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下自己之前寫的大綱,再看了一下第一卷和第二卷二十萬字。
發現只有一半的相似了。
之所以會和大綱有偏差,主要是在根據讀者老爺們的反饋,不斷地修改,還有一些就是靈感突然迸發。
現在把前兩卷的大綱貼出來,算一個小番外章,大家看看按原大綱寫,是更好一些,還是更差一些~
第一卷:初入長安,立足為先。【二十萬字】
樊千秋穿越睜眼之後,發現身體原主人經營不善,大量欠款,當天市吏就要求立刻還款交稅,否則入獄。
於是,樊千秋想盡辦法搞錢克服了困難,期間誤打誤撞加入民間私社(黑幫)。
入私社後,又誤打誤撞成為其中的中堅分子,先被長安城東市令東門望勒索壓迫。
樊千秋想辦法與之鬥爭合作,為自己博得了出仕當官的機會。
幾次為東市解困之後,樊千秋成為了長安城東百石的市嗇夫,邁出出仕的第一步。
同時在私社的地位逐漸變高,秘密掌握了一支隱秘力量。
在這個過程中,牽扯出了竇嬰(灌夫)和田蚡的矛盾,還展露出了漢武帝對權力的渴望。
同時,樊千秋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結識了孝武皇帝,並被其賞識。
第二卷:攪動長安,升職加薪。【二十萬字】目前就在寫第二章,完全不同了。
樊千秋出任嗇夫之後,想要迅速展露頭角,向東市令東門望進獻了曲轅犁,希望能夠和長安令搭上關係。
沒想到卻遭到背叛,功勞全部被佔去。
在這個時候,東市令東門望卸磨殺驢,命東市私社「柳席社」聚集鬧事。大亂幾日,樊千秋被推出當替罪羊。
樊千秋通過送厚禮獲得喘息機會,痛定思痛,暗中結社,黑吃黑,消滅附屬於東門望的私社。
將東市令東門望完全架空。
樊千秋宣佈新東市管理規則,用黑白兩手力量將東市管理得井井有條。
這個過程中,樊千秋認識了衛青(鬥雞相識)和李廣(贈棺給李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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