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什麼?老闆要把銀行行長送進去?
顧晨點頭,「嗯,我知道,我不做減刑辯護,我做無罪辯護的。」
工作人員:「????」
不是
這案子都這樣了。
顧律師還來做無罪辯護?
如果這是其他律師說出來的,工作人員只會說這律師不專業,不靠譜。
可這是顧晨說出來的.
工作人員就覺得合理多了。
但是這個案子怎麼做無罪辯護啊?
工作人員搖了搖頭,她也想不到。
趙一山都認了犯罪事實了,犯罪事實就在這裏,不可能有其他隱情了啊。
這能做無罪辯護嗎?
太難了吧。
工作人員說道:「顧律師加油!要是這個案子也能無罪辯護成功的話,那顧律師就太牛了真的太牛了。」
顧晨說道:「嗯,到時候看吧。」
工作人員找出了卷宗,說道:「那我就不打擾顧律師了。」
顧晨點頭,「嗯,行。」
顧晨看着卷宗,認真的分析了一遍。
這個案子是比較簡單的。
所有證據也都在明面上。
顧晨也不需要用系統來打這個官司。
他本身就是一個金牌律師,甚至比金牌律師還要更加專業。
也不是每一個官司都需要顧晨用到系統的。
顧晨看完卷宗之後,說道:「這個案子已經全都了解了,情況都差不多了。」
薛清清說道:「老闆,怎麼樣?有把握嗎?」
顧晨一笑,「你見過我打過沒有把握的官司嗎?」
顧晨說道:「這個案子的情況就是這樣子的,要打贏這個官司不難,但是還少一些東西。」
薛清清有些疑惑:「老闆,還少什麼東西?」
顧晨說道:「這個案子有很大一個問題,先不說趙一山,光說瑞茂銀行吧,瑞茂銀行是有很大問題的。」
「趙一山去取錢的時候,瑞茂銀行非要本人來取錢,在明確告知本人在icu病房來不了的時候,瑞茂銀行還要讓趙一山證明他爸是他爸,拿戶口本也不行,身份證也不行,怎麼都不行,非要開一個證明,但是這個證明去哪兒開?誰可以幫忙證明他爸是他爸?」
薛清清搖了搖頭,「我也不知道,這去哪兒證明?銀行是有一點問題的,不然趙一山也不會走上這條路,為什麼瑞茂銀行非要這麼多證明?沒有證明就不能取錢,存錢的時候就不用走這麼多流程,取錢的時候就要這麼多流程了。」
顧晨嗯了一聲,「但是這還不是瑞茂銀行最大的問題。」
薛清清:「老闆,瑞茂銀行還有什麼問題?」
顧晨:「瑞茂銀行犯法了,我覺得可以把行長給送進去了。」
薛清清:「?????」
啊?
薛清清還沒有看出來瑞茂銀行有什麼問題。
結果老闆要把瑞茂銀行的行長給送進去了?
這.把行長送進去,這也太誇張了吧?
倒是也不至於把行長送進去吧?
銀行流程有大問題,存錢很容易,取錢一堆流程特別複雜,還搞出什麼證明我爸是我爸的這種搞笑的流程
但是這就把行長送進去嗎?
最多整頓一下銀行的業務流程,不至於直接送進去吧。
顧晨說道:「趙一山取錢的時候,是不是取不出來?理由是什麼?」
薛清清:「理由是本人沒來,然後要證明他爸是他爸,不然就取不出來。」
顧晨接着說道:「趙一山是不是拿走了三十萬?」
薛清清點頭,可這和行長又有什麼關係?
顧晨說道:「趙一山私下沒有財產,也沒有存款,你知道銀行做了什麼嗎?瑞茂銀行把趙一山爸爸銀行卡里的錢給轉走了三十萬,說是用來賠償銀行的損失。」
「因為趙一山拿着錢給他爸爸治病了,銀行虧了三十萬,為了彌補上來這三十萬,趙一山又沒錢,人也進了監獄,銀行直接轉走了趙一山爸爸卡里的錢,你覺得這合理嗎?」
「這種情況就和兒子欠了債,父親要來還錢一樣,伱覺得合理嗎?」
薛清清開口道:「老闆,我懂了!不合理!我國的《民法典》規定,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欠債,父母才有義務幫忙還錢,但是滿了十八周歲,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因此自己承擔責任。成年子女欠下的債務,債權人只能要求這個成年子女還錢,不能要求其父母還錢。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財產分的很清楚,不存在連帶責任。」
「除非趙一山去世了,父母作為繼承人繼承了子女的遺產,那麼應當在繼承遺產的實際價值範圍內承擔償還債務的義務。」
「不管怎麼說,銀行都沒有權利直接去動趙一山爸爸銀行卡里的錢,這是有問題的!」
顧晨笑道:「那挪用用戶存款,犯什麼罪?」
薛清清說道:「主觀上挪用客戶資金犯意明顯,客觀上實施了挪用行為,且挪用數額較大,已構成挪用資金罪。」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如果銀行不經過本人同意就把錢划走,這種行為也是違法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追討。」
顧晨點頭,「所以說你覺得瑞茂銀行的行長犯法沒有?」
「這種事情,只有可能是行長讓下面的人做的,不管是誰做的,這個責任不應該由員工來承擔,只能把行長給送進去了。」
薛清清全部都聽完後,對顧晨豎起了大拇指。
她怎麼沒想到這一點呢?
老闆就是厲害啊.
這要把銀行的行長給送進去.這可是能上大新聞的!
誰家和銀行打官司把行長給送進去的啊?
一般來說,銀行的法務部都是有點東西的,和銀行打官司一般都是很難勝訴的。
薛清清嘆了口氣。
恐怕銀行現在都還在積極準備這次二審
但是銀行怎麼都想不到
自己家老闆已經打算要把銀行的行長都送進去了。
這要是打官司真的打贏了,全網肯定會爆炸的。
老闆把律師和審判長送進去就算了,現在還要把銀行行長送進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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