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在宣告法庭正式開庭之前,書記員先查對公訴人:李敏郜;當事人:崔真實;證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並向訴訟參與人及旁聽群眾宣讀法庭規則。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席,並向審判長報告開庭前的準備工作已經就緒。由審判長宣佈開庭,傳喚當事人到庭,查明當事人的資料。審判長公佈案件來源、起訴案由以及是否公開審理,對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宣佈不公開審理的理由。
「尊敬的審判長和陪審團,我是被告崔真實的律師。你手裏拿着的是今天的陳訴提案,我的當事人,是李敏郜先生的合法妻子,目前,育有一子,還未成年。作為李敏郜先生的妻子,她接受了隱婚的事情,並且,很少帶她出席很多重要的場合,也就是說,她沒有地位,在家裏,可以說,還不如一個保姆。所以,我懇求法官能夠保持公正,不要判此案勝述。以上是我的陳訴。」崔真實的律師自信地說道。
審判長問:「有沒有異議?那麼,請原告方陳述。」
「尊敬的審判長和陪審團,我是原告李敏郜的律師。首先,我要說明的是,李敏郜先生,沒有看低自己的妻子:崔真實。反而要說的是,把其保護了很好。隱婚,是雙方同意下進行的,並不是像對方律師所說的那樣,孩子也是一起撫養的,不帶其去各大的聚會,只是,當時沒有公開過,也就是沒有官宣過,不得已才這樣做的,請審判長明察。」說着,可怡向審判長遞上相關的資料,內容有:照片、文字說明……
當審判長拿到後,仔細地審查了起來。看到資料後,包括微博的資料後,覺得可怡說的有些道理,並說道:「對方被告,有沒有異議?」
此時的被告律師,並不知道有這麼一出,無語的看着崔真實。……
在經過一小時的審理後,審判長敲了下錘子,全體人員都一致的起立。審判長說道:「本案,經過審理,一直判定原告勝訴,駁回被告的訴求。」
頓時,崔真實癱坐在椅子上了,她沒有想到,自己會輸,而且輸得那麼的慘目忍睹,自己的地位、名譽、一切的一切都沒有了,剩下的只有自己,這次連兒子也搭上了,失去了撫養權。從此離開了李家,自己何去何從都不知道,望着自己的前夫,李敏郜,希望他能夠可憐的同意她看望自己的兒子,可是,這次李敏郜看都沒有看她一眼,離開了法庭。
這時候,大量的記者,話筒都伸向李敏郜,問他的感受,他禮貌的微笑後,離開了法庭;於是,大家又拿話筒伸向了崔真實,而她,哭的像個孩子似的,嘴裏一直說着,不公平!不公平!李敏鎬,你還我兒子……仿佛,她是個可憐人,來引起大家的同情。
林可怡和Lind兩人,看到此情景時候,立刻朝後面的門口,走出。白思凱,又一次的充當保鏢,護送着兩位女士,乘坐電梯,到了地下車庫,安全的上車後,嘆了口氣,終於,結束這次的庭審。
打開車內音響,正是Love In Portofino的音樂,是Fred Buscaglone唱的,一曲過後,便是Oh,Pretty Woman的歌曲,思凱回頭對兩位女士說道:「這首歌,送給你們,真的很應景呦!Pretty Woman,你們這次贏了官司,打算怎麼慶祝呀?」
「要不這次,我請客,你買單?如何?」可怡打趣地問道。
「好啊,我買單就買單。」思凱大方地說道。
車子一路隨行着,打好官司,已經要五點多了,三人都不回「宜信」了。打算,找一家餐廳。此時,三人不約而同地說:「不二餐廳。」三人相視一笑,車子開往「不二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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