻合了。唉我倒是希望這事是真的,雖然我們可能得搬到另一個地方去,住的條件變得更差,但是孩子要是真的有希望上學的話,這一切是值得的。我也不盼着他做什麼大官,記得多認得幾個字,能夠去富人區上班,堂堂正正的做人,我就心滿意足了。」
女人的話落在了男人耳里,不過他並沒有說話,慢慢的吃着飯。
作為家裏唯一的勞動力,他的晚點是幾個大饅頭,留着一點醃菜,還有一條醃過的兔子腿。
兔子腿沒有什麼肉,但也是肉呀。
這還是他運氣好,跟幾個同伴去附近的山裏打獵,打到的。
大一點的獵物早就拿去賣了,換點錢買米吃。
現在這世道越來越難了,就算打個獵也越來越不容易。幾趟出去,都不一定能夠達到東西。
文哥從兔子腿上扯下幾塊肉,扔給小兒子,就把剩下的骨頭塞進嘴裏,慢慢咀嚼起來。
至於兩個女兒,抱歉,自己吃都不夠,她們就別想了。
反正女兒養大也是別人家的,少吃點肉也不會餓死。
小豆子和妹妹只能抱着碗,眼巴巴的看着,卻不敢吭聲。
因為她們都知道,肉是沒有她們的份的。
相對別人家連肚子都吃不飽的女兒,她們倆的待遇還算不錯了,至少他們老爸不會剋扣他們的主食,把她們餓成皮包骨。
偶爾聽鄰居聊天,他們講誰家誰家的女兒又被餓死了,並不是什麼稀奇事。
在貧民區,而這是金貴的,至於女兒
都是要嫁出去的,註定是別人家的。
老爸從來不剋扣她們的主食,對她們來說已經是非常幸運的事情了。當家裏食物不夠的時候,第一個挨餓的就是家裏的女兒。
她們老爸本領不錯,雖然不能餐餐有肉,但也至少不會餓死她們。
文哥吃完以後,就讓女兒小豆子看好弟弟妹妹,丟下碗筷,走了人。
文嫂子也習慣了,根本不需要對方吩咐,自己就要勤快的收拾桌子,打掃家裏的衛生。
並且整理下帳篷,準備晚上睡覺的事。
貧民區雖然沒有行政劃分,沒有什麼街長、警察之類的,不過在這塊錯綜複雜的土地上,地頭蛇還是有的。
實力強悍一點的地頭蛇,就多發幾塊地,多收點保護費。
實力弱一點的就少賺幾塊,少管幾個。
文哥他們所在的這塊不是最大的,也不是最小的,是一個被大家叫做「煙鬼」的老混混,土生土長,在這塊土地上混了幾十年了。
他本來的名字大家已經不記得了,只知道他非常喜歡抽煙,所以就取了這樣一個外號。
當然,大家在他面前的時候,都不敢直接叫這個外號的,而是喊——煙哥。
看,不管是哪個明星,都離不開煙這個字,由此可見他有多喜歡抽煙啊。
貧民區的煙都以草煙為主,都是這裏的人自製的。有點手藝的人,拖家帶口的跑到附近的山裏,把草煙熏好了再帶回來,賣給他們這些地頭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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